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語傳三 王昌儒 語傳三 程惠筠 語傳三 胡筱榆 民文三 賴婉爾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語傳三 王昌儒 語傳三 程惠筠 語傳三 胡筱榆 民文三 賴婉爾"—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語傳三 王昌儒 語傳三 程惠筠 語傳三 胡筱榆 民文三 賴婉爾
族群關係概論 外籍配偶之議題深入探討 語傳三 王昌儒 語傳三 程惠筠 語傳三 胡筱榆 民文三 賴婉爾

2 外籍配偶探討議題大綱 1. 戲劇-越娘月娘: 以戲劇的方式呈現目前外籍配偶到台灣來可能發 生的情境與問題,進而引導同學反思並關切此議
  1. 戲劇-越娘月娘: 以戲劇的方式呈現目前外籍配偶到台灣來可能發 生的情境與問題,進而引導同學反思並關切此議 題。 2. 簡介目前外籍配偶在台灣之狀況 3. 它國之外籍配偶問題 4. 階級間的競爭?弱勢v.s.弱勢 5. 外籍配偶仲介商之定位 6. 外籍配偶之權利(如:工作權、自主權等) 7. 新移民之子所延伸之議題(如:教育、社會地位等)

3 月娘越娘劇情簡介與 台人刻板印象中需破除之迷思

4 簡介目前外籍配偶在台灣之狀況

5

6

7

8 外籍配偶現況與趨勢 1國內分布狀況:台北縣、台北市及桃園縣居多 2國籍:以越南、印尼及泰國居多。 3教育程度偏低 4有急速增加的趨勢

9 台灣不但成為多元社會,更將成為多種族社會,這是台灣的新經驗
在外台籍人士1992四‧四萬到2002年的三九‧八萬人,含大陸人五五‧二萬。 2002年每一百個新生兒,八個是外籍配偶所生,四個大陸配偶所生。 每十對新人就有一‧二對是外籍配偶。

10 他國之外籍配偶議題 一、國際間跨國移民的背景(移民潮) 二、日本農村菲律賓新娘:日本東北山形 縣為例。
三、菲律賓籍大學教師Mary Angeline Da- anoy眼中的日本社會 四、小結

11 一、國際間跨國移民的背景 (移民潮) 1二次世界大戰後:毆洲流亡人士 ,亞洲經濟條件好的地區,青年至歐美學成後,則留在美國企業或研究機構工作。此移民潮以工作為其目的。 21970年冷戰年代中:歐美國家部份學、經歷較低的男性,透過郵購方式與東歐或亞洲地區的女性結婚。這波移民潮則以婚姻為目的。

12 31980年代以後:郵購新娘逐漸在日本形成一股新移民風潮。此刻台灣也因一些老兵退伍,透過歸國華僑媒介東南亞女子來台結婚。

13 二、日本農村菲律賓新娘: -日本東北山形縣為例
二、日本農村菲律賓新娘: -日本東北山形縣為例 菲律賓籍新娘情況 有些外籍配偶對婚姻生活與日本社會不滿, 後利用 到鄰近農村或回菲律賓的機會與年輕或 年齡相同的男子展開婚外情

14 日本精神科醫師桑山紀彥分析歸納出此區外籍配偶出軌的原因:
A.菲律賓人認為把小孩送上小學已經完成父、母親責任的一大半,無需費心於照顧小孩。 B.此區娶外籍配偶的男性,多具有戀母情結。 C.外籍配偶知道丈夫的軟弱與矛盾,但因為小孩多數也不願離婚或私奔。

15 小孩的教育: 此區外籍配偶所生的小孩,大多數對其菲律賓文化完全不了解,其父親與祖父母一直灌輸其菲律賓既骯髒又落後的觀念,且有些也禁止外籍配偶與小孩說菲律賓語

16 三、菲律賓籍大學教師 Mary Angeline Da-anoy 眼中的日本社會
日本社會對菲律賓外籍配偶有其刻版印象與偏見,但其實有許多嫁來日本的女性期教育水準中等

