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分及信用等級之關係(1/4) 授信客戶之綜合得分在80分以上,則評為A等,放款利率加計一碼。 綜合得分介於70分至79分者,歸類為B等,利率加計兩碼。
信用評分及信用等級之關係(2/4) 信用評分介於60分至69分者,視為C等,利率加計三碼。 綜合得分在50分至59分屬於D等,49分以下則列為E等,銀行應將D與E等歸類為不良的授信客戶,不宜接受其申貸。
信用評分及信用等級之關係(3/4) 所謂的風險加減碼,係由下列六項所構成: (1)信用等級加碼 (2)期別加碼 (3)擔保比例加碼 (4)存款實績加減碼 (5)外匯實績加減碼 (6)授信展望加減碼
信用評分及信用等級之關係(4/4) 信用等級 信用評分 信用等級加碼 A B C D E 80分以上 70分∼79分 60分∼69分 表1 信用評分、信用評等與利率加碼之關係 信用等級 信用評分 信用等級加碼 A B C D E 80分以上 70分∼79分 60分∼69分 50分∼59分 49分以下 加計一碼(0.25%) 加計兩碼(0.50%) 加計三碼(0.75%) 不接受申貸
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1/7) 智碁公司為國內相當典型的大型企業,主要業務項目為電腦週邊零組件。此公司最近兩年的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如表2及3所示。茲依銀行公會之信用評等表,計算該公司2006年之財務評分結果如次:
5.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2/7) 表2 智碁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5.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3/7) 表3 智碁公司的損益表
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4/7) 1.短期償債能力 依照表1-1的評分標準,智碁公司2006年之速動比率1.82與流動比率2.09均可獲得滿分(5分),顯示該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相當理想(合計為10分)。
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5/7) 2.財務結構 對照表1-1的評分標準,智碁公司之財務槓桿比率30%與固定長期適合率83%,分別獲得5分與4分,總計9分反映此公司的財務結構堪稱健全。
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6/7) 3.獲利能力 智碁公司之財務費用率1.14%、稅前淨利率38%與淨值報酬率24%,可發現上述指標均得滿分(5分),總計15分顯示此公司擁有頗佳的獲利能力。 利息支出、匯兌損失、手續費用
舉例說明大型企業的信用評等(7/7) 4.經營效能 智碁公司之存貨週轉率11.91次、應收帳款週轉率8.13次與總資產週轉率0.66次,分別被評為5分、5分及1分,合計11分似顯示此公司的經營效能表現平平。
銀行如何量身訂製企業金融業務之信用評等制度(1/5) 四、使用信用評分表應注意事項 1.為求企業評等確實反映實際狀況,信用評分表應由與企業實際接觸、訪談之授審人員負責填寫,並於授信核貸前、客戶發生重大變化或有必要時予以更新。 Factoring收買,讓購
銀行如何量身訂製企業金融業務之信用評等制度 (2/5) 2.信用評等應以會計師簽證之年度財務報表為主, 受評企業如為集團企業之母(子)公司,則應 使用母公司之合併報表作為評分依據。 3.基於嚴謹起見,對於無會計師財簽之財務報表, 宜審慎核對信用評分表的評分項目。如果無法 評分或難以取得證明文件,則該項評分應以零 分計算為宜。 母子公司借貸,交互持股
銀行如何量身訂製企業金融業務之信用評等制度 (3/5) 4.針對性質特殊之授信對象,如營建業、醫 院、學校、漁撈業、服務業等企業,授審 部門應該另行訂定評分標準及方法加以計 算。 5.金融業之財務報表不同於一般行業,不適 用上述評分表。如果產業有各自的經營特 性與財務角色,則應設定不同的評分項目 與標準。
銀行如何量身訂製企業金融業務之信用評等制度(4/5) 6.企業如有下列各款情形,則應註記於信用評分表之註記欄: (1)股東權益呈現負數。(淨值,資本) (2)當年度有退票記錄。 (3)遭逢變故、業績驟減或有累積虧損。 (4)當年才剛設立。 (5)無會計師財務簽證之財務報表。 關係企業 大陸之「應收帳款」 燦坤(2006)會計師加註保留意見
銀行如何量身訂製企業金融業務之 信用評等制度(5/5) 銀行如何量身訂製企業金融業務之 信用評等制度(5/5) 7.企業如有下列各款情形,得不辦理信用評等: (1)公司申請重整或紓困。(公司重整定義) (2)營業或合併未滿一年。 (3)股票上市公司變更交易方法。 (4)簽證報告書有重大缺失,會計師提出反對 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經銀行認定,財務資料不具分析意義。 新版協定要求任重大企業型暴險逾期90天應認定為違約,但我現行規範(本金逾期3m,利息預期6m)更為嚴謹.
