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之學生輔導工作與處理方法
兒少保護通報工作及業務說明
認識衛福部關懷e起來通報網https://ecare.moi.gov.tw/index.jsp?css=2
性侵害:校園內外性侵害、家庭性侵害 性猥褻:校園內外性猥褻、家庭性猥褻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性侵害案件通報(知悉24小時內完成)。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性騷擾:校園內外性騷擾、家庭性騷擾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兒少保護案件通報(知悉24小時內完成)。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家庭暴力、目睹家暴辨識 及通報工作說明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劉貞芳 督導 家庭暴力、目睹家暴辨識 及通報工作說明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劉貞芳 督導
家庭暴力:「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學生遭受家庭成員施暴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兒少保護案件通報(知悉24小時內完成)。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目睹暴力兒童少年:指的是兒童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未有直接受到暴力,但經常目睹雙親(現在或曾有婚姻關係)之一方對另一方施予虐待之兒童或少年,包括直接或間接目睹虐待行為之十八歲以下兒童少年。 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家庭暴力案件通報(知悉24小時內完成)(請勾選家庭暴力事件事項第六項:家中有無兒童或少年目睹家庭暴力)。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高風險家庭評估、兒少保護辨識 及通報工作說明 高風險家庭評估、兒少保護辨識 及通報工作說明
高風險家庭評估指標 一、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 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頻換同居人,或同居人有從事特種行業、藥酒癮、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 二、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從事特種行業或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 三、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四、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五、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 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六、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七、其他
高風險家庭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兒少保護案件/高風險家庭通報(知悉24小時內完成)→請填表二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兒少保護案件 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情事之兒少保護事件兒少保護案件(包含學生遭受遺棄、兒少施用毒品….舉凡兒童及少年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所稱之行為)。
兒少保護案件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兒少保護案件/高風險家庭通報(知悉24小時內完成)→請填表一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兒少自傷(殺)、性交易認識及通報說明
兒童及少年自傷(殺)可能因素 1.家庭因素 2.人際互動(班級、同儕) 3.身心壓力 4.媒體傳播影響 5.愛與關懷需求 6.身心理症狀
兒童少年自傷 ◎傳真通報臺中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兒童少年自殺 ◎法定責任通報(內政部關懷e起來網):兒少保護案件(自殺行為發生)表一。 ◎傳真通報臺中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 一、十八歲以下兒童少年有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者,包括坐檯陪酒、伴遊、伴唱或伴舞,以及其他涉及色情之侍應工作等行為。 二、十八歲以下之人被迫從事性交易。
