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的運動贊助
國內企業界有經營、贊助運動的項目最主要集 中在棒球、籃球 棒球可分為職業及業餘棒球 職業棒球方面:中華職業棒球於民國七十九年 成立,共有四支棒球隊分別是味全龍、統一獅、 三商虎以及兄弟象四支棒球隊,此後又陸續增 加了時報鷹、俊國熊(後改由興農接手經營)、 和信(後改名中信)等隊 民國九十二年,兩聯盟合併,加入了誠泰太陽 (後改為眼鏡蛇)以及第一金剛(後由 la new 熊接手)兩支新球隊 2009 年一口氣少掉兩支球隊,中華職棒目前有 4 支球團,分別為統一 7-ELEVEn 獅、兄弟象、 興農牛與 La New 熊
除了 la new 熊隊是由老牛皮公司直接經營 的球隊之外,其他五支職棒球隊都是由 母公司轉投資另外成立新的公司來經營 兄弟象可望產生盈餘,興農牛隊可望損 益兩平,其他還是處於虧損的階段,以 中信鯨以及 la new 熊兩支球隊而言,大約 預估虧損一億元左右 統一企業,每年養球隊就必須花上 1.5 億, 同時也以 7,500 萬元的價碼認養台南市立 棒球場,每年幾乎都虧損 1 億元左右
業餘棒球方面:目前我國的甲組棒球隊共有十 二支球隊,其中屬於企業贊助的球隊共有七隊, 分別是台灣電力、富邦公牛、合作金庫、美孚 巨人、台灣啤酒、榮工、中興保全等七支球隊。 但是除了台灣電力與合作金庫是由企業成立的 棒球隊之外,其他的五支球隊都是屬於與大學 建教合作的隊伍 男子籃球,目前有半職業化的超級聯賽 ( SBL ),共有七支球隊,分別是九太科技、 中廣戰神、台灣銀行、台灣啤酒、裕隆、新浪、 達新工程,後來,九太科技賣給了東森購物, 而中廣戰神賣給了緯來電視網 女子籃球,共有四支球隊,分別是國泰人壽、 台元紡織、台灣電力、中華電信
台灣企業經營運動的探討 除了職業棒球之外,一般的企業界並沒 有以企業經營的方式來組成棒球隊。 男子籃球隊企業經營者的興趣是企業經 營運動的最主要原因,在今日運動行銷 逐漸被重視的情況之下,經營一支球隊 或許是一個企業運用運動來行銷的不錯 方式 業餘棒球而言,以合作金庫與台電棒球 隊的球員而言,其球員就是公司的正式 職員
在企業贊助運動的現況上,大部分企業 曾贊助過運動並以贊助籃球、棒球這兩 項運動最多;贊助的對象則以運動賽會 最多,贊助運動賽會的範圍以全國性最 多並以共同贊助最為普遍;贊助運動的 資源類型以金錢最多,但每年贊助金額 不高,以新台幣 1-99 萬元最多;贊助動 機主要為提昇企業形象及提昇公共關係; 贊助的困難主要為缺乏誘因、無法達成 行銷目標及主管理念不同
中央振興棒球計畫鼓勵成立城市棒球隊,桃園、 新北、台中、台北、台東等縣市陸續響應成立 最近傳出桃園航空城棒球隊未來一年若找不到 企業贊助,不排除裁撤,媒體也報導興農集團 有意退出職棒經營,企業贊助經營棒球隊的環 境更加困難 成軍四年的「新北市成棒隊」目前編制為卅三 人,包括總教練一人、教練兩人、管理一人、 防護員一人、球員廿八人 球隊的經費每年由體委會「振興棒球計畫」補 助一千萬元、新北市體育發展基金一千萬元, 球具則由業界長期贊助,城市棒球隊要永續發 展,還是需要企業認養,但國內對棒球熱中的 企業有限,會積極尋找企業贊助、認養,也不 排除從市庫編列預算
台灣最受歡迎的棒球運動,近年飽受國 家隊的國際賽成績不佳,再加上中華職 棒大聯盟連續爆發五次職棒假球案件, 大幅降低企業對於中華職棒大聯盟球團 的贊助意願。中職從 1990 年開打以來, 已有味全龍、三商虎、俊國熊、時報鷹、 中信鯨、誠泰太陽、誠泰 COBRAS 、米 迪亞暴龍、第一金剛、興農牛等隊走進 歷史。 2011 年中華職棒大聯盟球團經營 都呈現虧損,資本額僅 35 億元的興農集 團,因贊助的興農牛虧損逾 8 千萬元,故 決定棄養這隻養了 16 年的「牛」
,並於 2012 年 12 月 17 日確定以一億三千 萬元賣給義聯集團,將球隊更名為「義 大犀牛隊」,採用紫色為球隊辨別色, 並採取高雄市與台中市的雙主場經營制。 同時也取消全本土政策,重新聘請洋將, 也在 2012 年底舉辦的新人選秀會上選到 胡金龍、高國輝等好手,使戰力大大提 升。對於首年接手職棒球團,母企業義 联集團不惜砸入相當多的資源,希望能 提升台灣整體棒球環境。這是「運動產 業發展條例」自 2012 年 3 月 1 日正式實施 以來,促成企業贊助運動最具代表性的 成功案例。
