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流通市场 第一节 股票流通市场 前已述及,股票流通市场即是办理已发行股票的转让、买卖和交易的场所。 第八章 流通市场 第一节 股票流通市场 前已述及,股票流通市场即是办理已发行股票的转让、买卖和交易的场所。 包括证券交易所、店头市场(柜台市场) 和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其中后三者又构成场外交易市场。 一、规模分析 股票流通规模受制于其发行规模,并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得到体现。 (一)股票发行规模决定了股票流通规模。 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票来源于一级市场,即股票发行是股票流通的前提和基础。 没有相当数量的股票的发行,则形不成流通市场,
更谈不上什么规模。 (二)从数量上讲,股票流通规模应大于发行规模。 这是由于股票发行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股票的内在价值增大,人们对形势的强势预期,投机者的各种投机行为,以及股票发行 数量的较小带来的股票供求失衡等因素,从而导致股票多溢价发行和高价买卖,使以时价计算的股票流通规模在数量上大大高于股票票面价格总额。 (三)股票流通的总规模是交易所市场交易和场外市场交易规模的总和。 交易所市场是最具代表性的流通市场,它反映上市股票的交易规模。 二、股票交易程序
(一)股票交易从交易场所的角度来看,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1、场内交易即称交易所交易。 参加场内交易的会员主要有三种(1)经纪人。 替别人买卖股票,并收取佣金。 (2)自营商。专为自己买卖股票的会员,赚取差价收入。 (3)专业股票商。是美国交易所里特有的一种会员,兼有经纪人和自营商的双重身份,每人只经营几种股票。 场内交易的交易方式分为现金交易(又称现货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和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 另外,近些年来还出现了诸如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等新方式。 2、场外交易即店头市场,它还包括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
场外交易与交易所交易的不同之处在于:(1)市场分散各地,没有交易大厅;(2)买卖证券的手续简便,电讯联系,交易量大;(3)采取议价买卖方式;(4)交易灵活。 场外交易市场较为复杂,流动性与稳定性不及交易所市场。 在场外市场一般按不收佣金的净价进行交易。证券自营商的收益是买进和卖出证券的价差。 自营商加价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交易额的5%。由于市场的分散性,投资者很难对全国场外交易状况有清楚了解,容易上当受骗。 为此各国均对场外交易有一套管理办法,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程序。 交易所交易采用所谓的“双边拍卖”形式,
即不仅买卖双方竞争,且买者与卖者、卖者与卖者之间也要进行竞争,当买者中的最高价格和卖者中的最低价格达到一致时,交易即宣告达成。 具体地讲,某客户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必须由证券商代为办理,并通过如下几步实现买卖股票愿望: (1)选择证券经纪商; (2)同经纪商签订买卖股票的契约,即办理开户手续; (3)正式着手买卖股票,客户可随时口头或用电话、电报、网络等方式,通知受委托的经纪商办理股票买卖。如以口头方式进行,则客户应填写“委托单”,写明买卖股票的名称、数量、价格和交割时间等; (4)证券经纪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即通过专线电话与派驻在交易大厅内的代表人联系,代为完成交易,经纪商将“成交通知单”递达用户,以备查核清帐;
(5)买卖成交后,投资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钱券两清。 (6)办理过户手续,即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办理变更股东名称。至此,股票买卖宣告完成。
(三)场外市场的股票交易程序。 场外市场的股票交易分为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以自营买卖为主。 1、自营买卖交易程序。 自营买卖指证券商替自己的帐户进行的 证券买卖,亦即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证券自营商为了获取证券交易收益而直接参与的证券买卖活动。 自营买卖业务主要由挂牌、成交和交割清算三个环节组成。 交易程序是:准备买卖股票的投资者根据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价格,选定交易的股票种类,提出买入或卖出数量,填具买卖申请单,并同时向交易机构提供自营买卖成交单附件,向证券公司卖出或买进股票。 在交易成交后,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要办理交割清算,
即办理现金的支付和证券的交付。交易即告完成。 2、代理买卖股票交易程序。 场外市场上,由证券经纪机构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称为代理买卖。 其交易过程主要由接受委托、执行委托和券款交割三个环节组成,其具体程序同交易所内的代理买卖(委托买卖)相似。 三、股票竞介 证券流通市场以证券交易所最具典型性。 证券交易所里的证券交易主要是以证券竞争买卖的方式进行的,证券竞争买卖的核心是证券竞价,这又以股票竞价最具代表性。 股票竞价。亦称“竞争买卖”或“竞价买卖”是指不止一个买方和不止一个卖方通过公开竞争,按相同的竞价形式确定股票
