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 攜手計畫 課後扶助方案 要點與精神說明 教育部國教司 100年09月06日
簡 報 大 綱 一、政策~弱勢學生的需求與整體政策 二、策略~如何落實攜手計畫精神與內涵 三、展望~共同努力重點
一、弱勢學生的需求與整體政策 弱勢學生需要的協助? 教育部現行的扶助政策 就學費用補貼 無力繳交就學費用 -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 -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補助 -教育儲蓄專戶… 學習落差過大 弭平學習落差 -地區整體性:教育優先區計畫 -校內個別性:攜手計畫 -缺乏生活照顧 -缺乏作業指導 -缺乏安親、陪伴 提供安親及生活照顧 -晚上6點以前:國小課後照顧 -晚上6點以後:夜光天使點燈計畫
一、弱勢學生的需求與整體政策 說說看 ◆攜手計畫、教育優先區的差別? ◆攜手計畫、課後照顧及夜光天使的差別?
一、弱勢學生的需求與整體政策 ◆教育優先區係區域弱勢(離島及原住民區),教育優先區「學習輔導計畫」提供全班進行學業輔導;而攜手計畫為身分弱勢且學習低成就之學生提供小班且個別化之免費補救教學。 註:自99學年度起,獲教育優先區「學習輔導計畫」補助之學校, 不重複申請攜手計畫「一般性扶助方案」。 您答對了嗎? 5
一、弱勢學生的需求與整體政策 ◆需安親照顧,但學習成就非低落的學生,6點前可參加「課後照顧」計畫,6點後可參加「夜光天使」計畫。 註:身分弱勢之學童(低收入戶、原住民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 可補助免費參加課後照顧班。 您答對了嗎?
一、弱勢學生的需求與整體政策 ◆攜手計畫是兼具經濟弱勢與學習弱勢學生的補救教學計畫。 弱勢家庭學生 攜手計畫標的學生 全體學生 學習低成就
二、如何落實攜手計畫精神及內涵 攜手計畫 基測提升方案 一般扶助方案 8
攜手計畫 一般扶助方案 每個學校都有弱勢家庭且學習低成就學生 每個學校都應建立補救教學系統 各國中小均應為校內弱勢低成就學生申請辦理本案,每校至少1班。 已申請教育優先區學習輔導、獲得民間團體贊助、社會資源挹注辦理,或因特殊原因有辦理之困難者,應循程序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並透過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網線上填報,始得不申請。 9
攜手計畫 基測提升方案 國中基測PR10以下學生數占全校學生數達25%以上者,可申請「國中基測提升方案」經費,本部得核定連續補助2年。 教育部向基測推動委員會索取統計資料。 100年度2次基測成績擇較優1次為計算基準。 教育部以密件主動核定並通知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由教育局處函轉學校提出申請。 學校得視需要提出申請(不申請亦可)。 10
二、如何落實攜手計畫精神及內涵 (一)需要學習扶助的孩子-一般性扶助方案 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如何找? 1.符合要點規定之弱勢身分類別 2.單一學科成績為班級或年級後百分之35者,並由該學科授課教師認定學習成就低落需參與課餘時間補救教學者。 註:偏遠地區或特殊原因專案報經縣市政府同意,得放寬篩選範圍至後百分之40,倘需再放寬篩選範圍,應專案報經本部同意。 初步篩選名單 九月電腦測驗 參加攜手計畫電腦適性化測驗,經標準化測驗結果,百分等級未達35者,即為攜手計畫標的學生。
(一)需要學習扶助的孩子-一般性扶助方案 身分弱勢的學生如何找? -具有下列身分之ㄧ(另有其他輔導方案者,以不重複服務為原則) A.原住民學生。 B.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C.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D.低或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 E.隔代教養及家庭失功能子女(包括單親)。 F.身心障礙學生(包括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身心障礙,且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認定受輔可提升該生學業成就且不影響其他受輔學生之學習者)。 - 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小學生,以不超過攜手計畫受輔對象人數30%為原則,並以上開學生為優先,如均已滿足需求,百分比得酌予放寬,且不得超過35%。
(一)需要學習扶助的孩子-國中基測提升方案 國中基測提升方案之受輔學生如何找? 國中基測提升方案受輔對象為前年度國中基測成績PR值低於十之人數達到全校應考學生數之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之國中校內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利用正式課程或課餘時間提供適性分組學習、多元學習及補救教學方案。 本資源務必挹注於校內學習成就低落之學生,不可作為班前段學生之基測衝刺班
(一)需要學習扶助的孩子 為配合12年國教政策,並維持學生之基本學力,100學年度入學之國一學生經標準化測驗結果,百分等級未達百分之三十五者,均應接受補救教學,不受限於身分別。
