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註冊組
6/7 (二) 10 : 00 至 15 : 00 止 ★ 6/8 彙整報名資料後, 6/9 向高中承 辦學校報名 ★ 因校內作業時間緊迫,逾時恕不 受理。 校內報名時間
報名費 無論申請幾所,一律 230 元 ★減免對項: ( 需檢附證明文件 ) A. 低收入戶子女 B.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1. 報名表共五種: 公立高中(綠)、私立高中(藍) 公立高職(黃)、私立高職(紅) 技優生申請公私立高職報名表 (白;附於簡章後) 報名表使用
2. 以技優生身分報名者,一律只填寫技 優生專用報名表 ( 白 ) ,不可重覆填寫 同類之報名表。 即申請: 公立高職,則不再填寫黃色報名表 私立高職,則不再填寫紅色報名表
報名表填寫 ★詳參報名表上注意事項。 ★以藍 ( 黑 ) 色原子筆正楷詳實填寫,字跡 ( 尤其數字 ) 力求工整清晰,避免塗改。 如有塗改須加蓋學生本人私章。
1. 申請學校及其代碼 ( 參閱簡章 ) : 申請學校務必填寫全名,代碼切勿填錯 申請公私立高中者,如有特殊班 ( 組 ) 應 註明。 ( 如:管樂組 ) 2. 畢業國中班級、座號均填寫兩碼。 ( 無十位數者,補填「 0 」 ) 報名表填寫
3. 黏貼近 6 個月內 2 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 1 張。 ( 黑白、彩色均可 ) 背面書寫校名<北縣中山國中> 、班級 、座號、姓名;照片黏貼時勿出格,太 大請自行剪裁
報名表填寫 4. 申請私立高中、公立高職或私立高職 需填寫 ( 或勾選 ) 志願。 5. 簽章: 學生本人簽名,家長則簽名 + 蓋章。 簽名時,務必簽全名 ( 姓氏 + 名字 ) 。
★務必詳參簡章,慎選學校。並依規定 及自身條件,備妥相關證件。 ★確實檢核是否依該校之要求備齊相關 證件,以免失去一次升學機會。 檢具表件
1. 必備表件 (1) 「第一次基測成績單」 ★如為影本, 「條碼」務必清楚。 ( 影印時勿放大或縮小,以免影響條 碼讀取。 )
檢具表件 (2) 「五學期在校學習表現成績證明書」 ★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採百分制計分法 ,計至小數第 2 位,如規定 80 分 ( 含 80 分 ) 以上,若為 分,則為不及格。 ★請注意各校所訂「各科均達」、「五學期 平均」、「每學期均達」等要求條件。
2. 依各校要求表件 ★ 正本導師驗畢後歸還,影本繳交報名學 校。 (1) 「申請條件證明表」 注意各校所訂「備一即可」、「是否 含小老師或副股長」、「是否需附證 明」、「是否可加分」等要求條件。 檢具表件
(2) 「特別條件證明表」 A. 係指各校特別要求之條件 ( 如競賽成 果、特殊事蹟等 ) ,詳實填寫於表中,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B. 注意各校「是否為必備條件」、備 一即可」等規定。 檢具表件
特殊身分考生 身分類別 原住民生 身心障礙生 蒙藏生 港澳生 派外人員子女 退伍軍人 僑 生 特殊身分於各入學管道中是否優待,詳參簡章 。
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其本人之記事欄須有「山地原住民」 或「平地原住民」註記 錄取標準降低 25% ( 錄取優待標準依各招生簡章內容為主 ) Ω 原住民生 Ω 特殊身分考生資格認定
本人之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基測考試成績總分加 25% ( 錄取優待標準依各招生簡章內容為主 ) Ω 身心障礙 生 Ω 特殊身分考生資格認定
1. 蒙藏委員會所發之蒙藏族身分證明 2. 蒙語或藏語甄試合格 基測考試成績總分加 25% ( 錄取優待標準依各招生簡章內容為主 ) Ω 蒙藏 生 Ω 特殊身分考生資格認定
將特殊身分考生證明文件影本黏貼於 「特殊身分學生報名相關證明文件影 本黏貼表」上,再黏貼於報名資料袋 背面。 特殊身分考生證明文件處理
★一所學校裝一袋,該校所需資料請用 大型迴紋針依序夾妥放入袋內,袋口 切勿彌封,以利教務處處理承辦人及 教務主任簽章部分。 ★資料袋正面,填妥相關資料後,將簡 章彙編中申請高中職之申請條件影印 剪下,貼於規定欄內。 報名資料袋
1. 填表字跡務必端正清晰 2. 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高中職申請入學為 A4 大小規格 五專甄選為 B5 大小 ( 含在校學習成績證明書 ) 3. 各項證明文件以簡章要求為主,可多不可少。 申請條件及特別條件證明表 填表說明
4. 各類表件影本均需經導師核章,加蓋處室 戳章、核與正本相符章。 5. 擔任社團或幹部時間以學期為單位,時間 如下: 七上: 91/ /01 七下: 92/ /06 八上: 92/ /01 八下: 93/ /06 九上: 93/ /01 九下: 94/ /05
各項證明文件期限: 91 年 9 月 1 日至 94 年 5 月 31 日止 申請條件 特別條件 各類競賽獎狀以國中階段為主
申請條件 -社團幹部 前五學期曾擔任學校之社團或代表隊幹 部滿(含 ) 一學期以上。 ( 須檢附學務處所頒發之幹部證書影本 ) 1. 學校社團:閱讀社、童軍團、合唱團 、管樂團 …… 2. 學校代表隊:籃球校隊 ……
1. 班級幹部:正副班長、各股股長及 學科小老師 …… 2. 全校性幹部:學生自治會、週朝會 工作幹部、司儀 …… 曾擔任班級或全校性幹部滿(含 ) 一學期 以上 ( 須檢附學務處所頒發之幹部證書影本 ) 申請條件 -學生幹部