买卖价格,达成股票交易的方式。 在证券交易所内,采用证券交易价格竞争买卖方式,属“双边拍卖”的特殊形式。 一般的双边拍卖只有一个卖者,而买者却有许多个,证券价格竞争只是在买者之进行,而这种特殊形式的双边拍卖,买方和卖 方各有许多人,从而在买方与买方,卖方与卖方及买卖双方形成了激烈的竞争。 在竞价中,当买者一方中提出的最高价和卖者一方中提出的最低价相一致时,证券交易便告成功。若成交量未达到申报量时,其余额数仍竞价交易。 故这种双边拍卖方式,常被称为“双边多人拍卖”或“双边多个拍卖”。 目前世界各地证券交易所,普遍采用这种方式来达成证券交易。
以竞价方式进行股票竞争买卖的交易过程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和市价订货优先原则。 股票竞价交易,在不同的交易所具体适用的竞价方式是不同的。在上市股票多、交易量大的交易所,一般采用专柜相对竞价, 即在交易所内按股票种类分柜台进行交易,买卖双方的交易员分别在专门柜台两侧进行出价、还价的竞争方式。在上市股票不多,交易量不太大的交易所一般采用定期分盘竞价。 是指证券交易所定期开市,在划定的区域里,交易所派员按上市股票名单挂牌唱名,当买卖双方交易员听到自己所要买卖股票的名称后,开始竞价买卖;成交后,再顺序开出下一盘,又以上述程序进行。 在证券交易量较小的交易所,一般采用定期不分盘竞价的方式,即交易所定期开市,买卖双方交易员可随时随意在交易所内
任意竞价。 不论采用哪种竞价方式,其申报价格的形式,过去以口头申报和填单早报方式进行,目前证券行业大量运用计算机进行股票价格申报。 此外,还有手势申报、板牌申报等方式。 股票竞价交易包括口头唱报竞价交易,柜台书面竞价交易和电脑竞价交易等。 各种竞价交易都应按规定进行,以保持交易所交易秩序的稳定。 第二节 债券流通市场 债券流通市场是指债券买卖、转让、交易的场所。又称债券交易市场或债券二级市场。 一、规模分析 债券流通市场与发行市场构成了完整的债券市场。
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延伸与继续。 因此,流通市场的规模主要受发行市场规模的影响,同时受制于其他一些因素。 (一)发行规模决定了流通规模。只有一级市场发行了相当数量的债券,二级市场即流通市场才有相当的交易工具。 (二)从数量的角度考察,流通市场的数量规模可大于,也可小于发行市场的数量规模。 在金融意识强,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业务作为三大调节手段之一,投资投机活动频繁的国家里,由于交易的多次性,从而使流通市场规模大于发行市场规模。 而在我国上述条件均不具备,因此流通市场规模远小于发行市场规模。 (三)债券流通规模是交易所债券交易规模与柜台市场债券交易规模的总和。
二、转让价格的变动 债券的流通实际上就是债券的转让。 债券转让价格的变动影响着债券买卖双方的直接利益,并影响着债券流通的规模。 在二级市场上已发行但未到期的债券以 一定的价格在投资人之间再次被买卖、转移,这个价格就是债券的转让价格,俗称债券行市,又称债券价格。 (一)债券价格变动的特点 1、债券价格的变动幅度不大。 这是和股票价格易大起大落的特点相比而言的。 2、债券价格变动的方向具有一致性。 债券行市不象股票行市那样,个别股票行市会因其业绩不佳而出现逆整个市场行情变动的情况。
债券价格主要受市场收益率影响,而收益率等因素的变动会使各种债券的价格向同一方向变动,尽管不同债券会出现价格变动幅度的差异。 3、债券行市上升平稳,即随时间的推移平稳上升。 通常情况是,债券行市上升的幅度有一个限度,最低不能低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否则人们不会购买这种债券;最高不能高于债券利息收入,否则最后持有者在兑现时就会亏本。 因此其上升幅度应在同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和债券利息收入之间。 (二)影响债券转让价格的主要因素。 众所周知,供求状况影响价格高低,债券供求状况影响债券转让价格。
影响债券供求的因素主要有: 1、一般性经济因素。 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支状况、中央银行金融政策管理操作、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物价波动、汇率变动、新债券的发行量等。 2、非经济性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心理预期,以及投机因素。有时非经济性因素对债券转让价格变动影响较大。 三、交易所交易和柜台交易 债券交易市场主要由集中交易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的市场——柜台市场组成。 (一)交易所债券交易程序同交易所股票交易程序大致相同。 即:(1)委托人选择证券经纪商,并做名册登记;(2)开立户头;(3)交纳委托保证金;(4)委托买卖;
(5)买卖成交;(6)办理交割,钱券两清;(7)办理记名债券过户手续。 同时,委托人向证券经纪商支付佣金。 这是投资者借助经纪人进行的债券买卖。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自营商直接参加债 券交易的情况。 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是符合上市条件的债券。 (二)柜台交易是债券流通市场的另一组织形式。 这种交易是场外交易,它是在证券公司之间或在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直接进行的。 柜台交易的债券大多数为未上市债券,但也包括一部分上市债券。 柜台市场交易在许多国家都有相当的规模。
