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生活法律實務講座 主講:甘存孝律師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誤觸侵權法網知多少-談智財權歸屬與保密責任 高雄醫學大學產學推動中心蔡旻恭. 2 內容大綱 從近年幾個實際案例談起智慧財產權的概念誤蹈侵權法網的可能情境產學合作合約的重要約定保密同意書的規範違反保密責任的相關法條.
Advertisements

青少年的犯罪行為與相關法律 張志光老師 張志光老師. 定義-什麼人是少年 ?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條:十二歲 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所稱 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所稱少年, 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
論點 “ 自由 ” 主張 照顧 ” 弱勢 ” 父母 我 配偶配偶 子女子女 8 夫 妻.
智慧財產權法 15. 智慧財產權之最新國際趨勢與 展望
at Law 2016 copyright 消費者保護法概述 言諾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甘存孝律師 at Law 2016 copyright.
許富雄律師 著作權之認識與實務運用            許富雄律師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課程分流模組 育才分流 學術型 實務型 基礎課程 民商法組 刑法組 公法組
著作權的定義 請點按下方選項來瞭解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是什麼? 著作權重要嗎? 著作? 著作人? 著作權? 不具有著作權? 著作權要申請嗎?
病人安全與權利 一、 法 源 (一) 、法律體系 & 我國法律體系簡介 (二) 、醫療相關法律簡介 二、案例研討.
第六課 民法與生活.
停耕補償作業程序流程圖【直轄市或市】 環保局 環保署 農業機關單位 1.土地所有人 2.375減租承租農民 3.依法承租公有土地耕作之承租人
侵權行為法-以車禍事件為例 王志中 律師/法學碩士.
校園霸凌行為之 法律責任 【教育部法規委員會】.
主講人:鄭美玲 律師 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22號11樓之1 電話:
壹、民法與私有財產權的保障 貳、交易安全的保障與法律 參、婚姻、家庭制度與法律
文創產業著作權宣導說會 —表演及視覺藝術產業—
財法系學生主要考試種類與科目-普考類 一、法院書記官 (高中畢業即可報考)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 義務律師 主講人:王福民律師
竹南龍鳳宮媽祖有交代 有燒香有保庇 酒後不開車 安全又保障 暫停一下 TEL: 竹南鎮龍鳳宮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 關心您 春節期間交通安全
您知道勞工在何種情形下得自請退休嗎? 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需在同一事業單位: 工作滿十五年以上,並年滿五十五歲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民總第二章 人:權利主體 楊智傑.
永豐餘遺產之爭 論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授課教師:周 天 日 期: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服務專線: 轉2217 廖翊均小姐】
案例一 案情: 一對父子甲、乙一同出遊,父親甲君駕駛A車在前方帶路,兒子乙君駕駛B車跟在後方,B車因煞車不及,不慎從後方追撞A車。 討論:
「欲速則不達」 車禍事件的法律關係與處理程序
法律與生活-2:侵權責任 課程設計: 財經法律系 楊東連 楊東連-法律與生活.
Patent Search & Analysis (專利檢索與分析)
網路著作權 楊智傑 老師.
要約、承諾、索賠.
電子商務 Electronic Commerce
Copyright 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 主講人:蔡明樹律師 日期:102年3月27日(星期三) 上午10:30~12:00,共計1.5小時
FTP檔案上傳下載 實務與運用.
私立南山高中 信息組 電腦研習 電腦資料的備份 中華民國 99年4月20日 星期二.
論文編修等相關費用 核銷作業.
人身保險.
大數據與我 4A 陳駿榜.
人事差勤系統 網路簽到退 資訊室 黃怡智.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授課教師:周 天 日 期:
法學入門 第10單元:公法與民商法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1.
網路隱私權 A 林學涵.
