從消費者觀點談 食品安全問題何時了? 江 文 章 臺大食品科技研究所 名譽教授 臺灣保健食品學會 創會理事長 E-mail:chiang@ntu.edu.tw 電話:02-33664115;0935601262
「食品安全問題」錯綜複雜, 短期內很難有解 引起食品安全問題的危險因子有病原微生物、環境汙染物、自然毒素、殘留農藥、不當添加物等化學性、生物性方面或標示廣告不實等問題。 鳳梨酥內沒鳳梨、冬粉內沒綠豆、進口芒果乾冒充本地產、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含合法防腐劑的食品、日本核災地區食品等有食品安全疑慮嗎?學理上,「百分之百」安全的食品是不可能存在的,只要其危害性被接受,則該食品被視為安全。每個國家對於食品安全的判定標準是不完全一樣的。 食安問題錯綜複雜,短期內很難有解,需要政府、業者、消費者等三方面持續溝通、尋求共識。 瘦
鵝鴨也含瘦肉精 去年檢出3件 2014-09-23 15:00:10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台豬含瘦肉精風波還未平息,現又傳出鵝鴨也淪陷。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天爆料說,鵝、鴨肉也遭檢出含有瘦肉精,農委會防檢局昨晚緊急說明,去年的確查到兩件鵝肉、一件鴨肉違法添加瘦肉精,但不合格率均不到百分之一,且沒有流入市面,民眾不用恐慌。 蔡正元質疑農委會和衛生署的抽驗過程有重大瑕疵,但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說,去年起,農委會祭出「三合一」監測把關,從畜牧場、屠宰場、凍存上市前的鵝肉都抽驗,合格率高達九成九,已發揮嚇阻。
食品安全管理只能靠檢驗嗎? 許多人認為食安管理應從加強檢驗著手,甚至應該提 高抽驗比例,這是錯誤的作法。 檢驗非萬能,檢驗只是管理的手段之一;檢驗合格, 不能保證食品安全,更無法保證「食」在「安心」。 食品安全是管理出來的,不是檢驗出來的。食品業者 應該做好源頭管理與全程管制,生產安全、安心的食 品。違規業者應該強制接受食品安全教育。
解決食安問題,人人有責 一、政府方面: 最優先的前瞻計畫 1.台灣的食品安全管理,太多疊床架屋,應有一個專責的機構來統籌 管理會比較有效率。例如目前農藥的檢驗是農委會,上市後的檢驗 是衛福部,污染農地卻歸環保署。 2.不只做好危機處理的SOP,更要及早規劃風險管理的SOP。 3.輔導中小型企業,嚴懲害群之馬(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二、業者方面: 1.生產安全且讓消費者安心之食品。 2.知法守法(不要有潛規則…)、不斷提升消費者的信任感。 三、消費者方面: 1.多多採購國產新鮮農產品和加工食品,支持台灣農業。 2.摒除「價廉物美」、「俗夠大碗」的陋習;遇有違反食安的案件 ,要勇於檢舉,共同維護國人健康。
食安檢舉專線 為了提高檢舉意願並簡化檢舉方式,民眾除了書面檢舉之外,還可利用言詞、電子郵件或其他便捷方式,食藥署及各地方衛生局,也參酌《證人保護法》規定,落實檢舉人保護機制,全面以密件處理檢舉內容,且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若民眾發現不法行為,可直接撥打「1919」全國食品安全專線或各地方政府「1999」檢舉專線。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8時到下午6時,除可提供民眾或企業食品有關之陳情、申訴及諮詢服務外,舉凡違法食品添加、餐廳衛生不良或企業員工揭發黑心食品等,都能透過「1919」,快速連結至中央檢舉專線,由專人錄案管理。
食安檢舉獎金最高有多少? 民眾如有檢舉摻偽假冒、使用違法添加物、販賣過期產品這3類食品的重大食安事件,也提高檢舉獎金核發的比率到50%(有的縣市政府更高),只要檢舉內容屬實,就算法院最後判決無罪定讞,也不會追回檢舉人的獎金。 如果依檢舉內容及對案件查獲具有重大貢獻程度,可額外發給10至200萬元之檢舉獎金,對於勇敢檢舉黑心食品業者的現職或離職的員工,則會依檢舉違規事項,額外發給最高上限400萬元獎金。 力勤農產涉嫌將過期肉品剪標販售,台中市衛生局四月底稽查,開罰1,200萬元,但檢察官還未起訴。本案檢舉人是力勤員工,依法可獲吹哨者獎金350萬元,加上罰款七成檢舉獎金,總額為1.190萬元。力勤檢舉人2017年5月25日現身領取吹哨獎金,至於檢舉獎金則要等力勤繳款後才會拿到(聯合報106年5月26日)。
「價廉物美」的「美味佳餚」,安全嗎? 採取重罰方式,才能有效嚇阻食安頻傳,保障國人健康。 儘量吃天然食物的原味,飲食力求清淡。色香味俱全、Q感 彈牙的美味佳餚,有可能使用了多種調味料及可能不合法的 添加物。勿將「非法調配的味道」當成「食品的美味」。不 肖業者為降低成本、滿足消費者口腹之欲,使用便宜的工業 級原料取代食品級不無可能。 便宜又好吃的食物,請先抱持「怎麼可能?」的懷疑態度, 仔細看看產品的成分和營養標示。標籤上寫著密密麻麻的原 料名稱,若看不懂,可問廠家或專家學者。呼籲食品生產者、 製造者要有道德良心,政府也要加強監督與稽查;或許 採取重罰方式,才能有效嚇阻食安頻傳,保障國人健康。
2008年中國奶粉三聚氰胺污染事件 張玉軍,生產和銷售有毒奶粉;耿金平,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添加到原奶中;高俊傑,製售含三聚氰胺「蛋白粉」等三人,判處死刑 田文華,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無期徒刑 王玉良,原三鹿集團副總,有期徒刑 15年 杭志奇,原三鹿集團高管,有期徒刑 8年 吳聚生,原三鹿集團高管,有期徒刑 5年 其他多人,有期徒刑 5年以上
2013年5月順丁烯二酸酐毒澱粉事件的回想 斃死豬肉會到那裏去了?雲林民眾知道! 「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都不是衛生署核准的食品添加物,刻意添加於食品中均屬違法行為,這些違法添加到生產線上製成Q彈美味的食品(粉圓、粄條、黑輪、肉圓等)。 本次所謂的毒澱粉事件,其實僅屬違法行為,對世人健康影響不大。當時,我曾向主管食安的政府最高層反應:沈寂多年的斃死豬雞問題大概很快會再出現,不料,數天後真的在屏東驚爆(2013年6月4日);我再次反應,聽聞雲林地區也很嚴重,應該及早防範,2014年9月爆發的餿水豬油事件的斃死豬就來自雲林。 斃死豬肉會到那裏去了?雲林民眾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