(一)需要學習扶助的孩子 學校應辦理之行政作業 對全校教職員辦理說明會建立共識。 各類弱勢家庭學生的全面性調查。 各班弱勢家庭學生人數的確實掌握。 請各班依低成就標準推薦初步篩選名單。 參加9月攜手評量測驗,篩選出後35%為受輔學生。 掌握受輔學生人數及評估需求進行開班規劃。 調查學生參加意願並與家長溝通、說服家長。
(二)找出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 《師資》 2.退休教師 1.現職教師 3.大專學生 受扶助學生 5.其他 4.國中小 教學人員 儲備教師 一般性扶助方案:除現職教師、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外,其餘均須透過「攜手計畫人才招募網」公開招募 《師資》 2.退休教師 5.其他 教學人員 1.現職教師 3.大專學生 4.國中小 儲備教師 受扶助學生
(二)找出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 國中小現職教師 國中小退休教師 優勢:清楚學生學習狀況,且具教學技巧及經驗。 限制:部分教師課務繁重,心有餘力不足,或原本教學方法即無法解決學生學習困境。 如何努力說服現職老師 找有愛心又肯用心的老師,動之以情。 小班教學個別化指導,可補大班教學之不足,可解決班級教學困境,說之以理。 國中小退休教師 優勢:具教學技巧及經驗,輔導時間安排較彈性。 限制:另有生涯規劃或體力無法負荷。 可透過退休教師聯誼會,尋覓熱心且具優秀教學技巧之教師,鼓勵風華再現,造福更多需扶助之學童。
(二)找出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 大專學生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且具有國語文、英語文、數學三學科教學知能之大專學生。 B.急需經濟援助具有提供國中及國小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學生補救教學知能之大專學生。 C.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D.具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亦得擔任本計畫教學人員,惟應以前三類人員為優先。 優勢:與學生年齡相近,親和力較強且較活潑。 限制:缺乏教學經驗及教學技巧。 寒暑假所需教學人員,得優先考慮聘任經濟弱勢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大專生參與,惟應為其辦理18小時之補救教學增能培訓。
(二)找出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 國中小儲備教師 優勢:經專業師資培訓,具教學專業及教師 資格。 限制:教學經驗及教學技巧較為不足。 鼓勵參加18小時之補救教學增能培訓,並鼓勵多與現職教師聯繫及請益,參加學校領域研究會及相關研習,以有效掌握學生學習表現並提升教學知能。 19
(二)找出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 基測提升方案代理代課教師: 其資格認定及聘任,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辦理。 身心障礙及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人員:應由具下列資格者依序優先擔任之: A.具特殊教育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 師證書者。 B.具有修畢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 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補助基準:一般性扶助方案 - 鐘點費(註1) 行政費 40元/節 勞保費 提撥勞退金 交通費 健保費(註2) 活動費 3000元/期 教材編輯費 600元/月 國中小現職教師 ◎ - 不支鐘點之退休教師 支鐘點之退休教師 大專學生 儲備教師 其他教學人員 註1:鐘點費不分對象統一標準支給 -學期中週一至週五16時以前:國中360元、國小260元。 -學期中16時以後及寒暑假:國中450元、國小400元。 註2:每週工作時數滿12小時以上者,始得編列健保費,故大專學生、 其他教學人員(每週10小時為限)只有在寒暑假能編列。
(三)補助基準:一般性扶助方案 鐘點費額度 -分4期核算,節數基準如下 第1期(寒假):4節*5天*1週=20節 第2期(下學期):1節*4天*18週=72節 第3期(暑假): 4節*5天*4週=80節 第4期(上學期):1節*4天*18週=72節 -各校規劃開班時,可在總量(244節)原則下, 依實際需求於各期別間彈性調整運用。
(三)補助基準:一般性扶助方案 行政費 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無,其餘均得編列。 按鐘點費節數計算,每節以40元為上限。 支給項目: A.建立學生個人學習檔案或製作教材教具。 B.召開學校學習輔導會議。 C.購買學生獎勵品。(含餐點,以不超過行政費30%為原則)
(三)補助基準:一般性扶助方案 勞保及勞退 國中小現職教師、退休教師:無須投保及提撥勞退。 大專學生、儲備教師、其他人員 勞保:依薪資所得組別,投保單位負擔70% 。 勞退:依薪資所得組別,按6%提撥。