兒童少年性交易 ◎傳真通報臺中市社會局社工科(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受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事件通報單)。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 自殺事件 ◎傳真通報臺中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自殺 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 ◎行政通報:校安通報(乙級以上24小時完成如有人傷亡或上媒 體則列為甲級請於2小時內完成)。 ◎經常性或自殺行為發生但未身亡者請通報高風險家庭。(為學 生通報) ◎自殺行為導致重傷或身亡者請通報兒少保案件。(為學生通 報)
每學年度應辦理之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措施工作 一、學校每學期應規畫辦理基層教師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研習至少各1場。 二、學校每學年應對學生至少實施4小時以上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 三、學校每學年應對學生至少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暴力防治課程。 四、辦理輔導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種子教師研習課程,請學校於每學期規劃教師研習時將此議題納入。 五、請學校實施目睹家庭暴力相關活動、課程時請多運用內政部提供之「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實驗性校園教師輔導教案」、「小愛的話本-家庭暴力目睹兒童教學光碟」、「教師關懷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晤談指引」。
中輟及高關懷學生通報及輔導
協助中輟生的開始….中輟復學通報系統介紹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中輟通報-高關懷學生定義 依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所稱長期缺課,指未經請假缺課達一星期以上而言。
中輟業務資源網絡單位 警政單位:各分局少年業務防治官少年隊(偵查組、預防宣導組-少年輔導委員會) ※辦理業務:全家行蹤不明、個人行蹤不明協尋工作、高關懷學生追蹤輔導工作。 社政單位:社會局社工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辦理業務:兒少保護、經濟困難、高風險家庭。 衛生單位:心理衛生中心 ※辦理業務:自傷、自殺個案轉介 各區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家庭訪視、強迫入學工作 里長資源:家庭訪視、協助強迫入學工作 民間社會福利機構:個案輔導、外展工作 民間慈善單位:個案及家庭經濟協助
中介教育措施簡介 慈輝班—苗栗建國國中、嘉義民和中學、台南永仁高中慈輝班(由各校申請轉介就讀)。 資源式中途班—本市目前計有9所學校辦理。(豐南、潭子、大華、雙十、大德、育英、安和、 五權、四育)。 合作式中途學園—創路學園(國中男學生、國小男學生)。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中輟生通報工作職責及工作說明 導師 職責 發現學生中輟情形 1.發現學生無故到校即需以電話連絡及進行家庭訪視了解學生動向。 2.若學生曠課連續滿三天,立即向訓導處生教組通報,並請求輔導室協助進行相關輔導措施。 3.配合各相關單位繼續追蹤輔導,並填寫輔導紀錄表及家庭訪視紀錄表。 4.導師對中輟生曠課達三日以上未請假者,應告知並請求學校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生教組 認定中輟一類及寄曠課通知 1.印製『中輟通報單』及『尋獲復學通報單』供導師填寫。 2.依流程通報:家長、註冊組、輔導組。 3.中輟生、復學生追蹤輔導。 註冊組 認定中輟二、三類及通報(含輟學、復學) 確認中輟及復學通報表,立即上網通報至教育部全國中輟復學生通報系統http://www.mlss.edu.tw/。 輔導組 輔導、轉學、安置、評估轉介、資源引介、召開中輟復學輔導就學小組會議、結案評估 1.印製『中輟學生輔導記錄表』供輔導教師、志工、社工、認輔教師、中輟輔導替代役男、輔導員填寫;期末輔導紀錄之彙整及敘獎事宜。 2.學生復學後安排認輔老師/志工進行輔導並持續追蹤三個月後結案。 3.認輔學生經五次以上輔導未達穩定者,經評估後轉介通報至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4.中輟復學生需於學生復學後一星期內召開「中輟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會議」以安排適性輔導措施。
另一類高危機學生 因家長避債、受虐、受性侵害、經濟弱勢及輕微觸 法卻尚未達機構式司法處遇及高危機少年或父母監 護爭議或未有家暴中心介入之特殊個案無法在其戶 籍所在地順利就讀或無法以秘密轉學方式就讀之學 生。 轉學籍不轉戶籍
性別平等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重要概念 基於兒童及少年保護立場學生發生之性侵害、性騷擾、性猥褻、性霸凌等與性議題有關之事件,無論是否屬性平案件,學校皆應以性別平等教育之意義召開性平會,會議中除討論個案輔導工作之安排外,有關宣導教育(含教職員工生)、課程融入、校園環境、校園周遭環境之安全、家長教育..等工作皆需於委員會中進行討論與決議。
學校性平案處理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
通報工作重點概念說明 知悉事件24小時 法定責任通報優先進行(內政部關e起來網)再進行校安通報(兩項通報工作皆無假日) 法定責任通報:一人一案通報(個案資料寫全名) 法定責任通報:童事件多人通報在同一案號(個案姓名指寫姓氏如劉○○) 國民中小學生合意性行為事件其彼此皆為被害人及行為人 校安通報時請注意事件名稱之勾選-屬性平案件或屬非性平案件
