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史與文化 荷西時期
12世紀的時候,就有漢人來到澎湖居住與從事貿易。 14世紀左右,就有一些日本商人和海盜來台活動。後來,由於日本海盜掠奪大陸沿海,造成當時明朝的困擾,於是朝廷下令嚴禁外國商船停泊。因此,日本人紛紛轉到台灣活動,兩地的接觸愈來愈頻繁。 16世紀,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漢人,經常由澎湖來到台灣,從事捕魚、貿易,走私,使台灣成為漢人活動的區域。 16世紀初,葡萄牙人的船隻在台灣附近海域活動,經過台灣時,覺得風景秀麗,令人印象深刻,就稱為「福爾摩沙」(Ilha Formosa),意思是「美麗之島」。 所以,從16世紀以來,位居海上重要據點的台灣,已經逐漸受到許多國家重視,呈現新的發展。 西洋人東來貿易vs朝貢貿易;沿海居民走私貿易vs海禁政策
海禁政策 元朝澎湖設官-巡檢司 時間:明太祖 原因:防範方國珍、張士誠的海上勢力,澎湖為漢人、海盜、倭寇的海上據點林道乾、林鳳海盜集團 明末: 加強澎湖的守備力量,臺灣逐漸成為海上走私的基地 顏思齊、鄭芝龍(笨港-諸羅山 招民開墾) 台灣被明政府視為化外之地 措施: 1、一般人民不得私自出海通商、捕魚 2、外商實施朝貢貿易 3、遷界移民-將外島居民移居內地 撤澎湖巡檢司 內地苦繇役,往往逃於其中,而以泉州、漳州之民為多
16世紀西方人在東亞的重要貿易據點-重商主義 葡萄牙: 1.十六世紀初,航經臺灣時,稱臺灣為「福爾摩沙 」 (美麗之島) 2.占領「澳門」 西班牙:占領菲律賓的「馬尼拉」 荷蘭:以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為東印度公司總部
荷蘭人入主台灣 荷蘭和西班牙雖然在南洋擁有商業地盤,但想打進中國卻不得其門而入。因此退而求其次,找一個靠近中國,又可以在南洋、日本與中國之間作轉繼站的據點,是迫切之事,因此澎湖和台灣成為爭奪的地方是勢所必然。 1602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於阿姆斯特丹,做為發展遠東商務的大本營。東印度公司由六家公司出資,得到國會授權,可以直接對商務地區的主權者簽約、駐軍、築堡,以及任命地方長官與法官。 東印度公司每年付費給政府,政府再拿這筆錢入股,並供應軍需品;公司的虧損可由國庫補助,是一個官民合營的武裝貿易公司。 荷蘭人為了打通對明朝的貿易,必須與在澳門的葡萄牙人競爭,故往澎湖發展。然而卻受到明朝派駐浯江(金門)的將軍沈有容逼退。現今的澎湖馬公市的天后宮,其後殿有一石碑,寫著「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紀念碑,就是在紀念此事。
1621年,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計畫派兵攻佔台灣,以作為對付荷蘭的據點;荷蘭駐巴達維亞當局獲報,乃計畫先佔澳門。 1622年荷西在澳門一戰,荷軍慘敗,乃再度入侵澎湖;1624,明、荷正式交戰。後由海盜李旦斡旋,於是明、荷達成三項協議: 一、荷軍退出澎湖 二、對於荷軍佔有台灣一事,明朝沒有異議 三、允許荷蘭人今後在明帝國通商貿易;而明帝國也會派商船前往台灣、爪哇與荷蘭人交易 1622年,荷蘭半官方公司「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OC),佔領澎湖。2年後與中國達成協議,中國默許公司進駐台灣。荷蘭人便於「一鯤鯓」建築熱蘭遮城作為統治台灣的中心。
荷蘭人的轉口貿易 荷蘭在台灣的商館扮演一個轉口貿易的角色。荷蘭一方面對進出口貨品抽重稅;一方面也進行商業貿易。 貿易內容: 台灣砂糖、鹿皮日本 「濱田彌兵衛事件」 台灣米、砂糖、鹿角、藤、荷蘭金屬、藥材中國 巴達維亞香料、胡椒、錫、鉛、麻布、鴉片台灣中國 中國生絲、陶器、絲織品、牛角、黃金台灣巴達維亞、荷蘭 然而,荷蘭在台灣畢竟是殖民統治,所有盈餘和稅收不用在內部建設,而是送回阿姆斯特丹分配給股東。荷蘭總督:「台灣真是公司的一頭好乳牛」。
