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事主体法律制度
第二章 商事主体法律制度 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商事个人 第三节 商事合伙 第四节 商事法人 第五节 商事名称、商事登记和商事帐薄
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 一、商事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 一、商事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商事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参加商事活动,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商事义务的人,包括个人或组织。 2、特征:商事主体是从事经营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人;商事主体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商事主体必须符合商法规定。 next 目录 back
二、商事主体的种类 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结构以及投资主体的法律责任形式,可以将商事主体分为商事个人、商事合伙和商事法人。 以商事主体是否需要注册登记为标准,可以将商事主体分为法定商人、注册商人和任意商人。 依照商事主体的经营规模,可以将商事主体分为大商人、小商人 依据商事组织的投资者的责任形式,商事主体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商人和无限责任商人。 next 目录 back
第二节 商事个人 一、商事个人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商事个人,是指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事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体。 第二节 商事个人 一、商事个人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商事个人,是指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事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体。 2、法律特征:资格的适法性;行为的营利性;责任的无限性。 3、种类:主要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三类。 next 目录 back
二、个体工商户 1、概念: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金,依法经核准登记并在法定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家庭。 2、法律责任的承担:个体工商户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个人经营,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next 目录 back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 1、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2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2、法律责任的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next 目录 back
四、个人独资企业 1、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由业主自己自己控制经营的企业,其一切事务均由业主自己决定 (4)个人独资企业是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3、法律责任的承担 next 目录 back
第三节 商事合伙 一、商事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商事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合伙人按照法 律和合伙协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商事组织。 2、特征:商事合伙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商事合伙是一种非法人商事组织;商事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的责任根据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而不同。 next 目录 back
二、商事合伙的种类 1、个人合伙:我国《民法通则》第30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合伙型联营:合伙型联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依照联营合同组建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商事组织。 3、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next 目录 back
第四节 商事法人 一、商事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商事法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参与商事法律关系,并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商事组织。 2、特征:商事法人通过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工商法人登记而取得主体资格;商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财产权;商事法人具有统一的组织机构和意思机关;商事法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next 目录 back
二、商事法人的分类 1、根据商事法人组织形态的不同,可以将商事法人分为公司型商事法人与非公司型商事法人。 2、根据商事法人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商事法人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商事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商事法人、合营商事法人、私营商事法人和外商投资商事法人。 3、根据企业的投资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将企业区分为内资商事法人与外资商事法人。 next 目录 back
三、公司 1、概念: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法律责任的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next 目录 back
四、外商投资企业 1、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2、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next 目录 back
第五节 商事名称、商事登记和商事帐薄 一、商事名称 (一)概念和特征 第五节 商事名称、商事登记和商事帐薄 一、商事名称 (一)概念和特征 商事名称,又称为商号,是商事主体在其营业活动中从事商业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 next 目录 back
2、特征:商事名称是商事主体使用的名称;商事名称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时使用的名称;商事名称与商事主体特定的经营对象和商誉紧密相连。 (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商事名称与经营者的姓名 2、商事名称与商标 3、商事名称与商誉 next 目录 back
(三)我国有关商事名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商事名称的构成 (1)公司登记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2)字号。(3)行业或者经营特点。(4)组织形式。 2、对商事名称的限制或者禁止 (1)为了维护上市交易的正常秩序,原则上,商事主体只准使用一个商事名称。 next 目录 back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的内容和文字: 第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第三,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第四,政党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第五,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第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next 目录 back
二、商事登记 (一)概念与特征 概念:商事登记,是指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薄的法律行为。 特征:商事登记是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是要式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是具有公法性质的行为。 next 目录 back
(二)商事登记的种类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三)商事登记的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核准。 4、公告。 next 目录 back
三、商事帐薄 (一)概念 商事帐薄是商事主体依法备置的记载其营业状况及其财产状况的书面薄册。 (二)商事帐薄的种类 1、会计凭证。 2、会计帐薄。 3、财务会计报告。 next 目录 back
教学后记 在本章教学中,通过大量案例讲解使学生掌握了商事主体的概念、种类,各商事主体在承担法律责任上的不同,学生能够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对应的知识点,教学效果良好。 next 目录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