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项目财务管理若干问题 鲁春艳 13951945809@163.com
产学研项目财务管理若干问题 一、产学研项目管理主要特点 二、前期投入经费的管理与核算 三、省拨经费及自筹经费的管理与核算 四、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一、产学研项目管理主要特点 1、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基本原则: 政策相符性原则 、目标相关性原则 、经济合理性原则 2、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重点: 总体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本课题的研究任务,不允许挪用 单独核算: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都应实现单独核算 实现方式: 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 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辅助明细账 3、省产学研项目管理特点 前期投入真实规范 省拨经费不允许回拨合作单位
二、前期投入经费管理及核算 2015年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 申报条件: …项目为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且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支付给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元)。 申报要求:….有合作双方按照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的、内容明确的、责权利清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企业前期投入原则上以2012年1月1日为限,之前投入不再计入。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
二、前期投入经费管理及核算 前期投入经费基本要求: 1、时间段与额度 2、银行单据 3、技术开发合同 4、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5、设项目号单独核算,真实使用,未直接或间接转回 6、经费账户与项目申报人一致
二、前期投入经费管理及核算 前期投入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 1、资金未真实收付 2、无法提供账面记录,无法认定 3、直接全额或大部分退回合作单位 4、间接全额或大部分转回合作单位 5、纵向资金充作前期投入 6、固定资产购置账外循环 7、个人消费支出比例高 8、未单独核算
三、省拨经费、自筹经费管理及核算 1、省拨经费管理及核算 (1)经费来源与经费使用 (2)经费使用明细科目 直接费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用: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周期以内发生的以下三类费用: ——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 ——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租赁外单位设备 不应列支预算外设备; 应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手续; 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设备租赁费。
材料费:材料费是指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列支应有合同、发票及完整的材料验收、入库、出库单据; 不得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 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列支应当提供发票、委托合同、测试结果报告、测试单位资质证明; 在课题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内进行测试,承担单位的测试化验加工部门应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并应有内部委托、内部结算的有关规定和结算凭证; 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燃料动力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不能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科学装置以及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能再重复列支或分摊。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支出手续要完备,要有预算单、会议通知、参加人 员等; 会议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严禁开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支出。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出差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 列支差旅费应提供出差审批表和有关原始票据,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等信息应当齐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 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
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出国人员应当为课题组成员; 出国任务应当与课题任务相关; 出访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应与预算相符; 列支出国费用要有邀请函、批件、国外行程单、出国调研报告等凭据;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补助标准的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费支出应当有预算批复; 不得列支一般办公软件、广告费、普通通信费等,如移动电话费。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支付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应按照预算书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应计提或分摊; 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负责工作、劳务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支付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只能支付给个人,不能支付给单位; 不能列支博士、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发生的相关费用; 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咨询内容、咨询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
其他支出: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不能填列课题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奖励支出以及不可预见; 支出内容不应与前述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 支出内容要与课题任务密切相关。
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绩效支出等。 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具体比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其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 1、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实行总额控制。可以采取提取、列支、提取与列支并用的方式,但不得超过核定的金额。 2、间接费用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3、承担单位和课题组不得再变相在课题内列支和摊销各项费用,包括:课题所在单位和实验室日常运行支出,如大量的办公用品支出、水电气暖、汽油费、电话费、餐费等。 4、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间接费用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总额基础上,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并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
三、省拨经费、自筹经费管理及核算 2、自筹经费管理及核算 3、省拨经费管理及核算中存在问题 (1)回拨至合作方 (2)大额非正常支出 (3)支出内容无法辨认 (4)账面无实质使用
四、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财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9月14日发布财教〔2011〕434号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2014年3月3日发布国发〔2014〕11号 《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 江苏省财政厅、科技厅 2013年6月5日印发苏财规〔2013〕19号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关于横向经费的管理制度 22
“五不得”行为 国发[2014]11号文件中“五不得”: 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建立和完善经费使用有关制度 ---明确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将课题经费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不允许体外循环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指定有胜任能力的会计人员负责核算 现金管理和使用; 设备、材料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管理和使用; 合同的管理; 对外拨经费及合作单位的管理; 内部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有关科目预算调整的审批程序。
经费预算的调整 1、预算总额调整、承担单位变更,报有权部门批准。 2、合作单位之间预算调整以及合作单位增减,报有权部门批准。 3、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课题组申请,承担单位审批, 相关主管部门在财务检查、验收时确认。 4、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增可减。 5、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 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6、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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