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及其防治 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俊生
第一章 概述 一、布鲁氏菌病发展简史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 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brucella 以下简称布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变态反应性疾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
1860年,Morston根据本病临床特点和尸体病理解剖所见,提出将本病列为临床上一种独立的传染病,称之为“地中海弛张热”。1887年,英国军医Bruce 从马尔他岛死于“马尔他热”的英军士兵脾脏中分离出羊种布氏菌(Br.melitensis)。
1897年朗吉氏根据本病的临床热型特征建议取名为“波浪热”或“波状热”。同年,莱特氏(Wright)等发现该病病人血清与马尔他细球菌的培养物产生凝集反应,遂称之为莱特氏凝集反应,成为迄今常用的血清学诊断方法之一。
1897年丹麦学者Bang和1914年美国学者Traum,又分别从流产母牛的羊水和猪流产胎儿中分离出牛种布氏菌(Br 1897年丹麦学者Bang和1914年美国学者Traum,又分别从流产母牛的羊水和猪流产胎儿中分离出牛种布氏菌(Br.abortus)和猪种布氏菌(Br.suis)。
1918年,美国人Evans在研究羊种布氏菌和牛种布氏菌的培养物过程中发现,两者在形态、培养特性方面相类似和在血清学反应上有交叉,后来经过Meyer等人的相继研究,到1920年根据两者的共同属性,归于同一菌属,称为布鲁氏菌属(Brucella),由本属细菌所致的人及各种动物的疾病统称为“布鲁氏菌病”。不久,把猪种布氏菌也归于本菌属中。
1921年Beven和1924年Keefer在南非,以及Viviani在意大利Evans在北美洲从病人身上分离出牛种和猪种布氏菌,从而在流行病学上首次证实了病牛和病猪也是人布病的传染源。1953、1956和1966年Buddle、Stoenner、Carmichael又分别发现了绵羊副睾种布氏菌(Br.ovis)、沙林鼠种布氏菌(Br.neotomae)和犬种布氏菌(Br.canis)。
二、布病流行现状 布病的主要储存宿主是患病的羊、牛、猪等家畜,因此,其地理分布与家畜密切相关,几乎遍布世界各地。在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报告有人、畜布病疫情的约有170个。
世界上约有50个国家和地区的绵山羊有布病流行,主要集中于非洲和南美洲等;有101个国家和地区的牛有布病流行,主要集中于非洲、中美洲和南美洲、东南亚及欧洲南部等;有33个国家和地区的猪有布病流行,主要集中于美洲、非洲北部和欧洲。 世界上畜间布病以牛种布氏菌感染牛的布病为主,占家畜布病分布的二分之一以上。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至今世界上已有14个国家和地区宣布消除布病,另外有冰岛和维尔京群岛一直没有发现布病。
我国1905年Boone于重庆报告两例布病病人,1916年福建也发现了一名马尔他热患者。河南省最早有关布病的报导见于《满州畜产兽医学杂志》20卷第1号,称1925年曾有4名印度人,在河南焦作因饮用山羊奶而患布病,并从患者血液中最先在国内分离出羊种布氏菌。谢少文于1932、1936和1949年先后在北京地区报告了29例布病病人。1936年,在内蒙古王爷庙押木营子村发现109头牛中有21头流产,并从流产牛胎儿中分离出两株牛种布氏菌。上述资料表明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即有该病的发生和流行。
我国布病疫情经历了20世纪50、60年代的严重流行期,于1957-1963年、1969—1971年出现两次流行高峰,发病率分别波动在1 我国布病疫情经历了20世纪50、60年代的严重流行期,于1957-1963年、1969—1971年出现两次流行高峰,发病率分别波动在1.17/10万—1.77/10万和1.20/10万—1.23/10万之间,疫区范围波及全国28个省区;70年代的逐步下降期;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基本控制期,1992年全国仅发生219例病人,发病率为0.018/10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到90年代中期以后的疫情出现回升,21世纪疫情呈现严重回升,2005年发病人数超过上世纪最高年份,2008年发病人数和发病率均超过上世纪最高年份。
1951-2008 年全国布病平均发病率(1/10万) 0.2 0.4 0.6 0.8 1 1.2 1951-1960 1961-1970 1971-1980 1981-1990 1991-2000 2001-2008
2008年全国布病前十位省份报告病例数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内蒙古 山西 黑龙江 河北 吉林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内蒙古 山西 黑龙江 河北 吉林 陕西 河南 辽宁 新疆 山东 2008年全国布病前十位省份报告病例数
河南省1958年首次以血清学诊断报告了济源县大峪乡大王庄村于1956年发生的布病24例,传染源系从洛阳购回的羊只。 1956-2008年全省累计发病24835例,死亡17例,年均发病469例,发病率波动在0.001-11.45/10万之间。
三、布病造成的损失 布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因此其造成的危害是双重的。其危害程度在世界各地也有很大差异,以羊为主要传染源的国家和地区,人的感染发病情况较为严重;以牛为主要传染源的国家和地区,则对畜牧业危害较重,而人的发病相对较轻。
人患布病常因误诊误治而转为慢性,反复发作长期不愈,给患者造成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并导致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家畜患布病后常出现流产、不孕、空怀、繁殖成活率降低,牲畜数量明显减少,并直接影响优良品种的改良和推广。牲畜患病还造成使役能力及皮、毛、乳、肉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因此,布病直接影响畜牧业的发展,乃至内外贸易。鉴于上述情况,全世界每年因人畜间布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估计可达数十亿美元。
四、布病防治管理机构 布病是人兽共患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在政府的领导下,涉及农牧、卫生、林业、工商等多部门。世界卫生组织传染病处设兽医卫生主任负责布病防治工作。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联合布鲁氏菌病专家委员会是防治布病的技术咨询组织,为制定全球布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支持。 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布病防治工作主要由兽医部门承担。在我国,人间布病防治工作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组织实施;畜间布病防治工作由农业部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布鲁氏菌病病原学 1887-1966年Bruce等人先后发现了布鲁氏菌属的羊种、牛种、猪种、绵羊副睾种、沙林鼠种和犬种菌。Evansl918年最先提出布氏菌分类。以后许多学者又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多次作了改进。1929年、1957年、1963年、1966年、1970年、1972年均公布了布氏菌属分类表。
198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布鲁氏菌病专家委员会第六次公报公布了新的布氏菌分类表,将布氏菌分为羊种(1-3型)、牛种(1-7、9型)、猪种(1-5型)、绵羊附睾种、犬种及沙林鼠种6个种19个生物型。
