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增值税 增值税概述 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税 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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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增值税 增值税概述 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税 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征税 第二讲 增值税 增值税概述 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税 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征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起征点

增值税概述 一、 概念 增值税是以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和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类型: 按照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将增值税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二、类型: 按照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将增值税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进项税扣除。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一次性全部扣除。

农民 棉花 纺织厂 布匹 消费者 10000元 80000元 生产设备50000元,使用10年,无残值,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纺织厂 1、生产型:80000×17%-10000×13% 2、收入型:80000×17%-10000×13%-5000×17% 3、消费型:80000×17%-10000×13%-50000×17%

三、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历程 1.东北老工业基地 2004年7月1日起: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 装备制造业 石油化工业 军品和高新技术生产企业 冶金业 船舶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农产品加工业

2.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 2007年7月1日起:山西—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安徽—合肥 马鞍山 蚌埠 芜湖 江西—南昌 萍乡 景德镇 九江 河南—郑州 洛阳 焦作 平顶山 开封 湖北—武汉 黄石 襄樊 十堰 湖南—长沙 株洲 湘潭 衡阳

3.全国范围内 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转型,我国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改增量抵扣为全额抵扣

纳税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按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A、从事生产、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年销售额<50 万 B、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 ,年销售额<80万 C、个人 D、非企业性单位 E、不经常发生增值税行为的企业 特殊规定: 小规模生产企业,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并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3%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 - 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一、基本税率:17% 二、低税率:13% 1、农业产品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 - 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一、基本税率:17% 二、低税率:13% 1、农业产品 2、支农产品 3、居民生活用品 4、新闻、出版类产品 三、零税率

一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的确定)   1、一般销售方式 2、特殊销售方式

(2)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具体内容P90) (3)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三种情形 1 、一般销售方式: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 (1)含义 (2)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具体内容P90) (3)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三种情形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代收费用

解: 应纳增值税=2000×100×17% +14000÷(1+17%)×17%-14000×7% 例:某彩电厂向商场销售彩电100台,不含税价2000元/台,另代垫运费20000元,其中:6000元由运输公司开具运输发票给商场,14000元由运输公司开具运输发票给彩电厂,彩电厂另开普通发票向商场收取。计算彩电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 应纳增值税=2000×100×17% +14000÷(1+17%)×17%-14000×7%

2、特殊销售方式 (1) 折扣方式 ①商业折扣(折扣销售) 涵义:因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税法规定: ①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 ②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题 某工业企业当月销售货物销售额为300万元;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为80万元,另开红字发票折扣8万元,销售的货物已发出。 解:销项税额=(300+80)17%=64.6(万元)

②现金折扣(销售折扣) A、 涵义:为了让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许诺给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如:3/10,2/20,n/30。

例题 某商场批发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因对方提前10天付款,所以按合同规定给予5%的折扣,只收19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销项税额=20 17%=3.4(万元)

③实物折扣 涵义: 未给予购货方货物价格的折扣,而是多给予实物 注意: 实物折扣要按“视同销售货物”的“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例题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采取“买一赠一”方式销售A商品。本月销售A商品100件,零售金额(含增值税,下同)58500元,随同A商品赠送B商品100件,按零售价格计算的金额为2340,A、B商品适用的税率为17%。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58500÷(1+17%)×17%+2340 ÷(1+17%)×17%=8840(元)

B、税务处理: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④销售折让 A、 涵义: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需给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B、税务处理: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例、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售价为80000元(不含税),货到后购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 销售实现时 销项税=80000x17%=136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开红字发票冲销折让部分的销项税=8000×17%=1360

(2) 以旧换新 ¥25万 ¥30万 ¥5万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例题 某计算机公司,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计算机100台,每台计算机不含税售价9000元,收购旧型号计算机不含税折价2500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销项税额=100  9000  17%=153000(元)

例题 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价差款1700元,计算该金店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20  1700 ÷(1+17%)  17% =4940.17(元)

(3) 还本销售 ①涵义: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 ②税务处理: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例题 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具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货款25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后按规定23万元做销售处理,则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增值税计税销售额=25 ÷(1+17%)=21.37(万元)

(4)以物易物 ①涵义:购销双方不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 ②税务处理: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收到)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购货额)并计算销(进)项税额。

逾期未退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 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未退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不等同于包装物租金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逾期时征税 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在销售当期征税

例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散白酒20吨,并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同时收到包装物押金3510元,已单独入账核算,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100000×17%+3510÷(1+17%)×17% =17510(元)

(6)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 确定顺序: 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税金 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税金