LamiGirls 熱舞。 ( 圖片來源: Lamigo 提供 )
★統一獅 .集團去年營收 3880 億 事業體 食品、流通、 商流、貿易 不動產、光電、生技醫療 根據地 台南 ★義联集團 .集團去年營收 2709 億 .事業體 鋼鐵、醫療、教育、地產、休閒 .根據地 高雄 ★兄弟象 .集團去年營收 ---- 事業體 飯店 .根據地 台北 ★ Lamigo 桃猿 .集團去年營收 ---- 事業體 玩具、光電、鞋業、 五金 塑膠文具、小家電、休閒 .根據地 桃園
體育委員會主辦的「 97 年企業及個人贊 助體育團體或運動選手表揚活動」 三商行企業 1.76 年至今共辦理 20 屆 60 場 慢跑活動。 2.79 年成立台北市慢壘會 84 年成立中華民 國慢壘協會至今共辦理 5 萬場慢壘比賽活 動。 3.79 年成立三商虎棒球隊,推動國內棒球 運動。 4.76 年至今共辦理 20 屆三商名人高爾夫球 賽。
二、興農(股)公司 1995 年以 5.5 億元買下俊國熊隊,經營棒球運動 至今,投入的相關金額已經突破 20 億元,每年 虧損亦超過七千萬元, 2012 年 10 月宣佈轉售 三、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民國 58 年成立國泰女籃、 91 年成立國泰女子桌 球隊 四、宏凱建設公司 93 年起,每年贊助舉辦全國壯年網球排名賽或 中部六縣市的團體賽 五、美商賀寶芙(股)公司 贊助台灣 2006 州際盃棒球賽、 2007 世界盃與亞 洲棒球錦標賽
六、新光人壽 每年固定主辦「新光人壽保險摩天大樓登高大 賽」,吸引眾多愛好運動、熱心公益的民眾參 加 舉辦「企業或個人贊助體育團體或運動選手表 揚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王建民在美國職棒大聯盟,網球小將楊宗樺, 高球女將曾雅妮先後贏得今年法國網球公開賽 青少年男子單打、女子職業高爾夫 LPGA 兩項 重要比賽冠軍 熱心的企業和個人,默默地擔任後勤支援,全 心的投入體育推展,為他們喝采,表達敬意
運動贊助對體育發展之重要性 運動經費採多元管道方式籌措,來源包括政府 編列預算、發行運動彩券、設立運動發展基金、 運動場館委外經營及鼓勵民間私人贊助等。以 日本為例, 2007 年日本體協總收入中,來自政 府機關、運動彩券及運動發展基金補助款占該 會收入的 31.8 ﹪,企業贊助部分則約有 20.5 ﹪, 另日本運動振興基金,由政府出資 250 億日圓 和民間出資 44 億日圓所共同設置。經由全民及 企業參與,多元籌措運動資源,對體育推展產 生關鍵性的助益
運動產業推展之整體策略及重要措施 ( 一 ) 訂定運動產業發展方向:從學校體育逐漸 朝向社會 ( 二 ) 推動運動彩券發行相關事宜:增加體育運 動相關人員工作機會、爭取運動彩券盈餘以推 展體育運動,並周全運動彩券發行監督管理機 制 ( 三 ) 籌劃設立「運動發展基金」:(包括特種 基金或財團法人基金會)、相關配套法規及政 策措施、財源籌措方式及基金收支保管運用機 制 ( 四 ) 研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於民國 100 年 07 月 06 日 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於 101 年 3 月 1 日起 正式實施 第 4 條 :運動產業,指提供民眾從事運動 或運動觀賞所需產品或服務,或可促進 運動推展之支援性服務,而具有增進國 民身心健康、提升體能及生活品質之下 列產業: 一、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業。 二、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 三、運動場館業。 四、運動用品或器材租賃業。