布鲁氏菌属是一组微小的球状、 球杆状、 短杆状细菌。 宽约 0. 3~0. 6μm,长约0. 6~1 布鲁氏菌属是一组微小的球状、 球杆状、 短杆状细菌。 宽约 0.3~0.6μm,长约0.6~1.5μm。没有鞭毛,不形成芽胞和荚膜,镜检时多呈单个排列,少见成对、短链状或成串排列。布氏菌可被碱性染料着色,革兰氏染色阴性。姬姆萨染色呈紫红色。
该菌属对营养要求较高,需要各种氨基酸、硫胺素、烟酰胺、生物素、镁、铁、钙等各种离子。有些菌种(如绵羊副睾种)需在含有血清的培养基上才可生长。布鲁氏菌生长缓慢,初代分离一般需4~30天。其最适pH为7.2,最适生长温度37℃,绵羊副睾种和牛种菌的某些生物型需在严格的CO2(5-10%)环境下才可生长。布氏菌对糖类发酵不明显,产酸不产气,过氧化氢酶、尿素酶阳性,甲基红、V-P反应阴性,不产生吲哚,不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阳性。
布鲁氏菌显微照片
布鲁氏菌菌落形态(培养48小时,菌落呈点状、光滑、半透明、不溶血)
在固体培养基上,光滑型布鲁氏菌菌落为无色半透明,表面光滑,周边整齐,圆形稍隆起,均质样,菌落大小不等。而粗糙型布鲁氏菌菌落与其他属的粗糙型菌落相似。在液体培养基中呈均匀混浊生长,不形成菌膜,有些陈旧培养物、粗糙型菌可在管壁出现环状或管底出现絮状沉淀。在半固体培养基中只沿穿刺线生长。
该菌在环境中生存力较强,对低温和干燥都有很强的抵抗力,在土壤、水、粪、尿、畜舍、皮毛中可生存数天~4、5个月,在鲜牛乳中甚至长达18个月。布氏菌对热、各种常用消毒剂、紫外线和各种射线都很敏感,对各种抗生素和化学药物有不同程度的敏感性。
不同种的布鲁氏菌有其一定的寄生宿主,比如羊种菌多寄生在羊只,牛种菌多寄生于牛。但也常发现有宿主转移现象,宿主转移和经不规则治疗的病人体内分离的布鲁氏菌往往发生变异。
和其他革兰氏阴性菌一样,布鲁氏菌的致病力强,主要与各种酶类及菌体崩解后释放出来的内毒素有关。它们作用于宿主后,可引起传染—变态反应性炎症。不同种型不同菌株间致病力有很大差异,一般羊种菌致病力最强,猪种菌次之,但牛种菌的某些生物型的某些菌株甚至有和羊种菌相似的致病力。目前除绵羊副睾种和沙林鼠种尚未发现使人感染发病的迹象外,其余四种布氏菌均能导致人类不同程度的病理改变。
第三章 流行病学 一、贮存宿主及传染源 已知有六十多种动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驯化动物)可以作为布鲁氏菌的贮存宿主。然而,布病往往先在家畜或野生动物中传播,随后波及人类,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㈠各种饲养动物:羊(山、绵羊)、牛、猪既是动物布病也是人类布病的主要传染源,因此在流行病学上最为重要。鹿、犬等其它家畜为次要传染源。啮齿动物如豚鼠、小白鼠、家兔都是敏感的实验动物,也可以作为传染源。
㈡野生动物:野羊、野牛、野猪、斑马、野兔、狼、狐狸、野鼠等均可感染布氏菌。其中有些和家畜有关,有些则在野生动物间互相传播,也可通过吸血昆虫传播。有人推测家畜羊、牛、猪的布病来自野生动物。人可通过狩猎、食用野生动物而感染。此外,冷血动物和节肢动物在实验条件下均可被感染,但在传播布氏菌方面起不到重要的流行病学作用。
㈢人作为传染源的意义:布病患者可以从乳汁、脓汁、尿液、阴道分泌物等排出布氏菌已在细菌学上得到证实,国外也报道了一些人感染人的实例,如护理病人或通过性关系而感染。然而,在我国经对大量布病病例的调查分析,未发现有确切的证据证明通过病人而传染引起的病例,以及病人家庭和医院内交叉感染的病例。因此,人做为传染源的意义不大,就人类布病而言,因动物传染发病是多见的、固有的,而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是罕见的。
二、传播途径 ㈠经皮肤粘膜直接接触感染:布氏菌可以通过粘膜、眼结膜及破损的皮肤侵入人体,某些毒力强的羊种布氏菌可以通过微小伤痕或完整皮肤侵入人体。通过此途径感染的常见于与病畜密切接触的畜牧兽医、饲养放牧人员、布病专业工作者以及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职业人群等。因此,我国及有些国家或地区将布病定为职业病。
该途径感染常发生于下列场合: 1、处理病畜难产、流产及正常产。 2、检查病畜。 3、饲养放牧病畜。 4、接触病畜的排泄物,如起羊圈、用羊粪施肥或烧火。 5、屠宰病畜、剥皮、切肉、分离内脏。 6、剪羊毛或从事皮毛、内脏加工。 7、挤奶或加工病畜奶制品。 8、采集病畜、病人的血液和病理材料。 9、直接或间接接触被病畜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水、土壤、草料、棚圈、工具用品等。 10、从事布氏菌实验操作及制备布氏菌苗、抗原、抗血清等生物制剂。
㈡经消化道传播:布氏菌通过人们进食和饮水,经口腔、食管粘膜进入机体。如饮用被污染的水源,食用患布病动物的乳、肉或其他被污染的食品,特别是生食或未煮透食用、污染的手拿吃食物。在布病实验室中喝水、吃东西也很容易感染布病。
㈢经呼吸道传播:吸入被布氏菌污染的飞沫、尘埃、毛屑是招致布病的又一重要途径。常见于皮毛加工企业和布病实验研究过程中。
传播因子—流产物 布氏菌侵犯母畜后,多寄生于生殖系统,引起胎盘炎症和流产。流产胎儿、胎膜、羊水和胎盘含有大量的布氏菌,有人把布病性流产胎儿非常形象地说成是“装满细菌的口袋”,人接触这些东西可造成感染。同时流产物污染饲草、草原及水源,又可造成畜间的感染。所以说它是主要传播因子。
传播因子--乳汁 因布氏菌常在家畜乳腺中繁殖形成乳腺炎,乳汁中含菌。布氏菌随病畜乳排出体外或健康牛、羊乳在生产过程中又被布氏菌污染。牛患布病后3—7年仍可在乳中检出布氏菌;布病母羊正常分娩后,约有10%的羊乳检出布氏菌;布病流产的母羊乳的布氏菌检出率可达80%。
传播因子—肉、内脏 布病畜的肉中不但有布氏菌,而且可在生肉中存活4个月,在腌肉和冻肉中可存活15~45天。猪、牛、羊感染发病后,4—26个月,有的内脏仍可检出布氏菌。因此厨师、售货员,在切割、清洗制作过程中如不注意保护,易被感染。据某地调查发现肉类联合加工厂、屠宰车间、加工车间布病感染率达21.7%~34.4%。
传播因子—皮毛 布病疫区生产的羊毛、羊皮容易沾染布氏菌,尤其是新剪下的羊毛和流产羔皮,死羔皮危险性更大。布氏菌在一般条件下能在皮毛上存活2~8个月。在疫区从剪下的羊毛中分离到分氏菌,从毛条中也检出布氏菌。因而在接羔、剪毛的时候极易感染。皮毛收购、销售及皮毛加工人员也往往受感染,据调查,剪毛、拣毛、皮毛收购及皮毛加工人员布病感染率为18.4%~37.6%。
传播因子—水 布病动物的排泄物(粪、尿)和分泌物,可以直接或借着蹄爪而污染水源(湖、河)。也可因雨水冲刷或大风扬起的尘土污染邻近地区的水源。实验表明,布氏菌在蓄水池的水中可活12天,在干净水里活4~6天。在污水中活45~90天,在河水和自来水中可活20~60天。我国曾在水塘的水中检出羊种和牛种布氏菌。美国曾有人因下水道漏水侵水净水道而发生布病。这些都说明染菌的水具有传染性。
传播因子—土壤、尘埃 病畜的排泄物(粪、尿)污染土壤,随着牲畜的活动,扬起尘埃,传播布病。羊毛夹带的尘土中也含有布氏菌,毛纺厂造毛车间工人感染率高于其他工人。
三.人群易感性和抵抗力 不分年龄、性别、种族,人类对布病普遍易感,感染发病主要取决于接触机会。 布氏菌侵入人体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病,经过一定病程也可以产生一定的免疫。对再感染有一定抵抗。患病后所获得的免疫是不牢固的,免疫力是有限的,持续时间约1—2年。由此可见,布氏菌感染后所获得的免疫是很相对的,在疫区经常见到反复感染的病人。这表明,病后的机体对布氏菌仍然是敏感的。在疫区,接受过布氏菌苗接种的人群中,仍然有5%—10%的接种者受布氏菌感染发病;在实验动物中亦证明,在接受过布氏菌苗免疫动物中受攻击后有10%—30%发生感染。免疫一年后,绝大部分机体可再感染布氏菌。这些资料说明,在经过感染或菌苗免疫的机体对布氏菌仍然易感。
四.流行因素 ㈠自然因素:布病的发生和流行,和气候关系非常密切。旱涝灾害、暴风雪、寒流、酷暑等均可导致人畜抵抗力下降,容易感染发病。在我国北方牧区,暴风雪造成牧草短缺,不仅牲畜患病增多,而且由于畜群被暴风驱使,顺风迁徙,造成疫源地的扩散。
㈡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在布病的流行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早年未实行国境卫生检疫,输入了传染源,是我国布病流行的重要起因。上世纪初期,外国殖民者从欧洲带进奶羊、奶牛、盘克猪等家畜,混有病畜,使我国部分养殖业地区成为布病疫源地。