视同销售的8种情形: (1)委托代销 (2)销售代销 (3)实行统一核算的不同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对外投资 (5)分派股利 (6)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7)无偿赠送 (8)非应税项目

销项税额销售额的确定(小结):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二、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 1、折扣方式: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实物折扣 2、以旧换新 3、还本销售 4、以物易物 5、包装物押金 6、视同销售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二、 进项税额 1、 涵义: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2、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以票扣税) (2)未取得扣税凭证的特殊情况(计算扣税)

计算扣税: 1)外购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一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3% 特殊情况: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收购金额×20% 2)运费的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7%=(运输费+建设基金)×7% 3)上海市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3 、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 没有销项税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A.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B.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C.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D.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E.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F.购进自用消费品 增值税法规对进项是否可以抵扣采取了排除的方法,除此以 外的其他进项都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

(2) 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 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扣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4、 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当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时,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5、销货退回或折让 销货方:销售额1000 购货方:购货额1000 销项税额170 进项税额170 销售额 0 退货 购货额 0 销货方:销售额1000 购货方:购货额1000 销项税额170 进项税额170 销售额 0 退货 购货额 0 销项税额 0 进项税额 0 冲减销项 冲减进项

特殊征税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 国美电器 销售家电 顾客 提供运输,收取运费 销售货物 有 一项 提供运输劳务 联系 业务

例1、某彩电生产厂(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彩电,含税价11,000元,为保证及时送货,由本厂车队提供运输,收取运费700元(含税)。应如何计算销项税额? 彩电生产厂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应征收 增值税 : 销项税额=(11,000+700)÷(1+17%)×17%

例2、某商场向某单位销售空调,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万元,由商场提供安装,收取安装费4000元,商场购买安装空调使用的辅助材料支出1000元,取得专用发票。应如何征税? 商场是从事货物销售为主的企业,应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200000+4000÷(1+17%)】×17%-1000×17%

2、 兼营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 汽车销售公司 销售汽车 租赁汽车 销售货物 无联系 两项 提供服务 (独立) 业务

例1、 某机械生产厂本月销售车床200万元(不含税),同时对外承揽安装设备业务收入50万元,应如何征税? 若该厂分别核算两项业务,应如何征税? 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增值税(销项)=200×17% 营业税=50×3% 若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和营业额

例2、 某装修公司承接A公司一项包工不包料的装修工程,收取装修费10万元,另外将装饰材料销售给B单位,取得收入2万元(不含税),应如何征税? 若公司未将两项业务分别核算,应如何征税? 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增值税(销项)=2×17% 营业税=10×3% 若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和营业额

3、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分别适用相应税率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超市

例、 某超市某月销售额为40万元,其中蔬菜、水果、粮食等农产品销售额为15万元(不含税价) ,其他商品销售额为25万元,应如何纳税? 若该超市未将所售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共计取得收入40万元,应如何纳税? 解: (1) 分别核算,销项税额=15×13%+25×17% (2) 未分别核算,销项税额=40×17%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比较 概念 处理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业务 按企业性质征税 兼营行为 多项业务 分别征税

值得关注的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并自行运输 混合销售行为 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运输货物增收增值税 提供劳务行为的税负增加 能否降低提供劳务行为的税负?

变混合销售行为为兼营行为 销售货物 缴纳增值税 提供运输劳务 缴纳营业税 企业 独立核算 运输公司

简易征收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一般规定 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3%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 ①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自用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游艇 转型前购进或自制 售价≤原价,免征增值税 售价>原价,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 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转型后购进的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

重庆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销售一台2005年2月购进的设备,取得收入90.2万元,该设备原值为100万元; (2)销售一台2007年9月购进的设备,取得收入200万元,该设备原值为180万元; (3)销售一台2009年3月购进的设备,销售时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110万元,购进设备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 售价≤原价,免征增值税 售价>原价,应纳增值税=200÷(1+4%)×4%÷2=3.85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110÷(1+17%)×17%-100×17% =15.98-17=-1.02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 售价≤原价,免征增值税 售价>原价,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某生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4月销售一台 使用过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销售收入84万元,该设 备原值为70万元。 售价>原价,应纳增值税=84÷(1+3%)×2%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1)一般纳税人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购进一 批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价款30000元。2009年11月,该超市将这批使用过的包 装物出售,含税售价25000元。 增值税(进项)=30000×17%=5100元 增值税(销项)=25000÷(1+17%)×17%=3632.5元 应纳增值税=3632.5-5100=-1467.5元