濱田彌兵衛事件 濱田彌兵衛事件,是1628年發生於荷屬東印度公司統治下的台灣與日本之間的貿易衝突事件。 1626年,濱田彌兵衛帶領朱印船到台灣買生絲,並欲向東印度公司借用戎克船到泉州港運回貨物,但遭到東印度公司拒絕。是時濱田知悉新港社原住民對荷蘭心生不滿,因此在1627年帶領該社16名原住民回到日本,並將原住民以「高山國使節團」之名,欲使江戶幕府反荷。 1628年,濱田再度率船來台,同行者共470名,包含16名原住民。此時的荷蘭台灣長官為彼得·奴易茲,他在日船抵台之際派員登船安檢,搜出武器及火藥,故將武器及火藥扣留,軟禁濱田,原住民遭到監禁。 之後濱田提出發還武器、釋放原住民、提供船隻赴福建取貨、准其回日本等要求,但均為荷蘭拒絕。濱田率領日本人闖入奴易茲住處,綁架奴易茲及其兒子。經雙方協商,以奴易茲之子為人質,同濱田返抵日本。 日本在濱田返抵後,將奴易茲之子及荷蘭船員下獄,並封閉荷蘭人在平戶的商館。荷蘭雖數度向日本交涉恢復通商事宜,但都未成功。巴達維亞方面感到事態嚴重,獻青銅燭臺796斤給日本日光市的東照宮,表明向日方請罪。 1629年將奴易茲撤職,並宣判兩年有期徒刑。1632年,荷蘭將奴易茲引渡至日本監禁,荷蘭人在日本的貿易才獲得恢復。
荷蘭人對原住民的統治 1636年,在傳教士召集下,大員(安平)以北15社,以及以南13社之平埔族代表集合於新港社,向荷蘭駐台灣總督普特曼表示服從。 會議的進行,大致是由台灣總督宣達政令,獎償優良的長老,而懲罰不善者。長老要向公司報告管下情形。原本台灣的原住民各社大致都有世襲或公選的長老。荷蘭人仍准其以公司之地方長官地位繼續統治各社。長老在各部落中受牧師、官員之監督而行使司法權,管理部落人民。 1650年,荷蘭統治下已經出現四個地方會議區,共315個部落: 北地方會議區:69部落 南地方會議區:92部落 卑南地方會議區:在今台東一帶,有61部落 淡水地方會議區:93部落
番仔書的開創者─干治士 1627年,傳教士干治士抵達台灣,成為島上第一位傳教士。干治士在新港社定居時,主動教育新港人並介紹基督教信仰。干治士比較他在台灣與巴達維亞的傳教經驗,發現台灣原住民的學習能力比巴達維亞原住民強很多,而且沒有任何中央政府來壓制外國宗教的發展。此外,原住民沒有文字,他們的信仰沒有被記載,也沒有傳教士來解釋教義,他們無法拒絕外來宗教的傳播。 干治士便以西拉雅語翻譯《聖經》,並編寫《新港語字典》,以羅馬字母拼音的方式將西拉雅語文字化。 在此之前,原住民僅有結繩記曆,一切的傳承都必須依賴口述。 當荷蘭人開設學校後,開始教原住民羅馬字母,於是原住民開始有自己的文字記載。這些留下來的文字記載大多在新港發現,故稱為「新港文書」。
傳教士─尤羅伯 (傳教士在台最久,1629~1643,14年) 1629年尤羅伯加入傳教工作,長期駐守新港社,1636年在新港開辦第一所學校,以稻穀、布匹等物獎勵村民入學;成年男女利用黎明或傍晚上課;不願意的人,則會被施以罰款,且以宗教教育和文字教育為主。 在尤羅伯主導教學的期間,當時學校的教材是教義問答、禱告詞和詩篇,他以新港語教學,拉丁字母書寫,在編寫教材時,考慮原住民的文化與理解力,將教材簡化,以原住民較能理解的方式來書寫。 比方說: 問:誰創造萬物? 答:神。 問:有多少神? 答:一個。 尤羅伯將基督教的教義「上帝是唯一的真神」予以簡化,以加強原住民理解,也讓他們更願意學習。因殖民局鼓勵教育擴張,卻又吝於提供財力及人力。
荷蘭人對漢人的統治 荷蘭人為了在台灣發展經濟作物稻米與甘蔗,需要許多人手,因此從中國閩粵引進勞工。 1630年,荷蘭人與鄭芝龍簽約,將其所屬嘉義、雲林等土地讓渡出來,而原本鄭芝龍從中國帶來的閩粵人則改投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做工。 台灣府志:紅毛遂聯絡土番,招納內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國。 台灣通史:制王田,募民耕之,而徵其賦。 這種由唐山過海移民台灣的風潮,自荷蘭時代開啟風氣,成為台灣史上的特色。
