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及病態賭徒輔導治療中心 的服務成效」評估研究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 2006年7月28日
研究小組成員 鄭之灝教授 (首席研究員 ), 陳清海博士 , 何潔雲博士 , 許盧萬珍女士 , 黃麗娟博士 , 教授及副系主任, 陳清海博士 , 副教授, 何潔雲博士 , 助理教授, 許盧萬珍女士 , 講師, 黃麗娟博士 , 導師, 藍宇喬小姐 (2004年10月至12月), 研究統籌副主任, 李家文先生 (2005年1月1日起), 研究統籌副主任, 及 呂慧詩小姐, 臨床心理學家,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
研究目的 全面檢討及評核兩間中心所提供之服務是否足夠及具備成效。 檢討兩間中心用來評估服務對象賭博行為及其引申的問題所採用識別工具之效用及實用性。 分析兩中心所提供服務的成功或失敗因素。 向政府提出有關治療及預防問題賭博長遠服務規劃之意見。
重要調查結果 : (1) 識別工具之驗證 鑑定服務使用者在賭博問題上之嚴重程度;及 真正識別需要接受輔導/治療之問題/病態賭徒。 DSM–IV在以下兩方面比較可靠及有效地識別問題/病態賭徒成為服務對象,因為它能夠做到 : 鑑定服務使用者在賭博問題上之嚴重程度;及 真正識別需要接受輔導/治療之問題/病態賭徒。
重要調查結果 : (2)服務數量 (由2003年10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a. 熱線電話服務及電話諮詢服務,最為有意尋求協助人士及大眾市民所歡迎及使用 :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電話諮詢次數 5,661 5,395 平均諮詢時間 5分鐘 10分鐘
b. 個案數目 (二級個案 –透過「識別工具」被界定為問題/病態賭徒 )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二級個案總數 1,092 1,116
c. 個案數目 (三級個案 -轉介個案接受精神治療及/或住院治療 ) :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三級個案總數 79 52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d. 為問題及病態賭徒提供之個案輔導服務 電話或熱線輔導 14,828 4,649 平均時間 2.0 分鐘 12.7分鐘 為賭徒提供之個人輔導服務 4,479 節 4,595 節 每節平均時間 1.2 小時 1.23 小時 為賭徒及其家人或親屬提供之輔導服務 1,720 節 619 節 1.3 小時 1.16 小時
e. 為問題及病態賭徒家人或親屬提供之個案輔導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電話輔導 4,556 1,076 平均時間 3.2分鐘 17.7分鐘 為賭徒家人或親屬提供的個人輔導服務 178 節 1,222 節 每節平均時間 1.8 小時 1 小時 為賭徒家人或親屬提供的輔導服務 47 節 490 節 1.5 小時 1.2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短期治療小組 35 節 62 節 每節平均時間 3 小時 2 小時 心理教育小組 -- 78 節 1.2 小時 f. 為問題及病態賭徒提供之小組輔導/治療小組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短期治療小組 35 節 62 節 每節平均時間 3 小時 2 小時 心理教育小組 -- 78 節 1.2 小時 朋輩輔導小組 28 節 長期互助小組 146 節 109 節 2.5 小時 1.8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短期治療小組 24 節 -- 每節平均時間 2.29 小時 長期互助小組 27 節 60 節 2.9 小時 g. 為問題及病態賭徒家人或親屬提供之小組輔導/治療小組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短期治療小組 24 節 -- 每節平均時間 2.29 小時 長期互助小組 27 節 60 節 2.9 小時 1.6 小時 心理教育小組 10 節 1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職員在職培訓及發展計劃 38 個 118 個 所用時間 147.5 小時 625 小時 員工監督環節 222 h. 其他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職員在職培訓及發展計劃 38 個 118 個 所用時間 147.5 小時 625 小時 員工監督環節 222 177 164.25 小時 264 小時 舉辦給市民大眾的教育性活動 39 個 7 個 參與人次 3,149 12,290 82 小時 28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為中小學舉辦的教育活動 16 個 24 個 參與人次 4,421 2,196 所用時間 29.92 小時 h. 其他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為中小學舉辦的教育活動 16 個 24 個 參與人次 4,421 2,196 所用時間 29.92 小時 37 小時 為青少年(15-24歲)舉辦的教育活動 12 個 15 個 632 1,205 25 小時 65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為社工舉辦的 輔導訓練 7 項 32 項 參與人次 162 895 所用時間 45 小時 52.5 小時 h. 其他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為社工舉辦的 輔導訓練 7 項 32 項 參與人次 162 895 所用時間 45 小時 52.5 小時 為教師舉辦的 2 項 4 項 150 308 5.5 小時 24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為其他專業人士舉辦的輔導訓練 12 項 30 項 參與人次 631 1,430 所用時間 68 小時 h. 其他服務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為其他專業人士舉辦的輔導訓練 12 項 30 項 參與人次 631 1,430 所用時間 68 小時 98 小時
