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的 编 制 中华食品信息网 www.foods-info.com www.foods-info.com
一、基本概念 1、标准的质量 GB/T 1.1—2000 形式 GB/T 1.2—2002 内容 Q/XJ G1703-2005 企业标准的编排要求 2、要素的分类 (3种)
3、条款 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 陈述 指示 推荐 要求
表达 助动词 特殊情况下使用的等效表述用词 要求 应 有必要、要求、要、只有……才允许; 不应 不允许、不准许、不许可、不要 推荐 宜 推荐、建议 不宜 推荐不、推荐……不; 建议不,建议……不 允许 可 允许、许可、准许 不必 不需要、不要求 可能和能够 能 能够、有……的可能性、可能 不能 没有……的可能性、不可能
用词有讲究! 例: 目录宜自动生成:表示一种建议 目录应自动生成:表示一种要求 目录可自动生成:表示一种允许 目录能自动生成:陈述一种事实, 一种可能性
二、编写标准的基本要求 GB1.1 第4章 总则 1、准确性——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应明确而无歧义 2、统一性——内部(包括系列、分部分标准) 结构 文体 术语
3、协调性——标准之间 基础标准 相关标准 4、等效性——不同语种版本 5、适用性 便于实施、可操作性强 易被引用、具有指导作用 6、计划性——制定程序、统一全面安排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标准的结构即是标准中的部分、章、条、段、表、图、附录的排列顺序。 三、标准的结构 标准的结构即是标准中的部分、章、条、段、表、图、附录的排列顺序。
1、标准层次 (1)部分:如 GB/T 1.1 GB/T 20000.2 (2)章:如 3 5 8 (2)章:如 3 5 8 (3)条:如 3.1 3.1.1.1.1.1 (4)段:无编号
注意章条编号格式 3 要求 3.1 外观 3.1.1 ┄ ┄ 3、要求 × 3.1. 外观 3.1.1. ┄
条最多可分到第五层次, 例: 5.1.1.1.1.1 5.1.1.1.1.2 同一层次只一条时,不应设条 例: 5.1.1.1.1.1 5.1.1.1.1.2 同一层次只一条时,不应设条 第一层次的条宜有标题,以后上一层次相同的同一层次的条,有无标题应统一 (例P.20: 6.6.7.1与6.6.9.1)
——使用一个句子的前半部分,该句子由列项中的各项来完成。 (见P.8) (5)列项 列项可用两种形式引出: ——使用一个句子; ——使用一个句子的前半部分,该句子由列项中的各项来完成。 (见P.8)
不论哪种形式引出列项,都在引出句末尾加冒号; 列项的条文中,一般在最后一个列项的末尾使用句号,其他列项的末尾使用分号; 列项中每一项前应加破折号或圆点;
如果列项需要识别或者将被引用,先用小写拉丁字母序号 如: a)、b)等; 在字母形式的列项中,如果需要对某个项进一步细分成需要识别的分项,再用阿拉伯数字序号 如: 1)、2)等。
附录是标准层次的表现形式之一。 (6) 附录 a. 附录分为两类: 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b. 每个附录都要设标题 c. 每个附录的前三行内容为我们提供了识别附录的信息:
第一行是附录的编号,由“附录”后加大写拉丁字母组成: 附录A 第二行为附录的性质, 如:(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 第三行是附录的标题
d. 两类性质的附录混合在一起编排,其前后顺序完全取决于在标准中被提及的先后顺序; e. 附录编号中允许使用“I”和“O”; f. 附录中的章、条、图、表和数学公式的编号前均应加上识别该附录的字母,字母后跟下脚点, 例如: A.1 图A.1 表A.1 g. 当只有一个时,也应对其编号。
条文中提及 ,不需再在括号中注明 前言中陈述 6.1.3 目次中标明 6.1.2 附录编号下的括号内标明 h. 标准中有四处对附录的性质加以明确: 条文中提及 ,不需再在括号中注明 “遵照附录A的规定”;“见(按)附录C” “参见(或参考、参照)附录B” 前言中陈述 6.1.3 目次中标明 6.1.2 附录编号下的括号内标明 5.2.6
四、重要要素的编写 1、前言 6.1.3 (1)必备要素 (2)前言包括 特定部分(原称专用部分)和 基本部分
——特定部分 应 视情况 依次 给出下列信息: a. 说明标准的结构(分几个部分时) 第一部分标准,应在前言中说明标准的预计结构,并列出其他已知部分的名称; 其他每一部分则应列出其他已知的部分的名称。
b. 说明采用国际标准的有关情况 一致性程度 对应的国际文件编号、名称中译名 列出技术差异和主要编辑性修改 具体方法按GB/T 20000.2 的规定
