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介紹(B2B) 財政部電子發票推動小組 101年
簡報大綱 何謂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使用情境說明(B2B、B2G) 使用電子發票好處 使用電子發票步驟 使用電子發票簡介(以開立及接收發票為例)
何謂電子發票 什麼是「電子發票」 適用的「統一發票」種類 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三聯式統一發票 二聯式統一發票 特種統一發票 收銀機統一發票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B2B電子發票使用情境 加值中心 加值中心 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營業人 營業人 加值中心
B2G電子發票使用情境 營業人 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政府機關
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1/2)
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2/2) 電子發票 整合服務平台 資料備份、異地備援、防火牆 防毒作業、滲透測試、弱點偵測 私密性 使用身分認證 完整性 簽章 簽章 存證 驗章 SSL資料 傳輸加密 SSL資料 傳輸加密 營業人 相對營業人 平台資料除定期備份, 另在台北與台中機房, 確實做到異地備援。 政府平台資料存放機密安全,沒有商業機密外洩疑慮。 資料備份、異地備援、防火牆 防毒作業、滲透測試、弱點偵測 使用身分認證 PKI 私密性 完整性 加解密機制 來源辨識 資料傳輸要求 不可否認 性 資訊安全四大要求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 接收電子發票營業人 條件 使用電子發票佔該期申報總份數5%以上 免罰 §15 7% 5% 免罰 §16 $2,000以下,差額在$100內
使用電子發票步驟 至整合服務平台註冊 依據營業人不同資訊化程度選用Web 架構或是AP架構介接平台 開立、接收電子發票 以經財政部核可之憑證(例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於整合服務平台進行身分認證登錄即可取得帳號密碼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www.einvoice.nat.gov.tw 依據營業人不同資訊化程度選用Web 架構或是AP架構介接平台 使用Web架構僅需一台可連上網際網路之個人電腦 使用AP架構須開發符合SIG/MIG規範之檔案格式轉換程式,並下載AP to AP Gateway程式 開立、接收電子發票 使用Web架構:依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之服務進行發票開立或接收作業 使用AP架構:透過整合服務平台上傳或下載SIG/MIG規範之檔案,於ERP系統上開立及接受發票
WEB申請步驟-申請註冊 3.註冊 營業人進行註冊,置入 工商憑證正卡或負責人自 然人憑證,輸入公司統一 編號及憑證密碼
WEB申請步驟-申請註冊 閱讀完成,點選【同意】
WEB申請步驟-申請註冊 註冊完畢後即可使用管理者帳號登入平台使用 於註冊網頁登入申請人相關資料,並自行設定易記憶之帳號碼密 0226551188 自行設定網路登入 帳號及密碼 輸入完畢點選【確認】 註冊完畢後即可使用管理者帳號登入平台使用
WEB申請步驟-登入平台 4.登入系統 以註冊時自行設定之帳號 、密碼登入
B2B電子發票作業模式(AP) 大型營業人 需修改的內容: 1.轉出符合SIG/MIG的 XML或TXT 2.將接收訊息同步回ERP系統 營業人端 平台提供軟體 大型營業人 撰寫轉出程式 (符合SIG/MIG 訊息格式) 發票寄送 大型ERP 系統 (例鼎新 或SAP) 發票接收 存證查詢 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撰寫轉入程式 (接收到的 訊息需同步 回ERP系統) Internet 訊息交換模組 SOAP AP2AP Gateway 傳遞發票資料 需修改的內容: 1.轉出符合SIG/MIG的 XML或TXT 2.將接收訊息同步回ERP系統 3.銷項:因為不可能全面電子化,需將訂單流程分類(分為開立電子發票的和開紙本發票的,有不同流程管控) 4.進項:需將接收到的發票狀態,回寫至ERP系統中 需由資訊室(或ERP外包廠商) 自行撰寫程式 以符合SIG/MIG格式之XML或FlatFile TXT格式傳送
整合服務平台服務說明 財政部 財稅資料中心 電子發票 整合服務平台 進項發票作業 待辦事項 銷項發票作業 系統設定 進項接收確認作業 基本資料 歷史查詢-B2B 銷項接收確認作業 查詢與下載 歷史查詢-B2C 15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建立 交易對象 設定 發票號碼 建立產品單位 及產品資料 開立發票 ※產品單位及資料不一定要設定,若設定開立發票時可以點選自動帶出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交易對象資料維護 賣方需設定買方之統編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交易對象資料維護 輸入統編,點選此按鈕 點選統編自動 帶出公司名稱 及地址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交易對象資料維護(交易暗語由賣方設定) 點選交易對象-買方 輸入買方接收發 票時的交易暗語 點選【存檔】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可使用 1匯入字軌號碼 2自行新增發票號碼 發票號碼設定-自行新增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發票號碼設定-自行新增 ※發票聯式-05電子計算機發票不開放自行新增 選擇發年月、發票聯式 輸入發票起始編號及本數 點選此按鈕跳出 字軌號碼視窗 點選【存檔】 ※發票聯式-05電子計算機發票不開放自行新增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發票號碼設定-匯入字軌 專用字軌號碼 電子計算機字軌號碼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發票號碼設定-匯入字軌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產品單位設定 測試 可自行新增開立商品之單位及商品資料以利開立發票時點選自動帶出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產品資料維護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產品資料維護 點選此按鈕跳出 單位名稱視窗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產品資料維護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點選【新增】 整批匯入發票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1.