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計畫經費執行及注意事項 會計室 報告 9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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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計畫經費執行及注意事項 會計室 報告 96年11月

研究計畫之分類 依計畫性質歸類 委辦計畫—校內計畫編號A類或B類(例:96A13801 、96B14205) 會計室承辦人孫小姐(分機66075) 補助計畫—校內計畫編號D類(例:96D13801) 會計室承辦人袁小姐(分機66071) 其他(如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經費……)

重點提示 學校統一編號:76905842 買受人:國立臺北大學 本校經費分別來自政府機關補助、自籌經費等,各有不同之規範。教育部、國科會等不同的補助機關,亦有部分不同的要求;甚或連教育部不同項經費(如補助與委辦計畫),亦有些許不同規則。報支經費時應依各委託或補助單位之要求辦理核銷(惟各機關要求不一,故甲計畫得報支之經費項目,乙計畫不見得可以比照辦理)。

計畫經費報支實務說明 —國科會計畫 業務費 研究人力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研究設備費 國外差旅費 管理費

業務費 研究人力費 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含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循行政程序簽報(應敘明聘用期間.給薪標準)核准後約用,按月或於工作結束後編造清冊核銷,首次支領人事費請檢附原簽影本及學歷證明影本。會計室就每月薪資於次月一日起始得給付。 臨時工每次申領工資時,應檢附工作時間及內容紀錄(經計畫主持人核章)。 已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或兼任助理者,不得再擔任臨時工。 原聘僱人員職級、薪資有所變動,請依校內行政程序辦理變更。 專任助理每月提撥離職儲金公提部分請由『管理費』經費支應。

業務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凡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消耗性器材、化學藥品、電腦使用費(如以執行機構出具之收據報銷,應檢附計算標準、實際使用時數及耗材支用情形等支出數據資料)、問卷調查費、儀器安裝保險與運雜費、儀器維護費、印刷與影印費、文具、紙張、郵電費、資料檢索費、國內差旅費、國內研討會報名費或註冊費(不含學會之年費或入會費)、意外險保險費(須研究計畫工作性質具危險性,始得投保,補助投保金額以新台幣四百萬元為限)、論文發表費(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之學術期刊所需之相關費用)、研究計畫相關實驗進行之審查費(如人體試驗委員會等審查費)、受試者禮品費或營養費、專家諮詢費或出席費、儀器或電腦軟體租用費、人工氣候室使用費、委託試驗費、物品(非屬研究設備者)、網路使用費、貴儀中心儀器使用費及其他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費用等。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二、(一) 、2

業務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問卷調查費:如原申請計畫內容未敘明受訪者或訪員之計酬標準,應先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辦理,支領費用時請檢附領據及原簽影本或原申請計畫內容資料。 文具紙張費:請按實際購買明細填寫。 國內差旅費:請依『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規定辦理。助理人員比照技工職務等級列支,非計畫相關人員不得報支差旅費。 按日計資之臨時人員(例:臨時工)依規定不得派遣出差,自亦不得報支差旅費。

項目 特任 簡任 薦任以下 技工、司機、工友 (專.兼任助理) 交通費 住宿費 2,000 1,600 1,400 1,200 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項目 特任 簡任 薦任以下 技工、司機、工友 (專.兼任助理) 交通費 搭乘飛機及高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或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按實開支。 住宿費 2,000 1,600 1,400 1,200 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按1/2列支 膳雜費 650 550 500 450

業務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出席費:依現行規定校內人員出席會議,不得支給出席費。 國內研討會報名費或註冊費:須為計畫相關人員始可核銷,若屬其他特殊協助事由者,應先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辦理。 國科會不補助主持人及助理執行研究計畫之逾時誤餐費。

業務費 *其他非國科會計畫* 其他計畫,若計畫預算項目有明列開會餐點、誤餐費、點心等,始可報支。核銷開會逾時誤餐報支便當費時,請註明開會事由、日期、時間、地點、人數。 短程車資:凡公民營汽車可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之計程車費用,不得報支。(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辦理)核銷時應加附支出證明單(可至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參考範例填寫) ,註明急要公務原因及起迄地點。

研究設備費 設備購置應依計畫核准購置項目,若欲變更單價未及30萬元,應先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辦理。若欲變更單價已達30萬元,須經國科會核准始得辦理。 研究設備費未依經費核定清單所核定之項目購置,亦未依規定辦理變更,應將未購置項目之研究設備費繳回國科會。 圖書設備報支流程: 依原計畫書所列書單購置並登錄網路請購系統→圖書館辦理圖書登錄→保管組辦理財產登記(達十萬元)→會計室辦理核銷撥款。 (一萬元以上應先請購後核銷)