當性平案件發生時(一) 案件界定 1.性平案件 2.非性平案件 ◎行為樣態 1.性侵害(含性猥褻) 2.性騷擾 3.性霸凌
當性平案件發生時(二) 知悉事件3日內(含假日)移送性平會(執行秘書處) 召開性平會 1.案情說明及討論調查小組人員如何組成 2.學校目前處理或危機處理說明及分工 3.被害學生行為人現階段輔導工作如何進行
學校性平會組織重點說明 人數-單數 男女比例-女性應占總數二分之一 組織成員-教、職、家長代表、性平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學生(←合適與否說明) 校長—主任委員 學校性平會可依專長分組:行政與防治組(調查小組編於此)、課程與教學組、諮商與輔導、環境與資源組。 ※建議性平會調查小組以3-5人為主,女性占二分之一以上,小組成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女性人數比例,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必要時,部分小組成員得外聘。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所成立之調查小組,其成員中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之人數比例於學校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性平法第30條)。
學校外聘調查小組或成立正式調查小組原因 1.權力拉距過大 2.媒體報體事件 3.涉及者身分敏感 4.事件危害人數過多 5.雙方人員說詞差異大
申復處理說明一(性平法32條) ◎申復條件 發現新事證 調查事實或程序有瑕疵 調查小組成員問題 ◎申復時機 .申請人、檢舉人不受理申請之申復 .行為人申請人不服調查/懲處結果 .於接獲通知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學校提出以乙次為限。 ◎學校指定申復單位收件
申復處理說明二 1.學校指定專責單位收件,組成審議小組 2.成立3人審議小組(女性達1/2以上,1/3為性平調查專業素養之人員)。 3.曾接觸或本案相關輔導人員不宜擔任。 4.原性平會委員及調查小組成員不得擔任。 5.審議孝祖召開會議時由小組成員推舉召集人。 6.審議會議得視需要給予身婦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得邀性平會委員或調查小組列席說明。 7.申復有理由時將申復決定通知相關權責單位由其重為做為。
性霸凌案件處理流程 一、學校先召開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1.判定是否為霸凌案件中涉及性霸凌 2.3日內移性平會(含假日) 二、召開性平會 1.霸凌因應小組派乙員至性平會報告 2.性平會進入案件相關工作討論與執行
調查報告書繕寫說明 調查報告書內容: 1.申請調查事件之事由,包括當事人或檢舉之敘述。 2.調查訪談過程紀錄,包括日期及對象。 3.被申請調查人、申請調查人、證人與相關人士之陳述及答辯。 4.相關物證之查驗。 5.事實認定及理由-請引用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準則,案件行為是否成立務必載明。 6.處理建議-行為人懲處及處置建議(性平法第25條)、被害人心理輔導等教育措施;行政建議-課程教學、環境安全、加強親師活動等… 7.調查小組人員簽名:如正式成立調查小組則由小組人員簽名;如學校訪談小組進行訪談則由全體委員簽名。
性平案件後續工作(一) ★將全案資料(會議紀錄、委員簽到表、調查報告書(跨校調查報告書)、檢舉書或申請書)備齊。 ☆上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復填報系統/統計管理系統進行填報工作https://csrcsahb.moe.edu.tw/CsrcSAC/
性平案件後續工作(二) 調查處理建議作為: §加害人懲處及處置建議(性平法第25條) §被害人心理輔導等教育措施 §行政建議-防治宣導活動、課程教學、環境安全、加強親師活動等…
性平案件後續工作(三) 性平法27條: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或服務時,主管機關及原就讀或服務之學校 應於知悉後一個月內,通報加害人現就讀或服務之學校。接獲前項通報之學校,應對加害人實施必要之追蹤輔導,非有正當理由, 並不得公布加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料。
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簡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組織架構 教 育 局 中等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督學室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行政 暨個案管理組 適性輔導暨高關懷組 諮商輔導暨研究發展組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分區中心學校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中心學校 崇光國小 中心學校 大雅國小 中心學校 大新國小 中心學校 北新國中 中心學校 向上國中 中心學校 竹林國小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專業輔導工作各轄區配置情形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北屯區、潭子區、后里區、外浦區 北區、神岡區、清水區、中區、大雅區 東區、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 第四區 第五區 第六區 南區、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南屯區 西區、豐原區、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和平區 西屯區、沙鹿區、梧棲區、大甲區、大安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服務內容 1.