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如何分類?
I 經篩選或病理組織切片檢查有上皮增生過度角質化及有異常細胞都可能被列為癌前期病灶而經病理切片認定有惡性腫瘤如有核異常濃染,上皮增生且基底層破裂使細胞侵入皮下組織,或細胞有大量有絲分裂等,並可分為角質化或非角質化之鱗狀上皮癌。
I 臨床上依據國際癌症協會(UICC)及美國癌症協會(AJCC)對口腔癌都有其分期,分期主要作為未來建立治療方法及預後之判斷,大致分成下列四期別:
I (1)第一期:病灶小於2公分,無頸部淋巴節 及全身轉移。 (2)第二期:病灶大於2公分小於4公分,無 頸部淋巴節或全身轉移。 (3)第三期:病灶大於4公分或任何大小,且 有單側(同側)1個小於或等於3 公分頸部淋巴節轉移。 (4)第四期:病灶侵犯鄰近組織或任何大小 之病灶有超過3公分之頸部淋巴 結轉移,或有多個淋巴結轉移 或有遠端轉移之病灶。
不同期之病灶其預後如何? 口腔癌前期及第一、二期口腔癌都有很好的五年以上存活率,一般高於百分之六十以上。第三、四期口腔癌其五年存活率低於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三十以下。所以口腔癌與其他癌症一樣都應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口腔癌之診斷程序為何? 1.經檢查及篩選懷疑的口腔內病灶再經病理組織切片檢查證明為惡性且具有病理報告。 2.安排頭頸部電腦斷層、胸部X光及腹部超音波檢查全身骨頭掃描或全身正子檢查,以確定臨床狀況是否僅有原發病灶,或原發病灶有否侵犯附近其他器官或構造,以及確定有無頸部淋巴節轉移或全身轉移。 3.確立口腔癌臨床分期後以建立未來治療計畫。
臨床檢查 +影像判讀 (CT, MR, Tc99 Bone Scan and PET) →期別 →治療計畫 III 臨床檢查 +影像判讀 (CT, MR, Tc99 Bone Scan and PET) →期別 →治療計畫 Coronal MRI PET Tc99 Bone Scan Coronal CT scan of the patient, revealing intranasal extension of the tumor Sagittal MRI of the patient revealing a mass that is confined to the palate without sinonasal extension
如何治療?
1.口腔癌前期(precauccous lesion) 以雷射或手術刀切除方式,安全範圍至少要0.5~1公分寬及深度。
2.口腔癌(oral cancer, or SCC) I 2.口腔癌(oral cancer, or SCC) (1)第一、二期以切除原發病灶為原則,安全範圍為寬及深度離邊緣2公分,舌癌第二期較易復發或轉移也可採合併頸部淋巴切除(廓清)術。其五年存活率可達百分之六十至八十以上。
(2)第三期:除原發病灶大塊切除外,其安全範圍必須離病灶邊緣2公分,並同時需做頸部淋巴廓清術。 I (2)第三期:除原發病灶大塊切除外,其安全範圍必須離病灶邊緣2公分,並同時需做頸部淋巴廓清術。
若術後淋巴節有1-2個轉移,必須加上口服A酸預防治療,或給予預防性放射線治療劑量(5000~6000 rad),若有頸部淋巴轉移且破囊而出,或有2個以上淋巴節轉移都要在術後4~6週加做放射線治療劑量(7000 rad)及合併化學治療,其五年存活率為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必要時可同時做硬軟組織重建手術。
I (3)第四期: (A)醫師認為可以手術之病例:必須 接受大塊手術切除原發病灶及合 併頸部淋巴廓清術及硬軟組織重 建手術,同時術後4~6週必須做放 療及化療之合併治療,其五年存 活率約為百分之三十。 (B)醫師認為無法手術之病例僅以放 療及化療合併治療。其五年存活 率為百分之三十或以下。
如何評估口腔癌之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