國外差旅費 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如有變更,應先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辦理。 因故未出國致未動支,不須繳交出國心得報告,應將款項全部繳回國科會。 出國匯率的基準,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 未搭本國籍航空者,檢附「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 。 如有不敷支用,不得自他補助項目流入或申請追加經費

國外差旅費 辦理核銷時須填妥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可至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參考範例填寫,領款收據處,請勿忘記填寫及簽章】。 往返機票費用:(租車費及市內短程計程車資未補助) 機票票根或登機證存根(二選一)--取具電子機票,請另加附支出證明單。 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二選一) 搭乘非本國籍航空班機應檢附「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生活費用:依照中央政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列報。凡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生活費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40%報支。 註冊費:大會所發之註冊費用收據正本(如為外國文字,請略為翻譯)。 手續費、保險費:請檢附原始單據。 匯率:請檢附外匯兌換水單或以出國前一天(如遇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金參考匯率證明。 請將2、3、4、5單據,黏貼於學校支出憑證黏存單(可至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 將單據裝訂成冊送出報銷 (於網路請購系統中以”手填簽案”方式取得購案編號,並註明於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之右上角。)

國外出差旅費 國外出差旅費日支數額表

管理費 會計作業程序 請至學校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計畫表格/申請管理費收據簽範例項下下載 (1)計畫執行單位依經費核定清單簽請提撥管理費,送研究發展處研究管理 組審核是否與原計畫核定數相符。 (2)研究發展處研究管理組會簽後,送請出納組掣發收款收據。 (3)出納組會簽後,將其掣發收款收據,連同原簽送會計室作支出審核。 (5)會計室審核會簽後,轉呈校長或授權代簽人決行。 (6)經校長或授權代簽人簽章核可後,將原簽(如採電子簽文,請送原簽影本)、收款收據送會計室編製傳票格式 請至學校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計畫表格/申請管理費收據簽範例項下下載

不得報支以下各項經費 不合計畫預算、與計畫無關或非執行期限內之開支。 與國科會無關之任何墊撥款項。 購買土地或執行機構本身庫存之物資及現有之設備。 交際應酬費用、罰款、贈款、捐款及各種私人用款。 執行機構之管理及總務費用: 1.任何形式之車馬費、維持辦公室之費用。 2.購買或租賃車輛、辦公設備及宿舍、房屋傢俱之修理維護等。但事先報經國科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二、(六)

用途科目及代號 5132-224數據通信費—例網路傳輸服務費 5132-124兼職人員酬金--(計畫主持人) 5132-27D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計畫助理、臨時工 5132-221郵費 5132-222電話費 5132-224數據通信費—例網路傳輸服務費 5132-241印刷及裝訂費、資料檢索費 5132-255機械及設備修護費 5132-285論文口試費、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查詢費

用途科目及代號 5132-231國內旅費 5132-232國外旅費 5132-233大陸地區旅費 5132-23Y其他—短程車資部份 5132-28A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套裝軟體 5132-321辦公用品-例如文具紙張電腦耗材等 1341-102機械設備—例資訊設備 1361-102雜項設備-例圖書等 1512-102無形資產-例電腦軟體等

經費報支錯誤態樣 – 業務費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業務費 收據或統一發票須註明買受人、日期、品名、數量及金額等。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業務費 收據或統一發票須註明買受人、日期、品名、數量及金額等。 收據或統一發票漏(未)註明買受人、日期、品名、數量,或金額大寫登載錯誤等。 收銀機式發票應加註中文說明。 收銀機式發票未加註中文說明。 收據或統一發票金額應正確,若有修改應於更正處核章。 金額有誤或修改處漏未核章。 為避免重複申報,應取得發票「收執聯」進行經費核銷。 誤以扣抵聯或影本辦理核銷,而未敍明原委。 黏存單或請購單,「經手人(請購人)」、「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應核章;承辦人與驗收人不可同一人。 黏存單或請購單,「經手人(請購人)」、「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漏未核章;承辦人與驗收人同一人。