自動選號- 從基本資料>發票號碼設定自動選號 1.自動選號- 從基本資料>發票號碼設定自動選號 2.跳號- 自行輸入發票號碼10碼 輸入發票號碼字軌前二碼, 系統會自動帶出基本資料檔 之發票本數 選擇發票日期、類別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輸入買方統編,自動帶出公司 名稱、地址 ※買方統編需於 【交易對象維護建檔】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點選此按鈕跳出基本資料 檔預設之產品名稱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發票開立完成囉!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輸入發票號碼或發票 日期查詢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開立發票 銷項發票作業-開立發票 勾選欲寄送 之發票(可全選)
開立及接收電子發票情境 1-1.開立發票 1-2.寄送發票 賣方營業人 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4.寄送確認發票 3.確認發票 買方營業人 36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營業人介接方式設定 確認寄送 下載發票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營業人介接方式設定 選擇買方接收發票方式 點選【提交申請】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進項接收確認作業-確認發票 點選確認發票表列 查看內容無誤,狀態 會變更為已讀取 選擇賣方提供的交易暗語 或以憑證寄送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進項接收確認作業-確認發票 輸入憑證密碼勾選 【我已詳閱…】 點選產生簽章完成發票寄送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查詢與下載-進項發票查詢與列印 輸入發票號碼及發票日期或寄送日期 點選【查詢】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查詢與下載-進項發票查詢與列印 ※發票狀態必須為『已確認』才可執行下載 若要下載進項發票,查詢列表並勾選,需下載發票選擇PDF或是EXCEL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查詢與下載-進項發票查詢與列印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查詢與下載-進項發票查詢與列印
平台功能操作說明-接收發票 兩聯合併 查詢與下載-進項發票查詢與列印
導入電子發票效益評估(1/2)
以開立銷項發票及零星發票,每月約1500張來計算 導入電子發票效益評估(1/2) 以開立銷項發票及零星發票,每月約1500張來計算 作業項目 使用基數 成本基準 小計 銷 項 作 業 人工處理發票成本 發票資料輸入、審核、與驗收單核對、處理銷貨退回發票、發票歸檔、黏貼、裝冊 1500張 23.8 元/張 35,700 元 發票列印成本 電子計算機發票紙本、列印耗材及銷毀成本 1.3 1,950 發票儲存成本 佔用實體空間及人力費用 4.5 6,750 發票寄送成本 郵寄銷項、折讓、退回紙本發票 500張 25 元/家 12,500 合計(月) 56,900 合計(年) 682,800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Q1 : 營業人使用Web架構開立電子發票,意為使用符合SIG/MIG規範之檔案,於ERP系統上開立或接受發票,此描述是否正確? A1 : 否,使用Web架構是依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之服務進行發票開立或接收作業。
Q2 : 營業人將電子發票上傳至大平台存證,能確保資料存放機密安全,並達到資訊之完整性、可辨識性與可否認性,此描述是否正確? A2 : 否,應為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可辨識性與不可否認性。
Q3 : 賣方營業人利用傳輸工具將發票傳送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買方營業人可以透過WEB進行發票接收確認,此描述是否正確? A3 : 是,此方式通常為其中一方之營業人資訊整合較不易時採用。
Q4 :下列何者非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的好處? A) 電子發票不再需要寄送,不會遺失或毀損 B) 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均享有減免罰獎勵 C) 簡化資料整理、登錄等申報作業 D) 可下載媒體申報檔,結合網路報稅系統 A4 : B) 並非所有營業人均享有,需使用電子發票佔該期申報總份數5%以上。
B) 加值中心必須將發票資料上傳至大平台存證或交換,方具有合法之效力。 Q5 :以下何者不是B2B電子發票加值中心可提供之服務? A) 代為傳送發票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B) 營業人將電子發票上傳至加值中心後,若加值中心未傳至大平台,仍具有合法存證之效力。 C) 提供電子發票系統建置 D) 結合營業人進銷存系統以及發票系統 A5 : B) 加值中心必須將發票資料上傳至大平台存證或交換,方具有合法之效力。
C) 使用Web架構僅需一台可連上網際網路之個人電腦。 Q6 :下列使用電子發票的描述,何者錯誤? A) 使用Web架構,須依平台提供之服務進行發票開立/接收 B) 使用AP架構,須符合SIG/MIG規範 C) 使用Web架構,須多台可連上網際網路之個人電腦 D)使用AP架構,須下載Turnkey程式 A6 : C) 使用Web架構僅需一台可連上網際網路之個人電腦。
A7 : B) 7%。 Q7 :依據財政部電子發票獎勵措施,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佔該期申報總份數5%以上,得免罰多少比例? C) 3% D) 以上皆非 A7 : B) 7%。
Q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B2B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須書面向財政部註冊 B)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無法直接匯入電算機字軌號碼 C) 於平台下載媒體申報檔,須經過財政部核准 D) 以上皆非 A8 : D) 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