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給付項目:殘廢保險金、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復健補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103年6月3日壽險精字第1030540177號函備查 險種代碼:EC 業務部 103.06.03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注意事項 ※本保險商品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商品殘廢保險金、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及復健補償保險金之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該三項保險金無解約金。 ※本保險商品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本契約條款樣張須於訂立契約前提供要保人至少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依保險法及相關規定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本商品非銀行存款,無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有關本險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之利息計算方式,可至本公司網站參考本險商品介紹說明。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參考本公司網站首頁專區。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料(包含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011-966)或網站(網址:http://www.twfhc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大 綱 一、市場機會 二、商品內容簡介 三、範例說明 四、目標客戶 五、結論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一、市場機會 少子化-高齡化社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原經建會)統計99年總生育率(註)將首度跌破 1人,降至0.94人,100年總生育率為1.07人,推估101年總生育率為1.24人,上升至2035年1.30後維持固定。 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由99年的11%,到107年將快速增加為14%,台灣至此進入國際慣例所稱的「高齡社會」。 (註)總生育率即平均每位婦女一生中所生育之子女數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台灣人「產量」愈來愈少 台灣婦女平均生育數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台灣少子化現象之概況 表 台閔地區歷年年底幼年人口數及百分比分配 年別 幼年人口數(0-14 歲) 幼年人口數(0-14 歲)百分比分配 1998 4,815,400 22 1999 4,734,596 21.4 2000 4,703,093 21.1 2001 4,661,884 20.8 2002 4,598,892 20.4 2003 4,481,620 19.8 2004 4,387,082 19.3 2005 4,259,049 18.7 2006 4,145,631 18.1 2007 4,030,645 17.6 2008 3,905,203 17 2009 3,778,018 16.3 2010 3,582,513 15.75 2011 3,501,790 15.08 2012 3,411,677 14.63 少子化的現象日趨嚴重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國人退休生活的年數增加,退休金準備及殘廢生活輔助金也應提撥。 台灣民眾平均壽命逐年增加 國人退休生活的年數增加,退休金準備及殘廢生活輔助金也應提撥。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2012年至2060年人口中推計 , 101年8月。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人口結構變動趨勢(中推計結果) 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由2012年11.2%,2018(民國107年)年增加為14%,達到國際慣例所稱的高齡社會,2025年再增加為20%,邁入超高齡社會,2060年65歲以上人口所占比率將高達39%。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臺灣人口推計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2012年至2060年人口中推計 , 101年8月。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2010年及2060年人口金字塔(中推計結果) 2010年人口金字塔為中間大、兩頭小之燈籠形,代表勞動力供給充沛。 2060年人口金字塔將轉變為上寬下窄之倒金鐘型態,社會負擔相對較重。 250 150 50 千人 10 20 30 40 60 70 80 90 100 歲 男性 女性 2060年 2010年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2012年至2060年人口中推計 , 101年8月。 9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扶養比-養不起的未來自己養自己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2012年至2060年人口中推計 , 101年8月。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高齡化社會將會面臨之問題:賣點 賣點:根據衛生署調查,國內目前有將近70萬人需要長期照護服務。國家發展委員會則推估,到民國一二○年,平均每18.5人,就有一人需要長期照護。 長期殘廢照護不是老年人的專利,年輕人也可能因為疾病或意外失去自理生活的能力。然而,全國目前只有不到2%的民眾投保商業性長期看護險,可見在提升國人長照風險意識方面,本險投保率仍有很大的空間。 生 老 病 傷 殘 失業 死 類、 長期看護需求 醫療費用增加 扶養比率上升 壽命延長風險 珍愛人生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二、商品內容簡介-無等待期 珍愛人生 繳費期間多重 復健補償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活到110歲長壽祝賀 身故或全殘廢保障 繳費期間為10年、15年或20年, 資金規劃靈活。 復健補償保險金 一次給付「保險金額」的10%。 殘廢保險金 一次給付依「保險金額」乘以殘廢等級(1~11級) 的5%~100%。 珍愛人生 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活到110歲長壽祝賀 祝壽保險金為保單價值準備金 與年繳保費總和的1.06倍, 二者擇高給付。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每月以「保險金額」的2%, 至少給付120個月。 身故或全殘廢保障 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年繳保費總和的1.06倍,二者擇高給付。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一)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生效日或復效日)或傷害,致成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十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下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殘廢保險金」。(一次給付) 因不同疾病或傷害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本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殘廢等級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 第六級 第七級 第八級 第九級 第十級 第十一級 給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5%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二)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每月給付) 1.