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辦理烏日區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外道路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 審查事項第58-9案 興辦事業種類: 交通事業。 興辦事業法令依據: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 奉准興辦事業文件: 臺中市政府103年1月15日府授建土字第1030008725號函、臺中市政府102年12月10日簽呈影本、交通部100年6月1日交路(一)1000005160號函。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烏日區溪南東段1666-1地號內等48筆私有土地,合計面積 1. 098668公頃, 並擬一併徵收土地改良物。 一併徵收之土地改良物: 有
臺中市烏日區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 區域道路系統 台一乙線 台中高鐵站 新烏日火車站 國 台74線甲 道 三 台14線 計畫位置 號
臺中市烏日區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 區域道路系統
臺中市烏日區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 行政區域位置 計畫路廊 臺中市 溪尾里 彰化 茄荖村
位置圖及現況照片(上) 土地使用現況: 徵收範圍部分為RC造建築 物係為合法,鋼鐵造或、 鐵皮圍籬為非合法建物, 其餘多為農作改良物,包 含水稻和短期葉菜類。
位置圖及現況照片(下)
徵收土地圖說(上)
徵收土地圖說(下)
協議價購經過: 所有權人陳述意見: 徵收補償市價 6,100元/㎡~28,300元/㎡ 於協議價購陳述期間內所有權人提出之陳述意見多數為不滿意 協議價購價格,因訂定協議價購價格之影響因素評估及認知和 所有權人有所差異,故與所有權人協議不成。 部分所有權人對路線多次更改提出質疑,業已親訪說明。 徵收補償市價 6,100元/㎡~28,300元/㎡ 協議價購 103年3月7日 溪南東段22,000元/㎡ 螺 潭 段 21,100元/㎡ 喀 哩 段 13,000元/㎡ 溪尾北段5,300元/㎡ 用地範圍內土地 58筆 12,390.28㎡ 公有土地 9筆(不含未登錄1筆) 1,297.87㎡ 以協議價購取得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