加強授權利用意識,避免違犯著作權法 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年系列新聞稿之一
台東縣和平國小 99學年度校園反霸凌宣導
網路著作權之爭議 【案例一】 為了在Linux電腦上播放合法購買而來的數位影音光碟(DVD),甲撰寫了DVD加密技術(CSS)的破解程式(deCSS),此程式不但可用來解密,也可使用來拷貝DVD。甲因此拷貝了數十份與親朋好友分享。後來,甲的同事乙在甲不知情下,將此破解程式張貼在自己網站上供人瀏覽或下載。而此DVD加密技術為A公司所有。
壹、重要契約類型 貳、侵權行為與法律 参、消費者保護 肆、著作權的保護
防範校園霸凌,人人有責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1 1.
性別平等教育法簡報 報告人:王光中 99年11月10日.
法學入門 第 1 單元:法學入門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火災保險之理賠 一、火災保險理賠之基本概念 (一)火災保險之理賠之手續 (二)火災保險損失之估計 (三)火災保險損失之賠償
Colife 現場直播 免註冊快速登入手冊.
智慧財產權關係法規 報告人:黃聰明.
租 屋 法 律 問 題 解 析 轉租的問題 中正大學法律服務社.
中央研究院 新增主題研究計畫 線上申請流程總覽 必須告知 總主持人所屬單位 承辦人 總主持人 分支計畫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宮輔辰 辦公室 B971 分機 : 年度第1學期 生物學與性別平等關係 講義下載網址 宮輔辰 辦公室 B971 分機 : 7971.
友善校園 宣導活動 引用資料:本宣導影片皆由教育部補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教基金會製播之「青春法學園」節目。特此說明!
1.1 國際貿易的意義與重要性 1.2 國際貿易的類型 1.3 國際貿易的特性 1.4 經營國際貿易的風險
(二)業務執行規範(5/10)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授課教師:周 天 日 期:
資訊安全和資訊倫理宣導 永康區復興國小教務處.
法律與生活-6:遺產繼承 課程設計: 財經法律系 楊東連 楊東連-法律與生活.
106年度成果發表競賽辦法 組別 團體組 個人組 人數 2人以上,最多6人 同一實習公司,或同一產業得併組參賽 1人為限 格式
法律常識宣導 生教組.
自殺防治網絡轉介自殺風險個案通報流程 社政、教育、勞政、警政、消防….等 自殺防治網絡人員發現自殺風險個案 (註1、註2) 自殺威脅者
法治教育:(智慧財產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DynaMed Plus 手機/平版 App下載使用教學
請對造人於文到7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及佐證文件
由Facebook看SNS的現況與未來發展趨勢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劉承慶律師 新興科技應用的法律風險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劉承慶律師
證券交易法第36條 1.
營運模式.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生活法律實務講座 主講:甘存孝律師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壹、初步認識法律 法律,是人類生活中共同的規範準則。 法律是為了維持良善秩序,所制定的社會生活規範,以符合公平正義為原則,用國家強制力執行之。 就我國法律的位階,區分為憲法、法律、命令。 就法律規範的範圍,區分為行政法、刑法、民法等。 區別不同行為所適用的法律?Ex…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貳、如何使用法律保護權利 法諺云:有權利必有救濟, 有救濟斯為權利 。 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 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 行政案件的訴訟程序。 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行政案件的訴訟程序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訴訟外解決的好方法~調解程序 一、申請方式 (一)書面聲請:由聲請人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聲請。 (二)言詞聲請:聲請人親自到調解委員會, 用口頭作聲請或陳述, 由調解會人員製作筆錄。 二、處理程序 (一)管轄: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 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 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 、事務所所在地。 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 (二)程序: 聲請調解後,調解委員會依據受理當事人聲請 或收到法院移付案件之後。安排期日通知兩造召開調解。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訴訟外解決的好方法~調解程序 三、法律效果 1.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2.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3.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 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四、調解的好處 1.節省訴訟冗長所需耗費的精神與金錢。 2.透過專業的調解委員居中介入,平衡兩造雙方之權利義務。 