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成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自診斷確定殘廢之日起,每屆滿保單週月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每月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乘以下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或保險年齡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為止,但至少給付120個月。 2.本公司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予被保險人時,如有本公司依第17條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所致本契約終止之情形,本公司仍依前項約定繼續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3.因不同疾病或傷害申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時,其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為限,且累積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十倍為限。 殘廢等級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 第六級 給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三)復健補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成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依「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復健補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傷害致成附表一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復健補償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廢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復健補償保險金」。 (一次給付)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四)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1.有效期間內身故者: (依下列二款金額最大者給付) (1)保單價值準備金。 (2)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 (表訂費率為基準) 1.主約 2.帳戶型 以下項目無保單價值準備金: 1.殘廢保險金 2.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3.復健補償保險金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四)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2.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者,本公司改以下列方式處理,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1)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單利/年利率2.25%) 」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2)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後身故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單利/年利率2.25%) 」給付「身故保險金」。 3.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五)全殘廢保險金: 1.有效期間內全殘廢程度之一者: (依下列二款金額最大者給付) (1)保單價值準備金。 (2)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 (表訂費率為基準) 2.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經診斷確定致成全殘廢程度表所列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改按「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單利/年利率2.25%) 」給付「全殘廢保險金」,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3.被保險人同時致成全殘廢程度表所列二項以上全殘廢程度時,本公司只給付一項「全殘廢保險金」。 4.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全殘廢程度表: 項別 殘 廢 程 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雙目均失明者。(註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註2)或言語(註3)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 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 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投保利益內容 (六)祝壽保險金: 1.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下列二款金額最大者給付「祝壽保險金」。 (1)保單價值準備金。 (2)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 2.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110歲 保單 週年 繳費期間 10、15、20年 商品架構 區分 保障項目 健康險 保障 殘廢保險金 (第一級至第十一級殘廢)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 復健補償保險金 壽險保障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保險年齡達110歲) 祝壽保險金 1、2、3、4、5、6、7、8、9、10、11、12、13、14、、、、、、、、、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範例說明 以男性30歲,投保繳費20年期的「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100萬為例,年繳保險費16,800元(假設首期匯款或轉帳,且續期金融媒體轉帳折扣1%。保費折扣後實繳保費16,632元)。若在第6年保單年度發生疾病或傷害事故,至成第一級殘廢程度者,本契約終止,其給付情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新臺幣 區分 保障項目 提供內容 範例給付 健康 險保 障 殘廢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乘以殘廢等級(1~11級)給付比例計算。(一次給付) 100萬元x100%=100萬元。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1.每月按「保險金額」的2%乘以殘廢等級(1~6級)給付比例計算。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2%為限,至少給付120個月。 2.因不同疾病或傷害,本項給付累積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10倍為限。 100萬元x2%x100%=2萬元。 復健補償保險金 殘廢等級(1~6級)者,按「保險金額」的10%計算。(一次給付) 100萬元x10%=10萬元。 壽險保障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無 全殘廢保險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二者擇高給付。 max(16,800*6*1.06,43,700)= 106,848元。 