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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项发票开具 与进项发票抵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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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纳税人销项发票开具 与进项发票抵扣管理
芜湖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局 钱迈军

2 讲课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金税工程系统 (税控发票管理系统) 第二部分: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 第三部分: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管理

3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税控发票管理系统)

4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金税工程的全称是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网络系统,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体系 。

5 金税工程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基本框架。 一个网络:就是建立全国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统一的计算机主干网;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一、金税工程基本框架 金税工程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基本框架。 一个网络:就是建立全国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统一的计算机主干网; 四个子系统:就是覆盖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以及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四个子系统紧密相联,相互制约,构成了完整的增值税管理监控系统的基本框架。

6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 它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通过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监控企业的销售收入,解决销项发票信息真实性问题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系统目前已推行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这一系统开增值税发票。

7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三、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 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进行解密还原认证。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假票,并解决进项发票信息真实性问题。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首先必须经税务机关认证无误后才能作为合法的抵扣凭证。凡是不能通过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 四、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子系统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该系统主要进行发票信息的交叉稽核和申报信息的稽核。为了保证发票信息正确性,发票销项信息由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自动生成,并有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电子申报;发票进项数据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子系统自动生成。进项销项发票信息采集完毕后,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抵扣联和存根联进行清分比对。目前稽核的方法采取两级交叉稽核,即省级税务机关交叉稽核,跨省发票上传国税总局进行交叉稽核。

9 ————简要介绍金税工程 五、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 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是对有疑问的和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案件协查信息,认证子系统和交叉稽核子系统发现有问题的发票,以及协查结果信息,通过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逐级传递,国税总局通过这一系统对协查工作实施组织、监控和管理。

10 ————金税工程各系统流程图 销货企业 税务处理 购货企业 开票子系统 协查子系统 稽核子系统 认证子系统 开具发票 存根联信息报送税务机关
比对不符等 抵扣联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认证相符 认证不符 密文有误

11 第二部分: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 一、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二、红字通知单管理 ————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2 一、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一)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
企业端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采用Windws标准图形用户界面,可以开具不同形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正数发票、负数发票、带折扣的发票和带销货清单的发票等),实现发票的套打和销货清单的全打与套打,可以对未开空白发票和当月所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具有严格的抄报税控制功能:每月首次进入系统进行发票填开之前必须先抄税,否则无法开票;每月15日之前(遇节假日可以延长)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开票系统将会锁死,企业报税成功后,开票系统的锁死状态就会自动解锁。开票子系统既使得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化、准确、快速、可操作性好,又能与税务端系统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3 ————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1.购票
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首先持税控IC卡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购买纸制发票的同时,税务部门将购票的电子信息写入企业的税控IC卡上,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是惟一的,企业在开票子系统中读入新发票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开票子系统在开具发票时自动从首张流水号开始顺序使用,直至用完,若无新购发票,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继续开票。在此,一方面通过购买发票时对实物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一致性的控制,使企业难以使用假发票进行开票,进一步增强系统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由于税务部门对企业发票的领、用、存情况有详细记录,从而达到了控制票源的目的。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4 ————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2.防伪 在开票过程中,利用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的主要内容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每份发票一次同时打印完成。由于任何发票的信息不可能完全相同,也就是说每张发票都是惟一的,因此系统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加密算法和密码机制,确保每台开票机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密码都是惟一的,并且与每张发票上的各项参数相对应。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5 ————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数据加密

16 ————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3.抄报税 为了达到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监控的目的,每次打印发票时,开票子系统都将发票的交易金额、税额、流水号以及发票使用情况记录在税控设备的“金税卡”中。金税卡中的数据一旦写入,只能读取,不能修改。每月报税期时(即15日之前,遇节假日可以延长) ,企业必须利用税控IC卡抄取金税卡中的报税数据,并按时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开票系统会自动锁死,不能进行开票,也不能购买发票等业务操作。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7 ————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相关规定 1. 规定之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8 ————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 2. 规定之二 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开具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当即作废。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或销货方应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必须取得《通知单》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19 二、红字通知单管理 ————红字通知单管理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了新的规定。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0 ————红字通知单管理 (一)一般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或销货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必须取得《通知单》后,方可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通知单》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一一对应。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1 ————红字通知单管理 (二)具体规定 1.由购货方申请《通知单》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2 ————红字通知单管理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3 ————红字通知单管理 2.由销货方申请《通知单》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4 第三部分: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管理 一、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二、增值税其他凭证抵扣数据的采集 ————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管理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5 一、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一)认证系统的功能
认证系统是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解密识伪认证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它利用高速扫描仪自动采集专用发票的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利用解密功能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达到判别发票真伪的目的。在识伪认证的同时,认证系统自动保存认证的发票数据,以便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将认证相符的发票信息传递给稽核系统,认证不符、密文有误的发票信息传递给协查系统。 利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发票认证功能,可有效防止真票假开、假票填开等问题的发生,因此,认证工作是增值税防伪税控的重要环节。只有认证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6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解密认证

