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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Tuesday, June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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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介绍 项目申报 项目执行 总结核销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I II III
目 录 II 项目申报 III 项目执行 IV 总结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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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国家“千人计划”)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I.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介绍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国家“千人计划”) -----是国家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重点引进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科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实施,由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引才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专项办”),负责引才小组日常工作。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外专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牵头组织实施。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01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02 创业人才项目 03 青年项目 04 外国专家项目 05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06 新疆西藏项目 07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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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介绍 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 (二)服务国家战略 (三)突出高精尖缺 (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介绍 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 (二)服务国家战略 (三)突出高精尖缺 (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 (五)体现高端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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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 至少连续来校3年,全职;(重点支持)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 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 至少连续来校3年,全职;(重点支持) 至少连续来校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 项目分类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 ∈ 国家“千人计划”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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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特定政策和待遇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政策 1.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 一次性补助 01 中央财政授予专家一次性补助100W 科研经费补助 02 提供总计 300W-500W的科研经费补助 工薪补助 03 工薪补助,最高60%,≤60W/Y 其它 04 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特定政策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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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特定政策和待遇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政策 2.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 一次性补助 01 中央财政授予专家一次性补助50W 工薪补助 02 工薪补助,最高60%,≤60W/Y 其它 03 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特定政策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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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进度安排 7月 8月 9月 10月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次年6月
7月上旬完成申报工作 8月 8/9月集中安排平台评审工作 9月 10月 10月底前各平台上报中组部建议人选名单 次年6月 下发入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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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03 04 05 06 II.项目申报 对申报人的要求 引才标准 对申报主体的要求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II.项目申报 对申报人的要求 01 非华裔外国专家 02 Phd degree AGE≤65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者在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专家作为“国家特聘专家”应只有一个全职工作岗位,不得在国内外兼职取薪。 03 工作时间满足要求 04 符合“千人计划” 引才标准 05 未全职来华工作(已来华的,申报计划时,已在华工作<1年) 06 入选过任何一类千人计划的、累计申报次数>2次的不得再次申报。 对申报主体的要求 国内非外资各类实体单位。(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符合外资占比小于5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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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step1 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专家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 保障人才安全 step3 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step4 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中外文) step5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step6 我校直接报省外专局 step7 申报材料经省外专局审核,并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专局 step2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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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PLAN 申报方式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 下载“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客户端”。
填写《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书(外专平台)》。 同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一部分)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 客户端、申报评审系统、操作说明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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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说明:
纸质 材料 申 报 书 附件材料 学历、学位证复印件(附中文翻译件) 护照复印件 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中外文一同上报) 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件)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奖励证书复印件 申报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比例证明(针对企业,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 情况表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破格申报材料 说明: 1.申报书由申报人用【英文+中文】填写,用人单位简介及意见部分用【中文】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左侧封胶装订); 2.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 3.纸质材料应装入独立文件袋(袋上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长期/短期+专业领域); 4.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人选情况汇总表应按照填写说明准确填写。 5.人才简表、人选情况汇总表,各表填写说明在千人计划网公告通知《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的附件“千人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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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exel)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电子 材料 申报书(exel) 附件材料(PDF)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exel)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exel) 破格申报材料(PDF) 说明: 1.前三项:申报书(客户端生成)、附件材料(自己准备)、简表(千人计划网自行下载)按要求上传平台;全套电子材料刻盘报送省外专局(每个专家1个文件夹,文件夹及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命名)。 2.个人陈述视频应有中文字幕,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3.上传资料涉及姓名的,统一以英文全名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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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申报材料截止日期(6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环节注意事项 注意申报材料截止日期(6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材料要真实、完整、规范。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申报书请用客户端填报,电子材料(部分)按要求上传平台。 申报书由申报人中英文填写,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进行填写。 纸质材料中,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左侧封胶装订,附件材料要齐全,附件部分要编制目录页码。 视频资料,要求有中文字幕,格式要对,录制声音清晰。 上传的电子资料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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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专家到岗50天内,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省专家局报送专家到岗材料。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III.项目执行 1.批复立项 入选通知由中组部下发至各平台牵头单位(一般情况为每年6-7月),国家外国专家局收到通知后印发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入选通知至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转发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专家入选事宜,并将《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通知书及入选专家权力义务》转交专家。 “国家特聘专家”证书将在长期专家到岗后,由中组部统一制作。国家外专局于每年4月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上为部分专家代表颁发(不能参会的在其他重要正式场合颁发)。 2.专家到岗 用人单位在专家到岗50天内,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省专家局报送专家到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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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专家到岗材料 01 03 04 05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正式合同 专家入职