祝壽保險金(保險年齡達110歲)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商品範例說明 以男性30歲,投保繳費20年期的「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100萬為例,年繳保險費16,800元(假設首期匯款或轉帳,且續期金融媒體轉帳折扣1%。保費折扣後實繳保費16,632元)。若在第6年保單年度發生疾病或傷害事故,至成第二級殘廢程度者,後續發生身故或全殘廢或110歲仍生存情況,其給付情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新臺幣 區分 保障項目 提供內容 範例給付 健康 險保 障 殘廢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乘以殘廢等級(1~11級)給付比例計算。(一次給付) 100萬元x90%=90萬元。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1.每月按「保險金額」的2%乘以殘廢等級(1~6級)給付比例計算。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2%為限,至少給付120個月。 2.因不同疾病或傷害,本項給付累積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10倍為限。 100萬元x2%x90%=1.8萬元。 復健補償保險金 殘廢等級(1~6級)者,按「保險金額」的10%計算。(一次給付) 100萬元x10%=10萬元。 壽險保障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二者擇高給付。 max(16,800*6*1.06,43,700)=106,848元。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保險年齡達110歲) max(16,800*20*1.06,356,200)=356,200元。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三、範例說明2-繳費10年 30歲珍愛小姐投保「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保額100萬元,繳費年期10年,年繳保險費23,500元(假設首期以匯款、續期以轉帳繳費,保費折扣1%後,實繳保險費23,265元)。 保單年度 保險年齡 累計實繳保險費(註) 年末身故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年末解約金 1 30 23,265 24,910 3,000 9 38 209,385 224,190 83,800 10 39 232,650 249,100 97,100 20 49 119,400 59 145,300 40 69 173,600 50 79 200,900 60 89 223,400 70 99 238,600 80 109 81 110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給付祝壽保險金249,100元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三、範例說明2-繳費15年 30歲珍愛小姐投保「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保額100萬元,繳費年期15年,年繳保險費16,000元(假設首期以匯款、續期以轉帳繳費,保費折扣1%後,保費折扣後實繳保險費15,840元)。 保單年度 保險年齡 累計實繳保險費(註) 年末身故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年末保單價值準備金 1 30 15,840 16,960 1,000 9 38 142,560 152,640 58,100 15 44 237,600 254,400 110,100 20 49 121,900 59 148,400 40 69 177,300 50 79 205,200 60 89 228,200 70 99 243,700 80 109 81 110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給付祝壽保險金254,400元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三、範例說明3-繳費20年 30歲珍愛小姐投保「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保額100萬元,繳費年期20年,年繳保險費12,400元(假設首期以匯款、續期以轉帳繳費,保費折扣1%後,保費折扣後實繳保險費12,276元)。 保單年度 保險年齡 累計實繳保險費(註) 年末身故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年末保單價值準備金 1 30 12,276 13,144 9 38 110,484 118,296 46,000 10 39 122,760 131,440 53,600 20 49 245,520 262,880 126,000 59 153,300 40 69 183,300 50 79 212,000 60 89 235,800 70 99 251,800 80 109 81 110 262,900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給付祝壽保險金262,900元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範例說明-4 說明(1):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前身故時,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假設:保單週年日為1月1日,被保險人於第1保單年度期間的10月27日不幸身故,又當年度共365天。 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表訂保費×(1+2.25%×300/365)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範例說明-5 說明(2):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後,且於保險年齡達1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 者,按「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 假 設:被保險人於第2保單年度期間4月10日不幸身故時,又當年度共365天, 身故保險金=表訂保費×2+表訂保費×2.25%【(1+100/365)+(100/365)】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範例說明-6 說明(3):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16歲之保單週年日後身故者,按其身故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二者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假 設:被保險人於89歲身故時,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二者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範例說明-7 說明: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達1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經診斷確定致成全殘廢程度表所列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改按「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假 設:被保險人於第2保單年度期間4月10日不幸身故時,又當年度共365天, 身故保險金=表訂保費×2+表訂保費×2.25%【(1+100/365)+(100/365)】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投保規則-1 保險期間:終身(保險年齡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繳費期間及投保年齡限制: 投保金額限制:新臺幣50萬~300萬元 繳費方式:年繳、半年繳、季繳及月繳等四種。 體檢、生調規定:依一般壽險規定辦理。 繳費期間 投保年齡 10年 0歲~70歲 15年 0歲~65歲 20年 0歲~60歲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投保規則-2 被保險人醫務評核為次標準體及職業屬台閩地區職業分類第5類以上者(即屬危險加費者)不予承保。 附約附加之限制:可附加本公司同意且經主管機關核准、核備或備查銷售之附約。 保費繳交方式:續期不適用信用卡繳費,其餘依現行規定辦理。僅首期保費可適用信用卡繳費(無1%折扣)。 保費折扣: 1.首期匯款或轉帳,且續期金融媒體轉帳折扣1%。 2.無集體彙繳折扣。 除上述規定外,其餘準用一般壽險規定辦理。