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目的与要求 重点难点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出口合同履行全过程的学习,能够掌握出口合同的基本业务程序,协调好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初步了解全部出口业务单证的处理技术;熟悉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工作。 重点难点 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业务程序。
L/C项下制单结汇/非L/C结汇与国际保理业务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合同履行的流程 备货与报验 催证、审证和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非L/C结汇与国际保理业务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 货 备货与报验 催证 (1)有关货物问题 (2)有关货物的包装问题 (3)有关货物的运输标志问题。 审证 改证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 货 备货与报验 催证 (1)有关货物问题 (2)有关货物的包装问题 (3)有关货物的运输标志问题。 审证 改证 报 验 办理出口手续 凡属国家法定检验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经常遇到国外进口商拖延开证,或者在行市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故意不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经常遇到国外进口商拖延开证,或者在行市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故意不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1.新兴企业虚拟柜台模式 没有自己的商品; 商务流程中的虚拟柜台环节; 采用传统的商业流程。 2.传统企业虚实结合模式 作为传统的企业,深喑商务发展的规律; 拥有自身的产品; 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原料转化为产品的价值提升。 网络作为降低成本、广招客户、提高服务的手段 3.新兴企业无型商品模式 在传统的商务活动中,商品基本是可见的; 在新经济中,新的商品将形成新的商务模式; 信息服务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信用证基本内容审核的范围 对信用证基本因素审核的要求 备货与报验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信用证基本内容审核的范围 是否可撤消;是否保兑;信用证到期日;到期地点;买卖双方名称、地址的准确性;金额;汇票提交要求;付款行所在地址;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有关货物的描述和单价;装运地点和到货日期;有关分批和转运的规定;使用的贸易术语;信用证是否受(UCP600)的约束等 催证 审证 对信用证基本因素审核的要求 改证 信用证及其所有单据最好用英语;对某些“限制性条款”和“保留性条款”要特别注意;买卖合同号、或采购订单号、开证行的名称、银行参考号应该在信用证上注明;支付货币和金额应描写清楚,信用证金额应与合同金额相一致;应有明确的付款时间、信用证应该由在中国的通知银行负责通知,如有保兑,最好由通知行保兑;信用证有效期一般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通常要求在中国境内到期;应根据运输情况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在信用证中一般不应指明承运货物的代理人、不指明运输航线;对于来证中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要进行仔细审核等。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审核信用证是前提 修改函是依据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核信用证是前提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修改函是依据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出口公司向装运港海关申请报关,一般也委托货运服务机构办理。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办理货运 出口公司委托货运服务机构(货运代理公司等)办理货物运输 催证 审证 报关 出口公司向装运港海关申请报关,一般也委托货运服务机构办理。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投保 L/C项下制单结汇 在CIF或CIP条件下,出口公司代买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 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收妥结汇 押汇 定期结汇 备货与报验 催证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收妥结汇 催证 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后,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的结汇做法 审证 押汇 改证 又称买单结汇,即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司)的汇票或者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额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定期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不符点的处理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不符点的处理 1.表提。即信用证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出现单证不符,向议付行主动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议付行要求受益人出具保函,担保日后遭到开证行拒付时,一切后果由受益人承担。这种做法也称担保结汇。 2.电提。又称电报提出,即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议付行先向国外开证行拍发电报或电传,列明单、证不符点,待开证行同意后再将单据寄出。 3.跟单托收。议付行不同意表提或电提方式征询开证行的意见,这时,出口单位只能采用托收方式收款。 以上几种方法,受益人都失去了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已经变成了商业信用。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缮制结汇单据 催证 审证 结汇单据主要有:汇票、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海关发票、商检证书、(质量/数量证明书、卫检证书、价值证明书、产地证书、消毒证书、熏蒸证明)、受益人证明/声明、装船通知等。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催证 审证 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也是出口商收取货款的重要工具。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汇票不得涂改。一般来说,议付信用证要求提供汇票,付款信用证不要求提供汇票。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发票 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发票 催证 发票种类很多,主要有商业发票,此外,还有其他各种发票,如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厂商发票、形式发票等。 审证 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出口企业不仅在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装箱单、重量单或尺码单,而且信用证也常常将此类单据作为结汇单据之一。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保险单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催证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它是物权的凭证,是重要的结汇单据之一。 