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常識
演講綱要 壹 車禍的理論 貳 交通法規易忽略點 參 車禍處理應注意事項 肆 求償對象及求償項目 伍 強制險法的特徵
前言 壹 車禍統計資料 貳 大學生的車禍(1)(2)
交通事故案例 小客車與小貨車在十字路口相撞,兩車肇事後波及停在路旁(距十字路口僅兩公尺)之遊覽車,造成遊覽車車身嚴重受損,自小客車及小貨車之車頭半毀,小客車前方交通號誌為閃黃燈,小貨車前方則為閃紅燈,問責任如何區分。
兩車肇事(3)(4)採責任分擔制 1車輛無分大小 、靜態動態、 獸力機械力、自行車、機車推著走等都包含在內 2 後車撞前車 3 乘客應吸收己車駕駛人之過失
車與人之交通事故 原則: 推定無過失賠償主義 例外: 已盡相當注意
信賴原則 必要條件 (1)駕駛人本身無違規(如火車夜晚未開燈視同違規) (2)被害人要有期待可能性:被害人如係小孩、酒醉者、精神失常者皆屬無期待可能性。 (3)無法採取或已採取必要之措施
未直接碰撞理論 車輛雖未直接碰撞,但如對該肇事事件之傷亡有因果關係,亦應負責
交通法規易忽略點(5)(6) 1非常態路段應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2停車應緊靠路邊、十字路口10公尺內不得停車 3明知為無駕照者卻許其駕駛車輛 4停車時右側輪胎外側距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
車禍處理程序 將傷者急救、送醫、報警 觀察四週地形、標誌、散落物、煞車痕等 注意肇事現場圖是否正確
車禍求償對象 車輛駕駛人 法定代理人 雇主(靠行車行老闆視同雇主)(國家公務員)(7)
車禍求償項目(受傷)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失 增加生活需要之費用 毀損物 醫療費用 精神慰問金 (北京法院)
車禍求償項目(死亡時) 葬喪費 對第三人之法定扶養費 親屬精神慰問金(8)(9)
強制險法特徵(10) 無過失賠償主義 創設特別補償基金(11) 保障範圍:體傷、殘廢、死亡 單一事故不理賠
交通道德(12)-代結語 十字路口觀點(13) 超速無照駕駛橫行(14) (15) (16) 步行者天國觀念(17) 機車駕駛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