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处方调剂与药学服务
课时目标 第一节 处方调剂 1.掌握处方调剂的概念、医师处方的概念和组成、处方调配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2.熟悉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第一节 处方调剂 课时目标 1.掌握处方调剂的概念、医师处方的概念和组成、处方调配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2.熟悉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3.了解处方的种类,门诊、住院部、中药调剂室的相关调剂工作。
第一节 处方调剂 处方调剂系指收方、审查处方、调配处方、核对处方、发药的一系列过程,又称为处方调配,主要在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室中进行,零售药店中也进行部分处方调剂工作。 医疗机构药学部(或药剂科)涉及了一切与药品调剂和药学服务有关的事项。零售药店,是直接向患者提供所需药品和保健服务的机构。
第一节 处方调剂 处方调剂工作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药学技术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医风医德,在整个调剂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审查,坚持核对,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患者的合理用药和医疗机构的合法用药。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一、概述 处方系指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部门用于药剂调制的一项重要书面文件。
一、概述 (一)处方的种类及作用 第一节 处方调剂 按处方的性质分类,处方可分为以下几种: 1.医师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一、概述 (一)处方的种类及作用 按处方的性质分类,处方可分为以下几种: 1.医师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医师处方具有法律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
一、概述 (一)处方的种类及作用 第一节 处方调剂 2.制剂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一、概述 (一)处方的种类及作用 2.制剂处方 主要指药典为代表的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中收载的处方。制剂处方主要供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药物制剂时使用的依据。 此外,还有单方、验方、秘方。
一、概述 (二)医师处方的组成 第一节 处方调剂 2.处方正文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一、概述 (二)医师处方的组成 2.处方正文 处方正文以R或Rp起头,来源于拉丁文Recipe的缩写,有“请取”的意思,即“取下列药品”。此项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等。用药方法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即标记、用法的意思)作标志,具体的用法用量写在后边。
一、概述 (二)医师处方的组成 第一节 处方调剂 3.处方后记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一、概述 (二)医师处方的组成 3.处方后记 记载经手本处方的人员和事件,如在处方的最下边要求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和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和发药的药学技术人员签名,以及药品交款收费情况等。医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签名后,就表明对此处方负有责任。 目前医师处方主要有手写处方和电子处方两种。
处方前记 处方正文 处方后记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执业医师在开写处方,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调剂工作时必须依据卫生部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和处方制度执行,与调剂工作有关的规定如下: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1.处方印制的要求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1.处方印制的要求 处方应由各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2.处方权的获得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2.处方权的获得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2.处方权的获得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2.处方权的获得 (2)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并经所在医疗机构考核认定。执业医师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方可在本医疗机构调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3.处方书写的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3.处方书写的规定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2)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4.处方的药品剂量单位和限量规定 (1)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2)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4.处方的药品剂量单位和限量规定 (3)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4.处方的药品剂量单位和限量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4.