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课件 第十二章 收 入 及 利 润 主讲:边喜春 江西财大会计学院 TEL: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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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课件 第十二章 收 入 及 利 润 主讲:边喜春 江西财大会计学院 TEL:0791——83816409 第十二章 收 入 及 利 润 主讲:边喜春 江西财大会计学院 TEL:0791——83816409 Email: bxch49@163.com

目的及要求 重点理解和掌握收入确认的标准; 重点掌握一般销售收入的核算及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掌握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了解特殊销售业务收入的核算; 重点掌握代销业务的核算。

主要内容 概念/特点 确认原则 一般销售 退回/折让/折扣 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劳务 特殊业务 收入在报表列示

一、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特点 (1) 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 (2) 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3) 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 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3 分类 (1)按收入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2)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他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

二、 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商品销售收入 1.确认原则——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上述 ; 前两项——满足收入已取得的要求 后三项——满足收入已实现的要求。

  A、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主要指商品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因商品升值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已转移出该企业。

   B、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出售后,保留对该房产的物业管理权。此项管理权与房产所有权无关,房产销售收入成立。物业管理为单独的劳务合同,有关收入为劳务收入。 如A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将尚待开发的土地销售给B企业,合同规定由A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售出后,利润由A、B两家企业按一定比例分配。   这意味着A企业仍然保留与该土地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该项交易实质上不是销售土地的交易,而是A、B企业共同对该项土地的开发进行投资,并共享利润的交易,A企业在销售土地时,不能确认收入。

C、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前提条件。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 发生的情况: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都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新售价未确定之前不应确认收入。

   D、经济利益,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销售商品的价款是否能够收回,是一个确认收入的重要条件。如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其它条件均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E、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与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所以成本不能可靠地确认,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其它条件满足,也不能确认收入。

二、收入的确认原则 2. 计量 (2)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退回——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1)入账价值——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一般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 (2)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退回——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销售折让/退回:商品的质量、规格、型号与合同不一致,对方要求打折/退货。 商业折扣:从商品的标价中扣减部分款项的让渡。

企业应根据结算方式和收入实现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1)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在货款已收到,销货发票和提货单交给购货方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发出商品并开出销货发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货:企业通常应在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提供且在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发出商品很 可能因质量等问题而发生退货的,表明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4)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在收到代销单位交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收入的确认原则 (二)提供劳务收入 (列表表示) 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 状 态 确 认 与 计 量 原 则 状 态 确 认 与 计 量 原 则 同一会计年度 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跨年度——取决于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 能够可靠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不能可靠估计 估计能够得到全部补尝 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估计能得到部分补偿 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本, 估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按已发生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计量 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

二、收入的确认原则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 确认 内容——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 确认条件(均能够满足时):   内容——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 确认条件(均能够满足时):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计量 利息收入——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三、 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一)设置的会计科目P435 1. 主营业务收入 2. 主营业务成本 1. 主营业务收入 2. 主营业务成本  3.发出商品——用于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4. 销售费用——为销售产品(或商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   5.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核算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负担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二)一般商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应在收入确认时,将实现的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一般商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在月份终了,编制“商品发出汇总表”,汇总结转已销商品、已提供劳务的实际成本,按结转的实际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一般商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按规定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交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按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计算得出的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按各税费种类分列明细科目)

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借:应收账款 586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二)案例 【案例12-1】 L公司5月5日发给S厂甲产品1 000件,成本35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500 000元,增值税额85 000元,代垫运杂费 1 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586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增(销) 85 000

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案例12-4】 L公司5月10日向J商场采用预收货款方式 销售甲产品。当日按合同规定向J商场预收货款500 000元;5月28日按合同规定向J商场发出甲产品800件,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400 000元,增值税额68 000元,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同时将多余的款项退还J商场。 5.10.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预收账款 500 000 5.28 借:预收账款 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增(销)68 000 同时 借:预收账款 32 000 贷:银行存款 32 000

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5.5. 借:发出商品 350 000 贷: 库存商品—甲 350 000 将代垫运杂费入应收帐款: 借:应收帐款—S厂 10 000 贷: 银行存款 10 000 7.20. 确认收入增值税额、 借: 应收帐款—S厂 585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金—增(销)85 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350 000 贷: 发出商品 350 000 【案例12-5】假设案例1L公司5月5日发给S厂的1 000件产品,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手续后得知,该厂在另一笔交易中发生巨额损失,资金周转紧张,经与购货厂交涉,此项收入本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决定不确认收入。7月20日,该厂财务状况已经好转并承诺付款。 L公司会计处理