荷蘭在台灣經營的一大特色,就是稅目繁多: 1.進出口稅:進出大員的船隻,課以關稅。 2.漁獵稅:打獵捕魚都要申請執照。這稅主要是針對原住民。繳稅時,繳實物(如鹿皮)不繳現金,因此荷蘭人有源源不斷的鹿皮輸出。 3.人頭稅:1640年東印度公司規定來台的漢移民,7歲以上者,無論男女都要繳稅。 4. 貨物交物稅:在原住民部落開徵,委由社商包稅。社商往往中間剝削,造成對原住民的雙重壓力。 5.田租:屬生產稅。對象為漢人。即按土地貧瘠程度分上中下等則課稅,由漢佃承租。也採實物徵收,故有源源不斷的米糖輸出。
壓迫政策:只給生產工具,不給土地所有權,土地名義上都是荷蘭王所有,稱為「王田」;任意遷徙漢人離開耕作地;嚴禁與原住民私相交易;開徵各項苛捐雜稅;強迫娶原住民為妻的漢人改信基督教;嚴禁私藏武器和自由集會。1652年,爆發郭懷一抗荷事件 當時漢人在永康地區種植麻、米等經濟作物,郭懷一為當地屯墾領袖。但是,荷蘭統治台灣主要是為了牟利,故壓榨漢人,1650年前後由於蔗糖業不振,終於引起漢人不滿,郭懷一便密謀起事,但因其弟密告荷蘭當局,遂告失敗。 郭懷一抗荷事件,引起荷蘭人的警惕,便於在赤崁建造普羅民遮城,於1655年完成,這便是初期的赤崁樓。 荷蘭人在郭懷一事件中,得到原住民的協助,才將郭懷一等人打敗,郭懷一在逃亡途中被新港社原住民用箭射死。 平埔族人為何要幫助荷蘭人,是因為漢人強取豪奪平埔族人的土地,造成平埔族人痛恨漢人,故幫助荷蘭人來消滅漢人。
荷蘭人在台灣 1、1602年: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提督韋麻郎打算在中國沿海做生意 被拒。 2、1604年:進佔澎湖 沈有容諭退紅毛番 3、1622年:荷蘭再佔澎湖,並建城堡 做生意被拒,與明朝開戰 李旦調停(共識:荷人退兵 轉進大員) 4、1624年:登陸安平,並建城 5、建立 熱蘭遮城(安平古堡) 糖水、糯米、蚵殼灰、砂 普羅民遮城(赤崁樓、紅毛樓) 6、基督教 教堂 學校 羅馬拼音文字新港文書(番仔契、聖經) 7、影響 黃牛 招募漢人來台開墾(稻米、甘蔗) 稻米、甘蔗、鹿皮 外銷中國、日本 引進新作物、新物品(水泥--紅毛土): 荷蘭豆、蕃茄、釋迦、芒果 8、缺點: 利益優先重稅郭懷一抗荷(1652年) 梅花鹿數量銳減
荷蘭人統治台灣期間,為台灣奠下貿易導向的經濟活動。 協助中國漢人移民台灣,共同合作發展蔗糖及稻米等農作產業,並對外輸出,使得米糖成為台灣經濟的骨幹。 大量的漢人取代原住民而成為台灣主體民族。
西班牙在台灣 西班牙人占據菲律賓是為了傳教、貿易,但因為荷蘭人佔據了台灣, 威脅到西班牙人在東亞的勢力, 於是西班牙人也前來佔據台灣北部,以作為中日之間的跳板。 1626年西班牙到達台灣東北角,將此地命名為「聖地牙哥」(santiago),台灣人音譯成三貂角。 西班牙人並佔領基隆,建立聖薩爾瓦多城。 1628年,西班牙人佔領了滬尾(今淡水),建造了聖多明哥城。 今淡水的紅毛城,並非當年西班牙人所建,是荷蘭征服西班牙後所建立,當年西班牙人所建立的聖多明哥城,在今淡水海濱,已無遺跡。
西班牙在北台傳播天主教 1626年西班牙人占據雞籠後,最早在台灣北部傳教為道明會士,道明會士是西班牙時期在北台灣傳教的最主要的宣教士。另外,尚有聖方濟會來台宣教,只是人數較少。他們傳的是舊教天主教。以替原住民治療瘧疾和天花,吸引原住民信教受洗。 對西班牙而言,佔有北台灣的目的為: 1.阻斷荷蘭人的商業通道,並可吸引華商和日商前來貿易,主要是將台灣的鹿皮與硫磺輸出海外。 2.以台灣為據點,向明帝國與日本宣傳天主教,以擴大教區範圍。