处方的药品剂量单位和限量规定 (4)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 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 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 构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 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剂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2)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 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3)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 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 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 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 注意事项等。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 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 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5)药学技术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做到“四查 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 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5.处方的调剂规定 (6)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 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不得调剂。 (7)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6.处方保管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一)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6.处方保管规定 (1)每日处方应按普通药品及控制药品分类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2)普通药品的处方保存1年;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备查。 (3)处方保存期满,由药剂科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登记并销毁。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门诊调剂室是医疗机构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负责门诊药品的请领、调配、发放、保管,并设独立的药物咨询服务。 门诊调剂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量分布不均匀,有处方量集中的高峰时间,也有处方量少的时间,所以门诊调剂管理中应注意发药窗口的合理设置、药品的合理摆放、调剂人员的合理安排等问题。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1.发药窗口的设置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1.发药窗口的设置 我国目前大多数调剂室发药窗口为小窗口,形状为长方形,这样可多设发药窗口,以减少门诊患者候药时间。根据各医疗机构门诊科就诊的人数情况,可设置1个或多个发药窗口,如内科发药窗口、五官科发药窗口、小儿科发药窗口、急诊病人发药窗口等。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2.调剂室内药品的摆放位置 调剂室内的药品必须按要求进行摆放,注意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口服制剂与外用制剂分开;特殊管理药品、高危药品按要求单独存放,并有显著标志等摆放原则。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处方调配的基本程序表示为: 收 方 审查处方 调配处方 核对处方 发 药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处方调配的基本程序表示为: (1)收方 药学技术人员在门诊调剂室(或零售药店)从患者处接受由医师开写的处方,以及在住院部调剂室从病区医护人员处接受医师处方或药品请领单。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2)审查处方 作如下审查: 1)处方填写的完整性。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合理;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2)审查处方 作如下审查: 3)药名、规格是否书写正确;用药剂量是否准确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适宜。 4)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2)审查处方 作如下审查: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2)审查处方 作如下审查: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药物之间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6)处方中药品是否有缺货,药房是否有其他代用品。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是否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3)调配处方 药学技术人员按照审查合格后的处方,逐一取出药品,或将药品进行分装,并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4)核对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二)门诊调剂室调剂工作 3.门诊调配处方的基本程序 (4)核对处方 为了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一般规定配方后,须由药师以上技术人员按处方核对,首先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是否完整,其次核对调配的药品是否正确,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是否正确,有无配伍禁忌等,若有疑问时须询问清楚,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名。