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報關
出口通關 ( export customs clearance ) 多委託報關行辦理 貨物通關自動化 ( cargo clearance automatic ) 通關網路業者報關系統 關貿網路公司 汎宇電商公司 海關提供之網際網路報關系統
通關方式 通關自動化的報單通關方式分為三種, 由電腦依貨物的 C.C.C. 號列等因素判定 C1 (Channel 1)免審免驗通關方式 免審書面文件,免驗貨物放行 C2 (Channel 2)文件審核通關方式 審核書面文件,免驗貨物放行 連線報關後,須於翌日辦公時間終了前補送書面報單與相關文件,審核相符後放行。若有必要,海關可改為 C3 C3 (Channel 3)貨物查驗通關方式 審核書面文件,查驗貨物放行 除上述 C2 文件審核外,應自報關日起 10 日內會同海關人員查驗貨物,再由業務單位審核、分估後放行 通關程序無法以電腦自動處理者,仍維持人工作業
貨物出口通關流程 收 單 → 確定通關方式 ( C1, C2, C3 ) → 遞送報關文件 → 查 驗 → 文件審查 → 放 行
收 單 → 確定通關方式 ( C1, C2, C3 ) → 遞送報關文件 → 查 驗 → 文件審查 → 放 行
進口報關、檢驗及提貨
報關期限 報關文件 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15日內,向海關辦理 未依規定期限報關者,自報關期限屆滿之翌日起, 按日加徵滯報費新臺幣200元 滯報費徵滿20日仍不報關者,由海關將其貨物變賣, 所得價款,扣除應納關稅及必要之費用外,如有餘款,由海關暫代保管; 納稅義務人得於五年內申請發還,逾期繳歸國庫 報關文件 進口報關,應填送貨物進口報單,並檢附提貨單 ( D/O )、發票、包裝單及其他進口必須具備之有關文件 貨主向運送人換領提貨單時應注意: 持正本海運提單換領者:至少一張有受貨人背書之正本提單 持海運貨單 (sea waybill) 換領者:海運貨單副本或可供證明受貨人文件 電報放貨者:出具公司大小章,電放切結書 擔保提貨者:提單抄本與銀行簽署擔保提貨書
收 單 → 確定通關方式 ( C1, C2, C3 ) → 審核文件 → 查 驗 → 分估 → 徵稅 → 放 行 貨品分類檔 簽審檔 抽驗檔 價格審核檔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 Duty paying value ) 繳稅方式 按進口貨物的交易價格 按與進口貨物同樣貨物的交易價格核估 按類似貨物的交易價格核估 按國內銷售價格核估 按計算價格核估 依查得的資料,以合理方法核定 繳稅方式 繳 現 線上扣繳 匯付稅款 記 帳 進口貨物應納稅捐 進口關稅 = 完稅價格 × 貨物進口關稅稅率 推廣貿易服務費 = 完稅價格 × 0.04% 貨物稅 =(完稅價格 + 進口關稅)× 貨物稅率 營業稅 =(完稅價格 + 進口關稅 + 貨物稅) × 5% 菸酒稅及健康福利捐
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海關對於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貨物輸出人之出口貨物,得採取下列優惠措施: 第十四條 海關對於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貨物輸出人之出口貨物,得採取下列優惠措施: 一、 最低之文件審查及貨物查驗比率。 二、 抽中查驗者,海關得改為免驗,未改為免驗者,得優先查驗。 三、設立貨物未放行案件處理單一窗口,提供廠商查詢並協助解決通關流程問題。 四、得申請使用非侵入方式查驗貨物。 五、報單離岸價格為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得以免審免驗通關。 第十五條 海關對於安全認證優質企業納稅義務人之進口貨物,得採取下列優惠措施: 一、 最低之文件審查及貨物抽驗比率。 二、 抽中查驗者,得適用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簡易查驗之規定,並得優先查驗。 三、 經提供稅費擔保後先予放行者,得按月彙總繳納稅費。 但依關稅法第十八條規定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案件, 不適用按月彙總繳納稅費方式辦理。 四、 符合第三條所定條件者,得申請核准以自行具結替代稅費擔保。 五、 設立貨物未放行案件處理單一窗口,提供廠商查詢並協助解決通關流程問題。 六、 國貨復運進口報單通關時,得書面申請具結先予放行,事後核銷原出口報單。 七、 得申請使用非侵入方式查驗貨物。 八、 報單完稅價格為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得以免審免驗通關。