2、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低下,卫生状况不佳,卫生知识缺乏。如有些地方人、畜混居,共用水源;有的人剥食流产、病死羔、犊肉,饮生奶;有的人在接触病畜、流产胎儿或从事其它危险操作时,不注意防护;不讲究卫生,不洗手就进食、饮水等。以上因素均导致布病罹患率增加。
3、传染源输入及流动失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变,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许多地方因地制宜的把发展畜牧业当作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措施,跨省、市、县的牲畜交易频繁,由于相应的检疫措施未能很好落实,大量未经检疫的各类牲畜随意流动,其中包括一定数量的布病病畜,致使布病得以在大范围、远距离传播。河南省西部、西北部和北部地区此种情况较多见。
4、牲畜管理及饲养方式改变,对畜群作分群、合群等组合变动,造成感染扩散。 5、消费水平提高,集市贸易活跃,皮、毛、乳、肉等畜产品大量上市,如布病检疫工作跟不上,易导致感染发病。
6、易感人群、畜群数量增加或免疫力降低,如非疫区人员进入疫区务工、经商、旅游,部队换防,职业人群中青年人群增加,以及战争和灾荒等情形迫使居民和畜群流动,如未采取有效的免疫保护措施,则容易发生流行。
7、各级政府对布病防治工作是否重视,卫生、畜牧、商务等部门是否协调和沟通,对布病防制工作的经费投入,专业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宣传工作力度,群众布病防制知识掌握程度,畜间检疫工作能否正常开展,传染源能否及时淘汰。畜间免疫质量能否保证,都对布病的流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五.流行特征 ㈠分布 1、人群分布:人对布病普遍易感,感染发病主要取决于接触机会,而从本质上讲没有年龄、性别、种族等差异。某些职业或某个年龄段等感染发病较高主要与接触机会多有关。河南省现阶段病人以农村男性青壮年为主,多在饲养放牧、处理流产羔、屠宰病畜等情况下感染。
2、时间分布:布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其流行没有周期性。在羊种布病流行区有明显的季节性高峰,我国北方羊群布病性流产高峰在春季的2-4月,人间发病高峰在4-6月。某些地区夏季剪羊毛和奶食多,也会出现小的发病高峰。据河南省统计,由于春节前后羊只屠宰和消费量较大,也可导致发病增多。猪种和牛种菌布病流行区的发病季节不明显。
3、地区分布:一般情况下,牧区感染率高于农区,农村高于城镇。形成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牲畜(传染源)数量以及人们的接触机会有关。牧区牲畜多,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人与之接触频繁,因此感染机会多;农区或半农半牧区以农业生产为主,牲畜数量相对较少,感染机会也相应减少;而城市布病多发生在皮毛乳肉加工行业,或因食用布氏菌污染的乳、肉制品感染。
我国布病疫情主要发生在东北、华北、西北的广大地区,羊种菌占绝对优势。此外,南方的广东、广西两省,以猪种菌流行为主。地处中原的河南省,是以羊种菌流行为主的我国布病重点疫区,其中豫西、豫西北、豫北分布较广泛,疫情多较重,中部和豫西南的局部地区也有集中分布,其它地区则为散在发生。自1990年代后期以来,三门峡、洛阳、郑州、安阳、焦作、鹤壁、南阳、平顶山、驻马店等省辖市布病疫情较为活跃。此外,1987年该省曾在南部信阳市罗山县,由家犬体内分离出犬种布氏菌,但未发现感染人的迹象。
㈡不同疫区流行特点 1、羊种布氏菌疫区:主要传染源为病羊。羊种菌三个生物型对人、畜均有较强的侵袭力和致病力,易引起人、畜间布病暴发,通常疫情较重,临床表现大多较为典型。
2、牛种布氏菌疫区:主要传染源为病牛。牛种菌各生物型毒力不一,总体来讲较弱,但有较强的侵袭力,即便弱毒株也可使牛发生暴发性流产或不孕,对畜牧业影响较大。牛种菌对人致病较轻,感染率高而发病率低,呈散发性,临床表现多不典型。
3、猪种布氏菌疫区:主要传染源为病猪。通常由1、3型菌致病,毒力介于羊种菌和牛种菌之间,但同一生物型毒力不一。猪种菌对猪致病力强,对羊、牛致病力较低,对人致病力强于牛种菌,感染率高发病少,除少数病例外,大多无急性期临床表现。
4、犬种布氏菌疫区:主要传染源为病犬。犬种菌除了侵犯犬,引起犬流产外,也可使猫、牛、猪、兔、梅花鹿、鼠等动物感染,产生抗犬种布氏菌抗体。人也可被感染,但症状较轻。
5、混合型布氏菌疫区:一个疫区可同时有两种或以上布氏菌存在,这与不同牲畜在同一牧场放牧或圈舍相邻乃至同圈混养有关。由于彼此接触密切,菌种可以发生转移,以羊种菌转移到牛多见,也有羊种菌转移到猪,猪种菌、牛种菌转移到羊的情况。混合型疫区的流行特点取决于当地存在的主要菌种。
六、布病的自然疫源性 布病的自然疫源性系指布氏菌在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中传播,独立于人、家畜布病之外的一个完整的传播疾病的循环。 布病的自然疫源类型大致可分成四类: 1、从家畜布病诱导的自然疫源区。野生动物布病是家畜布病正常循环中的某种偏离,它的存在与否取决于家畜布病,并随家畜布病的消灭而消灭,它并非真正的自然疫源性。
2、源于家畜布病,此后在野生动物中长期存在,又不依附家畜的自然疫源性。如羚羊感染羊种布氏菌,野牛感染牛种布氏菌等,而一旦家畜接触这些动物时又可感染家畜。 3、原本就在野生动物中存在,目前在家畜中还没有发现。如沙林鼠种布氏菌在森林鼠中的传播。
4、原本在野生动物中存在,但也可以作为家畜布病的传染源。如猪2型菌在野兔中的传播。 以上四种自然疫源类型中,只有2、4两类对人和家畜布病流行有较大的实际意义。
虽然布病是属于自然疫源性疾病,但对人、家畜布病的根除影响不大。其原因不清,可能是布病的自然疫源地不同于鼠疫自然疫源地那样广泛,只在某些有限地区,在特殊的生物群落情况下存在;此外,不是有布病流行的地区就有自然疫源地存在。尽管如此,在制定布病防治计划时应考虑自然疫源性问题。
七、流行病学调查 布病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是确定布病疫区,分布范围和流行程度,掌握布病流行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适合当地的布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评价已采取的防治措施效果,为完善防治措施提供反馈。 布病常用流行病学调查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个案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布病个案流行病学调查,通常是对新发病例的调查。确定是否是布病,查明发病原因,提出治疗方案和预防方法,防止疫情扩大。 要求对所有病例都要进行个案调查(县级)。 1、调查方法 询问患者接触史、现病史和既往史,检查体征并填写 《布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采血作布病特异性血清学试验。必要时作布氏菌分离培养等,以明确诊断。 除了对患者本人作调查外,也应了解当地有无类似病人,以及布病传播相关因素等。
2、分析内容 ①确定是否是布病,核实发病日期,确定临床类型,作疫情报告。 ②追查传染源。 ③判断传播途径和传播因子。 ④分析传染可能发生的范围和蔓延条件。 ⑤找出发病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办法。
(二)暴发点调查 暴发是指一个单位或居民区(村、屯)在较短时期内发生较多的患者。布病的暴发疫情一般是指在一个潜伏期内,局部地区或一个单位内发生了3例以上病人称为暴发。根据我省具体情况规定为2周内出现上述情况。这种调查要求尽快查明人、畜间疫情,分析暴发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扑灭疫情。
调查方法和步骤: 1、首先向当地卫生和兽医部门了解暴发开始时间和经过。 2、访问、检查最先发生的病例,然后对每个病例逐一检查、化验。 3、填写《布病流行病学调查表》。 4、对可疑的传染源作布病检查,追查来源。 5、对可疑的传播因子作布氏菌培养。 6、边调查边采取防治措施。 7、调查历史疫情及周围有无布病。 8、整理调查资料,绘制报表和疫情地图,上报有关部门。
(三)地区流行病学调查 地区流行病学调查是对一个地区、县、乡或牧场范围内的调查,以了解布病在该地区内的流行规律、动态,查清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和对生产建设的影响,以便制定防治规划。调查内容为该地区的一般资料和布病相关资料。 (四)感染和现患调查 感染和现患调查用来测定某一地区人或动物对布病的感染和致病情况。人间以感染率、患病率和发病率表示疫情。畜间一般只作感染率(血清学阳性率)调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作布氏菌检出率调查。
