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TRIMS對中國利用外資的影響
(一)中國的具體情況 1.當地成分 2.貿易平衡要求與進口用匯限制 3.國內銷售要求
(二)中國應採之對策措施 1.修改外資法規 2.中央與地方政策法規應相符 3.加強對外資執法之監督和檢查 4.對國產化與國際化、保護與開放的關係正確處理
(三)中國應注意之處(以達家快國內產業發展、提高競爭力 之目的) (三)中國應注意之處(以達家快國內產業發展、提高競爭力 之目的) 1.充分利用過渡期(5年)之安排 2.援用例外條款保護中國利益 3.利用普惠制相關規定提高當地成分之比重
五、世貿組織其他協議對國際投資 和中國利用外資的影響 五、世貿組織其他協議對國際投資 和中國利用外資的影響 (一)TRIPs (二)GATS (三)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
六、從TRIMS到MAI (一)TRIMS之缺陷 (二)現有多邊協議、國內立法、雙邊、區域多邊相關規定之缺陷 (五)OECD在制定MAI方面之努力 (六)世貿組織在制定MAI方面之努力
入世與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國民待遇
一、國民待遇原則之基本含義 (一)概念 (二)GATT中對國民待遇原則之規定 (三)TRIMS中對國民待遇原則之規定
二、中國國內立法、雙邊協定 對國民待遇原則之規定 二、中國國內立法、雙邊協定 對國民待遇原則之規定 (一)中國國內立法 (二)雙邊協定
三、中國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超國民待遇」狀況及利弊分析 (一)實行「超國民待遇」原因 (二)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超國民待遇」主要表現 1.稅收優惠 2.進出口經營權 3.外匯管理優惠 4.信貸優惠 5.企業設立程序
(三)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超國民待遇」積極作用 1.抵銷「低國民待遇」之負作用 2.增強對外資之吸引力 3.擴大利用外資 (四)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超國民待遇」之弊端 1.悖於國際慣例 2.不利區域經濟整體均衡發展 3.造成內、外資企業不公平競爭
四、中國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低國民待遇」狀況及利弊分析 (一)實行「低國民待遇」主要表現 1.限制產業領域 2.限制外資銀行經營之業務 3.對當地成分之要求 4.提高服務收費 5.對貿易平衡之要求
(二)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低國民待遇」之利弊分析 1.長期實行不利改善中國投資環境 2對吸引外資不利,從而難達中國利用外資之目的 3.不符國際慣例.
五、中國給予外商直接投資國民待遇方面應注意之處 (一)未禁止「超國民待遇」 (二)注意地域清傾斜之問題 (三)實行「國民待遇原則」應採漸進式方式行之 1.取消明顯、易解決的「低國民待遇」及超國民待遇」 2.取消非國民待遇 3.實現全面「國民待遇原則」,蓋 平等競爭可推動利用外資事業之發展
六、中國對外商直接投資實行「國民待遇」的對策建議 (一)遵照對等互惠原則 (二)以產業傾斜為主,地區傾斜為輔(從「地域」到「產業」) (三)統一相關政策法律 (四)加強投資環境之建設 (五)提高內資企業之競爭力 (六)逐步取消非國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