中英文聘用合同正本,亲笔签名,电子签章无效 专家入职 信息表 02 按表格要求填写 工薪补助 预算申报书 03 项目编号见入选通知 科研补助预算申请表 04 分三年科学编制科研经费,附编制说明并盖用人单位财务章 项目单位提供承诺 承诺书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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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应按合同约定,每年在校工作天数应达到相关要求。 4.项目落实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3.来华工作时间 专家应按合同约定,每年在校工作天数应达到相关要求。 4.项目落实 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切实负起监督监管和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计划与进度制定高标准工作要求,稳步推进项目落实,确保项目执行达到预期目标。 5.退出制度 专家在华工作满3年后,由用人单位和专家协商并决定续聘事宜,继续在华工作的到期专家,原则上纳入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范畴,并给予相应支持。 按照有关规定,入选专家在有效期退出后,停止配套支持,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待遇,获得的一次性补助和科研支持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获得“国家特聘专家”称号的,取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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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严格执行经费拨付与上一年度经费核销挂钩工作原则。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IV.执行总结&经费拨付 国家外国专家局严格执行经费拨付与上一年度经费核销挂钩工作原则。 一次性补助 中央财政给予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专家正式履行合同后,由组织部门通过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给专家本人,由专家自主支配。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截留,不得分次发放。(建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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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专家每年(合同年)执行完毕后,用人单位垫付的工薪补助经费的核销手续在地方外专局完成。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补助经费 中央财政根据长期项目专家的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300W-500W的科研补助经费。(国家外专局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 科研经费一次性核定,分3年拨付,用于支持专家自主选题研究,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用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原则上3年内统筹使用,确有需要且有工作合同的,可延长2年。 工薪补助 入选专家每年(合同年)执行完毕后,用人单位垫付的工薪补助经费的核销手续在地方外专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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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科研补助经费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报送专家到岗材料 1 2 3 4
第1个合同年完毕 第2个合同年完毕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第3个合同年完毕 报送专家到岗材料 1 2 报送: 1.“科研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2.上一年度科研补助经费执行情况(明细)及下一年度详细编制说明; 3.专家上一合同年度在华全职工作时间说明(附天数统计表、出入境页等证明材料);4.专家阶段性工作总结。 3 报送: 1.“科研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2.上一年度科研补助经费执行情况(明细)及下一年度详细编制说明; 3.专家上一合同年度在华全职工作时间说明(附天数统计表、出入境页等证明材料);4.专家阶段性工作总结。 4 报送: 1.“科研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2.上一年度科研补助经费执行情况(明细); 3.专家上一合同年度在华全职工作时间说明(附天数统计表、出入境页等证明材料);4.科研成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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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清楚在哪个合同年内,专家分别于什么时间段来川工作(天数统计可列表),是否满足来华工作时间的规定,并附护照出入境记录页作为佐证。盖章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工薪核销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01 如实填写,签字盖章 《工薪补助经费执行情况表》 02 如实填写,签字盖章 《工薪补助经费核销审批表》 03 写清楚在哪个合同年内,专家分别于什么时间段来川工作(天数统计可列表),是否满足来华工作时间的规定,并附护照出入境记录页作为佐证。盖章 专家在华工作时间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04 1.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 2.银行转账支付工资/专家个人银行收入明细 3.纳税证明 4.工薪合同复印件 相关票据佐证材料 05 提供承诺 用人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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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否则无法核销工薪和申请下一年度科研经费。 2、核销材料请使用国家局专项办制作的最新表格。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注意事项 1、工作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否则无法核销工薪和申请下一年度科研经费。 2、核销材料请使用国家局专项办制作的最新表格。 3、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充分。 4、项目单位注意报送材料时间,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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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专千人计划落选者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工薪核销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另外: 外专千人计划落选者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工薪核销 对于通过平台评审而最终未入选的申请者,国家外专局会随入选通知一并发布可按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支持的申报者名单,如能满足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在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既往入选过外专局任何的高端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在递交以下相关材料后,可直接列入该项目给予支持,无需另行申报、评审。 1.聘用单位与专家签订的中英文聘用合同正本,合同需要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无效。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薪补助经费预算申报书。 材料按每年通知时间节点前报我局审核汇总后上报。 核销工薪: 申报者应在完成年度(合同年度)工作后两个月内向我局提交: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薪补助经费执行情况表” 2.“高端专家项目工薪补助经费决算表” 3. 相关票据佐证材料 注:材料份数同外专千人计划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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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其他事项 2018申报环节调整 1.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2.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3.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4.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5.客户端申报、申报评审平台上传电子资料。 工作要求 各项目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附电子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受理。申报阶段请各单位务必与拟引进的外国专家充分沟通,不能造成误解。执行阶段注意报送核销总结材料的时间(按合同年)。 外专千人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估、宣传工作 用人单位是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与进度对专家制定高标准工作要求,按时通过引智归口管理部门上报专家工作总结(包括专家工作阶段性小结、工作成效、典型事例、工作经验及相关问题等)。国家外专局根据专家履职情况与项目工作进展,调整下一年度科研经费补贴的额度。 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在重大原始创新、解决关键与核心技术等方面产生的突破性重大引智成果请及时撰写专报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利用引智系统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报道。不宜对外公开报道的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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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其他事项 有效期内项目的落实 注意: 1.请前几批已入选正处于履行合同的外专千人项目单位注意按合同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认真核算专家在华工作累计时间,以免出现时间不够,资助经费不能核销和拨付的问题。 2.各项目单位对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应全面到位,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体现人文主义关怀,以人尽其才。在管理服务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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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主要文件: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主要文件: 1.关于印发《“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1〕45号) 2.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0〕29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7〕9号) 4.关于印发《“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长期项目工薪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2〕46号) 5.关于“外专千人计划”工薪补助经费核销手续的相关说明(外专发〔2013〕348号) 6.科研补助经费(制定ing) 7.关于转发《建立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外专办发〔2014〕264号) 8.关于到期“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专家后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外专办发〔2015〕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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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联系方式 刘萍:028-87092735 13980952997 E-mail:liuping@swufe.edu.cn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指南 谢谢! 联系方式 刘萍: 地址:腾骧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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