(三)補助基準:基測提升方案 補助經費: -教師代理代課費:每校60萬元/年,可採學歷支給月薪或實際授課鐘點費支薪。採校際共聘者,得於補助經費額度內,核實支付交通費,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1200元。 -提升方案辦理經費:1萬2,000元/班,以實際執行班級數為補助上限,執行項目包含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補充教材、辦理親職教育活動、基礎學科學習效果評鑑、教育輔導策略研討及提升教師教學知能研習等。 註1:本方案代理代課費如有剩餘,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得於同年度內比照一般性扶助方案以鐘點方式輔導學生。 註2:聘任代理教師者,支領月薪應比照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課餘輔導時間不另支鐘點費,寒暑假如無授課,不予支薪。(請留意聘書期程)
(三)攜手計畫補助基準 縣市整體行政費: -額度:20萬至150萬元/縣市,視提報計畫完善與否予以補助。 -項目: A.政策宣導:全直轄市、縣(市)說明會、填報系統教育訓練、線上評量測驗之教育訓練、宣導短片、文宣製作及專案網站維運 B.研發推廣:補救教學教材、診斷工具研發、研討會、行動 研究及發表會。 C.期中、期末檢討會議、訪視評鑑或成果檢核、績優學校及 人員表揚、績優學校成果觀摩會及發表會。 D.補助攜手計畫資源中心學校專責人員減課所需代課鐘點費 及資源中心所需業務費及雜支費用。 E.其他與攜手計畫相關且具地方辦理特色之活動項目。 註1:本項經費不得支用於縣市辦理之能力檢測 註2:縣市行政整體計畫撰擬原則(含代課費上限), 請參見本年度標準作業流程手冊。
(四)開班規範 教學時間 以課餘時間為主。 不得在午休實施。惟學校有特殊情形,專案報經縣市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特殊情形經學習輔導小組會議通過,且經家長同意者,得於正課時間抽離授課。
(四)開班規範 授課科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寒暑假期間,學校得視學生學習需求安排安排藝文、運動等活動性課程 年級 科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國語文、數學 英語 自然、社會 藝文、運動等活動性課程, 寒暑假期間,學校得視學生學習需求安排安排藝文、運動等活動性課程 以不超過教學節數20%為原則
(四)開班規範 教學節數規範 學期中:大專生、其他教學人員每人每週10 節為限,分散2-3日實施原則。 寒暑假:依實際需要決定之,節數不限。 國中基測提升方案代理教師支領月薪者,比照專任教師授課時數,課餘不另支鐘點費。
(四)開班規範 每班學生人數 每班以10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12人,最少不得低於6人。但確有成班困難之偏遠或小型學校經縣市政府同意,得依實際情形編班。 大專學生以3人至6人為原則。但經縣市政府補救教學培訓課程達18小時以上且經縣市政府同意者,得放寬至8人。 退休教師輔導學生人數不設限。
(四)開班規範 補救教學之實施 職前講習說明會 診斷學生起點行為及學習困境 設定補救教學目標 研擬補救教學方案 定期參與電腦評量測驗 學生進展記錄及教學檢討
(五)縣市及學校作業流程及期限 縣市端 基測提升方案 一般性扶助方案 縣市整體推動行政計畫 辦理期限 教育部密件通知各縣市名單 100.10.31 教育部公佈粗匡結果 100.11.22 縣市完成線上審核、送教育部審查 100.11.26 縣市計畫報部 100.12.05 教育部辦理計畫審查 100.12.09 教育部完成線上審核及通知縣市 教育部函知縣市審查結果 101.01.10
所屬學校如期填報比率,列為統合視導指標計分 (五)作業流程及期限 學校端 學校分4期上網填報各期實際開辦情形及執行成果: 第1期(寒假)、第2期(下學期)、第3期(暑假)、第4期(上學期) 開辦情形填報期限 執行成果填報期限 第1期(寒假) 101.1.16-101.1.30 101.2.6-101.2.20 第2期(下學期) 101.6.25-101.7.16 第3期(暑假) 101.8.27-101.9.10 第4期(上學期) 102.1.16-102.1.30 所屬學校如期填報比率,列為統合視導指標計分
三、共同努力重點 自我期許~ 對弱勢家庭的孩子處境要感同身受 對弱勢家庭的孩子要多付出心力 對弱勢家庭的孩子應有積極作為 他們多麼需要旁人多一些關心 他們多麼需要有人適時拉他一把 對弱勢家庭的孩子要多付出心力 成為孩子生命中的貴人 對弱勢家庭的孩子應有積極作為 找出需要協助的孩子 克服困難讓這些孩子接受輔導 找到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來幫助他們 34
三、共同努力重點 喚起各國中小教育人員熱情 把需要協助的學生找出來 把有愛心肯用心的老師找出來 加強辦理18小時補救教學知能研習-102年起受訓過之教學人員始得擔任補救教學師資(現職教師8小時) 落實執行攜手評量計畫,有效篩選並紀錄學生學習進展資訊 不定期抽訪學校辦理現況,強化攜手計畫推動策略 加強對績優學校及教師之獎勵措施
教育愛 就是在學生的需要上 看見自己的責任 讓我們攜手向前 讓愛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