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三)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帐务处理 【案例4】 L公司5月末,根据“一般商品销售业务商品发出汇总表”(见表—1),结转发出产品的销售成本核算。 一般商品销售业务商品发出汇总表 表—1 2013年5月31日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成本 总成本 甲产品 件 1800 350 630 000 乙产品 700 280 196 000 合计   82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630 000 ——乙产品 196 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630 000 ——乙产品 196 000

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四)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帐务处理 按规定计算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应交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等(注按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计算得出的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费. 【案例5】 L公司5月末,根据本月一般商品销售业务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为94 400元,城市维护建成设税为23 268元,教育附加费9 972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3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4 400 ——应交城建税 23 268 —教育附加费 9 972

四、 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1.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四、 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1.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如果能够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则在售出时确认收入,并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估计数作收入退回处理,待时实际退回再作调整。 (2)如果不能够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则在售出时不确认收入,所收到的货款先作“预收账款”处理,待时实际退回再确认收入。

发出商品时:(能够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 借:应收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 期末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0 主营业务成本 发生退货时(未超过退货率), 超过退货率部分 借: 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收帐款等 应交税费——应增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帐款等 贷: 主营业务成本

(1)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20%,假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可冲减增值税 【案例12-7】 甲公司1月1日发给A厂产品5 000件,单位价格500元,单位成本4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2月1日付款;6月30日前有权退货。 (1)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20%,假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可冲减增值税 1.1 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9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5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000 应交税费——增 425 000 1.31 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确认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贷:预计负债 100 000 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贷:应收账款 2 925 000 6.30 发生退货1000件时(未超过退货率), 6.30 发生退货1200件(超过退货 2.1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 2 925 000 6.30 发生退货1000件时(未超过退货率), 借: 库存商品 40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 银行存款 58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5 000 6.30 发生退货1200件(超过退货 借:库存商品 48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贷: 银行存款 70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02 000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6.30 发生退货800件(未超过退货 借:库存商品 32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贷: 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68 000

发出商品时:(不能够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预收账款 到期没有 发生退货 借: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发生退货时(退回一部分) 借: 预收账款 贷: 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甲公司无法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假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可冲减增值税

借:预收账款 25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000 贷:发出商品 2000 000 1.1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425 000 贷:应交税费—增 (销项)425 000 借:发出商品 2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000 借:银行存款 2925 000 贷:应收账款 425 000 预收账款 2500 000 2.1 收到货款 6.30 没有 发生退货 借:预收账款 250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5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000 贷:发出商品 2000 000

6.30 退货2000件 借: 预收账款 2500 000 贷: 银行存款 117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500 000 借: 预收账款 2500 000 贷: 银行存款 117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 000 库存商品 800 000 贷:发出商品 2000 000

2. 不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已经确认收入的商品,在报告年度终了(12月31日)前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已经结转销售成本,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一)销售退回 (2)收入确认后退回——无论本年或以前年度销售,一般: 冲减退回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等; 1、注意几点: (1)收入确认前退回——将发出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 (2)收入确认后退回——无论本年或以前年度销售,一般: 冲减退回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等; 涉及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退回时一并调整;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应同时用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退回商品成本的两种计算方法 从当月销售数量中扣除已退回的数量 单独计算本月退回商品的成本,并按退回月份成本计算