(五)布病流行病学侦察 为了判定一个地区或单位是否有布病,常采用流行病学侦察的方法,有意识地选择一部分易受布病感染的职业人群做检查,并对家畜做布病化验检查(包括血清学试验、皮内变态反应及细菌分离培养),以了解当地是否有传染源,人间是否有布病,并推测能否引起流行等。这种方法不能掌握布病流行程度和广度,只能判定该地区有无布病存在,适合于疫情不明的地区。
(六)流行病学调查表格 根据调查目的、预期分析指标等设计出能满足需要的调查表格,项目应尽量齐全、避免遗漏。 (七)调查报告 流调最后步骤就是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写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内容要包括调查的目的、方法、结果和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结论、建议。写出报告要及时。报告中结论要经统计学处理,排除抽样误差导出的结论,下结论力求客观谨慎,有充分的根据。
第四章 监测 一、布氏菌病监测概述 (一)概念:是指长期、连续和系统地收集布病的动态分布及其影响因素的资料,经过分析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并评价其效果。 (二)目的:掌握布病疫情动态、流行规律,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为预测布病流行趋势、制定防治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组织:布病监测工作应在各级卫生、农业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兽医防治机构组织实施。
(四)监测点的选定:选定监测点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布病疫情的严重程度,布病流行优势菌种型的分布,自然宿主种类和分布,布病疫区的地理分布,防治技术力量和工作基础等。根据以上原则,目前我国共在黑龙江、河南等省(自治区)设立了21个国家级布病监测点,卫生部已出台了《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 》(试行)。 河南等省(区)还结合本地情况,在辖区内设立了若干省级监测点。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常规监测 1、人间疫情发现和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布病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2、暴发疫情监测 ①做好暴发疫情的发现报告 ②调查处理 通过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找出引起暴发的来源和主要的传播因素,确定本次暴发波及的范围,针对引起暴发的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处理暴发点的工作结束后,应分别写出行政和业务工作总结报告,除本地的行政和业务部门存档外,还应报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
(二)监测点监测 1、监测范围、对象和数量 固定监测点选择4~5个乡(镇、场),连续监测3~5年。监测点其他乡(镇、场)作为非固定点,每年随机抽选1/3轮流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点内新出现人间或畜间疫情的乡镇自动增补为固定点,至少连续监测3年。 监测对象主要是固定监测乡(镇、场)的7~60岁、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人群。 首次摸底调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从第2年起不少于1000人
2、基本资料收集 一般情况调查:包括人口资料、自然地理、气象、监测点性质 、居民生活条件、卫生习惯、对布病防治知识了解程度、职业人群对布病的个人防护情况 、畜牧业概况 等。 回顾性调查:包括病史追溯 、人间疫情 、畜间疫情、人和家畜布病防治情况等。
3、现场监测 人间疫情监测 :各监测点除按全国常规疫情监测工作要求开展人间疫情监测工作外,应加强主动搜索,以便早期发现疫情。同时,对所报告病例应进行个案调查。 血清学监测 :固定监测点血清学检查人数第1年不少于400人,以后每年不少于200人。血检样品做平板凝集试验或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试管凝集试验。必要时做Coomb’s试验、半胱氨酸盐酸盐试验和补体结合试验。 病原学监测 :对急性期和慢性活动期病人要采血、尿、乳、关节液和滑囊液按规定做病原分离。病原分离数量应不少于急性期病人的20%-30%,如病例数较少应全部进行细菌学检查。 动物间监测:各监测点疾控机构要主动与畜牧部门取得联系,掌握畜间布病疫情动态和防制情况,如购入牲畜数量、来源,检疫和免疫情况等。
三、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 (一)数据收集 包括布病疫情法定报告信息 、布病病例个案信息 、一般情况调查资料 、本底调查资料 、布病实验室监测信息 、暴发调查总结报告等。 (二)资料分析 1、发病情况:根据发病数、发病率分析各地的发病趋势。 2、病例分布情况:从时间、地区、人群分布分析布病的发病特点。 3、重点人群感染状况。 4、菌株分离数和分离率。 5、流行因素分析:综合监测结果及当地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对布病的流行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三)信息交流和反馈 各级疾控中心应由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定期将有关监测报告、统计分析和年度总结上报上级疾控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病监测报告”要包括当前人间和畜间布病疫情动态和发展趋势,以及引起疫情变动的原因分析,评价当前采取的布病防治措施效果和疫情预测。上级疾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分析结果进行反馈。 各监测点应定期将监测结果向邻近的地区及相关部门(如畜牧兽医部门)进行通报。
四、质量控制 (一)督导、培训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对各监测点的监测工作进行督导。 (二)资料的核实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监测点各种表格、相关原始记录、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的核实。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 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分别对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进行布病血清学质量控制,并将质控结果按时反馈。省疾控中心应对监测县疾控中心的血清学检验、病原学检验结果定期复核。 (四)监测点的考核 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定期对所管辖的监测点进行考核评估。
第五章 布病实验室检测技术 一、分离培养布鲁氏菌 第五章 布病实验室检测技术 一、分离培养布鲁氏菌 采集可疑病人、病畜、野生动物的血液、关节液、骨髓、脑脊液、脏器、乳汁、流产羔、胎盘、阴道分泌物等作布氏菌分离培养。 分离布氏菌阳性率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离的方法,其次还与病期、取材和血清学反应等因素有关。病期越长分离布氏菌的阳性率越低;动物流产胎儿分离阳性率最高,病人的滑囊液高于血液;血清学滴度与分离阳性率相一致。 从可疑感染者不同病源材料中分离布氏菌是当前诊断布病最可靠的手段。但分离布氏菌不仅阳性率低,耗时较长;而且还受许多条件限制,如无菌操作技术、培基以及实验室条件等。故只有在有条件单位和地区才能对人、动物进行分离细菌。细菌分离阳性固然可以确诊,但阴性也不能排除布病,仍须进行其他各种特异性检查,作综合判定。