c. 说明代替或废除的其他文件; d. 与前一版本的重大技术变化 (修订则有); e. 与其他标准或文件的关系; f. 附录的性质 (规范性、资料性);
上述内容都没有时,前言的特定部分则没有 g. 强制性标准要在前言第一段,用黑体字说明(文件规定):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 × × 、 × × × 、 × × ×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视哪个少而定) 上述内容都没有时,前言的特定部分则没有
——基本部分 视情况依次给出下列信息: a. 标准的提出 一般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 b. 标准的批准;
c. 标准的归口 d. 标准的起草单位 e. 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f. 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一般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研究所 d. 标准的起草单位 当多于一个时,可视需要指明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 e. 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f. 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3)不保留原国际标准的前言 (4)不应包含要求 (5)不应包含图和表 (6)不需要阐述标准的重要意义 (7)不需要介绍标准的立项情况或编制过程
2、范围 6.2.2 (1)必备要素 (2)作为第一章,位于标准正文的起始位置 (3)范围的编写应做到:
a. 完整——提供的信息要全面 标准的对象——对“什么” 制定标准 标准的适用性 标准不适用的界限(必要时)
b. 规范——用规范化典型用语 陈述 见6.2.2 c. 简洁——真正起到“内容提 要”的 作用 (4)不应包含要求
3、规范性引用文件 6.2.3 (1)可选要素 (2)章标题从“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的引用——一经引用,便成为标准应用时不可缺少的文件,应与标准同时执行,是标准技术内容的一部分。 并不是在标准中出现的文件都应列入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信息等作为“资料性引用文件”,应列入“参考文献”中)
(3)二种引用方式 注日期引用——应给出年号 (一般多数为注日期引用,引用具体条款、方法、附录等) 不注日期引用——不给出年号
一种情况:a. 整个文件引用,不引用文件中的具体条款;b. 并且可接受所引用文件将来的所有改变; 不注日期引用 一种情况:a. 整个文件引用,不引用文件中的具体条款;b. 并且可接受所引用文件将来的所有改变; 另一种情况:属于资料性的引用文件。 不注日期引用一项标准的所有部分时,在顺序号后标明“(所有部分)”
注日期引用时,在条文中也应用注日期的方式表述 , 例: “按GB/T × × × × —1999中第5章……” “按GB/T × × ×.2—2000中5.2.1的规定” 6.6.6.5.2
(4)一览表排列顺序 —— 6.2.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8、地方标准34、国内有关文件、ISO标准、IEC标准、ISO和IEC有关文件、其他国际标准51以及其他国际有关文件(国际标准包括草案) 国家、ISO、IEC标准按顺序号排列,其他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再按标准顺序号排列
(5)应用一段新引导语 (P.10) (6)引用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a. 注意认真核对,一般引用最新版本; b. 应引用已等同或修改采标的我国标准,不应直接引用相应的国际标准;
c. 引用文件号在标准正文中未被提及; d. 资料性引用: 标准条文中的注、图注、表注、示例中提及的文件; 资料性附录提及的文件; 在“术语和定义”中,标示术语所出自的标准。
五、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编写 1、存在问题 目的性不明确——不清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解释性的条文——只需规定应达到的要求、由谁做、何时何地做、怎么做(程序、步骤)、怎样判断是否达到要求,而不需解释为什么这样做的道理 编写教课书和讲义——详细交代来龙去脉,叙述过程,文章篇幅大