校內外各項競賽成果 ( 須檢附獎狀影本 ) 在校期間:自 至 校內:國語文競賽、班際籃球賽、班際 詩歌朗誦、國語文競試 …… 2. 鄉、鎮、市、區:板橋市寫生競賽、板 土區徵文比賽 …… 特別條件 -競賽成果
3. 縣、市:台北縣拔河比賽、基隆市寫生 繪畫比賽 …… 4. 省市級:台北市英語演講比賽、台北市 中等學校運動會、台灣省 …… 5. 全國、臺灣區: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資策會網路競賽、全國排球聯 賽 ……
認證注意事項 2. 各項證明文件 ( 含獎狀 ) 影本及申請條件 證明表,以班為單位收齊後,先經導師 查核正本並蓋章確認與正本無誤後,再 送至相關處室認證蓋戳章。 1. 向師長認證時請注意禮節, 「請」、 「謝謝」常掛口,認證順利又愉快。
3. 認證期 : 5 / 30 至 6 / 03 ★ 務必在此期間完成認證,以免影響 後續報名作業 認證注意事項 每日上午 08 : 10 - 12 : 10 下午 01 : 00 - 16 : 00
4. 處室認證單位:教務處、學務處 校內外各項競賽: 教務處(董惠卿幹事) 學生幹部、社團幹部、公共服務證明: 學務處(張東玲幹事) 認證注意事項
技優生報名注意事項 技 ( 藝 ) 能優良學生依基北區 94 學年度 「國民中學技 ( 藝 ) 能優良學生申請入 學職業學校 ( 含高中附設職業類科 ) 」 作業要點草案辦理。 ( 參閱簡章附錄二 p186)
甲類.全國及國際技能競賽 ( 含科展 ) 優勝或領有 術士證類 乙類.參加各縣 ( 市 ) 政府主辦,並報經教育部 備查之技 ( 藝 ) 能競賽及科學展覽,獲優 勝名次者。 技優生報名注意事項 1. 申請資格 ( 參閱簡章 p186)
2. 評選方式 ( 參閱簡章 p187) 3. 積分標準 ( 參閱簡章 p187) 技優生報名注意事項 丙類.應屆畢 ( 結 ) 業生國中藝能學科或技藝教 育學程成績優良者: A. 國中藝能學科成績優良係指「藝術與人文」 或「綜合活動」。 B. 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成績優良,平均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者。
4. 應檢具表件 (1) 報名表 ★ 依規定填寫技優生及一般生之兩套志願。 A. 具體條件證明表: 具體條件按高中職條件 及學生具備之資格填寫。 B. 特別條件相關證明文件: 欲申請之高中職有特別條件時,務必符合要 求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94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 知單。 (3) 國中在校前 5 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4) 獎狀或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5) 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 ( 即技藝班學生 ) 須附該班證明文件影本。 4. 應檢具表件
1. 海山高中 2. 樹林高中 3. 秀峰高中 可選擇之學校 報名資格詳見各校簡章 限向一所學校申請 4. 金山高中原住民藝能班 ( 限原住民生 )
6/7 (二) 08 : 30 前 ★ 11 : 00 前彙整報名資料後, 報名 電子檔,並於 12 : 00 前送件報名。 ★因校內作業時間緊迫,逾時恕不受理。 校內報名時間
報名費 每所學校均為 100 元。 ★減免對項: ( 需檢附證明文件 ) A. 低收入戶子女 B.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申請金山高中原住民藝能班者免收報名費
1. 應備表件:報名表、第一次基測成績單、 五學期在校學習表現成績證明書。 檢具表件 ★表件填寫及證明文件認證均同申請入學。 ★秀峰高中報名表中在校表現成績請自行填 寫。藝能科前五學期平均係指「健教與體 育 + 藝術與人文 + 綜合表現」前五學期平 均 2. 其他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詳參簡章。
1. 時間: 6 月 8 日(三)上午九時前 2. 務必攜帶之文件: A. 登記成績通知書 B. 報到切結書 入學登記及報到 ★已登記報到之學生畢業證書,由原國中 以掛號函件寄送至高中。 ★凡登記報到錄取之學生,不得聲明放棄 ,亦不得再參加其他各項入學管道 。
1. 依座號順序收取同學報名表件及報名費用。 2. 升學股長檢核縣立高中直升入學、高中職 申請入學、 學術性向資優甄選入學等報名 學生志願明細表,並統計各類數量。 班級作業程序
3. 送件 (1) 地點: A. 高中職申請入學、縣立高中直升入學送至 註冊組。 B. 五專甄選入學、學術性向資優甄選入學、 藝能班甄選入學送至資料組。 (2) 繳交報名表件及報名學生志願明細表 (3) 領取班級繳費收據
導師協助事項 小幫手 ─ 升學股長 1. 查核學生所檢附之獎狀、幹部證書、相關 證明文件等正本,查核無誤後於影本加蓋 導師章。 2. 學生社團及班級幹部驗證後,於申請條件 證明表上之國中驗證欄,蓋導師章。
3. 檢核學生報名各項資料是否填妥、備齊。 4. 各項表件影本、申請條件及特別條件證明 表,導師查核認證後,請升學股長收齊, 以班為單位,於規定時間內至教務處及學 務處蓋與正本相符字樣章與處室戳章。 5. 收取報名表件及費用,並於校內報名時間 向相關單位辦理報名。
第一次基測考場服務及休息區 海山高中: 國中部活動中心 ( 服務區 + 休息區 ) 高中部三樓教室 ( 休息區 ) 華僑高中: 一樓圖書館 ( 服務區 + 休息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