(四) 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2.本年度销售在本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等 (四) 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2.本年度销售在本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等 【案例6】A企业收到上月发出的不合格甲产品5件,货款2 000元以银行存款退回,根据“红字”销售发票、入库单等进行会计处理。——本年度销售在本年度终了前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2 000 贷: 应交税费——增(销项) 银行存款 2 340 同时:借:库存商品——甲产品 1 750 贷: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1 750 340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3. 以前年度销售,在退回年度年初至上年度(与退回年度相比)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冲减退回年度的收入、成本、税金等。 【案例7】A企业在于2012年12月7日销售一批甲商品,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成本165 000元。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于2013年5月26日被退回,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已对外报出。该企业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该批销售退回冲减2013年度的收入、成本、税金等。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34000 贷: 应收帐款等 234 000 借:库存商品 165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65 000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4. 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后至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退回的——日后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案例7】A企业于2012年10月7日销售一批甲商品给w公司,价款400 000元,增值税68 000元,销售成本330 000元,销货款于2012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A企业于2012年12月27日接到w公司通知,w公司在验收商品时,发现该批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A企业与w公司就退货事项已进行了协商。A企业于2012年12月31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及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的坏账准备已列示。2013年2月1日A企业与w公司就退货事项协商不成,A企业2013年2月14日(2012年年报尚未报出)收到退回的商品及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假设A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5%。作会计分录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 000 贷:应收账款——w公司 468 000 (1)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 000 贷:应收账款——w公司 46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红字) (2)调整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23 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 400 (3)调整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33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0 000

借: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11 6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 650 [(400 000-330 000-23 400)×25%] (4)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11 6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 650 [(400 000-330 000-23 400)×25%] (5)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 9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 950 (400 000-330 000-23 400-11 650) (6)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5 242.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 242.50 (34 950×15%)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7)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参见本书有关章节) ①调整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数字 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的数字。 ②调整2012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有关项目的数字 调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的数字。 (8)A企业2013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应按(7)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5.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已经发生折扣、折让,则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案例9】上述案例7中,假若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购货方于12月14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4 000元。(续下页) 2012.12.7销售收入 借:应收帐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增(销项) 34 000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2012.12.14.收款 借:银行存款 230 000 财务费用 4 000 2012.12.14.收款 借:银行存款 230 000 财务费用 4 000 贷:应收帐款 234 000 2012.12.31.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5 000 贷:库存商品 165 000 2012.12.26 ——被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230 000 财务费用 4 000 同时(若在12.14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 165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65 000 34 000

四、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二)现金折扣——总价法下不考虑增值税等税金 4月11日 应收帐款——B企业 117 000 【案例10】A公司在2013年4月11日向B企业销售一批商品1000件,增值税标上注明的售价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假定买方在4月19日、或4月26日、或5月20日付清货款,要求按总价法分别核算。 4月11日 应收帐款——B企业 117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金——增(销) 17 000 付款日期 4月19日 4月26日 5月20日 借:银行存款 115 000 116 000 117 000 财务费用 2 000 1 000 — 贷:应收账款

(三) 销售折让 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应同时冲减当期税金。 【案例11】述例9中假若12月25日购货方收到商品后,发现部分商品不符合合同中双方约定等级,经双方协商,按总价的4%给予折让,并于12月30日收到款项。 2012.12.7 借: 应收帐款 234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增(销项) 34 000 2012.12.25折让时借: 主营业务收入 8 000 贷: 应收帐款 9 360 应交税费­——增(销项)1360 2012.12.30收款借: 银行存款 224 640 贷: 应收帐款 224 640

五、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一)注意几点 1. 发生劳务支出——记入“劳务成本”; 2.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2.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3.年终,“劳务成本”出现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 中的“存货”项目中列示。 (二)案例【案例12】A建筑工程监理公司2011年7月1日为M路桥 有限公司提供某段公路的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总价款160万元,建设时间2年,工程监理时间2年,监理费分4次平均支付。预计监理成本90万元,每年发生的成本为30万元,40万元,20万元。A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五、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成本 有关会计分录见下表 情况 会计处理 2011 2012 2013 收到监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800 000 贷:预收帐款 发生劳务支出时: 借:劳务成本 300 000 2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各年完工比例 33.33% 77.78% 100% 完工百分比法 借:预收帐款 533 280 711 200 355 5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99 970 400 050 199 980 贷:劳务成本 30/90

六、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案例13】 某商业银行2013年3月21日向A公司发放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为二年,年利率为6%。银行每季末21日这天向A公司收取利息。 2013.3.21.发放贷款:中长期贷款 2 000 000 吸收存款 2 000 000 2013.6.21、9.21、12.21、01.3.21收取A贷款利息时: 吸收存款 30 000 利息收入 30 000 2013.6.30、9.30、12.31、01.3.31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 (营业税率8%;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 640 应交税费——营业税 2 400 ——城建税 168 ——教育费附加 72