2、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的原则 a.目的性原则GB1.2——所有特性GB1.1 特性的选择取决于编制标准的目的
促进贸易——适用性 保护消费者权益——健康和安全 相互理解——术语、符号、标志 保护环境或资源合理利用 保证接口、互换性、兼容性或相互配合 品种控制 管理程序 工作规范
b. 性能原则——可量化特性的极限值 c. 可证实性原则——可测定或检验特性 每个要求对应有测试或检验方法 保证条件(稳定性、可靠性、寿命——若较短时间无法试验证实)——商业概念或合同概念,不是技术概念
3、内容的确定 (1)技术标准 (包括产品标准) (2)管理标准(包括程序性文件) (3)工作标准(包括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岗位职务说明)
要求应确切 试验方法要对应 判定规则应明确 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分条叙述,避免大块文章
1、图和表 (与GB/T 1.1—1993区别): 允许对图进行一个层次的细分 图1可分成 a)、b)、c) 六、其他规则 不允许表中有表或再分次级表
图和表的注不可以包含要求 图和表的脚注可包含要求 上标形式从“a”开始编号(与条文脚注不同) 宜有表题(应统一) 宜有图题(应统一)
表中单位相同,应在表的右上方写出“单位为……” P.17 示例2 (过去为“mm”) 不允许使用斜杠式分割的表头 单位为毫米
表的注与脚注应放在表中,分别单独一栏 表的注与脚注的表示方法 续表:重复表的编号,后跟表题(可省略)和“(续)” P.18 6.6.5.5 续表应重复表头和关于单位的陈述 续表的末页仍标明“表(续)”不用 “表(完)” 表的注与脚注应放在表中,分别单独一栏 表的注与脚注的表示方法
2、数和数值 6.6.7 数位间隔 6.6.7.3 数值和量单位的组合 6.6.7.5 五根 15根 150W 3kg –5ºC
词头与单位符号间不能加圆点: 字母大小写有讲究: 正: mm km kg t s 误: 公升、立升 PH db hz 误: M• k•N 正: M kN 字母大小写有讲究: 误: MM KM KG T S 正: mm km kg t s 误: 公升、立升 PH db hz 正: L或 l pH dB Hz ML——mL
3、尺寸和公差 (6.6.10) 应以无歧义的方式表示
(1)凡是有运算符号的,各个量的单位不能省略: 误: 5002 mm (与尺寸公差混淆) 正: 500 mm 2 mm 或 ( 5002) mm 误: 2515 6 mm 正: 25 mm 15 mm 6 mm 或 ( 2515 6 ) mm (2)表示范围用“~”,不要用“—” 误: 25 ~ 100 mm 正: 25 mm ~ 100 mm 或 (25 ~ 100 )mm 25°C ~ 30°C 或 (25 ~ 30)°C
b)不应包含要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 陈述、指示、推荐和要求 4、“注” 要注意 (1)条文的注和示例 a)提供附加信息 b)不应包含要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 陈述、指示、推荐和要求 c)置于所涉及的章、条或段的下方(一个注 注:多个注要编号注1: 注2:示例同)
(2)条文的脚注 a)提供附加信息 b)应尽量少用 c)不应包含要求
d)位置:相关页面下边 页面左侧 脚注和条文之间用一条细实线 分开 P.12 细实线长度:四分之一版面宽度
e)编号: 全文连续(包括附录连续编号) 后带半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 需注释的词或句子使用同编号的上标数字1)、2)、3),也可用*、 * *、 * * *代替
5、编排格式 终结线 书眉——单页 双页 (企标—单页) 页码 幅面——A4 条文编排示例——附录G 格式 ——附录H 字号和字体 封面、首页、次页 字号和字体 ——附录 I
谢谢大家!
由供方确定的数值 (GB/T 20000.1中2.5.8:数据待定的标准) 只列出特性,没有特性值 例:羊毛含量、金含量 饲料蛋白质含量 复杂的电器消费品(音响)(提供一份性能数据——产品信息)
如何表述由供方确定的特性值 6.3.3/5.4.3 标识明示——让用户选择(合同约定) 明确试验方法、仲裁检验方法 涉及健康、安全、电磁兼容和环境保护的量值,不允许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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