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自民國 78 年於顏前校長世錫任內創設本系 設立鑑識科學學系大學部,專責鑑識人才之培養, 為目前國內唯一專門培育鑑識科學人才、研究鑑識 科學學術之大學學系,設系剛滿 20 年。自 85 年於姚 前校長高橋任內,設立鑑識科學研究所招收碩士生 ,民國 88 年於謝前校長瑞智任內先後獲內政部、教 育部及行政院核准成立博士班, 90 年起成立博士班 以培養鑑識科學研發人才,博士班分設有「化學與 物理鑑識組」、「生物鑑識組」, 97 年於謝校長 銀黨任內,博士班增設「偵查科學組」。
( 一 ) 培養基本執法所需之法學知識與犯 罪偵查能力 ( 二 ) 培養現場勘察所需之現場與證物處 理能力 ( 三 ) 培養證物鑑識所需之鑑識原理技術 與實驗室 認證能力 ( 四 ) 培養獨立研究先進鑑識科技能力
核心課程規劃 本系目前有學士班四年制及碩士班一般生等不同來源屬性之學生,為培養畢 業生皆具備警察幹部所需之人文關懷、專業執法與精神倫理素養,並擁有刑 事鑑識專業所需之四大核心業務基本職能,因修業年限各不相同,核心職能 課程即依其屬性分別規劃如下: 一、核心課程類別 (一)學士班四年制 學士班四年制同學畢業前可修習下列各類核心職能課程(劃底線為 選修): 1 、通識類:警大之門、邏輯與哲學、創意與智慧、潛能開發、生命教育、警 察倫理、文學名著欣賞、青少年生涯規劃、多媒體設計與製作等。 2 、警學類:英文、國文、犯罪偵查學、交通事故處理與鑑定、警察學與警察 行政、警察應用文及習作、火災原因調查與鑑定。 3 、法學類: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法學緒論、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 事訴訟法、行政法、警察法規、刑事證據法。 4 、基礎科學類:普通化學、分析化學、微積分、顯微鏡學、有機化學、儀器 分析、計算機概論、統計學、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 鑑識英文。 5 、鑑識科學類:指紋學、攝影學、文書鑑定、生物跡證鑑識、槍彈鑑識、現 場及證物處理、 DNA 鑑定、刑事化學、法醫學、鑑識科學專題習作、指紋學 特論、刑事攝影學、槍彈鑑識特論、文書鑑定特論、訊號與系統、鑑識影像 處理、刑事血清學、高等 DNA 鑑定、臨床法醫學。
( 二 ) 碩士班一般生制 碩士班一般生同學畢業前可修習下列各類核心職能課程(劃底線為 必修): 1 、幹部先修教育類:刑法總則理論與實務、刑法分則理論與實務、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務、行政 法理論與實務、警察法規理論與實務、警察學與警察行政、犯罪學、犯 罪偵查學、刑事鑑識概論、應用文及習作、文書鑑定、槍彈鑑識、 DNA 鑑定、現場及證物處理、 警察勤務、交通事故處理、性別議題與執法、執法倫理與領導、公共關係與危機管理、基礎統計 與應用。 2 、共通性課程:畢業論文、書報討論、鑑識科學研究方法、鑑識教學與實驗室管理、鑑識統計、 鑑識顯微鏡學、傅立葉轉換與應用、隨機過程與應用、現場及物證攝影、鑑識科技英文、現場重 建、偏光顯微鏡運用特論、鑑識品管與品保、專家證言與交互質詢。 3 、化學鑑識類:化學分離、有機光譜鑑析、微量有機分析、微量無機分析、質譜術特論、刑事化 學特論、油漆鑑識特論、纖維鑑析特論、無機光譜鑑析、紅外線光譜學、爆炸物與射擊殘跡鑑析 特論、藥毒物鑑析特論、縱火殘跡鑑析特論。 4 、物理鑑識類:文書鑑定特論、聲紋鑑定特論、語音識別、電腦視聽覺、數位影像處理、數位訊 號處理、模糊類神經系統原理與應用、指紋學專題研究、槍彈及工具鑑識特論、痕跡鑑識特論、 彈道學在槍彈鑑識之應用、視訊處理與應用、電腦輔助鑑識、圖形識別與鑑識、影像資料庫。 5 、生物鑑識類:生物化學特論、分子生物學特論、鑑識分子生物學、刑事植物鑑定、刑事微生物 學、親子鑑定、生物統計學、刑事昆蟲學專題研究、基因鑑定與應用、刑事生物學、刑事遺傳學、 分子遺傳生物學、毛髮鑑析特論、保育類動物鑑定、生物資料分析方法。 6 、偵查科學類:命案偵查、數位犯罪偵查、通訊監察與通聯分析、犯罪剖繪、行為科學、測謊心 理學專題、高等心理學專題、現場偵查專題、刑事證據法專題、科技法律專題、物證處理技術專 題、科學偵查特論、偵查管理、犯罪生物學、偵訊心理專題。