七、特殊业务 一、代销商品 二、分期收款销售 三、售后回购 四、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 五、房地产销售 六、出口销售 七、以旧换新销售

七、特殊业务 (一)代销——有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 1.视同买断 (1)定义——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 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 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2)销售本质——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 (3)确认原则  交付商品时:委托方——不确认收入, 受托方——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销售后:受托方——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并开具代销清单。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七、特殊业务 【案例14】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400元/ 件,成本350元/ 件,增值税率17%,A收到B开来的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价40 000元,增值税6800元。B实际销售时,售价50 000元,增值税8500元。要求:按视同买断进行处理。

七、特殊业务 (1)A企业 将商品交付B时 借: 发出商品 35 000 贷: 库存商品 35 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4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40 000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增(销)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40 0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40 000 应交税费——增(进) 6 800 贷:应付账款——A 46 800 将款项付给A时 借:应付账款——A 4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1)A企业 将商品交付B时 借: 发出商品 35 000 贷: 库存商品 35 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B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增(销) 6 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 000 贷:发出商品 35 000 收到B汇来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46 800 贷:应收账款 46 800

七、特殊业务 2、收取手续费 定义——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实际上一种劳务收入。 主要特点: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确认原则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后——确认收入; 支付的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 认收入。

七、特殊业务 【案例15】假定案例14中,B按400元/件的价格出售给顾客,A按售价的10%支付给B手续费。B实际销售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价40 000元,增值税6800元。A收到代销清单时向B开具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按收取手续费方式进行处理。

七、特殊业务 贷:其他业务收入 4 000 (2)B企业 收到甲商品时 (1)A企业 借:受托代销商品 46 800 将商品交付B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46 8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46 800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46 800 贷:应付账款 40 000 应交税费—增(销) 6 800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增(进) 6 800 贷:应付账款——A 6 8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46 8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46 800 将款项付给A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46 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 000 银行存款 42 800 (1)A企业 将商品交付B时 借: 发出商品 35 000 贷: 库存商品 35 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B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增(销) 6 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 000 贷:发出商品 35 000 借:销售费用 4 000 贷:应收账款 4 000 收到B汇来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42 800 贷:应收账款 42 800

七、特殊业务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通常为超过3年)。  (二)分期收款销售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通常为超过3年)。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金额,差额分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如:甲企业售出一台大型设备,分期5年收款,每年200万元,计10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如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时支付现款,只需付800万。 确认收入800万,差额200万分期摊销。

七、特殊业务 收入确认原则——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约定或协议价(公允价值)确认 借:长期应收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长期应收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收款期内按实际利率摊销,最后一期算余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期初应收本金×实际利率 期初应收本金=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案例19】A企业2010年1月1日出售大型设备.协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分5年收款,每年2000万元,计10000万元。销售成立应收款8000万元.成本5000万元,实际利率7.93%。试做会计分录。

二)分期收款销售 2010.1.1 借:长期应收款 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 000 2010.1.1 借:长期应收款 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2000 第一年末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10000-2000) ×7.93%=634 借:银行存款额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34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贷:财务费用 634 第二年末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 =[8000-(2000-634)] ×7.93% =(6000+634) ×7.93% =526 借:银行存款额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26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贷:财务费用 526 第三年末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4634+526)] ×7.93%=410

二)分期收款销售 第三年末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4634+526)] ×7.93%=410 借:银行存款额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410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贷:财务费用 410 第四年末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3160+410) ×7.93%=283 借:银行存款额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83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贷:财务费用 283 第五年末未实现融资收益 =[2000-(634+526+410+283)] =147 借:银行存款额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47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贷:财务费用 147

期初应收本金A=A-C 本金收现C=D-B 总收现D 未实现融资收益 销售日 8 000 2 000 1末 8000 634 1366 2末 年限 期初应收本金A=A-C 财务费用B= A × 7.93% 本金收现C=D-B 总收现D 未实现融资收益 销售日 8 000 2 000 1末 8000 634 1366 2末 6634 526 1474 840 3末 5160 410 1590 430 4末 3570 283 1717 147 5末 1853 总额 - 2000 10 000

三)、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商品的销货方在售出商品后可能在将来把所售商品重新买回的一种销售方式。一项售后回购协议主要涉及如下方面:销售价格、回购条款的性质、回购价格等。但就其实质而言,有两种情况:真正的销售交易和融资交易。 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者应收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