审证 保险单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当承保货物发生损失时,它是保险受益人索赔和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空白背书,办理保单转让。保险单是CIF条件下必须提交的结汇单据。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催证 产地证明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其作用是实行差别关税、分配和控制进口配额。它一般由出口地的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在我国,可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CPIT)签发。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L/C项下制单结汇 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卫生条件的证书。一般由国家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具。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催证 这类证明多种多样,通常是证明货物的品质、唛头、包装标识、装运以及其他寄单事项的单据。这里包括装船通知证明、船公司证明、价值证明、产地证明、邮单证明等。 审证 改证 装运通知副本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装运通知是出口方在订妥舱位或货物装船后向买方发出的通知,以便对方办理保险或准备提货、租仓。有时来证要求提交其副本作为议付单据之一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收汇核销的含义 “中国电子口岸”管理系统的出口收汇流程及相关业务 备货与报验 催证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出口收汇核销的含义 催证 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对每笔出口收汇进行跟踪,直到收回外汇为止。根据国务院建设“中国电子口岸”的文件精神,由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开发建设的“电子口岸”部分联网应用项目已于2001年6月1日在全国推广。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中国电子口岸”管理系统的出口收汇流程及相关业务 一个垂直网站面对的是一个特定的行业、特定的专业领域 L/C项下制单结汇 1、上网领单 2、口岸备案 3、出口交单 4、收汇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退税的含义 退税的基本条件 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备货与报验 催证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出口退税的含义 催证 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将所征税款(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制度。 审证 退税的基本条件 改证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必须是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办理出口手续 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L/C项下制单结汇 目前我国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共有17%、13%、8%、5%四档。一般来说,加工程度越高的商品,退税税率越高。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退税凭证 退税程序 备货与报验 催证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退税凭证 催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抵扣联)或普通发票。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3、出口销售发票和销售明细账。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退税程序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企业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按月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书,并提供有关凭证,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查签章后,再报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退税。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案例分析 我国按CFR条件出口一批化工原料,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3/4月,未注明可否分批。我订舱时因数量较大,没有足够的舱位,而必须分2至3批装运,对此,我方是否应要求外商改证? 分析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否则允许分批装运和(或)分批支付。因此,本案中无需改证。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小结 本章主要阐述了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即准备货物、落实信用证、组织装运及制单结汇等,并履行合同的重点和难点作了详细的介绍。 备货就是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准备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审证、改证是卖方履行合同的重要步骤,直接涉及交易能否顺利完成。 租船装运是卖方履行合同的根本,涉及几个部门的配合衔接,协调不好,会影响到货物的按时装运。 制单结汇是一笔交易圆满结束的最后一环,它要求业务人员要认真、仔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外汇核销与出口退税是保证出口企业取得预期经济效益的关键,它要求出口企业与海关、外管局、税务局及银行等部门衔接,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业务的善后处理要掌握三点:一是在收回货款后,要对客户在本次交易中合作表示感谢,以促进业务的继续发展;二是货款未收回,应去电与客户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不论何方违约,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妥善地加以处理。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作业 案例分析 我某贸易有限公司以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4月20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一份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50000美元,装船期为5月份,证中还规定议付行为纽约花旗银行。我中行收到信用证后,于4月22日通知出口公司,4月底该公司获悉进口方因资金问题濒临倒闭。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参考文献 1. 《国际贸易概论》 主编:张向先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 年第三版。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参考文献 1. 《国际贸易概论》 主编:张向先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 年第三版。 2. 《国际贸易实务原理与案例分析》,编著:张亚芬、陈明,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4月第一版。 3. 《国际贸易实务》,主编:戴海珊,吴安南,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第三版。 4.《新编进出口实务》,主编:李健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年8月第一版。 5.《国际贸易实务》,主编:刘文广,张晓明,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