27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二)相关规定 1.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二)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控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控发票,认证相符且稽核比对相符,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稽核比对通知单”后,方能抵扣进项税额。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8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2.不予抵扣的 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以上四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29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一、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申请红字通知单的情形 二、税务机关须扣留原件,并查明原因的情形
3.经认证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申请红字通知单的情形 (一)无法认证。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二、税务机关须扣留原件,并查明原因的情形 (一)重复认证。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30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4.经稽核比对涉嫌违规发票进项税额的处理
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分“比对不符”、“缺联”和“作废”等类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属于涉嫌违规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并由管理部门进行核查。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其他扣税凭证(包括运输费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凡属于涉嫌违规的其他扣税凭证,应在比对结果下发的当期暂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纳税人凭税务机关下达的《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比对结果通知书》,作调整纳税申报的依据。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或由于纳税人技术性错误造成的涉嫌违规其他抵扣凭证,纳税人凭税务机关下达的《稽核比对异常发票审核检查通知书》,允许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31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税控发票,自2010年起,取得的专用发票必须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5. 进项税额认证抵扣时限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税控发票,自2010年起,取得的专用发票必须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税控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32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6.扣税凭证逾期抵扣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33 ————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 7.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34 二、增值税其他凭证抵扣数据的采集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抵扣行为,将更多的抵扣凭证纳入防伪税控范围,从2004年开始先后将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推行了税控系统。目前,只有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部分货物运输业发票(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是采取在纳税申报时,在申报软件内人工录入表单申报数据上传和国税部门计算机汇总来实现原始数据采集。 ——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分管理目标、技术目标、以及预期收益。

35 2.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总局电子申报软件 )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 (一)企业端抵扣数据采集系统 1.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 2.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总局电子申报软件 )

36 (二)数据采集规则 1.海关完税凭证采集规则: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 (二)数据采集规则 1.海关完税凭证采集规则: 目前,由于海关完税凭证数据均通过人工录入申报系统进行采集的,因此,人工录入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数据的比对相符率。为提高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的采集质量和比对相符率,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下发了(国税函〔2004〕1424号)《关于加强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在使用申报数据采集系统采集时,必须遵循如下采集规则:

37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 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缴款书号码格式均为XXXXXXXXXXXXXXXXXX-LXX,共22位,其中“X”表示0-9的阿拉伯数字。填写规则:1-4位须填写口岸代码;5-8位须按票面实际内容填写四位年份,如2012年,须填写2012;第9位必须为数字“1”;10-18位须填写数字;第19位只能根据票面打印的实际内容填写“-(横杠)、/(反斜杠)、*(星号)”当中的一种,是“-(横杠)”时,不得按下划线录入;第20位须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L;21-22位只能填写数字,并且在进行专用缴款书号码录入时,号码中的数字、字母和字符均采用半角输入状态进行输入。例如:“ L02”

38 2.货物运输发票采集规则: ————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
自2007年货物运输发票推行防伪税控后,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均为防伪税控发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必须通过认证,才予以抵扣,因此,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数据均已有防伪税控系统采集。但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发票还未推行税控系统,均为非税控发票,为了配合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必须采集非税控发票抵扣数据,因此,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发票,是通过申报数据采集系统采集的,并要求在采集时按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分类别汇总录入“发票种类”、“开票金额”、“允许计算抵扣的开票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四项内容,并在纳税申报时将采集的数据报送税务机关。

39 讲座结束 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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