繳納期限及罰則 保稅制度 關稅之繳納,自稅款繳納證送達之翌日起14日內為之 不依規定期限納稅者,自繳稅期限屆滿之翌日起,照欠繳稅額按日加徵滯納金萬分之五 滯納金加徵滿30日仍不納稅者,由海關將其貨物變賣,所得價款,扣除應納關稅及必要之費用外,如有餘款,由海關暫代保管;納稅義務人得於五年內申請發還,逾期繳歸國庫 保稅制度 未經海關徵稅即放行之進口貨物、轉口貨物,由納稅義務人提供擔保, 或其他海關易於監管的方式,申請緩納關稅 保稅倉庫 專供儲存保稅貨物的倉庫,由倉儲業者,或其他廠商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向海關申請設立,並受海關的監管 保稅工廠 外銷品製造廠商得依關稅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為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其進口原料存入保稅工廠製造或加工產品外銷者,得免徵關稅 物流中心 經海關核准登記以主要經營保稅貨物倉儲、轉運及配送業務的保稅場所 保稅專區 我國目前設置的保稅專區有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與自由貿易港區
進口檢驗的意義 進口檢驗品目 政府為保障國內動植物的安全及消費者的利益 一般進口商品:標準檢驗局 動植物及其產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依商品檢驗法規定 經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種類、品目的輸入農工礦商品,應依法執行檢驗,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疫病蟲害檢驗包括動植物檢疫在內。 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
檢驗方法: 逐批檢驗、監視查驗、驗證登錄、及符合性聲名
進口提貨 一般提貨手續 海運貨物 進口貨物經辦妥報關、納稅及放行手續後,進口商通常需先僱妥卡車或貨櫃拖車,先向倉庫業主或貨櫃集散站繳納棧租,並將提貨單及海關放行單向駐庫關員核章,然後,向倉庫管理員辦理提領貨物出庫手續 空運貨物 航空公司於貨物到達後,即依提單上被通知人一欄的記載發出「到貨通知書」 受貨人為進口商 -- 由進口商提領貨物 受貨人為銀行 -- 由進口商持銀行出具的委任書向運送人領取提單 進口商於辦理進口結匯手續之後,即可憑經由銀行背書授權的提單正本連同有關單據辦理報關提貨
船(機)邊驗放貨物的提貨手續 進口貨物如為鮮貨、易腐物品、活動物、植物、有時間性的新聞及資料、危險品、放射性元素、骨灰、屍體、大宗及散裝貨物,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經海關准予機邊驗放之貨物,可申請船(機)邊查驗放行。 船(機)邊驗放應於運輸工具抵埠前,洽請運輸公司或其代理申請,並於運輸公司或其代理向海關遞送預報進口艙單後,向海關提出加註「預報」字樣的進口報單,申請預報進口 經批准船(機)邊驗放的進口報單,其應辦的收單、分類估價及徵稅手續等均先行辦理,俟運輸工具抵埠後,即在船(機)邊查驗放行,由收貨人在船(機)邊提領貨物
提貨時應注意件數是否相符,貨箱是否完整,如有短損,應立即停止提貨,會同倉庫及公證行開箱點查過磅,並取得倉庫或運輸公司短損證明,以為索賠的根據 如出倉後才發現短損,倉庫概不負責,所以提貨時不可不注意。 如有短損情形,應查詢船公司有無向海關辦妥短卸報告,經海關登記有案的,即可作為嗣後補運或退還溢收稅捐及結匯款項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