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財務核保作業: 101.1月修正 1.應辦理財務核保之條件: (1)業務人員招攬之保件單一保單投保金額達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一年定期傷害保險續保件、健康保險、旅行平安保險、借貸保險及團體保險除外)。 (2)同一被保險人累計其他同業之人壽保險(含投資型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不含旅行平安保險)投保金額(不含躉繳型保單)超過被保險人家庭年收入之20倍。 (3)同一被保險人累計其他同業年繳化保險費支出超過被保險人家庭年收入之30%者(一年期傷害保險、健康保險、旅行平安保險除外)。 (4)同一被保險人於三個月內密集向二家公司(含)以上投保且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等與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財力或收入顯不相當者。 (5)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有異常投保之紀錄者。 (6)登錄於本公司之業務員有不當招攬之行為,自停止招攬處分期間屆滿,或撤銷登錄後重新登錄之日起一年內之招攬件。 (7)未滿15足歲之被保險人自100.7.1起投保金額,累積產、壽險同業之殘廢保險金額超過新臺幣200萬元。 2.財務核保作業方式:達前項所列規定時須請保戶填寫「財務狀況告知書」,但經評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社會經濟地位與投保狀況顯屬合理、適當,得免提出收入或財產證明。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揭露事項 依據財政部92.3.31台財保字第0920012416號令「分紅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辦理。 i: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臺灣銀行、第一銀行與合作金庫三家行庫每月初(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103年度所使用之數值為1.42%。) CVm:第m 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 Divt:第t 保單年度之可能紅利金額。(不分紅人壽保險單此項數值為0。) GPt:第t 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 Endt:第t 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但無生存保險金之給付者,其值為0。 供下列三個主要年齡第m保單年度末之商品成本分析表。 繳費 期間 保單年度末 投保年齡 男性 女性 5 10 15 20 十年 5歲 20% 26% 27% 17% 22% 23% 24% 35歲 38% 47% 48% 49% 34% 42% 43% 45% 65歲 62% 77% 75% 73% 60% 72% 十五年 28% 50% 51% 46% 76% 78% 58% 74% 二十年 29% 18% 25% 37% 53% 33% 44% 60歲 56% 69% 上表顯示「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提前解約對保戶不利。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除外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附表二所列之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附表二所列之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十五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二所列之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十七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除外責任-續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致死者,本公司依第十六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殘廢,本公司不負給付殘廢保險金、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及復健補償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第二十五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分,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四、目標客戶 長壽家族-保健康 準退休族-保尊嚴 現有保戶- 保單健檢 殘廢帳戶- 專款專用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目標客戶1-長壽家族-保健康 人生最後的7.3年最需要長期照護。 適合養一位孝順的保險兒子,每月領取殘廢生活扶助保險可照護自己奉養金。 一大筆殘廢保險金及復健補償保險金照護自己保尊嚴。 保單價值準備金也可當成健康醫療預備金,為老年健康風險,事先作好完善照護規劃。 許我的老年生活一個美麗的未來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目標客戶2-準退休族-保尊嚴 及早為自己退休規劃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長期照護需求,不分年老與青壯。 青少年血氣方剛,騎乘機車意外肇事成殘。 一人造成癱瘓,避免全家經濟造成癱瘓。 中風、糖尿病、失智等家族病史。 保險是緊急時,救命的現金。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目標客戶3-現有保戶-保單健檢 一公升的眼淚女主角罹患小腦萎縮症,長期看護可達30年,造成財務重大負擔。 10大罕見疾病致成殘廢,需要長期看護。 癌症末期轉移致成殘廢,需要長期看護。 未婚族、頂客族、重視醫療品質族。 殘廢帳戶-專款專用 保險黃金屋、現有保戶再推銷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其他應注意事項 1.若被保險人7足歲以下者,可為要保人。 2.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時,請注意贈與稅的問題。 3.因最低稅負制實施,要保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壽險、年金險保單,未來給付滿期金、還本金、年金時,都要納入當年度所得中課稅,除了被保險人身故時的「死亡給付」未滿三千萬元 才可免除(以每戶計算)。 4.自100年7月1日起實施「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範」、「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定型化契約條款範本」、「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第11點修正案及「人身保險業通報作業實施要點」修正案。 5.稅賦相關法令、解釋及其變更可能影響保險給付是否可適用保險商品稅賦優惠之規定,如有相關稅務疑問,建議洽詢您的稅務顧問。 6.招攬保險時,一定要親晤被保險人於要保書親自簽名。 本資料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不得作為銷售文宣使用,並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使用或轉載
僅供臺銀人壽內部教育訓練使用,禁止當成行銷文宣之用。 五、結 論 非買不可: 1.老與殘,風險無法擋。 2.年輕人未雨先綢繆,為老時做好準備。 3.殘廢生活扶助照護終身,110歲可領祝壽保險金。 4.保障兼照護,一兼二顧。 僅供臺銀人壽內部教育訓練使用,禁止當成行銷文宣之用。
僅供臺銀人壽內部教育訓練使用,禁止當成行銷文宣之用。 五、結 論 非賣不可: 1.按保險金額乘以殘廢等級給付比例計算,一次給付殘廢保險金。 2. 每月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且至少給付120個月,可維持個人基本經濟來源及生活照護支出。 3. 保險金額的10%給付「復健補償保險金」,可當成及時雨,減緩家庭經濟壓力。 4.壽險保障按保單價值準備金及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二者擇高給付。 僅供臺銀人壽內部教育訓練使用,禁止當成行銷文宣之用。
僅供臺銀人壽內部教育訓練使用,禁止當成行銷文宣之用。 Thank You 僅供臺銀人壽內部教育訓練使用,禁止當成行銷文宣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