Basel II更首度將作業風險(Operational risk)納入資本適足性考量之中,並提供下列四種方式估算應計提資本: 一、基本指標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係以單一指標計算作業風險資本計提額,原則上以前3年正值營業毛利支平均數乘上一固定比率(α=15%) ,作為應計提資本.至於營業毛利之定義為淨利息收益加上非淨利息收益. 二、標準法(standardized approach):原則上係將營業毛利區分為企業規劃、財務交易與銷售、消費金融、商業金融、收付清算、代理業務、資產管理與消費經紀等8種業務別,以各業務別營業毛利乘以所對應之風險係數(介於12%至18%) ,再加總後計算其前3年平均數為應計提資本. 三、選擇性標準法(Alternative.Standardized Approach):「選擇性標準法」與「標準法」之差異,乃將消費別中消費金融、商業金融之營業毛利以放款餘額乘以固定係數(m=0.035)替代,其中m為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參考十大工業國之存放款利差所定. 四、進階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則係以作業風險所致之損失紀錄資料為基礎(原則上至少需有5年的資料觀測期,若初次使用進階衡量法時,3年之歷史資料亦可) ,透過個別銀行內部自建之作業風險衡量系統計提資本.
一、發展前景 R1.淨資產成長率:是以前後兩期除以前期的淨資產來表達成長率,成長率越高,表示企業未來發展的前景看好. R1=(本期淨資產-前期淨資產)/上期淨資產 R2營業收入成長率:是以前後兩期除以前期的主營業收入來表達成長率,成長率越高,表示企業未來發展的前景看好. R2=(本期營業收入-前期營業收入)/前期營業收入 R3盈餘成長率:是以前後兩期除以前期的稅前盈餘來表達成長率,成長率越高,表示企業未來發展的前景看好. R3=(本期稅前盈餘-前期稅前盈餘)/前期稅前盈餘
家族型態之公司定義為下列任何一種情形之公司: 1.單一個人持股超過該公司股份之20%以上者 2.單一個人持股加上其三等親以內親屬之總持股數超過該公司股份之20%以上者 3.單一個人持股加上其三等親以內親屬之總持股數未超過該公司股份之20%,但加上以該個人或其三等親以內親屬為負責人且持股佔50%以上之投資公司後,合計持股總數超過20%者. 4.單一個人持股、其三等親以內親屬之總持股數與該個人或其三等親以內親屬為負責人且持股佔50%以上之投資公司後,未超過該公司股份20%者,但加計符合前述1~3的任一條件且公開發行之其他上市公司所持有該公司的持股後,總合計持股超過該公司股份之20%以上者. 第一章 企業金融業務之信用評等制度
factory應收帳款收買業務;帳務代理 金融機構直接買進出口商對進口商的應收帳款債權,而承擔進口商的信用風險、進口國的政治風險及轉移風險(transfer risk)的出口融資業務,稱為factoring。經營此業務的金融機構稱為factor。此業務係1950年代並創於美國,西歐繼而仿傚,在美國,factoring係無追索權(without recourse),亦即若進口商到期拒付,factor無法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權,故稱先天式(genuine)或老式(old-time)的factoring。 國際貿易中所謂factoring,多指前者。出口商與factor訂立factoring契約之前,須提供進口商的有關資料給factor辦理徵信,憑徵信結果訂定該進口商的信用額度(line of credit)契約期限為一年或多年不等。出口商出貨後將貨運單證交與銀行,銀行扣除貼現息及各種手續費後將款項付給出口商,到期憑單證請進口商付款。Factor除提供融資、承擔風險外,並辦理債權管理以及應收帳款記帳等工作。Factoring依融資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公開收買業務(open factoring)與隱密收買業務(undisclosed factoring)兩種;另依factor所在地的不同,可分為出口收買業務(export factoring)與進口收買業務(import factoring) 。
公司重整 公司重整,在我國公司法中之定義,係指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困難,瀕臨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而預估有重整可能時,依聲請經法院裁定重整之程序。 公司重整目的,在使瀕臨困境之公司免於停業或有暫停營業,使其有重建機會,公司法§282Ⅰ規定,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即可聲請重整,此規定極易被誤解為公司重整為一救濟措施,為期公司重整制度發揮應有之功能,自應以有重建更生之可能公司為對象。甚有主張公司資產淨值為正值時方得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