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三)住院部调剂室调剂工作 住院部调剂室设置在住院区,布局与门诊调剂室基本相同。它的主要任务是将所需的药品定期配发给住院区患者和临床科室,其配方业务方式有以下几种: 1.凭方发药 2.摆药制 3.住院区小药柜制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医疗机构中药调剂室内的中药材保管和存放不同于西药调剂室。中药材的存放多按照功效分类,如疏风解表药、清热解毒药、补益药等排列于中药柜(习称“斗架”)内,毒性中药应专柜储存、专人管理,不得与普通药品混放。对于中药材的保管要注意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1.中药斗架的管理 中药斗架可排成横七竖八或横八竖七,每药斗中又分为2~3格,有的在斗架最下层设大斗,装入体积大而质轻的药材。中药饮片的排列习称斗谱的编排,可按药物功效、药用部位、常用方剂等进行编排。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1.中药斗架的管理 (1)查斗 查斗是中药调剂日常工作之一,检查内容有:①药与名是否相符及短缺品种;②检查药品消耗量;③检查药斗内有无虫蛀、变质、串斗与不清洁现象。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1.中药斗架的管理 (2)装斗 首先核对药材品种与药斗上的标签是否一致,然后将存于斗内的少量饮片取出,清洁药斗,放人筛拣后新补充的饮片,再将旧饮片放于上面。装斗量不可过满,一般装人容积的4/5处,种子类装入容积的3/5处。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1.中药斗架的管理 (3)药斗内药材的保养 药斗内药材的保养须每月全面查斗1~2次或根据当地气候变化而定。夏春空气湿度大,减少湿空气进入;夏未秋初之高温天气,注意拉开屉斗,翻动饮片,以利散热或“簸斗”散热。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具体的要求如下: (1)收方、审查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具体的要求如下: (1)收方、审查处方 收方的程序与西医处方基本相同。由于中医处方比较复杂,多味药占的比重大,且因地区用药习惯不同,用药剂量亦有差别,因此用药正确与否全靠中药知识和经验去判断。这就要求药学技术人员熟悉中药药性、中药配伍禁忌,特别要熟记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1)收方、审查处方 审方时还要注意: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1)收方、审查处方 审方时还要注意: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医师签字、日期等项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2)特别注意医疗用毒性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的用量是否超过剂量。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1)收方、审查处方 审方时还要注意: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1)收方、审查处方 审方时还要注意: 3)审查配伍用药方面的问题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和妊娠用药禁忌,以及老幼处方的剂量与年龄是否相当。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2)调配处方 配药时一般按处方药名的顺序,依次称量,称后加“√”,以防差错。饮片总量分帖最好用减量法倒药,做到准和匀,严格禁止估量分帖。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2)调配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2)调配处方 配方时应注意药名前的产地和炮炙要求,如杭菊、醋炙元胡等。对于毒性中药,处方中不注明生品时,必须付炮炙品。要求包煎的中药装入布袋,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另煎的中药应分别包装,大块、坚硬的中药应打碎后调配。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3)核对处方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3)核对处方 首先要检查药材品种是否按处方称齐,有无错配、遗漏或多配,药材量是否符合处方规定;其次检查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的药物是否另包及注明,并需拆包复核;最后检查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所用毒剧药的用量是否超过规定。复核无误后,将药物按帖包装于药袋中、并签名。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四)中药调剂室调剂工作 2.中药处方的调配 (4)发药 药学技术人员在核对姓名、剂数后发药给患者,并对患者说明药物的服用方法、食忌等,对需要特殊处理的药材应特别说明入药方法。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二、医疗机构处方调剂 (五)处方调剂过程中产生差错的原因及注意事项 1.工作态度不端正 2.审查处方不认真 “四查十对”。 3.调配药品时不仔细核对药品标签 4.处方调配后不进行核对 5.发药时没有核对患者姓名
回顾目标 1.处方调剂的概念、医师处方的概念和组成。 2.医疗机构处方制度。 3.处方调配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处方的种类;门诊、住院部、中药调剂室的相关调剂工作。
布置作业 1. 什么是医师处方? 2. 处方调配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课时目标 1.掌握配伍变化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2.熟悉产生物理或化学配伍变化的结果、原因。 3.了解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要求,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零售药店亦称社会药房或社会药店,是指以一定地区为范围,面向公众,以销售非处方药等为主的零售商店。 零售药店要以患者为中心,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诚信的原则,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一)零售药店的类型 1.按医改要求分类 零售药店可分为定点和非定点零售药店。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一)零售药店的类型 1.