17 提出三點菲律賓外籍配偶與日本人應該努力的方向:
1.行政制度 2.市民活動 3.個人意識

18 四、新聞 韓國地方政府決定幫助單身農民從國外討老婆
韓國慶尚南道省地方政府24日宣佈,政府計劃試行一項補助措施,在當地農村的單身漢們從國外“郵購”新娘時,替每人支付部分費用,約為600萬韓元(約合6113美元)。    據路透社1月24日報道,由於韓國女性大都不願一輩子生活在農村,近年來,韓國農民開始到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找老婆。慶尚南道省政府估計,包括路費在內,當地一個單身農民從國外討來老婆的全部花銷約為1200萬韓元。該省農業部門的一名官員指出:“生活在鄉下的年輕男人很難娶到老婆,所以他們開始到其他地方去找。我們決心試著給那些從國外‘郵購’老婆的農民以經濟上的支持。” 同時,該省還 計劃為那些外來的新娘們開設專門課程,以幫助她們適應在韓國的新生活。 報導說,近年來,從國外娶妻已經成為韓國男人的一種風潮。韓國國家統計局的數位顯示,在2004年,共有25594名男子迎娶了外來新娘,而2002年這一數位還僅為11017人。

19 階級間的競爭? 弱勢v.s.弱勢 台灣曾被荷蘭 日本殖民過,二次大戰後又深受美國影響,台灣人國際觀的”位階”可說是相當露骨-以歐美日本做為自我認同的對象,卻仍抱有自卑感,即便對於所謂歐美日本的實質內涵不清楚。 然而,在看待所謂第三世界時卻忘了台灣也是歐美日本眼中的第三世界……已被老師糾正實際上並不會有此現象

20 五、小結

21 外籍配偶之仲介商之定位 月下老人還是向錢看齊!?

22 婚姻仲介的歷史 1960年代以前:萌芽期 1939 英國 成立最早的婚姻介紹所 只限於本國人 1956 瑞士 開放德國、北歐地區
1939 英國 成立最早的婚姻介紹所 只限於本國人 1956 瑞士 開放德國、北歐地區 美國 移民弱勢團體的失婚者

23 1960年代:形成期 開始有國際婚姻介紹所 工業化、都市化、國際生育率 科技 → 電腦普及 → 網路交友 多元化

24 1970年代以後:發展期 婚姻介紹所、交友俱樂部,男性顧客。 1975 郵購新娘 MOB(mail-order bride)
一、亞洲或較貧窮的歐洲國家(波蘭、 蘇聯)女性 二、西方女性 1975 郵購新娘 MOB(mail-order bride) 亞洲女性→ 西方男性 美國最早成立MOB介紹所,西德、菲律賓,澳洲、英國 歐洲結束亞洲勞工和移民的開放政策

25 歐美地區MOB 大量的資訊提供(年紀、三圍、職業、習慣、興趣) 大量的媒體宣傳 台灣與日本:商品化色彩的相親模式 台越媒人 男方到女方國家相親 資訊缺乏

26 台商輕叩聯姻大門 1986~ 泰國、菲律賓 1994~ 印尼(華裔) 越南、柬埔寨 (王宏仁 2001)

27 跨國婚姻仲介業者的種類: 1.東南亞台商的員工 2.跨國婚姻者本身 (紀錄片:阿龍與阿菁) 3.台商轉行或副業 (紀錄片:黑仔討妻)
4.婚友社轉型. 5.外勞人力仲介公司副業 6.當地華人 (夏曉鵑2000;蔡雅玉2001)

28 婚姻仲介業之角色: 代理的服務:代理業者提供消費者自己無法或不願從事的活動。 中間人(middlemen) 就是服務業的一種

29 婚姻仲介的相關法令 民國69/7/1 行政院判定第493號: 婚姻介紹並非商業性質,不得訂入營業項目,作為商業經營。
民法第573條 婚姻居間之報酬無請求權權→ 修正本法為非禁止規定,僅居間人對報酬無請求權。如己為給付,给付人不得請求返還。 2003/4/11 經商字號第 婚姻媒合業,營業代碼為JZ99130,主管單位為內政部。 2004/3/30 內政部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議後之「婚姻媒合定型化契約範本」,供各界參用。

30 何以取利? 結構洞 資訊不對稱(information asymment) 台郎 → 仲介業者 ← 越南新娘 企業化經營

31 越籍仲介 大媒人 小媒人 文件代辦人 外籍新娘 台籍仲介 台籍新樑

32 【張書銘 2002製表】 ㄧ美金比三十五台幣 收費內容 細項 美金 台幣 台灣仲介 男方需準備資料 男方兩趟機票來回 女方來台單程機票 膳宿 5,000 32,000 8,000 25,000 越南仲介 大小媒人之佣金 約500 18,000 文件代辦人 面談、雙方體檢、結婚文件、簽立結婚手續、稅金、女方護照及簽證等。 1,200 42,000 女方聘金 聘金 1,000 35,000 聘禮 聘禮、禮服、禮車、綠影、拍照、酒席(兩桌) 約600 21,000 其他費用 各項小費 4,000 總計 190,000