林口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週一至週五 早上8:30至下午5:00(中午12:00~13:00休息) 地點: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連絡電話:(02)2603-3111#406 / 603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參、常見法律問題。 在一般日常生活中,許多的行為, 都存在著法律問題, 小至到便利商店買東西, 搭公車、搭捷運,騎車加油等, 其實各種食衣住行育樂, 都有著不同的法律問題, 只是有時候我們忽略了, 當突然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 才驚覺,法律的重要~~~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1.遇到車禍問題怎麼辦? 先用相機拍下車禍現況, 包含:車損人傷以及對方車牌、顏色。 將車輛相對位置用粉筆做好記號,打電話報警,如有嚴重受傷要呼叫救護車。 注意警員繪製之車禍現場圖,是否與現場狀況一致。 尋找附近有無監視錄影器或目擊證人。 如有受傷要前往醫院驗傷開立證明。 車輛如果有受損要請車廠開估價單。 如有受傷,要於六個月內提起刑事訴訟。 如果要索賠,要於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車禍案件,相關法律問題 刑事責任: 刑法第284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185之4肇事逃逸罪。 民事責任: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民法第187條未滿二十歲, 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2.租屋常見法律問題 二房東事件: 為了避免租到有問題的房屋,可要求出租人提示產權證明如所有權狀、登記簿謄本或原租賃契約書,另外要注意租賃期間有無禁止轉租之約定。 修繕問題: 如果房屋有漏水或水管故障等情形,依據民法第429條規定,出租人有修繕義務。另外依據民法第430條規定,出租人如果於通之後仍不為修繕,可以要求解約。 解約及押金問題: 依據民法第424條規定,如果出租物有瑕疵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得解除契約,出租人應返還押金。但是如果因承租人個人因素解約,出租人得沒入押金,但以二個月為限。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房東沒有權利隨便進入套房內! 這邊附帶一提的是,一般房東都會有備份鑰匙, 雖然房東進入套房內,幫忙倒垃圾,很熱心, 但是在法律上會有侵害隱私權的問題, 這應該要跟房東說清楚,以避免紛爭。 依據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屋雖然是屬於房東所有,但是既然已經出租, 使用權就屬於房客所有,房客擁有家宅權, 房東不能任意侵害,未經房客同意, 就算是侵入住宅罪。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3.網路文章及誹謗罪的法律問題 網路是個公開的平台,許多人都可以 透過連線,而得知上面的訊息, 如果在網路上散布不實或不當的內容, 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還會被求償。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4.網路購物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1)要保留商品資料、與賣家往來信件、匯款單據、 對方的帳號和姓名等資料,以便進行報案及申請補償。 (2)  向警察單位報案並製作筆錄。 (3)  請警察申請凍結戶頭。 (4)  在網路購物平台上申訴。  (5)  切勿貪圖小利,購買與市價顯不相當的商品, 以免受騙上當,買到仿冒品或贓物。  (6)  切勿私下交易,透過拍賣網站完成交易, 才能留下紀錄,作為交易憑證,以免發生糾紛時, 拿不出交易證據。  (7)  保留交易過程中所有證據及匯款紀錄,以便事後追查。  (8)  選擇較安全的付費方式,如當面交易或貨到付款。  (9)  絕不要提供自己的身分證號、信用卡號、私人聯絡方式 等資料給交易對象。 (10)不要隨便配合對方至atm設定分期或匯款之動作。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網路購物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9條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貪小便宜, 以免受騙上當,得不償失。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5.不要讓遺產成為子孫的困擾 一、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繼承人男女平等 民法第1147條規定:「遺產,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二、繼承之權利與義務 配偶的剩餘財產請求權 民法第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 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 應平均分配。 」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 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 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 產全部。」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三、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民法第1148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不再父死子償~限定繼承的法制化 修正後之民法第1148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6.避免遺產的困擾~預立遺囑 依據民法第1186條以下,只要滿十六歲之人,在有行為能力及意識能力 下,都能製作遺囑。而且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都可以自由處分遺 產。