按医改要求分类 零售药店可分为定点和非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非定点零售药店,也可提供处方外配服务,但患者不能从基本医疗保险费内支出购药的费用。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一)零售药店的类型 2.按经营模式分类 零售药店可以分为单体经营药店和连锁经营药 店。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一)零售药店的类型 2.按经营模式分类 零售药店可以分为单体经营药店和连锁经营药 店。 单体经营药店规模小,连锁经营药店由总部、 配送中心和多个门店组成,规模较大,实行统一管理。 连锁经营药店确定企业法人,总店和各个门店必须依 法分别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二)零售药店的特点和任务 1.零售药店的特点 (1)经营形式的开放性:零售药店向公众开放,采取开放式的经营与服务。 (2)经营的商业性:零售药店既有医药卫生单位的公益性,又有经营模式的商业性。它要照章纳税,要讲经济效益。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二)零售药店的特点和任务 2.零售药店的任务 (1)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二)零售药店的特点和任务 2.零售药店的任务 (1)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认真做好非处方药的销售: (3)认真做好处方药的配发: (4)积极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和宣传科普知识: (5)加强药品销售人员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学习: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销售药品和处方调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 忌及注意事项。 1.药品销售程序 (1)准备:药品销售人员应提前到岗, 整理药品,校准衡器,准备好计算用具,包装 用品,备足找银,做好清洁卫生。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1.药品销售程序 (2)迎客:销售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 工号,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站立迎候顾客。 当顾客临近柜台时,用适宜的方式招呼顾客。 (3)询问:当顾客购药需要帮助时,应询 问患者的症状、年龄、用药史等,帮助顾客选 择与症状相符合、价位恰当的药品。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1.药品销售程序 (4)售药:顾客购买处方药时,药师应认 真审核处方,无误后将药品售给病人。 (5)收银:收银找款应唱收唱付,银货两 讫。开具发票时,写清品名、数量、价格和批 号等,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1.药品销售程序 (6)包装:选用适宜的包装用品和方法将 药品牢固、美观包装好后交给顾客。 (7)道别:服务结束后,选用合适的语言 和顾客道别。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2.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 上的技术人员在岗。 (2)销售服务的态度应热情周到,耐心细 致,高度负责,顾客至上。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2.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3)严格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配方和 管理。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式销售,须凭医师 处方,并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 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4)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出售,采取 开架自选式销售。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2.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5)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用品 应清洁和卫生。 (6)中药饮片应符合炮炙规范,并做到计 量准确。 (7)应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 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第一节 处方调剂 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三)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 2.药品销售与处方调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8)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 (9)药品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 礼品方式等销售。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药物配伍变化又称药物配伍相互作用,系 指药物配伍后在理化性质或生理效应方面产生 的变化。 (一)药物配伍应用的目的 为了提高药物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延缓 机体耐受性或病原体耐药性的发生,以及预防 或治疗合并症等目的,常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药 物配伍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一)药物配伍应用的目的 在联合用药的过程中,如果配伍变化是有 利于生产、使用和符合临床治疗需要的,称为 合理性配伍变化;如果产生的配伍变化不符合 制剂要求、使药物的治疗作用降低或消失、甚 至引起毒副作用的,则称为配伍禁忌。在处方 或临床用药中严禁出现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一)药物配伍应用的目的 所以在配伍用药时,应根据药物制剂成分 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和 正确处理的方法,设计合理的处方、工艺。对 可能发生的配伍变化要有预见性,进行合理的 配伍,避免配伍禁忌的出现,保证用药的安全、 有效。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二)配伍变化的类型 1.