按规定应交纳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 如果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账款 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项商品时,按购入物资处理;同时,将与该购回商品有关的“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冲减或者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

1 卖方承诺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回购 1).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这表明,该商品因增值而获得的收益归买方所有,因贬值而遭受的损失也由买方承担,卖方不再保留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但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买方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 2).回购价已在合同中约定。这表明,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均归卖方所有,与买方无关,且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依据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判断,这种售后回购本质上是一项融资交易。卖方在收到货款后,一方面要确认一项资产,另一方面还要确认一项负债,而不应当确认收入。

【案例15】甲公司于5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成本为80万元。甲公司应于9月30日以110万元赎回。 5月1日 企业在发出商品时 , 借:银行存款 117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70 000 应付账款 200 000

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每月计提利息费用时:5月31日(100 000/5)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应付账款 20 000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应付账款 20 000 9月30日以110万元赎回时: 借:库存商品 1100 000 应交税费-増(进项) 187 000   贷:银行存款 1 287 000 借:应付账款 280 000 财务费用 20 000 贷:库存商品 300 000

2 买方选择权或者卖方选择权回购P509 买方选择权,是指买方将商品买回后,有权在一定时间内要求卖方按一定的价格将商品回购。卖方选择权,是指卖方将商品售出后,有权在一定时间内将其回购。回购价格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采用其他方式确定。 在只有买方选择权或只有卖方选择权的情况下,企业应具体分析交易的实质,根据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大小,来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了买方。从而考虑对应的售后回购交易属于真正的销售交易,还是只是一项融资行为。这两种售后回购销售方式,目前在我国尚不多见。

四)、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售出的商品需要安装、检验、测试等以符合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购买方才能接受此商品。购买方在尚未接受交货以及安装、检验、测试完毕前,销货方一般不确认收入。但是,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测试是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则可以在商品发出时或商品装运时确认收入。

五)、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在有些行业,顾客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退货(代销商品不在此列),如图书、音像制品、易损的仪器、易过期的食品等。顾客可以要求退回现金或更换其他商品。在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情况下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充分考虑退货的因素。显然,如果忽视了退货因素,企业可能因此而高估了期望的现金流量、经济利益。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方式下,如果企业能够按照以往的经验对退货的可能性作出合理估计的,应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在售出商品的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六)、房地产销售 房地产销售,是房地产经营商自行开发房地产,并在市场上进行的销售。房地产销售与一般的商品销售类似,因而房地产销售收入,应按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进行确认。但是,如果房地产经营商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该合同是不可撤销的),按合同要求开发房产的,则应作为建造合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出口销售 企业出口销售,采用的成交方式有:离岸价(FOB)、工厂交货价格(EXW)、到岸价(CIF)、成本加运费价格(CFR)等。在不同的成交方式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间不同,确认收入的时点不一致。另外,不同的成交方式,表示售价包括的内容不同。例如,按离岸价成交时,商品被装载到车船或其他运载工具上,即表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确认收入,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合同注明的离岸价格;按到岸价和成本加运费价格成交时,均应在商品被运到买方指定地点时,确认收入,但收入的确认金额为到岸价和成本加运费价格。

八)、以旧换新销售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销售的商品按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收入准则的最新变化 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处理   奖励积分,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一定数量的积分,客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将其兑换成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或服务。如银行推出的信用卡积分计划,航空公司推出的常旅飞行奖励计划,电信企业推出的用户积分奖励计划,以及各商家推出的会员卡、积分卡、VIP卡等积分返利计划等。 这是企业一种促销方式。 (一)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 实务中对奖励积分通常有两种处理方法:  企业对承担的与奖励积分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递延收益, 或者作为销售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  

 ⑪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或劳务 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奖励积分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或者采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⑫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在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或者在积分因失效而被注销时确认为收入

①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在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当于完工百分比法)      A.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B.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②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在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       A.如果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则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应确认为其他应付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   B.如果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则授予企业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照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        