二、特异性血清学检查 常用的有: 平板凝集试验(PAT)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 试管凝集试验(SAT) 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 补体结合试验(CFT)
(一) 平板凝集试验(PAT) 判定:人血清0.02mL出现++及以上凝集程度判为阳性,人血清0.04mL出现++及以上凝集程度判为可疑。 评价 1、简便、快速、易掌握,适于基层检疫采用。 2、较敏感,具有一定的特异性,适于作筛选性的检查。 3、由于此法具有一定的假阳性结果存在,故不适于作确诊的可靠依据。
(二)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 判定:凝集程度可分为(-)至(++++);亦可只分为(+)阳性,(-)阴性两类。 评价:此法简便、快速、易行,有一定敏感性,检查牛的阳性率稍高于绵羊、山羊,适于基层大面积检疫。因为在酸性环境下IgM活性受抑制,该法主要是检查IgG类凝集抗体,所以特异性较好。
(三)试管凝集试验(SAT) 诊断标准 没有进行过菌苗接种的人、畜诊断标准为:人、牛、马、鹿、骆驼等大家畜1:100++及以上者为阳性,1:50++为可疑;猪、羊(绵羊、山羊)、犬等小家畜1:50++以上为阳性,1:25++为可疑。对可疑反应的人和动物应在10-25天重复检查,以便进一步确定诊断。
影响因素及注意事项 (1)抗原特异性及浓度; (2)氯化钠的含量:盐浓度越高,反应敏感性也提高,因此兽医界为了克服凝集反应中阻抑抗体的干扰,对羊血清采用高渗盐水作凝集反应,一般浓度为10%,人血清忌用。
评价 国内外成功应用于人畜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和检疫,方法简便易行,具有良好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在应用时应注意前带现象及封闭现象。
(四)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 尚无统一公认的诊断标准。我国试行的用于诊断人布病标准1:400(++)及以上滴度。 评价:布氏菌感染后,约在15天出现不完全抗体,3个月左右达高峰,可持续1年左右。故该试验可作为早期和追溯诊断。该试验的敏感性高于试管凝集试验,特异性较强,尤其适用诊断亚急性和慢性病人。鉴于该试验操作复杂,耗时较长,故影响其实用价值。所以此试验一般不作为常规检查项目,在试管凝集试验结果为可疑,患者又处于慢性期时,可考虑作抗球蛋白试验予以诊断。
(五)补体结合试验(CFT) 人及所有动物血清温热补体结合试验以1:10 (++)以上者为阳性。 评价 特异性较强。该反应的结果不仅与布病临床表现及病期有较好的一致性,而且与牲畜的排菌、带菌均有较高的一致性。 与抗球蛋白试验,巯基化物处理血清后的凝集试验有较高的吻合率。它所查的抗体类别主要是IgG1类。 补体结合反应虽然特异性较好,但敏感性较差,故不适于大面积检疫采用。同时也因为操作复杂,所需试剂较多影响了更广泛的应用。
三、皮肤过敏试验 1 器材及试剂 布鲁氏菌素,75%酒精棉球,一次性1ml注射器,测量尺。 2 操作方法 于被检者前臂内侧1/3处,用酒精棉球消毒后,晾干,皮内注射0.1mL布鲁氏菌素,在注射后24和48h作两次观察。
3 判定 两次观察,以反应最强的结果为准,注射局部出现充血,浸润为2.0cm×2.0cm及以上(或以反应面积≥4.0cm2)判为阳性。 4 临床意义及评价 该方法敏感性较好,呈阳性反应的人和牲畜只表示受过布氏菌感染,不能作患者和疫畜的最后判定。人从发病20-25天开始即可出现阳性,临床症状消失后尚能维持数年甚至长达20年,因此常用于慢性期病人的诊断和追溯诊断两方面。此法适合于流行病学调查。以了解感染率。在布病发病率低的地方,阳性反应可能有诊断意义。接种过布氏菌苗的人,皮试可阳性。
第六章 布病的临床学 布病是由布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变态反应性疾病。急性期主要是病原菌和内毒素的作用,慢性期是病原菌和变态反应多种因素所引起的综合表现,免疫复合物和自家免疫也参与了疾病的过程。其特点是能引起全身性网状内皮细胞增生,常伴随慢性脓毒血症和神经、循环、生殖,尤其是骨关节系统的损害。容易转成慢性,甚至不同程度的丧失劳动能力。主要特征是长期发热、出汗、乏力和关节疼痛等。
一、临床表现 (一)潜伏期 潜伏期长短的确定往往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一般不能指出病原体在何时或如何进入机体而引起发病的。潜伏期长短的波动范围比较大。潜伏期长短与侵入机体布氏菌的菌型、菌量、毒力及机体抵抗力等有关。一般情况下,为1-3周,平均2周。最短仅3天,最长可达一年。
(二)前驱期 大多数病人,开始时感到全身困倦不适,四肢无力,有明显的疲乏感,午后畏寒,头痛,食欲不振,可有轻度的关节及肌肉疼痛,还有微热。临床上常误为感冒,这个时期短则几天,长则数周便出现一系列的全身中毒症状,如发烧、多汗、关节剧疼等急性期表现。也有少数病人,起病急骤,浅有前驱期过程,一开始就出现急性期的症状。
(三)主要临床表现 1、发热:见于布鲁氏菌病的各期。每日午后开始加重,次晨逐渐下降。热型主要有低热、波状热、不规则热、间歇热、驰张热,而稽留热罕见。在抗生素普遍应用以前,曾广泛认为波状热是布病的典型热型,因此,布病曾被称为“波状热”。热波的数量、持续时间和强度等有很大差异,其间隔为3-5天至数周。波状热多见于羊种菌感染,近年来该热型已少见。布病患者高烧时一般神志清醒,极少昏迷、谵妄等征象,痛苦自觉减轻。但当体温下降时病人反而感到症状恶化,痛苦加重。这种高热与病况相矛盾的现象为布病所特有。
2、多汗:这是本病的主要症状之一。尤以急性期患者为甚,特别是夜晚增多,为其特征。与一般热性疾病不同的是出汗相当严重,体温下降时更为明显,常可湿透衣裤。大量出汗可导致虚脱。
3、疼痛:急、慢性期病人都可有骨关节与肌肉疼痛,但性质不同,急性期疼痛多呈游走性类似风湿,主要在大关节处,疼痛十分剧烈。慢性期病人,多固定于一个或几个关节疼痛,以骶、髂、膝、肩、踝关节为多见,多呈持续性钝痛,可迁延多年,能致肢体活动受限,有的不给予治疗也可缓解。但常因过劳或气候变化而使疼痛发作或加重。此外,神经干或神经根受侵犯时可致神经痛,脑膜受侵犯时可有剧烈头痛和脑膜刺激症等。
4、乏力:疲乏无力感几乎为所有布病患者所共有。 5、其它症状、体征:急性期患者可有食欲不振、腹泻、便秘、顽固性咳嗽、皮疹等,少数女患者可发生流产。慢性期患者常表现为精神不振、淡漠、失眠、烦躁易激动、畏寒喜暖等。各期均可出现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骨关节损害、软组织肿胀等。男性病人可见睾丸肿大、疼痛,女性可发生月经紊乱、乳腺炎、子宫内膜炎、卵巢炎、输卵管炎、流产、不孕等。
(四) 实验室与辅助检查 1、血常规检查 白细胞计数正常或轻度减少,超过半数患者分类时淋巴细胞高于正常。部分病人可出现轻度贫血。血沉在急性期发热患者加快较显著,慢性期大多正常范围。
2、病原学检查 采取急性期病人血液、骨髓、脑脊液、各种分泌物、脓液标本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中直接分离,对污染标本也可通过生物学分离法分离布鲁氏菌。
3、免疫学检查 血清学检查:采集病人血液,分离血清做试管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抗人球蛋白试验等,可检出布氏菌特异性抗体。 皮内变态反应试验:用布氏菌素注入病人上肢前臂皮内,24或48小时观察反应,布病病人、感染者及免疫人群可出现阳性反应。
(五)病程和预后 病程长短不一,以3—12个月者居多,多数患者只要治疗及时,一般预后良好。个别患者未经治疗也可以自愈,但也有些患者如不及时治疗,易由急性转成慢性,反复发作,迁延数年,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终生不愈。 布病的复发率较高。引起复发的根本原因是在细胞内寄生的布氏菌没有被杀灭,在一定条件下再次进入血流的结果。布病的复发往往有一定诱因,主要是劳累、寒冷、精神刺激等因素。 机体遭受重复感染或再次感染也是病情恶化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那些返回仍然有布病流行的工作场所的人,更易使病情加剧。即使没有再次发生感染。但因为机体被初次感染后再次接受抗原刺激,可因变态反应因素使其症状加剧。