物理性配伍变化 系指药物配伍后,发生物理性质的改变, 如沉淀、潮解、液化、结块,分散状态、晶型、 粒径等的变化,从而影响制剂的外观和使用。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二)配伍变化的类型 2.化学性配伍变化 系指由于药物配伍使用时发生了化学反应, 如氧化反应、水解反应、分解反应、聚合反应 等,产生了新的物质。配伍的结果可表现为产 生浑浊或沉淀、变色、产气、润湿、液化以及 发生爆炸等。这些变化,不但影响药物剂型的 制备,而且往往影响使用、疗效或产生毒副作 用。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二)配伍变化的类型 3.药理性配伍变化 又称疗效学的配伍变化,系指药物受合用 或先后应用的其他药物、附加剂、内源性物质 或食物等影响,而使其药理作用性质和强度、 副作用、毒性等发生变化。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一、概述 (二)配伍变化的类型 3.药理性配伍变化 药物的这些相互作用,有的有利于治疗, 有的则不利于治疗。药物配伍应用后在体内相 互作用,出现疗效降低或毒性反应而影响治疗, 甚至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则属于药理学的配 伍禁忌。如蟾酥、罗布麻等含有强心苷或强心 物质,若与洋地黄类强心药合用则总剂量增加, 可引起强心苷中毒。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一)固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药物在固体状态下配伍容易发生物理化学 变化,主要是配伍时出现润湿、液化、硬结、 变色、分解及产生气体等现象。 l.润湿与液化 某些固体药物配伍时出现润湿或液化现象, 给生产和储存带来困难,影响产品质量。造成 润湿与液化主要原因有: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一)固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l.润湿与液化 (1)由于药物之间反应生成水: (2)含结晶水多的盐与其他药物发生反应 而放出结晶水: (3)混合物的临界相对湿度下降而吸湿: (4)形成低共熔混合物: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一)固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2.结块 散剂、颗粒剂由于药物吸湿后又 逐渐干燥而引起结块,从而导致制剂变质或药 物分解失效。 3.变色 药物间发生氧化、还原、聚合、 分解等反应时,有时产生带色化合物或发生颜 色上变化,如含酚基化合物与铁盐间相互作用 使混合物颜色有变化。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一)固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4.产生气体 产生气体是药物发生化学反 应的结果。 固体剂型中药物配伍变化特别是化学变化 比在液体剂型中慢;药物分散程度越细则越容 易引起反应;在空气干燥的情况下反应可能变 得更慢些。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二)液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液体剂型具有相似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此 类药物制剂配伍应用时,亦具有相似的配伍变 化。由于液体剂型中联合用药最多的是注射剂, 故此部分主要讨论注射剂的配伍变化。注射液 间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主要表现为混浊、沉 淀、结品、变色、水解、效价下降等现象。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二)液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1.输液剂与注射剂的配伍变化 由于配伍不当,往往会产生一些配伍变化, 其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溶剂组成的改变: (2)pH的改变: (3)离子作用: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二)液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1.输液剂与注射剂的配伍变化 (4)直接反应:如四环素与含钙盐的输液 在中性或碱性条件下,由于形成螯合物而产生 沉淀;头孢菌素类抗生紊会与钙盐反应,产生 沉淀。 (5)电解质的盐析作用: (6)聚合反应: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二)液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2.注射液之间的配伍变化 两种注射液相互配伍所遇到的问题基本上 与添加至输液中的情况相类似,不过两种注射 液混合后的药物浓度比与输液混合大得多,因 而更容易出现配伍变化,其主要原因是由于pH 改变的影响。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二)液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3.影响注射剂间配伍变化的其他因素 (1)配合量: (2)反应时间: (3)混合顺序: (4)外界因素: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二、物理和化学性配伍变化 (二)液体剂型中药物的物理和化学配伍变化 此外,当两种注射剂混合时,虽然主药间 无配伍变化,但附加剂与主药或附加剂与附加 剂之间可能存在着配伍变化。如安络血注射液 中用水杨酸钠作为助溶剂,而水杨酸钠在碱性 条件下易氧化成具有颜色的醌类化合物,因此 安络血注射液不宜与氨茶碱、磺胺嘧啶钠等注 射液配伍。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常见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包括使作用增强 的协同作用和使作用减弱或消失的拮抗作用, 药物的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不单纯发生在治疗 作用上,在毒副作用上也同样存在。有的药物 配伍使用后,导致疗效降低和加重不良反应, 甚至产生习惯性、成瘾性和药源性疾病等严重 后果,这些都属于配伍禁忌的范畴,是应当严 格防止的。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产生药理性配伍禁忌的原因,可以从药效 学和药动学两方面来分析。此部分主要从药动 学来分析,即一种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 代谢、排泄过程因联合应用的其他药物的影响 而有所改变,从而使该药物在体内的药量或血 药浓度发生变化,使药效发生改变。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一)影响药物吸收过程的配伍变化 临床上由于吸收发生变化而影响疗效主要 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影响药物的吸收量及影响 药物的吸收速度,二看均可直接影响药物在血 中的浓度。