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唐宋時期,海上貿易非常發達, 因而設置市舶司來管理。但其實 市舶在海上貿易的貢獻只佔少部份 ,真正促進海上貿易的是政府對 對外貿易開放的態度,手工及造 船航海技術的發展。現析如下。
市舶的簡介 市舶與今之海關類似,此即海關制度之起源。對於市舶司的職責,宋史云「提舉市舶司、掌番貨、海船、徵榷、貿易之事,以來遠人,通遠物。」 市舶司的職責便是稽查蕃貨,「市舶使徵稽蕃貨,為海關徵稅之所自始。」蓋稽查蕃貨中是否有違禁品也,如兵器。
另外,市舶司是對外貿易的管理機闕, 檢查入港海船之貨物及徵稅,稱為抽解。凡進口的外國商品均須抽取關稅,細色(容量小而價值貴者)抽一分,粗色(容量大而價值賤者)抽三方,解送中央,其餘皆為外商所有。但稅率時有變更,據〈宋會要 輯稿〉云宋初十五取一,其後十取其一,後叉擇取貴重貨物如犀角、象牙等十取其二, 珍珠十取其一,至南宋時有些貨物要抽解四分。每當外船抵達口岸時,先把香藥、珍珠 等貨物送交市舶司,稱為「呈樣」。呈樣以後,市舶司便實行抽稅。
市舶司亦負責禁榷撲買,只許政府收買後出售的貨物名之曰「禁榷」。禁榷有三類, 分別是香料、藥材及寶貨。市舶司收買了一部份貨物後,粗笨者就地出售,其餘大部份 則運往京師的「榷易院」加價出售,以謀取大利。而撲買貨物可分二類,一為禁榷之物 如軍用品、金銀等由政府收買;另一是獲利之物,轉售民間獲利豐厚者,如香料、象牙、犀角等則部份收買。
其次,市舶司叉需營理本國之船隻和頒發憑引。凡中國商船出海必先向市舶司登記,列明所運載之貨物及人員,再由市舶司發給証件,稱為公據或公券,才可出海貿易,公據除可防止貨物大量外流外,還可禁止商人前往不許通航的國家或地區。在出海前船隻要接受市舶司之檢查,有否帶違禁之物品如兵器、銅錢等,商船回航必須到原出發港口,由市舶司檢查公據。入口船貨完稅後,其餘貨物,船主可自行出賣,不再收稅, 但須有由市舶司發出的「公憑引目」上載貨物名稱及數量,若運銷外州,則另抽稅。
市舶司還會為往來之商船祈福,市舶司每年有兩次之祈福儀式,以保商人往來平安。蕃商在中國死去,暫由市舶司保管其資產,許其妻子於三月內領遺產,過期則充公。處理蕃人的法律問題,亦為市舶司之職責:同類自犯者,各依本族法;異類相犯者,以中國法律論。此種法律,至為公允,既無傷異族,叉無害中國法理之尊嚴。
市舶對外貿易的貢獻 為了吸引外商來華貿易,增加政府收入,市舶司亦實行了一連串的措施,「招徠遠人,阜通貨賄」便是其一。早在北宋雍熙年間,大宗即遣使攜帶金帛及敕書往海南諸蕃國勾招進奉。凡諸市舶綱首,招誘船舟抽解至一定數額後,即可補官。此外,又特設「蕃坊」供外商居住及「蕃市」以便利外商進行貿易,另每當外商來往時,市舶司例當設宴 招待,謂之「稿設」。外國商船在每年十月回國時,市舶司亦必設宴送別。以外商亦不遠千里而來,遂使中國之海外質易日趨發達。如東面之高麗、日本;南面之交趾、浡泥、三佛齊;西面之天竺、大食、波斯等,都有大量之商人到來中國貿易。令因貿易而得的收入大扭增。宋太宗時三十萬緡,英宗時增至六十三萬緡,徽宗時達一百萬。南宋高宗的兩浙市舶收入二百萬緡,佔當時全國稅入二十分之一。故市舶之利,確為中央財政提供額外收入。 故宋高宗曰:「市舶之利最厚,若措施置合宜,所得動以萬計,豈不勝取於民。」
另外,市舶司對海外貿易的貢獻是導致大城市的湧現。宋代規定中外商人均須經有市舶司的港口出入,故中外貿易集中於有市舶司的治海地方;日子一久,此等地方皆發展為大型的貿易中心,如廣州、杭州、明州、揚州、泉州等,皆因市高自司之設而成大都市。
唐宋政府對外貿易的態度 我國的海外貿易在秦漢時期就具有相當的規模,但在唐代以前,歷朝政府都沒有專設管理海外貿易的官職或機構,唐宋政府對海外貿易實行比較開放的鼓勵政策,大大促進了海外貿易的發展。唐玄宗開元年間,唐政府在廣州設置了市舶使。市舶使的主要職責是檢查出入海港的外商船舶、徵收關稅、收購政府專賣品等,也涉及到外交事務。唐代充當市舶使一職的,多是皇帝的心腹宦官。自唐代起,宋、元、明三代都沿襲設置。
唐宋手工業的發展 海外貿易的繁榮必須以發達的國內經濟為基礎。唐在隋朝統一的基礎上,政治更加穩定,農業和手工業更加發達,也促進了商業的繁榮和海外貿易的發屐。唐代前期農業一般是一年一收,而宋代則基不上是兩年三收。唐代最高畝產量的為二百石,宋代畝產量較低的北方,也比唐代提高了20%到30%,宋代墾田數字也比唐代有大幅的增長,真宗時的墾田數比玄宗天寶末年增加了75%,唐代歲漕最高數字為400萬石,宋代躍升到到700萬石。 生產技術方面,宋代更注意精耕細作,生產工具也更多樣化。如鐵杷、鋤頭、鋤刀等,都有很大的改進;還有不用牛的踏犁、送秧插秧用的秧馬,依靠水力的水輪車,利用風力的龍骨車等。此外。水利、施肥等方面也有所進步。南方還採用梯田、圩田、架田、湖田等多種方式,擴大耕地面積。 糧食之外,宋代各種經濟作物的生產也有顯著的發展,在宋代文獻中,常見有「茶園戶」、「桔園戶」、「花戶」、「漆戶」等名稱出現,反映了宋代農業專業化分工的發展。
