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检测与诊疗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目录 “血铅事件” 血铅的“三值” 处理“血铅事件”的几个规范性文件 血铅检测与诊疗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血铅事件” 涉铅环境 筛查 血铅超标 复查 诊断与处理
血铅“三值” 正常参考值(正常值) “本底值” 未置身于涉铅环境 可接受上限值(Acceptable upper limit): “本底值” 未置身于涉铅环境 大气环境卫生标准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为0.0015mg/m3 可接受上限值(Acceptable upper limit): 置身于涉铅环境工作场所卫生标准铅尘为0.05mg/m3;铅烟为0.03mg/m3) 诊断下限值(诊断值)
血铅检测指标的“三值”建议值 µmol/L(µg/L) 数字资料来源于《中华职业医学》 检测指标 正常参考值(正常值) 可接受上限值 诊断下限值(诊断值) 血铅 0.97(200) 1.94(400) 2.91(600)
关于处理血铅事件的几个规范性文件 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展[2010]171号) 《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 (卫妇社发〔2006〕51号) 《血铅临床检验技术规范》(卫医发[2006]10号)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37-2002
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 筛查:血铅。儿童血铅≥100μg/L、成人血铅≥1.9μmol/L (400μg/L)者进行复查。
铅中毒的诊断(参考)标准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 37-2002) 《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卫妇社发〔2006〕51号)
成人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1) 有明确铅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出现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为主的临床表现,复查和专项体检血铅≥2.9μmol/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120μg/L)者,可诊断为慢性铅中毒。 1.轻度中毒。 血铅≥2.9μmol/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1)尿δ-氨基-γ-酮戊酸≥61.0μmol/L(8000μg/L)者; (2)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EP)≥3.56μmol/L(2000μg/L); (3)红细胞锌原卟啉(ZPP)≥2.91μmol/L(13.0μg/g Hb); (4)有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症状。 如诊断性驱铅试验,尿铅≥3.86μmol/L(800μg/L)或4.82μmol/24h(1000μg/24h)者,也可诊断为轻度铅中毒。
成人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2) 2.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1)腹绞痛; (2)贫血; (3)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成人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3) 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1)铅麻痹; (2)中毒性脑病。
儿童铅中毒诊断标准 有明确铅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连续两次静脉血血铅≥200g/L者,可诊断为儿童铅中毒,并依据血铅水平分为轻、中、重度铅中毒。 轻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00-249g/L; 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50-449g/L; 重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g/L。
铅中毒处理原则 -------儿童铅中毒处理原则 轻度铅中毒:脱离铅污染源、进行卫生指导,营养干预。 中度和重度铅中毒:脱离铅污染源,卫生指导,营养干预,驱铅治疗。
铅中毒处理原则 ------成人铅中毒处理原则 铅中毒处理原则 ------成人铅中毒处理原则 驱铅治疗,可用依地酸二钠钙、二巯丁二酸钠等注射,或二巯丁二酸口服驱铅治疗。 对症支持治疗,注意检测血中铁、锌、钙等微量元素并及时补充。 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饮食习惯,合理膳食。
血铅检测与诊疗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筛查对象的认定 血铅超标的界定(复查对象的认定) 血铅在200μg/L~399μg/L的成人和血铅在100μg/L~199μg/L的儿童的处置 驱铅治疗人员的确定 血铅检查的质量保证 -------采血前的准备 -------儿童血样采集要求 --------血样采集 --------实验室分析中的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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