但是要依據法定的要式方式為之,包括自書遺囑、公證遺囑、 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 遺屬書立之注意事項 1.依據目前實務見解,遺囑不能以電腦方式打字,要親筆或代筆為之, 否則可能會無效。 2.繼承人不能當見證人 3.受遺贈人不能當見證人 4.遺囑內容如出現和事實不符的狀況,是無效的。例如本來就沒有的財產,就算寫在遺囑裡,也不會變真的。 5.不能侵害特留份,男女平等,兒子跟女兒都有繼承權。例如在遺囑裡記載不給女兒遺產, 原則上女兒還是有特留分的遺產繼承權。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遺囑的功能 一、交代遺言及對後代子孫的叮嚀 二、指示身後事務及喪禮舉辦方式 三、分配遺產的內容 具體而言。遺囑可以調整繼承人應繼分(民法第1144條)之比例、 指定遺產遺贈給繼承人以外之人(民法第一千二百條以下)、 指定監護人(民法第1093條)、指定遺囑執行人(民法第1093)、 指定遺囑執行人(民法第1209條),認領非婚生子女(民法第1065條)、 指定遺產分割之方法或禁止分割(民法第1165條)等。 避免日後爭議~將遺囑公證之。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7.養寵物,除了愛牠更要照顧牠 ! 如果動物不小心攻擊人,造成人受傷的時候 可能會有民法第190條及184條,第195條的情形 主人或是帶著動物的人,要對受傷的人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而也可能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責任。 但民法第190條第一項但書及同條第二項規定,可以免責或另外求償。 如果故意傷害動物會觸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對於動物所有人也要負民事賠償之責 另外還可能有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規定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8.打工要小心~ ! 勞工保險條例 第四條 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被保險人為夜校學生或建教合作班學生,於上、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亦同。 第五條被保險人於作業前後,發生左列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一、於作業開始前,在等候中,因就業場所設施或管理之缺陷所發生之事故。二、因作業之準備行為及收拾行為所發生之事故。三、於作業終了後,經雇主核准利用就業場所設施,因設施之缺陷所發生之事故。四、因勞務管理上之必要,或在雇主之指揮監督下,從飯廳或集合地點赴工作場所途中或自工作現場返回事務所途中,為接受及返還作業器具,或受領工資等例行事務時,發生之事故。 第九條被保險人因公差由日常居、住處所或就業場所出發,至公畢返回日常居、住處所或就業場所期間之職務活動及合理途徑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9.拾金不昧與侵占遺失物~ 撿到手機、金錢~應送警局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所謂遺失物指權利人並無拋棄權利之意思,僅由於偶然因素而失其持有之物。 所謂不法所有意圖,行為人就其對物之取得並無法律上原因(買賣、借用),而企圖將他人支配管領下之動產加以移轉而變成自己為所有人。 撿到手機或是金錢,如果沒有將手機交到警察局,而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想法,構成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 民法807條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 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10. 半夜傳來的惱人聲音~~~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字第717號民事判決意旨 法院認為縱使發出的聲響,未超出噪音管制標準,但如果該聲響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範圍,嚴重妨害他人的居住安寧,被害人仍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條、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11. 網路下載的風險!! 一、木馬軟體及後門軟體 網路下載可能會隱藏惡意程式碼 將個人資料外洩,例如信用卡資料、身分證資料 而造成財產權受損害。 二、刑事責任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三、民事責任 著作權法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 得請求防止之。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 12 樓上漏水漏不停~公寓大廈糾紛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 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 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777號 「專有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依法應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如維修不當,造成他人之損害,即應由其負擔賠償責任。例如:樓上住戶裝潢修繕就防水層之施工有疏失、更改水電管路、長期就漏水問題視而不見置之不理,導致樓下漏水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K@Attorney at Law 2015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