至於手工業,也有明顯的發展。宋代陶瓷、紡織、造紙、印刷、造船、兵器、礦治、制鹽等的生產規模、品種、數量和技術等方面,都有顯著改進。瓷器也躍升為主要輸出的商品之一。金、銀、銅、錫、鉛、鐵等金屬部是宋代對外貿易的商品。 由於宋代商品經濟比唐代發達,唐朝時十萬戶以上的城市只有十餘個,北宋時增加到四五十個。城市經濟繁榮,供應規模擴大,貿易繁盛。汴京(開封)人口在百萬以上,城中商業繁榮。店鋪林立,各行各業,計有640O餘家。在某些大城市中,貿易活動不受地域與時間的限制。坊和市的界限與及白晝與夜晚的界限都變得模糊了。行會組織也越來越多,紙幣(交子)也在10世紀末葉首先在四川出現,後來更由商營逐漸演變成官營。國內經濟的發展,直接影響到海外貿易的發達,與市舶司的設立與否關係則較為間接。 從上面的分析,可見中國與南海諸國的商貿往來,自東漢已經開始,並隨著國內經濟的蓬勃與航海知識、造船技術的發展而日趨繁盛,此中自有其內在規律,並非單純是設立市舶司制度所導致的結果。
造船及航海技術發展 其次、航海技術和造船技術是發展海外貿易的必要前提。例如法顯西行印度求經。歸程時所乘海船,載200多人,行駛三個月,經受十二晝夜的狂風巨浪襲擊,最終仍能安然無恙。登上中國大船,證明當時的船體構造精良,航海技術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唐德宗貞元年閒,賈耽曾任鴻臚寺卿,掌管政府間簡使往來。他搜集資料。寫了《皇華四夷紀》等書,其中《廣州通海夷道》一篇,記述了從波斯塔西岸直到東非坦桑尼亞的航程。也顯示了中國這洋航線發生了重要的變化。華船出海。不需要再從著海岸航行,而是可走深海航線(如從蘇門答腊島到斯里蘭卡,或從印度西海岩橫越阿拉伯海到阿拉伯半島)。說明唐代商舶遠航超過了秦漢和魏晉南北朝,海路交通擴大,海外貿易擴展了。東南亞與唐朝住來貿易的約有 20多個國家。 再次,海外貿易的繁榮必須以發達的有言「唐宋海上貿易發達。乃朝廷設置市舶司制度之結果」,此說實在是倒果為因,揆諸史實,唐代以前,中外海上貿易已有長期發展之趨勢。唐宋時期航海知識及造船技術大有進步,再加上國內政洽穩定,經濟急劇進屐,這才是唐宋海上貿易發達的主要原因。市舶司的設立,主要職責是管理來華與出洋的商船,與及徵收稅款。我們可以說:市舶司的設立。保護了前來各通商口岸貿易的外商,減少了地方官員與商人對舶商的苛索和剝削,亦可公平地處理中外商人因貿易而產生的紛爭。使中外貿易更為暢順,也有助於貿易的進行。然而,市舶司大的設立於玄宗匆年或以前。隋代及初唐時期海上貿易已頗為發達。故絕不能把海上貿易之發達,歸結為「朝廷設立市舶司制度之結果。」
唐代的造船技術亦比前代更加進步。此時海船已有「水密艙」(隔水艙)的結構,大大增強了船隻的安全性;又使用「榫釘接合」與「油灰捻縫」技術。遠比使用「縫合式」的外國船先進。船底又塗漆,增強船體的防腐能力及減少水的阻力。唐代製造的船舶很大。船體堅固;設備完善,適宜遠洋航行,甚受外國商人歡迎。《蒲壽庚考》載:隋唐五代時期,「阿拉伯商人東航者,皆乘中國船。」可見造船技術的進步與遠洋航行技術的提升,對於促進中外貿易有頗大的助力。 到了宋朝,造船技術更有飛躍的發展,例仍宋初即有「平衡柁」的發明和普遍使用,宋代大船更經常裝備著多件船柁,大小不同,「隨深淺更易」;水密艙的使用也更普及與完善;海船中貫通全船首尾的龍骨也轉變為尖底。這種船吃水深,抗御風浪的能力而增強;還有防搖龍骨(舢龍骨)的發明。此時已懂得使用船塢以便修補船隻,滑道下水法與及運用鐵錨定泊、探水測深的技術均已普遍出現,而最重要的是「水羅盤」在北宋時期已普及使用在遠航的華船之中,保障了遠洋航行的安全。宋代明州(浙江寧波)、泉州和廣州都是製造海舶的中心,據時人記載,宋代所製的大海船,可容五六百人,載重2000斛。從上所述,可見宋代先進的海船,既適應對外貿易發達的需要,同時也反過來推動了海外貿易的發展。根據《嶺外代答》和《諸蕃志》的記載。南海諸國與宋朝通商貿易者已躍升至五十多個。
總結 由此可見,『市舶司是因海上貿易發達而出現,不是因市舶司而令海上貿易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