(二)奖励积分的税务处理 ③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本超过已收和应收对价时,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有关亏损合同的规定处理 (二)奖励积分的税务处理        奖励积分销售收取或应收的货款,应当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缴纳所得税。 即:企业按照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的“递延收益” 的计税基础为零, 与会计核算的“递延收益”科目余额之间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2: 在某购物中心购物消费的顾客可在该购物中心的服务部办理会员卡。持有会员卡的顾客在购物交款时只要出示会员卡,就可以参与商场的积分活动。顾客每购买100元的商品可以获得100个积分点,这些积分可以累积并用来换购商场提供的商品。积分的使用期限为获得积分开始的3年内。顾客每获得1,000个积分,可用来兑换零售价为60元的商品,商品的成本为20元。假设该购物中心本年度销售了15,000万元的商品,同时顾客在商场共累积了15,000万个积分点,其中购物中心经理估计有10,000万个积分点会被用于换取商品。第1年年末,顾客换购了5,000万个积分点;第2年,有1,000万个积分 点换购了商品,与第1年换购的积分共计6,000万个积分点。该购物中心经理重新估计了积分换购率,预计积分换购总数应该为9,000万个积分点;第3年年末,3,000万个积分到期未使用。今年是该购物中心第1年实行奖励积分, 假定该购物中心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 ⑪15,000万个积分点单独的公允价值= (60÷1,000) ×15,000=900(万元)  解析: ⑪15,000万个积分点单独的公允价值= (60÷1,000) ×15,000=900(万元)  ⑫应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即顾客可能用来换购商品的10,000个积分的公允价值)=(900÷15,000)× 10,000 =600(万元)       ⑬该购物中心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4,400-2,179.49)  12,220.5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79.49  递延 收益 600.00        ⑭第 1年末客户换购积分的会计分录               该购物中心应确认的含税收入=(5,000÷10,000)× 600= 300(万元)        

借:递延收益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1.17) 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59 借:递延收益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1.17)    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59            第 1 年年末该项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0-300)/1.17=300/1.17 =256.41(万元)              第1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6.41  ×25%=64.1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4.10           贷:所得税费用                                                64.10    ⑮第2年末客户换购积分的会计分录             第2年,有1,000万个积分点换购了商品,与第1年换购的积分共计6,000万个积分点。该购物中心经理重新估计了积分换购率,预计积分换购总数应为9,000万个积分点。因此  ,该购物中心累计应确认的含税收入=600× 6,000 ÷9,000 =400(万元), 第2年末应确认的含税收入=400-300=100(万元)。 

第 2年年末该项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00-400)/1.17=200/1.17=170.94(万元) 借:递延收益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1.17)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第 2年年末该项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00-400)/1.17=200/1.17=170.94(万元)          该购物中心第2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70.94 ×25% -64.10=42.74-64.10=-21.36(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1.36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1.36    。  

⑯第3年末客户到期未使用积分的会计分录    第3年年末,3,000万个积分到期未使用,该购物中心此时应将剩余的200 万元(600-400)全部确认为收入。    借:递延收益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1.17)                     17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6  第 3 年年末该项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0-600/1.17 =0(万元)   该购物中心第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0×25%-(64.10-21.36)=-42.74(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42.74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2.74 

第四节 收入在报表中的列报 —、收入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列报 第四节 收入在报表中的列报 —、收入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列报 企业应当在期末编制利润表时,将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填入“营业收入” 项目 二、收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有关的下列信息: (1)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 (2)本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的金额。

八、利润形成和利润分配 (一)利润形成——见利润表   (一)利润形成——见利润表 1、利润来源的构成分析可告诉我们——如果主营业务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则一般意味着企业有自己的拳头产品,企业经营是比较稳定的;其他的都是零星的、偶然的利润来源。  (利润表) 一,营业收入         三:利润总额  减:营业成本;         减:所得税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净利润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 八、利润形成和利润分配

八、利润形成与利润分配 2.在利润形成阶段,有三笔分录要掌握: (1)将所有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月末 借:营业收入/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贷:本年利润 (2)将所有的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月末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成本/营业税金/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所得税 (3)将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年终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留存收益又分为:指定用途部分称为盈余公积;未指定用途部分称为未分配利润 八、利润形成与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见利润分配表 1. 利润分配——主要是提取盈余公积和应付股利。 2. 利润分配的基本思路是——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有两个去向:(1)分出去, (2)留下来,形成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又分为:指定用途部分称为盈余公积;未指定用途部分称为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