明愛展晴中心 東華三院平和坊 結案原因 i. 結案數目 (二級個案 ) /結案原因 達致所訂立目標 (成功個案) 507 (64.9%) 543 (69.1%) 未能聯絡案主 103 (13.2%) 146 (18.6%) 案主未能應約 -- 32 (4.1%) 案主缺乏動機 168 (21.5%) 38 (4.8%) 轉介到其他機構 3 (0.4%) 案主死亡 1 (0.1%) 其他 23 (2.9%) 總數 781 (100.0%) 786 (100.0%)
重要調查結果 :(3)服務成效 兩間中心俱朝著正確的方向運作,同時亦符合民政事務局與彼等簽約時對服務質量的整體要求。 超過90%接受服務人士,無論是服務對象本身或他們的家人,對兩間中心所提供服務之質與量均表示滿意。 在完結的個案當中,接近70%是達到治療目標。
重要調查結果 :(3)服務成效 兩間中心均能夠做到︰ 為賭徒和他們的家人提供適當及有效的輔導和治療; 協助發展本土化和專業的方法來輔導問題/病態賭博行為; 在香港建立一個處理問題賭博的網絡; 收集的有關數據,協助進一步了解香港的賭博問題; 及 面向大眾,教育和提醒他們免於淪為問題或病態賭徒。
重要調查結果 :(3)服務成效 服務最顯著效益在於︰ 接受服務者能夠控制他們對賭博的慾求; 接受服務者醒覺到要為他們的賭博行為及所帶來的後果負責;以及 接受服務者改善了他/她們的生活技巧和與家人關係得到改善。
重要調查結果 :(3)服務成效 對自己的賭博行為和它所帶來的負面後果,有更深入的認知; 對自己賭博的慾求,有較佳的控制力; 在接受服務六個月後,求助者感覺到有效益地方,以優先次序列出為︰ 對自己的賭博行為和它所帶來的負面後果,有更深入的認知; 對自己賭博的慾求,有較佳的控制力; 解決財務上的問題;以及 解決家庭關係的問題。 總的來說,服務成效的量度表示兩間中心的運作具成本效益。
重要調查結果 :(4) 「二級問題賭徒」 (主要服務對象)的描繪 30至50歲的中年男士為多(超過70%), 中、小學教育程度, 超過60%在服務性行業工作, 超過80%因為嗜賭以致財務上有困難及欠債, 超過60%顯示個人情緒問題,及 大約50%家庭及婚姻關係呈現不和諧。
釐定未來政策及服務計劃的重要論述 文獻顯示部份賭徒不需要協助而自動放棄或減少賭博。 淪為問題/病態賭徒之原因錯綜複雜;與文化背景、次文化群處境;社會制度;以及個人心理及社交狀況的影響互為表裡,交互影響。 處理問題/病態賭博於東、西方均沒有靈丹妙藥稱為最有效的治療模式。
完全戒絕賭癮是極不容易的。 正確的治療目標,應該是幫助賭徒清楚認識自己的責任,從而令他們即使仍然賭博,也能夠有充分的自我控制能力,以及盡量減低賭博帶來的損害。
為問題/病態賭徒而設的個案服務中,著重幫助接受服務者增加個人認知能力、和改變他們賭博習慣的「認知–行為」改變療程(Cognitive-behavioural therapies);配合為賭徒和他們的家人而設的治療小組,是較有效的治療模式。 在香港,這種「小組結合個案」(Case-in-group approach)的處理手法,應是更有效幫助問題及病態賭徒和他們的家人。
透過制定和執行有關法律,去監管賭博事業的運作,保持它在控制範圍之內,政府責無旁貸。 另一方面,傳播媒介亦有社會責任,有節制地提供博彩資訊。 預防勝於治療。我們需要一套長遠的策略,把「不要賭博」的意識在青少年當中發展起來。
在訂定服務供應模式時,必須小心考慮該等服務的可行性、成本效益、持久性和財政支援。 無可置疑,為問題及病態賭徒所提供的服務有擴大的需要,這需求得到研究支持。但無限量的擴充服務亦不可取,因為社會上還有其他需要; 我們建議應該在小心籌劃及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擴展此方面之治療服務。
延續撥款資助治療/輔導中心服務之理據 賭博,尤其社交賭博,在香港的社會文化中向來被接受是一種娛樂模式 大約 80%年齡介乎15-64歲的香港居民表示曾於去年賭博 (A Study of HK People’s Participation in Gambling Activities, HKU, 2005), 相比於2001年的 78 % (HK PolyU, 2001). 互聯網及電話投注日益增加. 亞洲區賭博工業急速發展,特別在澳門賭博業的專營權開發了以後,香港特色無數賭博中心包圍著 病態賭博問題在香港預期越見嚴重
香港大學的研究亦有相同發現: “While there is a modest increase in the estimated number of pathological gamblers in the society, as assessed using DSM-IV, the overall percentage share of p/p gamblers in the community has remained stable (around 5%). This points to a continued need to provide appropriate remedial service for p/p gamblers.” (A Study of Hong Kong People’s Participation in Gambling Activities,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entre,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g. 96).