王田 荷蘭時期的土地制度。按荷蘭人於1624年占據台灣之後,即與平埔族保有協墾關係,對平埔族及漢人來台移墾者,有借給資本,或配給耕牛,或借給農具,或引進各種新作物,並修築陂塘堤圳等,到了土地墾成之後,這土地屬荷蘭王國所有(由荷屬東印度公司管理),稱為王田,後來人民要墾耕王田土地須向荷屬東印度公司承租,而有王田的地方,後來形成聚落,就以王田為名,如:今日大肚鄉王田村。 結首制:有鑑於漢人農墾逐漸展開,1629年第四任的荷蘭長官引進中南美洲實施的農場奴隸制,加上巴達維亞實行的勞工包辦制,結合漢人農耕習慣,混成「大小結首制」。 合數十人為一結,以曉事多者為首,名為小結首;合數十小結首,舉公正能服眾之有力者為首,名為大結首。有事荷人問大結首,大結首問小結首。看人數授以未開發土地,墾成,眾佃均分,每人得若干甲。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蓋自紅夷至台,就中土遺民,令之耕田輸租,以受種十畝之地為一甲,分別上、中、下則徵粟,其陂塘隄圳修築之費,耕牛、農具、籽種,皆紅夷資給,故曰「王田」。
紅毛港 紅毛港 有兩處。一處在高雄,是一個漁村,位於高雄港灣外側的沙堤上。村屋分布於沙丘內側,居民以捕魚為業。隔灣對岸為高雄市小港,向來有廈船與高雄市連絡,亦可藉公路經高雄灣東南端繞行而王。 另外一處在新竹縣,位於新豐鄉海邊,南有鳳鼻山脈,北有小沙丘為屏障。東有新庄子溪和茄苳溪注入海灣。17世紀的時候是台灣西北海岸的著名港口。傳說荷蘭人統治台灣的時候,有紅毛船在港外擱淺,紅毛人乃上岸居住,因此被稱為『紅毛港』。
八寶公主傳說 屏東恆春墾丁附近的萬應公祠,當地人俗稱八寶公主廟。祠內供奉「荷公主女」的神祇。 相傳明末清初時,荷蘭公主瑪格麗特為了尋找愛人「威雪林」而來到台灣,船隻在大灣遇到風浪觸礁擱淺,船員發出求救煙火,引來當時的龜仔角(今社頂公園)部落的原住民襲擊,而慘遭殺害。 龜仔角原住民原本不殺女子,但當一夥人抬著戰利品回返部落,其中一名勇士因獵物不多,再折回海邊搜尋,恰巧碰上瑪格麗特,勇士為了顏面及炫耀,於是開了殺戒,並帶回八項戰利品:荷蘭木鞋、絲綢頭巾、珍珠項鍊、寶石戒指、皮箱、寶石耳墜、羽毛鋼筆和紙。所以,墾丁人稱她為「八寶公主」。 據地方傳說,在1934年的日據時代,這位荷蘭公主曾經向一位漁民託夢,表示想回到荷蘭,希望當地居民能幫她打造一艘船。居民照辦且船也出發後,她又託夢說願意留下來,庇祐當地居民,居民才因此蓋了這間八寶公主廟來紀念她。
安平追想曲 陳達儒作詞 許石作曲(1951年發表) 身穿花紅長洋裝,風吹金髮思情郎,想郎船何往,音信全無通,伊是行船遇風浪。 安平追想曲 陳達儒作詞 許石作曲(1951年發表) 身穿花紅長洋裝,風吹金髮思情郎,想郎船何往,音信全無通,伊是行船遇風浪。 放阮情難忘,心情無地講,想思寄著海邊風,海風無情笑阮憨。啊....,不知初戀心茫茫。 相思情郎想自己,不知爹親二十年,思念想欲見,只有金十字,給阮母親做遺記。 放阮私生兒,聽母初講起,愈想不幸愈哀悲,到底現在生也死。啊....,伊是荷蘭的船醫。 想起母子的運命,心肝想爹也怨爹,別人有爹疼,阮是母親晟,今日青春孤單影。 全望多情兄,望兄的船隻,早日回歸安平城,安平純情金小姐。啊....,等你入港銅鑼聲。
安平追想曲所描述的,並非17世紀荷蘭人治理台灣時期,而是發生於19世紀末的故事。 清同治4年(1865年)安平因天津條約而開港通商,當時一位安平買辦商人的女兒,與一位荷蘭醫師戀愛後,生下一個金髮女孩「金小姐」。長大後的金小姐又面臨與母親相同的命運,愛上途經安平港的外國人,而那外國男友也如金小姐父親一般離她而去。 歌詞中,首先利用「金髮」兩字點明歌詞主人的身分。除了描述金小姐的感情世界外,也有幾句描述著安平的地方民情,例如「伊是行船堵風浪」、「相思寄著海邊風」,安平的風與浪素來有名「基隆雨、新竹風、安平涌」。 歌詞中敘述台灣荷蘭混血女子的故事,多數台灣民眾相信是真人真事改編的歌謠,學界亦探究歷史上是否真有其人存在。而當地耆老表示確有其事,甚至有「金小姐」後代嫁給陳姓,仍今仍在臺南市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