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细胞计数 显微镜计数法
白细胞计数 白细胞计数,是指计数单位体积血液中所含的白细胞数目。 白细胞计数的方法有两种:显微镜计数法和血细胞分析仪法,本节主要介绍显微镜计数法。
受检者生理状态的影响 避免生理状态不同引起的偏差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如运动、劳动、冷热水浴、暴热、严寒等常出现一过性白细胞增高;每日不同时间白细胞最高值与最低值可相差 1 倍,因此,住院病人最好固定检查时间,特别是对需进行该指标动态观察的患者。
检测原理 用白细胞计数稀释液( 2% 冰乙酸 0.38ml ),将全血( 20 μ l )稀释 20 倍,同时破坏红细胞和固定白细胞,充入改良牛鲍氏( Neubauer )计数板,在低倍镜下计数一定体积(四角 4 个大方格)内的白细胞数,经换算求出每升血液中的白细胞总数。
仪器:OLYMPUS显微镜、血球计数板 试剂:冰醋酸2ml,蒸馏水98ml, 混匀过滤后备用。 样本要求:静脉采血使用EDTA-K2抗凝。毛细血管采血应擦去第一滴血,以免混入组织液影响结果。标本采集完成放置5-10分钟后测定。
操作步骤 1.小试管1支,加白细胞稀释液0.38ml。 3.充池,静置2~3min,待白细胞下沉。 4.用低倍镜计数四角4个大方格内的白细胞数。
改良计数板结构
压线细胞及细胞计数路线
计算 X/4×10 ×20 ×106/L=白细胞/L 式中:在法定计量单位制中用△. △ △ ×109/L表示 X:为4个大方格内白细胞总数。 ÷4:为每大方格(即0.1ul)内白细胞平均数。 ×10:1个大方格的容积为0.1ul,换算成1ul。 ×20:血液的稀释倍数。 ×106:将ul换算成L
正常范围 成人 (4.0~10.0)×10^9/L; 儿童 (5.0~12.0 )×10^9/L; 新生儿(15.0~20.0)×10^9/L。
临床意义 白细胞总数高于 10 × 10^ 9 /L 称为白细胞增多;低于 4 × 10^ 9 /L 称为白细胞减低( leukopenia ),通常将其减低的临界值定为(2.5 ~ 4 )× 10^ 9 /L ,低于 2.5 × 10 ^9 /L 肯定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量的变化受不同生理状态和许多病理因素的影响,其改变的临床意义详见白细胞分类计数中中性粒细胞增减的临床意义。
注意事项 1.采血时不能过度挤压,因此针刺深度必须适当。 2大小方格内压线细胞应按数上不数下、数左不数右的原则进行计数。 3稀释液要过滤,小试管、计数板均须清洁,以免杂质、微粒等被误认为细胞。 计数时,两次重复计数误差不得超过10%。
方法学评价 1 .显微镜计数法 是白细胞计数的基本方法,所需设备简单、费用低廉、简便易行。缺点是费时,受微量吸管和计数板的质量、细胞分布状态以及操作者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精密性和准确性相对较低。此法适用于基层医疗单位和分散检测;在严格和规范的条件下可用于校准血细胞分析仪。 2 .血细胞分析仪法 标本用量少、操作简便、快速、易于标准化;经校准后,在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规范操作条件下,精密度和准确度高。缺点是所需仪器特殊、较贵,某些人为或病理因素(如抗凝不充分、外周血出现有核红细胞、巨大血小板、血小板凝集等),可干扰白细胞计数。此法适用于大规模健康人群的普查,是目前临床上常规所采用的筛检方法
质量控制 • 计数误差 指由于操作不正规和仪器不精确造成的误差,可通过规范、 熟练的操作、仪器的校正、试剂的标准化和操作人员责任心的增强得到减小或消除。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器材 使用器材均须清洁、干燥,并经过严格的校准。 • 标本采集和稀释 原则上,无论校正全自动或半自动血液分析仪,均应采用 静脉血。采用静脉全血,标本须新鲜,取样时,血液与抗凝剂应立即充分混匀;采末梢血时,首选手指血 (因耳垂血比手指血白细胞常高 25%~35% ) ,采血部位不得有冻疮、水肿、发绀及炎症等;采血速度要快 (以免血液凝固) ,针刺深度要适当( 2~3mm ),不能过度挤压 (以免组织液混入) ;稀释液应过滤 (以免杂质、微粒干扰) ,取血量要准,稀释倍数要准确;加入血液后应与试剂充分混匀,并放置 5~10min 后充池计数。
质量控制 • 充液的影响:充池前应充分混匀稀释液,实验证明,适当用力,快速振荡 30s 即可充分混匀,但应避免摇出过多气泡,因气泡过多,黏附在管壁上,水分容易蒸发,影响再次充池的计数结果;充液时,避免充液太多或太少、断续充液、产生气泡及充液后盖片移动,以免细胞分布不均,影响计数结果。 • 计数压线细胞时,应遵循数上不数下、数左不数右的原则。 • 计数池内的细胞分布要均匀,一般情况下,白细胞总数在正常范围内时,各 大方格间的细胞数,不得相差 8 个以上。两次重复计数的误差不超过 10% 。否则应重新充池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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