經費報支錯誤態樣 – 旅運費 旅運費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差旅費報銷應附「出差申請單」。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旅運費 差旅費報銷應附「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報銷漏附「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報銷應先簽會人事室。 差旅費報銷請未簽會人事室。 出差旅費報告表應填日期、出差地點(國內申領火車票者,應註明車站),具領人應簽章。 出差旅費報告表漏未登填日期、出差地點等,或具領人未簽章。 出差參加會議、研討會等若供膳二餐以上者不得報支膳費。 出差參加會議、研討會等,供膳二餐以上者仍報支膳費。 報支計程車資應於支出證明單中註明搭乘人員、緊急公務之理由及起迄地點。 報支計程車資未註明搭乘人員、緊急公務之理由及起迄地點。 出國案件若未及結匯,應按出國前一日台銀「賣出即期匯率」換算報支。 出國案件未及結匯,非按出國前一日台銀「賣出即期匯率」換算,或誤以每日匯率核算報核。 領款收據處,請勿忘記填寫身分證字號、金融機構帳號及簽章。 領款收據處,漏未簽章。

經費報支錯誤態樣 – 其他 其他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其他 公立學校採購案件應符「政府採購法」規範,避免分批辦理;10萬元以上設備採購案,應移請「事務組」依規定辦理。 採購案件誤以分批方式辦理;10萬元以上設備採購案,仍逕自購置(無授權),未移請「事務組」依規定辦理。 資本門購置案件報核時,依規定應檢附「財產增加單」。 資本門購置案件報核時,漏填或未附「財產增加單」。 核銷之發票單據不限用二聯式或三聯式發票。廠商所交付之存根聯及收執聯均應黏貼於枝出憑證黏存單中。並以「總計欄」金額核銷(含營業稅)。 核銷之發票單據以「銷售額」欄金額核銷(不含營業稅)。 稿費、審查費須註明字數及標準。請參照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稿費、審查費漏未註明字數及標準。 1萬元以上採購勿自行代墊,應由校方逕行匯付廠商(若有特殊原因,請於事前敍明理由);另申請預借款中,1萬元以上單據,仍需由校方匯付。 未申明原委,1萬元以上採購仍自行代墊;申請預借款,1萬元以上單據,卻自行匯付。

經費報支錯誤態樣 – 其他 其他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注 意 事 項 常見可能違失(錯誤態樣) 其他 用途說明欄中請敘明實際購買物品品名,如購置品項繁多,請節略為二項,後再加”等”字。 例如:原子筆.光碟片等 用途說明欄中記載文具用品或電腦耗材 憑證黏貼請依序沿支出憑證黏存單之憑證黏貼線貼齊 每張購案金額未超過1萬元者,請至出納組領取零用金。或彙整多張購案後一次送交會計室開立傳票撥入受款人帳號。 無論購案金額大小,均送交會計室開立傳票。 使用共同供應契約(不限金額)或5萬元以上之支出 請購程序 請購單位各使用單位 (1萬元以上) 經辦單位事務組 核銷程序 經辦單位事務組

科目流用與經費變更 項目 科目流用 經費變更 條件 一級科目間,流入不超過原預算20%,流出不超過原預算30%。 原經費不能配合 核定權 校長或授權代簽人 委託(補助)單位 例外 國外差旅費未支用需繳回。 國外差旅費不敷使用時,不得由其他科目流入。 行政管理費不得流入。 辦理 期間 計畫執行期間 計畫結束前 程序 1.如流用未超過流入流出限額,應先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辦理。 2.如流用超過流入流出限額,請依規定於計畫期內進國科會網站系統辦理變更申請。 變更申請表 (依各委託單位要求之規定辦理)

經費流用後,網路請購系統中原核定經費總額不變 科目流用與經費變更 經費流用後,網路請購系統中原核定經費總額不變

經費結案 1.會計室與計畫主持人核對帳目。 2.國科會計畫應於各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會計室於每年8月20日及10月20日配合辦理經費結報作業,由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列印「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一式三張送至會計室彙整結報,逾每年10月20日者由計畫主持人請自行辦理結報作業。(單年期計畫及多年期計畫之最後一年) 3.教育部計畫由計畫主持人填報「收支結算表」(一式二份),陳核後由計畫單位自行發文。 4.其餘委辦機構計畫由計畫主持人填報原委辦機構所規範之收支明細表(一式三份),陳核後由計畫單位自行發文。 5.結餘款依合約或補助單位規定繳還或結轉校務基金。

相關法規 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93.10.5) 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93.9.30)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93.10.5)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96.01.19)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93.10.5) 國外出差日支數額表 國立臺北大學建教合作辦法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處理要點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教育部委託研究計畫經費處理注意事項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

誠摯感謝 敬請指導 會計室全體同仁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