二、核心課程地圖 (一)學士班四年制 刑事鑑識是整體警察執法工作中的技術支援團隊,不論大小刑案、 家暴性侵案件、交通事故案件或火災現場等都可能是鑑識工作服務的對象。不論任何執勤現場, 維護執法的公正性與客觀性是執法者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因此,鑑識人員對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 程序要求應特別重視,必須熟悉憲法、行政法、行政程序法、警察法規、刑法、刑事訴訟法與特 種刑事法令等相關法律之規定。此外,對於犯罪偵查所需的專業職能亦須適當強化,因為偵查與 鑑識是科學辦案的最佳伙伴,除需了解偵查有關的原理與科技外,對於刑事警察勤務與業務及警 察偵查犯罪手冊所有規範亦須非常熟悉。尚然,刑事鑑識專業最核心業務與關鍵工作分別是(一) 刑案現場勘察:其主要關鍵工作含現場評估、現場記錄、現場勘察與證物處理、現場重建與報告 撰寫等;(二)化學鑑識:其主要關鍵工作含管制藥品與違禁藥物鑑定、高分子材質鑑定、火炸 藥、爆炸殘跡及槍擊殘跡鑑定、縱火劑分析、藥毒物及酒精成份濃度分析、其他化學跡證分析等; (三)物理鑑識:其主要關鍵工作含指紋鑑識、文書鑑識、槍彈鑑識、影像鑑識、痕跡鑑識、證 物物理特性鑑識等;(四)生物鑑識:生物跡證類別鑑定、種屬鑑別、屍體或骨骸之初步檢視、 物證之 DNA 個化鑑定、 DNA 身份鑑定等。 為培養刑事鑑識專業人才所需之核心能力,本系規劃建置之核心職能課程,詳如鑑識科學學系學 士班四年制課程地圖。 (二)碩士班ㄧ般生 本系碩士班ㄧ般生在入校之前,已在各大學完成通識類與基礎科學類及部分本系開列的共通性課 程。惟相當欠缺擔任警察幹部所需之養成教育及法學、警學教育,同時亦欠缺刑事鑑識專業的核 心職能教育。因此,在教育計畫設計方面將分成二階段強化:第一階段,於第一年先修習幹部先 修教育課程,加強警察幹部基本執法能力,透過補修與選修機制,加強刑事鑑識專業部分核心能 力;第二階段,於第二、三年中修習鑑識科學共通性、化學鑑識、物理鑑識、生物鑑識與偵查科 學等進階教育課程,並強化獨立研究之能力,詳如鑑識科學研究所碩士班ㄧ般生制課程地圖。
三、各年級教育重點 依不同學制屬性規劃核心職能課程,有計畫、系統性於各年級教學,以達成預期的教育目標: (一)學士班四年制 1 、一年級:培養一般通識能力,使具備良好之人文及社會科學之基本知識與素養,建立法學領域 的整體概念,開始奠定自然科學基礎素養,並初步認識鑑識科學專業領域。 2 、二年級:培養警察執法專業所需之刑法與警察行政相關知能,強化為發展鑑識科學專業所需之 自然科學基礎理論,延伸鑑識科學專業次領域的專長,赴派出所實習基層警察勤務工作。 3 、三年級:培養警察執法專業所需之行政法、警察法規與刑事訴訟法相關知能,繼續深化其他自 然科學基礎理論,精進包括刑案現場勘察、化學鑑識、物理鑑識、生物鑑識等核心專業能力,赴 鑑識實務單位實習刑案現場勘察與證物鑑識工作。 4 、四年級:培養偵查犯罪所需之專業知能,包括犯罪偵查原理與相關技術,熟悉法醫與臨床法醫 專業對刑事鑑識工作的互動,繼續精進其他刑事鑑識專業學養,完成鑑識科學專題習作,熟讀畢 業後參加三等警察特考刑事鑑識人員考試相關之學科。 (二)碩士班ㄧ般生制 1 、一年級:培養警察幹部基本執法能力,包括一般行政、法學與警學方面之理論與實務,補強刑 事鑑識專業部分核心能力,包括刑事鑑識概論、文書鑑定、槍彈鑑識、 DNA 鑑定、現場及證物處 理等。 2 、二年級:必修鑑識教學與實驗室管理、鑑識科學研究方法與書報討論等課程,選修與研究主題 相關或其他鑑識專業課程,操作實驗樣品前處理、儀器分析與數據整理,參與指導老師研究室討 論會,培養鑑識科學獨立研究能力。 3 、三年級:完成研究題目之實驗與撰寫論文,通過畢業考試相關程序,熟讀畢業後參加三等警察 特考刑事鑑識人員考試相關之學科。
本系所因應社會治安與司法制度的改變,自民國 78 年設立大學部, 於民國 85 年及 90 年陸續成立碩士班及博士班,教學研究領域隨著 國際發展趨勢演進而持續擴展與提升,早年較偏重於傳統的物理、 化學與生物鑑識方法,分析較大量的證物,例如指紋、槍彈與文 書鑑識、藥毒物、玻璃、土壤、刑事血清鑑識等;接續發展新的 刑事 DNA 鑑識領域,將個化分析從指紋證物大幅度移轉至 DNA 證物,並且在精密儀器的輔助下,微量證物分析成為科學辦案的 重要利器,包括毛髮、纖維、塗料、火場殘跡、藥毒物、玻璃、 爆炸物、射擊殘跡等。近年來刑事生物有關之刑事昆蟲鑑識、植 物鑑識亦突飛猛進,影像處理與鑑識更是追蹤犯嫌的主要技術, 此外、鑑識法學在新刑事訴訟交互詰問制度下,逐漸受到重視與 要求,與物證鑑識相關法學課題等將成為下一波研究發展的重點。 本系所師資因應實務需求,依領域發展需求逐年增聘師資,健全 教學研究專業分工,並成立系所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系課程會 等組織,經常與鑑識實務單位、司法機關與國際上歐美日澳等學 校密切接觸交流,即時掌握最新的專業核心職能需求,不斷修正 教育計畫與研究方向,並共同合作參與政府科技研究計畫,以發 展出能解決現存鑑識難題的先進技術,培養當前所需之刑事鑑識 專業人才。
若以尋找到人生目標,那就盡力去追求他吧
參考資料 中央警察大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