柜台交易有以下几个特点:(1)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都不固定;(2)交易手续简便,交易规则比较灵活;(3)采用协商议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即柜台交易的债券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柜台交易业务,也分为自营买卖和代理 买卖两种业务,以自营买卖为主。 自营买卖指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商为自己买卖债券,赚取价差。 代理买卖指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根据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债券,赚取佣金,即手续费。 柜台交易的这两种业务,程序较为简单,这里不再介绍。 第三节 投资基金证券流通市场 一、规模分析
在证券市场上,基金证券本身也是一种投资工具,也是可以买卖转让的,因而也就形成共同基金的流通市场。 投资基金的流通市场类似股票与债券的流通市场,这里只简述其要点。 (一)投资基金流通市场的规模有赖于 投资基金发行市场的发达程度。 (二)投资者的金融意识与兴趣,投机者行为及基金经营单位的业绩,都会对投资基金的流通产生影响,因而也就影响着流通市场的规模。 投资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若投资者在同其他方式的投资相比较之后,认为基金投资可以较少风险、较低成本换来较大收益,那么他投入投资基金的兴趣就会大增。 随着投资基金优越性的显示,它不仅为个人投资者所钟爱,而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的大量涌入,极大地发展了投资基金发行和流通的规模,也使基金投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交易程序 投资基金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股权式投资,封闭式基金在其存续期内不能 赎回股金,只能通过股市交易和转让。 同时它也不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只能按照章程取得股息和红利。 封闭型基金发行的收益证券总量是固定的,发行期满后,基金就封闭起来,投资者不能追加购买或购回,只能在市场上转让变现。 开放型基金可以在中途追加投资或中止(撤回)投资,基金总额是可以变动的。 封闭型基金交易程序较为简单,这里着重介绍开放型基金的交易程序。
投资者可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购买或委托投资顾问代为购买。 因为开放型基金在设定后还可以不断追加投资或赎回基金证券因此就需要对某一时点上基金证券实际代表的价植——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 方法是,当天的总资产扣除负债后所得的净额,除以发行在外的基金证券总额。 为便于投资者买卖,基金机构在每个估值日公布基金证券资产净值(NAV)。 有的则在NAV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手续费,这就是基金证券的买价和卖价。 通常报价是报买入价和卖出价两者,较高者为投资者购买基金的价格,较低者为卖出价。
有时只报一种价格,即基金证券的资产净值。 投资者购买这类基金,须加付5%的首次购入费。 基金持有人如需出售基金证券可以随时将签过字的基金证券交回基金管理公司,投 资者一般可以在一个星期内收到款项。 所有基金都向投资者保证,在正常情况下会依市场价格随时买回任何数量的基金证券付给现款。 投资者出售基金可使用支票、电话、电报、电汇、网络等方式。 第四节 证券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 证券交易方式是证券交易的基本环节。
它随着证券市场的形成、发展而不断发展、丰富。 现代证券市场上的交易方式种类繁多。从不同角度可做不同分类。 (一)从交易场所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交易所交易、柜台交易、第三市场交易和第 四市场交易。 (二)从买卖双方(交易主体)结合方式来看,可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前者是古老的交易方式,是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的方式;后者则是现代证券交易所中股票交易的主要方式,为证券交易的证券买卖所采用。 (三)按达成交易的方式来看,可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前者指买卖双方直接见面,自行清算交割的证券交易方式,
后者则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证券买卖的交易方式。 (四)按照交割期限的不同,可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前者指出卖者交出股票向买者收取现金,买者付出现金收进股票,买卖双方在成交后 1——3天内完成交割的证券交易方式;后者则是指证券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约定一定的日期进行交割的方式。 二、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 现货交易又称“现金交易”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便按规定及时办理交割:卖者交出证券收回现金;买者支付现款,收到证券双方钱货两清。 股票交易中的现货交易,将成交和交割从时间上分离开来,不过分离的时间只有半天或一天。