研究小組建議 繼續支持兩間中心以目前所提供之服務水平,運作至2008年9月30日。 在現有資源下,電話熱線服務可以考慮以試點形式延長至24小時運作。 展開延續研究,深入檢討兩間中心提供服務之成本效益,以及是否需要於2008年後繼續運作;同時就香港病態賭博治療/輔導的未來發展及資源的投放作一併回顧及前瞻。
一個以社區為本的途徑,致力於幫助締建賭徒、準賭徒和他們家人抗拒賭博的能力的模式(Community Capacity Building),應被視為另類的治療模式。 建議成立兩個「小型治療中心」 ,透過輔導員/社會工作者,為九龍及其他區域的問題及病態賭徒和他們的家庭提供服務。
這兩間小型中心可以考慮運用其他有效治療方法,諸如一個以社區為本的服務模式,提供服務予: 在屋邨或公共地方聚賭的長者; 少數族裔的問題/病態賭徒; 青少年(中學生)- 集中在預防賭博及個案處理; 年齡介乎30至60歲的女性問題/病態賭徒。
「平和基金」可以考慮撥款,鼓勵非政府機構、學校及其他社區組織舉辦較小規模的解決問題/病態賭博的防範和/或治療項目。 研究小組建議 「平和基金」可以考慮撥款,鼓勵非政府機構、學校及其他社區組織舉辦較小規模的解決問題/病態賭博的防範和/或治療項目。 訂立劃一的指標,用來量度所有賭博治療中心之服務數量及服務效益。
研究小組建議 :服務數量的劃一指標 服務數量 目標水平 (每年) 1.電話諮詢次數 8,000 2.電話諮詢接聽次數 5,000 3. 新增個案(接受一級服務) 2,000 4. 新增個案(接受二或級三級服務) 500 5. 個案總數(接受二或級三級服務) 700 6. 輔導或治療節數 3,000 7. 互助或自助小組節數 150 8. 為職員及專業人士提供的訓練節數 10 9. 參與為職員及專業人士提供的訓練人數 200 10. 舉辦各項公眾教育活動次數 30 11. 參與各項公眾教育活動人數 6,000
研究小組建議 :服務效益的劃一指標 服務效益 目標水平 (每年) 1. 結案後成功戒賭半年以上的個案百分比 (社交賭博除外) 50% 2.案主在接受治療後能增加控制他們對賭博的慾求及對賭博行為及所帶來的後果負責的個案百分比 65% 3.案主在接受治療後能維持及適當使用自己的支援網絡的個案百分比 60% 4. 達成輔導計劃訂下的目標的個案百分比 70% 5. 案主在改善了其他生活上引發問題賭博面的問題的個案百分比 75% 6.案主在成功達到輔導目標及活動成效上有正面回應的個案百分比 90%
研究局限 這是香港同類型研究的首次,所以缺乏有關的本土數據作參考比較。 所收集的資料截算日期為2005年12月31日,因此兩間中心由20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的表現未在此研究內評核。 不是所有接受服務者都願意參與此項調查研究。 缺乏追蹤性的數據來進一步評估服務使用者在接受輔導後所產生較長期,更深層的正面變化,與成效和持久性的關係。
鳴謝 研究小組深感這是一次寶貴的研究經驗 研究小組藉此研究蒐有關香港問題賭博問題的資料並加深了認識 研究小組感謝民政事務局,平和基金,明愛及東華三院的支持 我們期待與各位合作發展更有效的問題賭博輔導服務,為市民服務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