(六)临床分期 1、急性期:发病3个月以内,凡有高热者有明显其他症状、体征(包括慢性期患者急性发作),并出现较高的血清学反应者。 2、亚急性期:发病在3-6个月,凡有低热和有其他症状、体征(即有慢性炎症),并出现血清学阳性反应或皮肤变态反应阳性者。 3、慢性期:发病6个月以上,体温正常,有布病症状、体征,并出现血清学阳性反应或皮肤变态反应阳性者。 4、残余期:体温正常,症状、体征较固定或功能障碍往往因气候变化、劳累过度而加重者。
二、 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是综合性的,其主要依据为: 二、 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是综合性的,其主要依据为: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2、临床症状体征: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多数患者淋巴结、肝、脾和睾丸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各种各样的充血性皮疹和黄疸;慢性期患者多表现为骨关节系统损害。
3、实验室检查: (1)实验室初筛:平板凝集试验(PAT)、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阳性或可疑。皮肤过敏试验后24h、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0cm2以上)。 (2)血清学检查: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或病程一年以上者SAT滴度为1∶50(++)及以上,或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补体结合试验(CFT)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3)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培养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4、诊断标准 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1、2和3(1)中任一项阳性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3(3)或3(2)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隐性感染:符合1和3(3)或3(2)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但不具备2者。
(二)鉴别诊断 布鲁氏菌病应与下列疾病相鉴别: 1、风湿病:风湿以侵犯小关节为主,常见心脏瓣膜损害,而淋巴结和肝脾综合征极少见,常有血沉加快,抗“O”试验阳性,布病实验室检查阴性,水杨酸制剂有明显疗效。而布病正相反。
2、伤寒、副伤寒:起病急,发烧以稽留热为主,神昏谵语,烦躁不安,相对缓脉,蔷薇疹,有消化道症状和体征,肥达氏试验及伤寒菌培养阳性,布病实验室检查阴性,这是与布病的主要区别。
3、结核病:结核病一般有明显消瘦、苍白、心动过速、血沉增快、午后潮热等,很少肝脾肿大。肺结核病人有咳嗽、咳痰,胸部X线的检查可见到特异性改变。结核与布病都可以见到淋巴结肿大,淋巴结核多粘连成块,破溃流脓后形成瘘道和瘢痕,而布病淋巴结肿大及少发生破溃。骨关节系统损害的X线照片显示,布病为增殖性改变,而结核呈破坏性改变。布病侵犯脊椎,在引起椎体破坏的同时有非常明显的骨质增生性反应,发生寒性脓疡者极少见;结核多破坏椎体前部,使其呈楔状变形,并形成脓疡。睾丸及附睾结核,体内多有原发结核病灶,病变多先波及附睾,之后睾丸受累,附睾肿大疼痛,触痛明显,有局限性硬结。
4、疟疾:疟疾发作时有规律性的热型。缺乏运动器官及生殖器官受损的症状和体征。末稍血涂片可发现疟原虫。 5、其它:布病的发热等临床表现需与败血症、Q热、土拉伦菌病、耶尔森氏菌病等,布病性关节炎需与化脓性关节炎及氟骨症等加以鉴别。
三、治疗 (一)治疗原则 1、早期治疗:对已确诊的布病患者,应立即采取治疗措施,防止转入慢性期。 2、按疗程治疗:要全程足量,不得中间停药。 3、中西医结合:坚持中西医结合,进一步提高疗效。 4、综合治疗:以药物为主,辅以全身支持疗法,增强患者抵抗力,减少痛苦,提高疗效。 5、增强患者信心:作好宣传教育工作,解除患者疑虑,增强患者信心,主动配合治疗。
(二)治疗方法 1、急性期、亚急性期(包括慢性期患者急性发作)布病的治疗 ⑴抗生素治疗: 四环素类抗生素并用链霉素疗法:四环素类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等,最常用的是四环素,每日2g,分四次口服, 21天为一疗程。一般用2~3个疗程,每疗程间隔5~7日。第一疗程同时用链霉素,成人每日1g,分两次肌肉注射。
利福平并用强力霉素疗法:利福平成人每日600-900mg,分两次口服,每天早晨口服强力霉素200mg,连续用药最短6周。 新型抗菌药物的应用:随着医药学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型抗生素被应用于布病的治疗。如: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和大环内酯类等抗生素。
孕妇患急性或亚急性布鲁氏菌病,随时都有流产、死胎的可能,更要及时妥善处理。有人推荐利福平作孕妇布鲁氏菌病的首选药物,但利福平抗结核治疗过程中常招致胎儿畸形,因此用利福平治疗孕妇布鲁氏菌病也有待观察。
⑵对症及支持疗法:注意休息,加强营养,补充水分和电解质,退热,止痛,镇静等。中毒症状严重,睾丸肿胀显著者,可使用激素治疗。
2、慢性期布病治疗 现有的疗法在治疗慢性期布病时仍存在许多困难,其疗效和巩固程度远不如抗生素对急性期布病那样显著。 目前多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疗,如抗原疗法、中医中药、激素、左旋咪唑、淋巴细胞转移因子、物理疗法等。在慢性布病急性发作或活动型布病,具有局部病灶的慢性布病 ,以及细菌培养阳性的病人,无论病程长短,只要血液、组织中检出布氏菌,都应采取抗生素治疗。即使检不出布氏菌,但血清滴度较高时,尤其是呈逐渐上升趋势时,也应当考虑用抗菌素。
第七章 预防与控制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一)基本防治原则 第七章 预防与控制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一)基本防治原则 布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防制工作涉及到卫生、农牧、商业、贸易、工商、铁路、交通等部门,因此,要消灭和控制布病,需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规划,把布病防制任务纳入各部门计划,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取得良好的防制效果。各地要根据当地布病流行情况,畜牧业发展计划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的要求,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布病防治规划。
(二)组织措施 1、落实部门和机构的责任 各级农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当好政府的参谋,协调畜牧兽医防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做好布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并组织实施疫情控制措施。各级畜牧兽医防疫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落实布病预防控制的实施方案。 2、加强部门协作,搞好地区联防 农牧部门要掌握畜间布病疫情,控制畜间布病,消灭布病传染源;卫生部门要掌握人间布病疫情,做好接触人群的预防工作,防止人间布病发生和流行;工商部门要做好家畜和畜产品交易、销售的管理;铁路、交通、检验检疫部门应做好运输过程中和进出口家畜的检疫证件的检查工作。地区之间还应组织联防协作,互通情报、互相支持、联合作战是控制和消除布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3、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让群众认识布病对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的严重危害,自觉配合专业人员,贯彻执行各项防治措施。