33 小結: 1.改變移民的過程,加速移民潮 2.將外籍新娘工具化 3.跨國婚姻商品化 4.改變了傳統的婚配模式 聘金從禮物的模式轉變為貨幣
5.創造了一種新的跨國行業

34 國際婚姻帶來的社會與教育問題 外籍配偶之權益 新移民之子所延伸之議題

35 前言: 外籍配偶在台灣的人口比例激增,成為新興移入人口,依據統計數字,這些配偶國籍以越南、印尼籍佔最多,所居住縣市則以台北縣居冠。外籍配偶數量倍增著不容忽視,而所衍生的社會問題也逐漸浮現。 在一切狀況均不熟析情況下,遠渡至台灣,在生疏的家庭中學習扮演妻子 媳婦角色,期間常因語言文化的隔閡、雙方對婚姻期待有所落差而導致婚姻、家庭問題,再加上人數頗多而形成社會問題

36 台閩地區外籍新娘(現持居留證者)

37 台閩地區持居留證之外籍配偶人數

38 權益問題: 1自主權 2家庭暴力問題 3居留定居、國籍取得及相關法律問題 4工作權及工作取得問題

39 自主權 (1)外籍配偶對於台灣的先生、家庭只有模糊 或錯誤的認識,導致來台後因文化差異、 觀念不同而適應不良
(2)有配偶抱怨嫁到台灣如同深陷牢籠,每日 生活範圍僅有家與市場,如被豢養的寵物 般被禁止出門,台灣的家人總擔心外籍配 偶「學壞」 (3)認為外籍配偶一旦識字便會有其他思想,    嫁到台灣的外籍配偶完全失去了自主權,    言行被嚴格規範

40 家庭暴力問題 跨國婚姻由仲介商從中牽線,買賣關係使得無感情基礎的婚姻關係更加薄弱,被商品化的配偶一但遇上溝通不良,或是丈夫情緒不穩,暴力便可能加諸於身。面對暴力,外籍配偶對於「驗傷單」或是「家暴防護」的資訊更完全無頭緒

41 居留定居、國籍取得及相關法律問題 外籍配偶除涉及外國人居留、戶籍、國籍法律外,也會涉及一般人身財產法律,且較複雜。配偶及先生對相關規定頗多不瞭解,常常導致外籍配偶應享有的權利福利受損

42 工作權及工作取得問題 外籍配偶只要領取居留證,並找到合法雇主願意提出聘雇申請,便可合法在台工作,但通常雇主並不願協助,無法工作造成對外籍配偶家庭的負擔。外籍配偶對於台灣法規並不熟悉,常容易觸犯法律而引起問題。另外,因外籍配偶通常學歷低、不識字、無一技之長,在無領取身分證下亦無法接受職業訓練媒合工作

43 措施與展望 1強制語言學習 2加強婚前教育 3仲介公司的輔導 4確實掌握外籍新娘人數 5家庭暴力資源連結 6工作權放寬、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
7翻譯員的培訓

44 新移民之子所延伸之議題 1親子教育問題 2發展遲緩問題 3認同危機 4社會階級

45 親子教育問題 外籍配偶來台約半年至一年懷孕之比例頗高,短時間內要讓新娘完全熟悉語言、融入本地生活是有困難的。故下一代的教育問題,包括語言、生活學習、人格形成等發展會因母親的適應狀況而有所延誤 。政府面對大陸及外籍配偶所生的小孩,納入教育優先範圍,預估要使所有大陸及外籍配偶子女接受課後照顧協助。

46 發展遲緩問題 東南亞配偶所生的兒童多半有體重過輕、發展遲緩的現象,這項調查並非歧視外籍配偶,而是指出配偶做產前檢查的重要性。外籍或大陸籍配偶常在結婚後半年至一年內懷孕,母親不但承受傳宗接代的壓力,也無法及早預防孩子異常發育

47 認同危機 臍帶相連的母子因為母方文化被壓抑,導致孩童對另一文化感到拒絕與排斥。而家庭暴力對孩童也會產生嚴重負面效果,小孩在驚嚇之虞會對成人世界感到驚嚇,並且會認為藉由暴力可解決事情

48 社會階級 由於娶外籍配偶的家庭大部分多住在鄉間,學校教育原本就不如都市,父母的社經地位也較低,在未來經濟發展已成熟的台灣,向上流動的機會不如經濟建設時期般容易。這些孩童需要政府撥款特別幫助,否則可能終身循環於此環境,甚至代代相傳


Download ppt "語傳三 王昌儒 語傳三 程惠筠 語傳三 胡筱榆 民文三 賴婉爾"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