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肢體障 礙、腦性麻痺暨身體病弱學生鑑定 申請注意事項 報告人:華江高中 曾彥勳組長
PART ONE 107鑑定重要變革
病弱醫療診斷證明書從3個月以內改為申請收件截止日6個月內 病弱診斷證明書需由最近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開立 01 02 身障證明(手冊)影本有則必附 03 病弱醫療診斷證明書從3個月以內改為申請收件截止日6個月內 病弱診斷證明書需由最近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開立 病弱有身障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者,必附,並註記於鑑定摘要表 申請肢障、腦麻者,必附身心障礙證明 04 05 06 填寫學生特殊教育需求而非目前學校提供之特教服務(病弱組及肢腦組一致) 病弱請檢附收件截止日前一年內之病歷「摘要」,而非完整病歷 鑑定摘要表簽章需押日期
PART TWO 本次鑑定重要提醒事項
至特教通報網提報鑑定:請各校務必於特教通報網提報區間第18梯次(2/23 -4/9),提報鑑定。 本次鑑定重要提醒事項 提報梯次 至特教通報網提報鑑定:請各校務必於特教通報網提報區間第18梯次(2/23 -4/9),提報鑑定。 目的:核定鑑定結果及接收
本次鑑定重要提醒事項 大表填寫 填寫EXCEL表格(北區將於說明會後將表格寄給各組長及承辦人) (檔名:校名-組別大表) 肢病障組及病弱組大表均設有年級、相關專業治療、輔具欄位;特教需求設有勾選欄位,請務必勾選同鑑定摘要表所述之特教需求
本次鑑定重要提醒事項 注意事項 1 本學期統一於4月9日 9:00-16:00現場收件,補件請於4/23(二)17:00前親送華江高中特教組或雙掛號寄送(郵戳為憑)。 2 紙本資料無需裝訂精美(請勿放資料夾),使用迴紋針、長尾夾裝訂即可。 3 每位學生的電子檔請於核章後連續、彩色掃描成pdf檔合為一個檔案 (請勿用jpg檔) (檔名:校名-組別-學生名) 。 4 請注意:一生一檔案、一校一USB。 切勿用照相方式製作電子檔,會影響資料判讀。
PART THREE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 填表說明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1.大表 2.鑑定總名冊 3.資料檢核表 大表肢障腦麻組請與身體病弱組分開,各寫1張。(複製範例請記得修改) 大表及總名冊請務必確認資料填寫是否正確(姓名、生日、身份證字號)。 鑑定總名冊及資料檢核表請注意:是否核章。 檢核表資料請依照檢核表順序排放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4.鑑定同意書 請務必取得家長(監護人)雙方之簽名。 除非:單親、父母一方不在台灣(請在旁邊註明)。 同意書記得押日期,以及蓋騎縫章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5.鑑定摘要表 6.鑑輔會證明 請務必確認資料填寫是否正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字號、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醫生診斷證明、國中鑑定情形、鑑定文號…)是否正確。 請注意:鑑輔會證明若紙本遺失,可以通報網文號印出紙本代替(但請確認必須為鑑輔會鑑定證明之文號)。通報網鑑定安置字號與鑑輔會證明字號不同(如:4月可能是安置轉銜字號),請依據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字號填寫。 特殊教育需求:請盡量詳細具體描述學生需要的特教需求。 鑑定摘要表之「簽章」務必押「日期」。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7.重大傷病證明 8.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重大傷病證明注意:是健保署紙本,非健保卡影本。 重大傷病證明病弱組有則必附。 病弱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有則必附。 肢障、腦麻組「必附」身心障礙證明,若「無」,請敘明理由。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9.醫療診斷書 收件截止日“6”個月內--病弱組必附、肢腦組新個案(疑似生、僅持有效期限內之身 障證明/手冊)必附。 肢腦組舊個案懷疑有病弱建議檢附(一年內亦可附上)。 曾為肢障已矯正,現有病弱狀況報病弱組。 病弱組請務必使用簡章附件三格式之診斷證明書格式。 開立診斷證明之醫院務必為「最近年度」衛福部認定之醫學中心或新制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優等之醫院,請參考http://www.mohw.gov.tw 如使用醫院之診斷書格式,請確認除了病名之外,並須標註病情、用藥、就醫紀 錄等…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10.病歷摘要 病弱組學生務必檢附收件截止日一年內之病歷摘要資料。 若發病期為多年之前、近年多為定期回診的話,除了收件截止日一年內之病歷摘要之外, 另請檢附之前的檢查資料(例:最後一次手術、最後一次住院、一年以前病歷之摘要……)。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11.相關專業服務報告單 12.日常生活功能評估表 相關專業服務報告單,肢腦組有則必附、無則免附。 肢腦組之申請學生,不論新舊個案,請務必檢附日常生活功能評估表(請盡量於補充說明敘明學生使用輔具為何、操作時間、個別差異情形、“與普通生的差異”…等)。填寫人:請務必由個案管理者填寫!(勿交由家長自填)並請註明「評估日期」 若勾選皆可獨自完成,請檢附特殊教育需求補充說明資料,如文字、照片等 提報病弱組學生(如:國中鑑定證明為身體病弱身份),若同時具有肢體障礙問題,亦請填寫日常生活功能評估表!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13.出缺勤紀錄表 迷思:1.「請越多假越容易過」?!(心因性或其他因素影響) 迷思:2.不常請假回家或就醫就不會過嗎?(常因身體不適而在健康中心或輔導室 休息),建議:附上紀錄、觀察補充說明。 應出席節數:週數*5*7或日數*7。 全學期可以700節計,原則上本學期計算至4/12(五),共計294節。 出席節數=應出席節數-事病假節數-曠課節數(不含公假節數)。 出缺勤紀錄表病弱組必附;請蓋學務處戳章。並請檢附原始資料。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14.學期成績、段考或模考成績、 15.其他相關資料 各學期成績單、各次段考成績單或模考成績單皆可。 IEP部分:為委員審查特教服務重要依據,舊個案必附,新個案免附。 可用照片或是影片來呈現學生的障礙狀況,提供委員參考。
本次鑑定檢附資料及填表說明 16.其他注意事項 4/30(二)鑑定書面審查會議,各校無需出席。 5/21(二)13:30起鑑定會議(現場說明),公文上有標示的學生及學生父母或監護人、特教個管教師再出席即可。 資料之準備建議著重在:學生的障礙程度如何影響學習、為何需要特教服務(普 教無法提供的)。 如果不確定組別或新/舊個案,建議資料都附/以新個案方式來準備(資料越齊全 越好)。 鑑定結果通知書(由北區統一製作,各校轉發) 請務必盡快通知家長,以免錯過申復 時效。
106學年度本組鑑定工作順利完成 感謝各校承辦人員大力配合! 106學年度本組鑑定工作順利完成 感謝各校承辦人員大力配合! 107學度再次請託夥伴們大力協助! 小弟新手上路,也請多多指教!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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