提供本市國民中小學輔導工作諮詢 2.三級預防輔導個案輔導服務 3.三級預防輔導團體輔導 4.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督導工作 5.教師/家長諮詢服務 6.學生輔導議題及兒少保護宣導 7.危機事件相關處遇工作 8.參與學校個案研討會 9.社政單位合作聯繫窗口 10.校園兒少保護、家暴、性侵害、性騷擾、高風險家庭、校園霸凌等校安通報案件督導工作,並提供學校必要之協助及資源整合。 11.牽牛花輔導專線提供本市家長、教師、學生上線輔導及諮詢服務。 12.統籌督導本市專兼任輔導教師輔導及專業成長工作,並規畫輔導相關研習及個案研討會。 13.統籌督導、考核、調配本市教育局/駐校專業輔導人員工作執行及提升專業知能, 並提供必要輔導工作資源之協助。 14.本市學生輔導需求規畫及相關計畫方案之執行。 15.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
三級預防輔導個案服務 轉介對象: 學校已進行初級、二級輔導工作(學校二級輔導工作達5次以上)且成效未達設定之輔導目標之個案為三級預防輔導個案或緊急突發事件遭受危害或影響學生,皆達個案轉介標準。 個案轉介類型: 1.中輟 2.時輟時學 3.兒虐 4.目睹家暴 5.性侵害(被行為人/行為人) 6.性騷擾(被行為人/行為人) 7.性交易 8.霸凌(被霸凌者/霸凌者) 9.偷竊 10.逃家 11.毒品濫用 12.其他物質濫用 13.自傷 14.自殺 15.一般精神疾患(符合DSM-IV TR診斷,如:過動、緘默、焦慮、憂鬱等) 16.懼學 17.人際困擾 18.學業適應不良 19.情緒困擾 20.師生關係 21.親子關係嚴重衝突 22.網路成癮 23.失落議題 24.感情困擾 25.生涯議題26.性議題 27.危機事件 28.其他(以上未包含之三級預防輔導個案)。
三級預防輔導個案申請流程 一、「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個案轉介申請表」下載請 至: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牽牛花輔導諮 詢/文件下載 ( http://flower.tcc.edu.tw/news/main.asp)。 二、檢附資料:「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個案轉介申請 表」、家長同意書(或學校代為申請書)(附件3)、 輔 導(認輔)老師輔導紀錄至少5次等資料。 三、資料備齊後可先行傳真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傳 真電話:25200920、聯絡電話:22289111*54221);正 本資料請郵寄至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 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
輔導工作服務申請內容 1. 個案研討會議(針對個別個案整合處遇會議) 2. 專兼任輔導教師督導工作 3. 教師/家長個別諮詢服務 4. 學生輔導、兒少保護宣導服務 5. 危機事件相關處遇(班級輔導、急性減壓團體) 6. 小團體輔導 7. 認輔教師、輔導志工督導工作 8. 其他輔導相關工作
輔導工作服務申請方式 請各校於服務申請表內勾選所需之服務內容,申請學校1次以1選項為主,並填列預計辦理日期,以利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之調配。服務申請表完成後可先行傳真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傳真電話:25200920、聯絡電話:22289111*54221);正本資料請郵寄至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 申請表請至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牽牛花輔導諮詢/文件下載 ( http://flower.tcc.edu.tw/news/main.asp)。
網絡資源電話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聯絡電話:22289111*38841~38845(值班台)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高風險家庭承辦窗口 22289111*37702(蔡社工師)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牽牛花輔導專線:25200870 行政電話:22289111*54221(值班台)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兒童及少年性交易主責窗口:22289111轉37703 臺中市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25155148 警察局少年隊:22583091(偵查組)、22583709(預防組) 教育局輔導業務承辦電話:22289111*54209(中教科)、22289111*54307(小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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