(2)小规模纳税人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某超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3月购进一批 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支付价款30000元。2009年11月, 该超市将这批使用过的包装物出售,含税售价25000元。 应纳增值税=25000÷(1+3%)×3%=728.2元

4、纳税人销售旧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某电器回收公司主要经营二手家电的回收和销售 业务。2010年4月,该公司收购二手家电共支付价 款48万元,销售二手家电共取得收入60万元(含税)。 若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60÷(1+4%)×4%÷2=1.15万元 若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60÷(1+3%)×2%=1.17万元

值得关注的问题 旧货应该高价销售还是低价销售? 某企业购买一辆小汽车,买价10.3万元,使用1年后以10.4万 元的价格销售。 应纳增值税=10.4÷(1+4%)×4%÷2=0.2万元 结论: 售价超过原价的部分应足以缴付税金,否则应低价销售。

5、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税的情形

6、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商品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征税 某美国乘客中途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转机,在等飞机的 时候,他来到了免税商店为家人挑选礼物,共计花费人 民币2000元。请问他购买的商品包含多少增值税? 该笔销售业务应纳增值税=2000÷(1+4%)×4%

小结:适用征收率的六种情况 适用情况 计算方法 ①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1+3%)×3% ②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进项不能抵扣 售价>原价,销售额÷(1+4%)×4%÷2 进项可以抵扣 销售额×17%-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 售价>原价,销售额÷(1+3%)×2% ③使用过的 其他物品 ④旧货 销售额÷(1+4%)×4%÷2 销售额÷(1+3%)×2% ⑤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办法征税 销售额÷(1+6%)×6% ⑥销售特定货物 销售额÷(1+4%)×4%

进口货物征税 税率:13%、17% 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CIF价格(到岸价) 买价+包装费+保险费+运费+其他劳务费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完税价格不应包括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技术服务、运输、保险等费用,以及单独列明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等。

例:进出口公司从A国进口货物一批,成交价(离岸价)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进口后装配调试费用60万元,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50万元)。另支付运费180万元,保险费90万元。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为10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请分别计算出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1)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9000-60-50+180+90=9160(万元) (2)应缴纳的关税: 9160 ×100%=9160 (万元) (3)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9160+9160)÷(1-5%)×5%=964.21(万元) (4)应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9160+9160+964.21) ×17%=3278.32 (万元)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税 一 、征税范围: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的劳务收入。 二 、应纳税额=劳务收入×增值税税率 凡是对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大修、中修以及装饰、装修的属于建筑业;对货物的修理、修配则属于工业范畴。 在具体工作中,如果修理(修缮)的对象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应征收营业税;对货物等有形动产进行的修理,则应征收增值税。 二 、应纳税额=劳务收入×增值税税率

例:某卷烟厂发出烟叶,成本9000元,委托乙方加工成烟丝。 乙方收取加工费5000 元(不含税),消费税税率30%。计算 乙方应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5000×17%=850元

电梯维修应交什么税? 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汽车修理、美容应交什么税? 汽车维修美容公司的业务较多元化,应将业务清晰划分,如维修、换零配件、机油等业务应视为销售方面计缴增值税;清洁、除尘、打腊等美容为主的业务应视为服务计缴营业税。 需分开核算,则分别交税;如不分开核算,则由税务机关核定。

增值税优惠规定 免税 减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 含义 即实行零税率,货物在出口整体税负为零,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还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税款。 一、 含义 即实行零税率,货物在出口整体税负为零,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还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税款。 二、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0(退税) 0(免税) 100 = 0(不退税) 0(免税) 0 >0(不退税) 170(不免税) 100 基本原则: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四、 出口退税的计算 1、“免、抵、退”办法——生产企业 免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环节免予纳税 抵税:生产企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 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即免、剔、抵环节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即免、剔、抵环节

(2)免抵退税的计算: 计算外销货物免抵退税额总额即最高限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计算外销货物免抵退税额总额即最高限额

①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例:某化工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06年9月、10月发生以下业务: 9月份业务如下:    (1)国内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当月验收入库。   (2)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5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格180万元,支付销货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3)另有上期留抵税额6万元。 10月份业务如下:    (1)国内采购原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货已入库。    (2)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40万元,海关实征关税10万元。    (3)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8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20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9月份、10月份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出口货物原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

   9月份业务如下: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 × (17%-15%)=3.6(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50×17%-(100×17%+2×7%-3.6)-6=8.5-13.54-6=-11.04(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额=180 ×15%=27(万元)   (4)当期应退税额=11.04(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15.96(万元)   10月份业务如下: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0+ 10) × (17%-15%)=1万元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 × (17%-15%)-1= 1.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80× 17%-(17-1.4)=-2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0+10)× 15%=7.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0×15%-7.5=10.5万元   (6)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10.5-2=8.5万元