这种分离可给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利用股票行情的变化,可在成交后、交割前的间隙买了再卖出,或是卖了再买回,以套取利差。 现货交易的显著特点是: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时进行,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地向买方 转移证券,在交割时,购买者必须支付现款。 期货交易,是在现时点卖出或买进证券而以将来的特定日期作为交割日的交易。期货交易和通常的证券交易有很大不同。 首先,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即使不持有足够的资金或证券,只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就可买卖较大数额的证券;其次,在交割日之前可通过对冲买卖,卖出或买进期货,只进行差额结算。 期货交易具有回避利率和证券价格变动风险的机能,投资者可以预先确定所需资金的筹措利率及资金运用利率,便于有计划地安排资金。
此外,期货市场通过买卖双方的交易,反映现在和将来的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的供求关系,因此具有指示证券价格的功能。 期货交易具有较大的风险,同时也存在较多的投机谋利机会。 尽管期货交易规定在未来约定日进行交 割,但事实上,绝大多数期货交易者在期货交易到期之前,就通过对冲买卖了结交易。 在期货交易交割约定日到来之前,市场行情是不断变动的,这样风险与机会就同在了:一方面若期货交易者对市场判断有误,则由于合同的不可更改性,他就要遇到风险,遭到损失,另一方面,价格的不断变动,加之期货交易的保证金较低,参加交易者可用较少的资金进行较多的证券交易,从而使其宁愿冒更大的风险,以期换取较大的收益。 由此可见,期货交易带有浓重的投机色彩。通常是,如某投资
者预测证券价格将上涨,则买入期货,到时证券价格上涨,再卖出期货;待证券价格看跌时,再买入期货,通过这种买卖活动获取差价收益。 三、近年来新出现的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继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及期权 交易之后,又相继出现了一些新的交易方式,如股票指数期货交易,股票指数期权交交易等,这些新的交易方式日益显示出生机与活力。 (一)股票指数期货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一种以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指数变动作为买卖对象的期货交易,也是先签订成交协议,到约定日期再按协议订好的价格办理交割。 由于交割的仅仅是现金,而没有股票,所以也称无券交易。但需要注意的是: 1、不是任何股票指数都能进行期货买卖,而必须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股票指数之一。
2、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以签订期货合约的方式进行。 合约内容包括合约每份价格、交割时间和交易月份、交易起点、报价方式、价格变动限制等。 合约单位价格需要确定一个数值的金额, 然后以各种指数乘以该数值金额,形成合约的总价值,如香港规定每点指数为50港币。 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的 以指数报价为报价方式,以每份合约作为交易单位,一般都规定每天价格变化的限额。 3、结算使用资金,以最后交易日收市时的指数为准,以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作为结算日。
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是成交指数期货价格乘系数。 按规定,系数价格以“点”计算,假定每点为500元,买进指数期货的成交价格为100元,则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为50000元。每份合约需要按成交价额交纳10%的保证金。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人对整个股市价格指数的预期冒险。 如果投资人认为股价指数将上升,他就买进某种股价指数的期货合约;反之就卖出。 到期前若股价指数变动与投资人的预计相符,则投资人就能够获利保值,把风险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与其作相反判断的投资人。 它与股票期货交易一样都属于期货交易,只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是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款结算,双方都没有实际存在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进卖出。 (二)股票指数期货期权交易。 它是一种把股票指数期货和股票期权两种交易方式结合起来以求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是投资人在一定时间内,按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的涨跌期货合约。 这种交易既是对整个股价指数的交易,又是一种权利交易。 投资人可以根据股市行情与自己买卖股票所期望的价值是否一致来决定是否行使合约协议。有以下四种买卖方式: 1、买进股票指数期货看涨期权。 这是投资人预计股价行市将上涨且股价指数期货合约也将相应上涨时,先买进这种股票指数期货的看涨期权合约。 若临到期时,股市行情真的上涨,投资人就可以行使期权合约的执行权,按协议价买进股票,再按时价卖出股票,从而