(三)技术措施 1、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布病防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地贯彻以畜间免疫、检疫、淘汰病畜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因为,只有控制和消灭畜间布病,才能防止人间布病的发生,最终达到控制和消除布病。 2、开展人、畜间布病监测 监测是一项预防和控制布病暴发或流行的重要措施,是有计划、连续、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布病在人、畜间发生及其影响因素的手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用于制定和评价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各地根据疫情情况,开展常规监测和设立固定监测点监测。 3、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作用,实施科学防治 应充分发挥这些专业机构在布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各级专业人员的防治技术水平,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防治能力。
二、预防措施 ㈠检疫淘汰病畜: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为患病的羊、牛、猪等家畜,控制和消灭传染源为预防布病发生和传播的根本措施。 兽医防治部门对疫区内的羊、牛、猪等家畜,要定期进行常规检疫;调运牲畜时,要作好调出、运输途中、调入等环节的检疫工作,牲畜进入市场交易时要进行检疫,不得私自调运和交易,应出具当地农牧部门签发的检疫或免疫证明;布病检疫为牲畜进出口的常规检疫项目之一,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对进出口牲畜进行布病检疫,海关凭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放行通知单放行。 对检疫出的病畜,应就地进行隔离,限制其流动,防止私自调运和转卖,避免与其它家畜接触。在兽医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兽医卫生学要求,尽快转运、屠宰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㈡免疫健康畜:用布氏菌苗对健康畜进行免疫,以提高机体免疫水平,增强畜群抗布氏菌感染能力,减少牲畜患病,降低传染源数量。家畜免疫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正确的预防接种、合理的应用菌苗以及免疫的密度。 目前我国常用的畜用菌苗有S2和M5等,S2可用于牛、羊和猪,M5对猪无效。接种方法有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气雾,无论采取哪种免疫途径,都可取得满意的免疫学和流行病学效果。
㈢切断传播途径 1、防止经皮肤和粘膜感染 牲畜要圈养,不得散养或人畜混居,尽量减少人与牲畜的接触,教育小孩不要和羊羔玩耍。
饲养放牧、屠宰、畜产品收购、保管、运输、加工、畜牧兽医、布病防治科研、生物制品研制等职业人群在从事相关活动时,要作好个人防护及环境消毒工作。接羔助产人员在接羔助产和处理流产胎儿、死羔时,应佩戴工作服、橡皮围裙、乳胶手套、线手套、口罩、帽子、胶鞋等,备有接羔袋和消毒液。流产物严禁赤手抓拿和随意丢弃,应将其焚毁,或深埋于远离住宅、畜舍、水源、道路等处0.5米以下。被污染的场地可用10-20%石灰乳或10-20%漂白粉乳浸透消毒,6小时后去掉上层10-20厘米的泥土,然后浇上10%石灰乳或10%漂白粉乳,再覆盖上干净泥土。其它物品可用1-3%来苏溶液或1-3%漂白粉上清液或0.3%新洁尔灭溶液消毒。公共场所可用福尔马林熏蒸,每立方米20毫升,加等量水,小火加热,关闭门窗,维持10小时。
接触皮毛的有关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作好个人防护,避免赤手接触皮毛,及时妥善处理手部伤口,工作后应洗手、脸或洗澡,工作场地及时清扫、消毒。对来自疫区的皮毛,应在收购地点进行消毒、包装,并经表面消毒后外运,加工前再次进行消毒。对皮毛的消毒可采用化学药品如环氧乙烷熏蒸,每立方米密闭空间300-400克,8小时;福尔马林4%溶液浸渍,加温60℃;3-5%来苏浸泡或表面喷洒。或采取日晒、60钴γ-射线照射等物理方法进行。
布病患者在急性期和亚急性期应避免发生性行为,防止经性器官粘膜感染发病。
2、防止经消化道感染 供人使用的食具不要用于喂养牲畜。 各种奶及奶制品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食用,消毒方法可用巴氏消毒(70℃,30分钟)和煮沸消毒。 病畜的肉和内脏需经高温处理,或腌制60天后再出售或食用,生殖器官和乳房须作工业原料或销毁。
居民家庭日常食用家畜肉时,应将其切成小块,煮熟后食用,不吃生的和半生半熟的肉,操作时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禁止用病畜内分泌腺体和血液制作药品或供食用。 加强水源管理,防止布氏菌污染水源,搞好饮用水卫生,定期消毒,不喝生水。
3、防止经呼吸道感染 从事布氏菌病原学研究以及活菌苗研制、生产和使用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好个人防护;剪毛、加工皮毛和清扫圈舍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对工作场所和圈舍要作好消毒处理;牲畜的粪便要经过生物发酵作用杀死布氏菌后再施于农田,以防止劳作时吸入混有布氏菌的尘土。
㈣人群预防接种: 给人群接种布氏菌苗,增强机体免疫力,使其免受布氏菌感染。由于布氏菌苗接种的保护力有限,且持续时间较短,故不作为主要的预防措施,不提倡大范围使用菌苗,只是在有布病暴发或流行时,对严重受威胁人群,或在紧急状态时,如生物恐怖袭击等,可使用菌苗进行预防接种。 我国应用的菌苗是104M冻干活菌苗。接种方法有皮上划痕法和滴鼻接种法。 人多次接种布氏菌苗可使机体致敏,对人体产生损害。第一年接种后,次年可复种一次,此后不必再复种。同一人群避免连续多年进行接种。
㈤开展健康教育:目前公众对布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知之甚少,因此,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对公众,特别是高风险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教育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各种潜在的传播因子接触时,作好消毒和个人防护,防止布氏菌经各种途径侵入人体,患病后及时就医,并积极配合防疫人员作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
㈥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病人 通过监测可及时掌握布病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和处理传染源,并预测布病流行趋势,从而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及时发现和和正规治疗病人,防止慢性化,恢复患者体力和劳动能力,提高生活质量,也是重要的防治措施。
二.控制措施 ㈠疫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乙类传染病管理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布病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发现暴发、流行疫情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逐级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逐级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时应说明发病的地区,引起暴发的可能原因,主要传染源,人和家畜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以及需要上级给予的帮助等。