有许多因素可改变药物吸收速度与 吸收量,如胃肠液pH、胃排空速率、形成络合 物或复合物等。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二)影响药物分布过程的配伍变化 药物通过消化道或非消化道等途径进入体 循环后,首先与血浆蛋白以不同比例进行可逆 性的结合,形成暂时失去活性作用的大分子化 合物,因此药物与蛋白结合起着储存、调节血 药浓度和维持作用时间等作用。它与游离型之 间处于动态平衡,而体内只有游离的药物才能 发挥药理作用。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三)影响药物代谢过程的配伍变化 大多数药物在体内被肝微粒体中的药物代 谢酶(药酶)所代谢。通过氧化、还原、分解 和结合等反应生成代谢物,最后经肾脏排出体 外。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三)影响药物代谢过程的配伍变化 从临床上发现有些药物对肝药酶的活性有 影响,一种是激发药酶的作用,称为酶促作用; 另一种为抑制药酶的作用即酶抑作用。具有酶 促或酶抑作用的药物与其他药物配伍时,会影 响另一药物的代谢,从而影响药效。 另一方面,由于酶促作用降低某些药物的 毒性。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四)影响药物排泄过程的配伍变化 原形药物或代谢物通过肾脏、肝胆系统、 呼吸系统、皮肤汗腺分泌等途径排出体外,但 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器官。影响肾排泄过程 的配伍变化主要是影响肾小管的重吸收与肾小 管分泌。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四)影响药物排泄过程的配伍变化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三、药理作用的配伍变化 (四)影响药物排泄过程的配伍变化 大多数药物和代谢物都是有机弱酸或有机弱碱的 化合物,经肾小球滤过进入肾小管腔时,呈分子状态 的药物和代谢物又可被动重吸收进入血液循环,而呈 离子状态的药物和代谢物则随尿排出体外。重吸收的 多少,受药物脂溶性、解离度和尿液pH的影响。当配 伍用药使尿液pH升高或降低时,影响了弱酸性、弱碱 性药物的脂溶性、解离度,从而导致药物重吸收的改 变,使药物和代谢物的排泄量发生改变,最终影响到 药效持续时间。
四、临床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四、临床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审查处方发现疑问时,首先应该与处方医师 联系,了解用药意图,明确用药对象的基本情况, 如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及其严重程度、用药途 径等。在明确用药意图和病人的具体情况后,再结 合药物的物理、化学和药理等性质来分析可能产生 的配伍结果,确定克服方法,必要时还须与医师联 系,共同确定解决的方法,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一般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四、临床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1.改变服药间隔时间 凡有不合理配伍变化的内服药物制剂,不 要同时服用,应间隔一定时间分别服用。 2.采用分别注射 凡有不合理配伍变化的注射剂应分别注射。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四、临床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3.注射剂稀释后再与输液混合 凡注射剂与输液配伍使用时,注射剂需用 输液稀释后,再与输液混合,以免有微小结晶 或沉淀析出。因注射液在高浓度时与输液混合, 易出现可见性配伍变化,经稀释后,再混合, 则不易发生变化。并且注射剂与输液混合后, 一般要求在4小时内滴注完,输入量大时应分次 配合使用。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四、临床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4.改变注射剂的混合顺序 改变混合顺序往往能克服一些不合理的配 伍变化。如2ml氯霉素注射液先用100ml输液稀 释,再与维生素C注射液配伍则没有沉淀产生, 如果配伍顺序相反则会析出沉淀。
第二节 药物配伍变化 四、临床常用药物配伍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5.更换处方中的药物 有配伍禁忌的药物,不得配伍使用。应与 处方医师联系,通过医师更换药物,但更换的 药物疗效应力求与原药物相近,用法也尽量与 原处方一致。
第三节 药学服务 一、概述 药学服务的含义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用 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 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品使用有 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 性和经济性,实现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最的 理想目标。 药学服务最基本的要素是“与药品有关” 的“服务”
第三节 药学服务 二、药学服务的目标 1.为公众提供服务并使服务对象受益 2.有预期的治疗结果 3.改善生活质量
第三节 药学服务 三、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 药学服务的宗旨是保障公众健康、改善患 者的生活质量。不仅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实施服 务,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而且在药物治 疗的前后及非药物治疗期间,即预防、康复与 维持时期(这一期间可以理解为潜在药物治疗 期间),也应对公众提供相应内容的药学服务, 这是药学服务的精髓之所在。为此,药学服务 必须符合高质、高效、易得、连续的要求。
第三节 药学服务 四、药学服务与临床药学的关系 (一)临床药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住院患者,药学服务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众 (二)临床药学强调“以患者为中心”,药学服务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三)临床药学是医院药学的一个分支,药学服务是药学工作的全部 (四)药学服务突出了责任,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与服务对象形成全新的关系
第三节 药学服务 五、药学服务的实施
作业 1.分析产生物理或化学配伍变化的结果、原因。 2.叙述配伍变化禁忌的处理原则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