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代的統治
第1節 政治經濟的發展 學習重點 1.明白清領初期的政策與措施 2.了解清領初期臺灣的土地開墾和農業 發展 3.認識臺灣開港前的商業貿易
施琅攻臺 1.背景:1681年鄭經死後,馮錫範與劉國軒發動政變,殺克臧,另立鄭經次子克塽。克塽幼弱,馮、劉專權跋扈,結果政局大亂 2.清廷出兵:康熙22年(1683),清廷命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軍在澎湖擊敗鄭軍,馮、劉見大勢已去,由克塽奉表降清,鄭氏王國結束
一、清朝領臺 (一)臺灣棄留之議:1683年 1.棄臺 (1)康熙帝:「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 (2)部分官員:治臺耗費人力物力,將移民遷 回,解決反亂團體的威脅即可 2.施琅力爭將臺納入版圖 (1)敵人入據將對東南海防造成威脅 (2)土地肥沃
康熙放棄台灣的理由 「台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因從未響化,肆行騷擾,濱海居民迄無寧日,故興師進剿。即台灣未順,亦不足為治道之缺,...海賊(指鄭氏)乃疥癬之疾,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 「...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之廣,裸體文身,不足共守。日費天府金錢而無益,不如徙其人而空其地矣。」 (見《清聖祖實錄選輯》)
施琅的台灣棄留疏 從戰略方面探討: 「中國東南形勢在海而不在陸,陸之為患有形,海之藪奸莫測。台灣雖一島,實腹地數省之屏蔽,棄之則不歸番、不歸賊,而必歸荷蘭,彼恃其戈船火器,又據形勢膏沃為巢穴,是藉寇兵而資盜糧。且澎湖為不毛之地,無台灣,則澎湖亦不能守…﹐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疆。」
施琅力爭將臺納入版圖 1.原因: a.海防:敵人入據將對東南海防造成威脅 b.經濟:土地肥沃 c.財政:以本土官兵移駐,無太多財政負擔 保臺 1.原因: a.海防:敵人入據將對東南海防造成威脅 b.經濟:土地肥沃 c.財政:以本土官兵移駐,無太多財政負擔 →1684年將台灣納為版圖
康熙採納施琅的建議諭令戶部收入版圖 這是臺灣第一次正式列入中國版圖。施琅也因為力主保臺,受到臺民崇敬,澎湖、臺南都還留有施公祠
(3)以本土官兵移駐,無太多財政負擔 3.清領初期臺灣的行政系統 (二)「帝國邊陲」與消極的治臺政策 1.原因:為防臺而治臺 (1)治臺是為了排除敵對力量進入臺灣 (2)不信任居臺人民 臺灣縣 福建省-臺廈兵備道-臺灣府 鳳山縣 諸羅縣
影片:渡臺悲歌 2.消極統治政策 (1)遷回中國大陸 A.與鄭氏政權有關的人士 B.在臺無妻室產業、犯罪者 (2)限制移民:渡臺禁令 許可證 B.不准攜眷或招 致家眷 影片:渡臺悲歌
清朝的渡台禁令(渡台三禁) 1.嚴禁無照偷渡,欲渡台者,須先向原籍官廳申請,經審驗核可後,方準渡台 2.凡渡台者,必須隻身前往,不得攜眷;已渡台者,不許搬移眷口來台 3.粵地屢為海盜淵藪,禁止當地人民渡台(但此為施琅所建議,施琅死後就廢止此令) →實際實施情況:熟悉台灣的在台官吏,常上書陳情,請求放寬限制,因此政策時嚴時鬆,如雍正年間就曾放寬
