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特教行政研習 特推會、轉銜、特教宣導、特教行事曆
資 源 嘉義縣特教資訊網 http://spcedu.cyc.edu.tw/spcedu/
特教推行委員會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辦法-108 年 03 月 29 日 嘉義縣政府主管各國小附設幼兒園內需特殊教育幼童之學前特殊教育等事宜,由其所屬國小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處理。 各級學校應依本辦法另定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要點 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辦法不用每年訂 委員一年一聘 期初及期末各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主任委員主持 指定主任層級以上人員代為主持 會議內容應作成書面紀錄後留存備查 議案若需表決,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且過半數同意方得決議,同票時由會議主席逕行裁決。
特教推行委員會任務 一、審議及推動校內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審查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學輔導等相關事項。 四、審查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輔具、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及支持服務等事宜。 五、審查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規劃,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評量方式)及學習節數。
特教推行委員會任務 六、審查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及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七、協調各處室行政分工合作,整合校內外特殊教育資源及支援服務體系。 八、督導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之規劃。 九、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學習權益受損之爭議事項。 十、評估年度校內辦理特殊教育工作之成效。 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特教推行委員會組成成員 主任委員一人-校長 執行秘書-校長指定特殊教育業務主管 委員-1.各處室主任 2.普通班教師代表 3.特殊教育教師代表 4.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等 具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及特殊教育專長人員各一名 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或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未設特殊教育班級且該校無特殊教育專長人員之學校,得邀請本縣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或鄰近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擔任委員。
特教推行委員會檢核指標1 依法訂有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要點,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依法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組織成員符合本縣規定。(含校長﹑處室主任、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等) 每學期期初及期末定期召開特推會會議討論特殊教育相關議題,必要時召開臨時會。 確實執行特推會相關決議,並進行成效追蹤。 依法審議及推動校內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鑑輔會鑑定安置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協調特教學生至適當班級就讀,並依本縣鑑輔會核定酌減其就讀班級人數。 審議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 審議特殊教育班課程規劃,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及學習節數。
特教推行委員會檢核指標2 審議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 審議特殊教育班課程規劃,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及學習節數。 審查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補助學金、交通服務、相關專業團隊服務﹑教育輔助器材、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復健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及其他支持服務等事宜。 審議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及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審查特殊教育學生修業年限及特殊教育方案 督導校園無障礙環境﹑教學設備設施之管理與維護。 協調各處室分工合作,整合校內外特殊教育資源及支援服務體系 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輔導服務相關爭議事項
國小轉銜 小六 六上提報轉銜心評鑑定,心評結果為轉銜國中的安置依據。 特教通報網要先以轉銜帳號進入填完轉銜表,六下畢業要異動時才能異動。
國小轉銜 下學年度的新生 如何得知有新生: 校內附幼、通報網(學生動態追蹤/心安至本校學生清冊)、公文 辦理轉銜活動 邀請新生參觀學校,以了解該生現況與需求
轉銜檢核表 階段 工作項目 工作重點 學校自評 備註 一、 評估階段 1.依時限接收轉銜資料 1.至特教通報往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2.彙整及瞭解學生相關資料 □是□否 未達成原因: □無新生或轉學生 2.召開輔導會議 1.與前一階段學校聯繫,瞭解學生能力現況 2.與家長晤談,瞭解學生需求 3.辦理新生(轉學生)入學輔導 1.安排相關支持措施 2.調整環境設備 3.提供適性課程
轉銜檢核表 階段 工作項目 工作重點 學校自評 備註 二、 教育階段 4.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1.邀集相關人員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2.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是□否 未達成原因: 5.擬定生涯轉銜計畫並納入IEP 轉銜內容包含升學輔導﹑生活﹑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其他相關專業生活 6.提供學習、生活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 1.提供適性課程或特殊教育服務 2.協助學生探索興趣、職業,培養優勢能力 3.提供所需之相關服務
轉銜檢核表 三、 轉銜安置階段 7.為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學生召開轉銜會議 1. 依規定時限召開,學前﹑國小安置前一個月,國、高中畢業前一學期。 2.邀請擬安置場所﹑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是□否 未達成原因: □無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學生 8.宣導轉銜資訊 1.計畫升學學生,提供升學進路宣導 2.計畫就業學生,提供就業資訊 3.未計畫升學或就業學生,提供就養資訊 9.協助就學安置 1.參觀下一階段擬安置學校 2.協助報名12年就學安置或多元入學 3.依需求協助申請考試評量服務 4.協助家長及學生適性選擇志願學校 10.辦理網路通報及資料移轉 1.至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轉銜資料表 2.移送轉銜及相關資料至下一階段安置單位
轉銜檢核表 階段 工作項目 工作重點 學校自評 備註 11.追蹤輔導通報學生 四、 追蹤輔導階段 11.追蹤輔導通報學生 國中小開學後二星期內對已安置而未就學學生造冊通報,並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處理。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學生畢業後無升學或因故離校者除通報外需追蹤輔導六個月。 3.與新安置學校(單位)聯繫,追蹤輔導已安置學生之就學、就業或就養情形 □是□否 未達成原因: □無未報到學生或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學生 12.參與輔導、轉銜會議 參加學前、國中小、高中職或五專安置學校召開之輔導轉銜會議。 □無新生或跨階段學生
填寫特教檢核表 填寫期間:9/1至7/15
特教宣導 特教宣導的目的: 瞭解特殊教育學生會面臨到的問題,以及能夠如何協助特殊教育學生。 特教宣導的對象: 1.普通生: 全校性特教宣導、環境佈置、體驗活動 2.教師:特教知能研習、會議 3.家長:親師座談會、學校文宣資料
結語 以愛解礙 尊重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