㈡疫区处理 发生布病疫情时,必须采取速效措施,处理疫区。目的在于查清布病发生的原因、范围、传染源种类,人、畜间流行强度,控制流行和组织治疗病人。 为了协调、统一步调,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布病疫区处理指挥机构。指挥机构中应包括农牧、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
1、核实疫情 通过病例确认及听取疫情介绍、座谈等,疾控人员能初步掌握疫情范围、程度、性质等。并初步提出对疫区处理意见。 2、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病例调查:查明发病时间、地点、性别、年龄、职业、临床表现、发病原因、与牲畜及其产品接触关系,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 (2)对疫区重点人群调查:年龄、性别、职业组成,民族特点、饲养家畜的情况(畜种、数量、饲养方式、配种方式等)。对部分人、畜进行血清学检查。 (3)对疫区的有关单位调查:屠宰场、乳品加工厂、肉类加工厂、鲜奶供应单位、皮毛收购加工等单位的生产、管理情况、卫生情况、及职工的健康情况,对部分人进行血清学检查。 (4)查阅当地有关布病流行资料及历次处理情况。 综合各方面调查情况,提出本次布病发生的原因、传染源种类、疫情范围等。
3、现场处理措施 (1)传染源处理:疫畜和血清学或病原学阳性畜全部扑杀。对病死畜和扑杀的病畜采取焚烧或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的其他家畜进行免疫接种。 (2)切断传播途径、清除传播因子 对牲畜流产物、被污染的奶、肉、皮毛等,一律予以消毒处理,对传染源栖息之地或厩舍予以严格消毒。 (3)保护易感人群 加强宣传教育,使群众掌握基本防治知识,自觉防护,科学饲养,防止受布氏菌感染,积极配合疾控人员落实各项措施。 凡确诊的病人均应及时进行系统治疗,一般不需要采取隔离措施。 疫区内定期对人群进行布病检查,及时发现感染者。若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和血清学实验阳性但无临床症状,一般不进行预防服药,但应注意观察是否有发病迹象,一旦发病,及时治疗。 (4)加强疫区布病监测,做到有疫情能够及时发现。
4、总结报告 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分别写出行政和业务工作总结报告,除本地的行政和业务部门存档外,还应报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流行基本特征、原因、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
三、近期我省防治对策和工作重点 1、强化政府领导和各部门职责。各地特别是西部、北部等布病疫情较重的地区,应根据疫情控制工作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建议,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布病防治领导小组,将布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或纳入目标管理。在政府领导下与农业部门加强联系与信息沟通,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使得防治工作能够同步开展。
2、加强布病防治能力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进一步加大布病防治经费投入,全力保障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理等防控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经费;近年来随着防治机构的调整,技术力量大量流失,布病疫情较重的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专人承担布病防治工作, 稳定防治队伍,并切实加强、层层作好对布病防治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坚持做好疫情监测。①全省各地要做好布病疫情常规监测。②郑州市作为国家级布病疫情监测点,要按照卫生部《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认真作好固定监测点和流动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工作,及时向国家CDC鼠疫布氏菌病防治基地报送各种数据和工作总结。③省级监测点淇县、灵宝、陕县、方城、沁阳、确山等要按照《河南省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试行)做好监测工作。④各地可根据情况设立市级布病疫情监测点。监测任务完成率要达到100% (省、市、县级) 。
4、及时查处布病疫情。各地要对年度内发现的布病病例,认真作好个案调查,填写布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及时报告疫情。对新出现的人间布病疫点或暴发点,迅速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调查处理,力争查清感染、发病人数及发病原因,并及时将人间疫情通报畜牧兽医防治部门,以便其采取相应的检、免疫和淘汰病畜等措施,控制疫情扩散。对急性期患者尽快给以正规全程抗感染治疗,恢复劳动能力,防止其转入慢性化。暴发疫情调查率要达到100%(市、县级),暴发(省、市、县级)和散发(县级)疫情规范处置指数要≥0.8。
5、提高诊断水平。布病临床误诊率较高,而特异实验诊断容易掌握,近几年开展了布病常规血清学实验的普及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2006年以来报告病例的实验室诊断率已达到90%以上。各地要继续以各种形式做好此项工作,特别是做好新发疫区和低发区的培训。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布病诊断的及时性,缩短诊断周期。2009年1-10月份实验室诊断率达98.28%。
6、强化对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地要对辖区内布病疫情活跃的县(市、区),特别是疫情高发区的布病防治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督促当地加大防制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疫情发展。
7、加强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开展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提高基层疾控人员、临床医生、乡村医生对布病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正确诊治布病病人,减少漏诊和误诊误治;增强疫区人群的自我防病意识,减少布病的发生。
2009年疫情概况 截至2009年10月31日全省共报告布病700例,已超过2008年(636例)全年水平。病例分布于除漯河、信阳外的16个省辖市的80个县(市、区)。病例分布较多的省辖市有南阳市(172例)、洛阳市(118例)、焦作市(87例)、平顶山市(75例)、郑州市(60例)、安阳市(52例);病例较多的县(市、区)有方城县(103例)、宜阳县(53例)、汝州市(36例)、确山县(30例)、登封市(29例)、嵩县(27例)。新发疫区有尉氏县、平顶山市湛河区、西峡县、内乡县、新野县、邓州市、宁陵县、沈丘县、驻马店市驿城区、上蔡县、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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