应退税额=购进国内原辅材料不含税销售额×退税率+加工费×退税率 2、“先征后退”办法——外贸企业 (1)收购货物出口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不含税销售额×退税率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 应退税额=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注意:只有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退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 应退税额=购进国内原辅材料不含税销售额×退税率+加工费×退税率

例:新华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白酒一批。白酒购进时的进价为1 2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已付增值税税额204000元。已知:白酒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3%,计算该批白酒应退增值税税额。 应退增值税=1 200 000×13%=156 000元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起征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固定业户和非固定业户纳税地点的规定 起征点规定

本章小结: 一般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货物: 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应纳增值税=劳务收入×税率 出口货物: 工业企业——免、抵、退 外贸企业——先征后退

案例讨论一: 某手机厂(一般纳税人)为了占领市场,以不含税价1000元/部出售自产手机,该企业本月共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某手机厂(一般纳税人)为了占领市场,以不含税价1000元/部出售自产手机,该企业本月共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本市各商家销售6000部,手机厂均给予了2%的折扣销售,但对折扣额另开了红字发票人账。    (2)售给外地其他商场2000部,并支付运杂费1.5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运费1.2万元,装卸及保险费0.3万元。    (3)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对外地企业销售,除收取货款和税金外,还应当按每部10元代政府收取电力基金,此款已收到。    (4)为扩大销售,厂商决定,任何品牌的手机都可用来以旧换新,旧手机收购价为80元/部,本月以旧换新销售手机400部。    (5)为奖励某体育代表队为国争光,该厂商决定给每位队员赠送一部手机,共赠30部。    (6)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金额为300万元。   (7)从国外进口一台手机检测设备,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万元。   (8)本厂新成立一销售公司,由于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本月销售的50部手机由手机厂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依据增值税法有关规定分析计算该厂商应纳增值税额。

  (1)折扣额另开发票反映,不应减少当月销售额.   (2)代收的电力基金,属价外费用,应当先换算为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纳税. (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当按新货物同期售价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   (4)以旧换新,收购的旧手机,不能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运杂费的计算扣税只能以运输发票上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为依据,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6)对体育代表队捐赠,应视同销售予以纳税。   (7)代销售公司开专用发票是不合法的,但已开具了专用发票,就应将销售公司的销售额作为本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当月的销项税额 6000×1000 ×17%+2000× 1000 × 17%+1000×400× 17 %+[2000× 10÷(1+17%)] × 17%+30×1000 × 17 %+50 ×1000 × 17 %=1444506(元)=144.4506(万元)   当月的进项税额=300×17%+1.2×7% +20=71.084(万元)   当月的应纳增值税额= 144. 4506 - 71.084 =73.3666(万元)

案例讨论二 某印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杂志社委托为其印刷增刊(有统一刊号),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元,向杂志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 (2)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3)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12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含税加工费5000元; (5)向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过期的报刊杂志、印刷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纸张,开具普通发票,共取得收入3510元;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7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1020元。相关发票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取得乙公司的一栋房产用于抵偿货款,双方作价30万元。当月印刷厂将该项房产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企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各题 (1)为杂志社印刷杂志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印刷厂本月销项税额; (3)计算该印刷厂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1)为杂志社印刷杂志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税=100000×13%=13000(元) (2)向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税=3510÷(1+17%)×17%=510(元) 计算该印刷厂本月销项税额: 销项税=13000+510+4000÷(1+17%)×17%+5000×12×17%+(5000+1000)÷(1+17%)×17% =25162.99(元) (3)计算该印刷厂本月进项税额: 本月可以抵扣进项税=40000×17%+17000+1020-30000×17%=19720(元) 计算该印刷厂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本月应纳增值税=25162.99-19720=5442.99(元)

案例讨论三 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外购汽车备件100箱,支付不含税价款1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备件入库后,遭受自然灾害损失5箱,因管理不善被盗5箱;其余生产车间全部领用,共生产变速器90台,其中60台用于直接销售,每台单价2000元(不含税).20台无偿赠送用于推广试用,10台用于本企业生产设备修理。请回答下列问题: A. 该企业当月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B. 该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C. 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 D. 该企业当月实现的应纳增值税?

A.当月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100000÷100×5×17%=850元  B. 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100000÷100×(100-5)×17%=16150元 C. 当月的销项税额? 答:(60+20)×2000×17%=27200元 D. 当月实现的应纳增值税? 答:27200-16150=1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