获得差价收益。 若投资人的预计失误,即到期日前股市价格指数下跌,则投资人将失掉购买期权合约的费用。 2、买进股票指数期货看跌期权。 即投资人预计股价行市将下跌且股价指数期货合约也将下跌时,先买进这种股票指数的看跌期权合约。 如果临到期股市行情与投资人预计吻合即下跌时,投资人就可以行使期权合约的执行权,按时价买进股票,再按协议卖出股票,从而获取差价收入。 如果预期失误,则投资人损失购买期权合约的费用。 3、卖出股票指数期货看涨期权。 是一种与买进股票指数期货看涨期权相反的交易方式,
投资人希望到期日前从股价指数上涨中获取差价收入。 4、卖出股票指数期货看跌期权。 是一种与买进股票指数期货看跌期权相反的交易方式,投资人希望以此方式在到期日前从股价指数下跌中获取差价收入。 第五节 清算、交割、过户及费用 证券的清算、交割、过户是在证券交易所买卖成交后的证券交易程序的重要环节。 一、清算的方法和过程 所谓清算就是将买卖证券的数量与金额分别予以抵销,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证券或价款的一种程序。 目的在于减少交易所会员交割和收受证券的数量。 如某证券公司在一天里与两个不同的交易商分别达成
购买300股和出售700股同种股票的合同两份,如果没有证券清算机构,该证券公司必须同时交付700股和收取300股该种股票。 而通过清算机构,该公司只须向清算机构交付400股股票,即可完成这两笔证券的买卖。 清算一般分为三个步骤:(1)清算公司将各清算会员每种证券的买卖分类并加以互相抵消,得出应结清的余额,然后以交割证券或支付价款的方式处理余额。 (2)实际支付有关证券。 (3)支付价款,结清余额。 证券的清算工作主要是核对买卖双方的成交单,为每一证券商填写清算单,抵消同种证券的买卖数量与金额,然后计算出应交割的证券与价款的净额,最后同每一个有关的证券商进行结算交割。
清算的具体工作由证券交易所的清算组织或其属下的清算公司进行。 二、交割的方法 交割是指证券买卖双方成交后,买方付款收券,卖方交券收款的收交活动。 按照交割时间长短,分为如下几种交割方式:(1)当日交割,成交当天就进行价款和证券的结算,并完成交割手续,一般用于经纪商(这里称证券商)的自营买卖。 (2)隔日交割,又称次日交割,成交后下一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手续,遇节假日可顺延。 (3)例行交割,从成交日算起,在规定的若干营业日内办理完交割手续。 各交易所有不同规定,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在成交后的第五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手续,日本东证券交易所则规定为4天,
遇节假日顺延。 证券交割如无特殊规定,一般都指例行交割。 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把例行交割作为主要形式,通常占到证券交易总量的90%以上。 (4)特约日交割,从成立日算起,在15天内的特定契约日办理交割手续,一般对于远地投资人比较方便的一天。 (5)发行日交割,投资人在证券交易所购买将发行而事实上尚未发行的股票,可在新股票发行日办理交割手续。 (6)卖方选择交割,在成交后60天内由卖方选择日期办理交割手续。 在实践中,各国股票交易所的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割分为三种方式;
(1)现金契约交割(当日交割);(2)例行契约交割;(3)出售者(卖方)选择契约交割。 在进行股票交割时,欧美国家多遵循“优良交割”原则。 即所交割的证券在实物上必须是真实的, 所交割的证券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其拥有者,并由他正确地转送,这此证券必须是可转让的。 三、过户的含义 过户,是指办理变更证券持有者姓名的手续,显然它是对记名股票而言。办理过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成为新股东,享受应有的权利。 并且只有在过户以后、股票交易的整个过程才算最终结束。 办理过户的具体手续是:投资人持购进股票成交单、
身份证和本人印鉴到发行公司或证券交易所申请过户。 如投资人原来是公司股东,则过户只在原卡上进行即可;若非原股东,则应登记股东印鉴卡,填写股东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印鉴,以便发行公司与其 保持联系。 办理过户要有原股票持有人背书的可转让股票,买进成交单上记载的买进委托人与过户人姓名要相符,买进成交单上的股票名称、数量与过户股票的名称、数量相符。 四、交易费用的支出 投资人委托证券商办理证券的买卖,成交后投资人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证券商支付费用,即佣金。 佣金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经纪人)为顾客提供证券
交易服务所得报酬,或称证券购买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经纪人)所付的服务报酬。 通常以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几为计算标准,其比例高低因经纪人不同而有所不同,平均为股票价格的1——2%之间,零头交易的佣金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