(3)班兵制度 A.原因:減輕財政負擔,易受中央控制 B.措施 a.駐臺兵員由中國大陸各地抽派成軍 b.兵員由臨時命官統領,三年調回 c.官兵須有家眷,但不准攜眷來臺 d.官吏也是滿三年調回
班兵制度的影響 1.戰力不佳:班兵是由各地抽調而來,各地常派遣弱兵塞責,導致班兵到臺之後,沒有戰力;各地常出現名冊有兵而行伍無兵。故發生民變時只能仰賴內地援兵及鄉勇、義民才得以平亂 2.軍紀不良:台灣不同籍貫的人經常械鬥,連在軍營裡也如此。《台灣通史》記載:「戍守之兵,借住民家,包娼聚賭,挾械以嬉;而復各分氣類,私設公廳,犄角爭鬥」
影片:朱一貴事件 (4)築城限制:避免城池成為亂黨堡壘 A.朱一貴事件後,臺灣 府建木柵,鳳山、諸 羅縣城築土牆 B.林爽文事件後,開始 築磚城 (5)劃定番界,實施「封山」,以免漢人入山 作亂以及與原住民發生衝突 (6)防民間私藏武器 A.限制鐵器、生鐵輸入 B.有執照才能鑄造鐵器、農具、鍋皿 影片:朱一貴事件
雍正年間竹塹城以莿竹圍城
乾隆年間竹塹城圖
台中石崗的土牛碑介紹
動畫:唐山過臺灣 (三)漢人社會的出現 1.渡臺禁令→社會人口結構不均 (1)移民多偷渡來臺,男性遠多於女性 (2)嘉慶十六年已近二百萬人 2.行政區劃與官員配 置無法有效治理 (1)在新墾區的行政 力量不足 (2)漢人間、漢人與 原住民間的衝突不斷 動畫:唐山過臺灣
。 康熙 一府三縣 台灣府 台灣縣 鳳山縣 諸羅縣 雍正 乾隆 嘉慶 一府四縣二廳 彰化縣 澎湖廳 淡水廳 林爽文事件 嘉慶 光緒 一府四縣三廳 葛瑪蘭廰 光緒 二府八縣四廳 台灣府 台北府 埔里社廳 卑南廳 牡丹社事件、沈葆楨來台 光緒十三年-二十年 建省時期 台灣府 台北府 台南府 。
(四)行政區劃與統治機構的調整 1.一府四縣二廳 (1)雍正元年 A.彰化縣:諸羅縣轄區大,不易治理 中北部 B.淡水廳 (2)雍正五年 澎湖巡檢→澎湖廳:全臺門戶 (3)之後又將淡水廳治移到竹塹
2.噶瑪蘭廳 (1)嘉慶十六年設 (2)受清廷重視的背景 A.乾隆晚期吳沙等漸入蛤仔難(宜蘭)拓 墾,但未得官方許可 B.嘉慶年間,海盜屢次侵擾 3.直至十九世紀下半葉,列強勢力進入, 才進一步增設、調整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與統治機構的調整 調整的主要考量:考慮重點是國防與治安,其次才是地方開發程度與財政的收入 →每次的調整都代表一次重大的內外變亂和民間墾殖範圍的躍進,官府始終處在消極被動 行政區的變化 一府三縣時期:康熙23年(1684)~雍正元年(1723): 台灣府、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發生朱一貴事件(1721)
清代臺灣行政區域演變示意圖(一)
清代臺灣行政區域演變示意圖(二)
行政區劃與統治機構的調整 一府四縣二廳:雍正元年(1723)~嘉慶17年(1812) 增設彰化縣(1723)、淡水廳 澎湖巡檢→改為澎湖廳(1727):將淡水廳治移到竹塹 發生林爽文事件(1786~1788) →諸羅縣改為嘉義縣
清代臺灣行政區域演變示意圖(三)
行政區劃與統治機構的調整 一府四縣三廳:嘉慶17年(1812)~光緒元年(1875) 增設噶瑪蘭廳(嘉慶16年,1812): 乾隆晚期吳沙等漸入蛤仔難(宜蘭)拓墾,但未得官方許可;嘉慶15年,海盜屢次侵擾,更名為噶瑪蘭,次年增設噶瑪蘭廳
清代臺灣行政區域演變示意圖(四)
清代臺灣行政區域演變示意圖(五)
清代臺灣行政區劃的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