五、運動設施營建業。 六、運動表演業。 七、職業運動業。 八、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 九、運動保健業。 十、運動行政管理服務業。 十一、運動傳播媒體業。 十二、運動資訊出版業。 十三、運動博弈業。 十四、運動旅遊業。 十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
第 9 條 :主管機關對運動事業或營利事業 聘用績優運動選手從事有助運動推展或 提供運動相關服務等事項,其薪資支出 金額百分之三十限度內,得專案編列經 費補助之,每人累計補助期間以五年為 限。 第 12 條 :為培養國民運動習慣,並振興 運動產業,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學 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並得發 放運動體驗券。
第 24 條:體育團體舉辦之運動賽事或活 動,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者,其門票收入 免徵營業稅。
第 26 條:營利事業合於下列之捐贈,得 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費 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 一、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 二、培養支援運動團隊或運動員。 三、推行事業單位本身員工體育活動。 四、捐贈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興設運動 場館設施或運動器材用品。 五、購買於國內所舉辦運動賽事門票, 並經由學校或非營利性之團體捐贈學生 或弱勢團體。
台灣品牌廠商首家奧運贊助商宏碁 2007 年全球的足球體育產業產值就高達兩千億 美元,以單一球隊為例,英國曼聯隊的股票交 易值就有十億美元 美國是促使體育產業發達的第一大國, 2007 年 的體育產業有一千多億美元 宏碁電腦贊助 1998 年亞運計畫長達一年半,投 入人力超過千人,總共提供一千八百台個人電 腦、二百台伺服器、一百四十台集線器、六十 台乙太交換器,軟硬體費用耗資約一千萬美元, 如果再加上人力等其他支出,費用約在一千三 到一千五百萬美元之間
宏碁電腦提供競賽管理系統、轉播支援 系統、全球資訊網、資訊查詢系統與運 動會管理系統 亞運除了一萬名進駐亞運選手村的選手 及隊職員外,有七千名來自世界各地的 媒體記者,還有一萬五千名工作人員, 這三萬人在亞運期間,都得依賴資訊系 統。預計有十萬名現場觀眾、三十億電 視觀眾及四千萬的網路使用者
宏碁 (Acer) 於 2007 年 12 月 6 日宣布 2009 年 起成為奧運全球合作夥伴,正式與國際 奧林匹克委員會 (IOC) 簽訂贊助協議,成 為台灣品牌廠商首家奧運贊助商。市場 預估宏碁 4 年將砸下 7,000 萬 ~1.2 億美元預 算,同時將創下宏碁運動行銷史上歷史 紀錄。宏碁宣布將成為 2010 年溫哥華冬 季奧運,以及 2012 年在倫敦舉辦的夏季 奧運電腦設備 (Computing Equipment) 贊助 合作夥伴 (Worldwide TOP Partners)
企業參與運動贊助之效益 1998 年全球贊助金額為 173 億 5000 萬美元, 2000 年已達到 220 億美元,而至 2005 年全 球企業贊助各式活動總金額約已高達 420 億美元的新高,其中近七成投資在運動 項目上 (一)對資源供應者的效益 1. 增加產品行銷機會 2. 強化企業形象 3. 獲取禮遇顧客及商業夥伴機會
(二)對運動組織及事件的效益 1. 媒體 2. 經費 競賽活動中有 65 ﹪ ~80 ﹪的經費來自企業贊助 3. 產品與服務 2003 年 8 月的公告企業機構贊助體育活動及捐 贈體育事業的優惠條款: 推行體育活動的經費及捐贈體育事業的款項, 可以依規定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核實列報為 「職工福利」科目,或列報為「其他費用或損 失」科目,尚無金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