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现场采样技术
人员培训 事发前的准备工作 采样原则 样本种类和数量 采样及送检注意事项
一、人员培训 1.食物中毒一般急救处理原则 2.食物中毒调查 3.食物中毒现场处理 4.采样技术 5.食物中毒的诊断与鉴别 6.食物中毒总结和报告的书写
二、事发前的准备工作 采样用具:长柄勺、长柄、镊子、剪刀、消毒棉签、注射器、75%酒精、油性笔、酒精灯等。 样品容器:灭菌广口瓶、灭菌试管、采样箱等。 防护用品:隔离衣、口罩、白帽子、手套等。
调查用表: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样品采集(送检)记录单、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等。 取证工具:照相机、录音机、摄象机等。 相关文书:各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培养基: C-B保存液:保存病原菌 亚硒酸盐增菌液:培养沙门菌 普通肉汤: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 1%葡萄糖肉汤:培养链球菌 7.5%NaCl肉汤: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 嗜盐增菌液:培养副溶血性弧菌
碱性蛋白胨水:培养霍乱弧菌 肠道增菌液:培养致泻大肠埃希菌 GN增菌液;培养志贺菌、变形杆菌 LB1增菌液:培养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硫乙醇酸盐培养液:培养产气荚膜梭菌 布氏肉汤:培养空肠弯曲菌
三、采样原则 1.代表性原则:所采的样本能真正反映被采样的总体水平。 2.典型性原则: 应根据中毒症状,可疑中毒物性质采集可能含毒量最多的样本,如中毒者吃剩的食物、餐具(未洗刷)。 3.适时性原则:及时采样,尽快送检。
4.适量性原则:采样数量应根据检验项目和目的而定,但每份样本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三倍,以便供检验、复检和留样备用。 5.程序原则:采样、送检、留样和出具报告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各阶段都要有完整的手续,责任分明。
四、样本种类和数量 粪便:2ml(g) 呕吐物或洗胃液:50-100 ml(g) 食品:200-500 ml(g) 涂抹样本:炊具、容器等 血液:3-5 ml 尿液:不少于50 ml 其它样本:接触食品人员和厨师的肛 拭和手拭等。
五、采样及送检注意事项 1.各种样本的采集,要注意无菌操作,防止污染,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2.采集肛拭人数,中毒事件规模较小,患者人数10人以下的,全部采样;中毒事件规模较大,患者人数较多,至少应对30%-50%临床症状典型的患者进行采集。 3.采集样本后,最好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也不超过4小时。
4.气温较高的季节,样本应注意冷藏。 5.送检样本必须有牢固的标签,标明编号、采样日期等,并严密封闭包装。 6.应附详细送检单,填明样本的名称、来源、件数、重量、采样时间、送检时间、检验项目、受理编号、送样人等。并向检验人员说明中毒表现。 7.采样记录确保被采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