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周方 副教授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
参考书目 1、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2、吴汉东:《知识产权制度基础理论研究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3、孔祥俊等:WTO规则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原理规则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参考网站 1、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法教学在线: www.mazhiguo.com.cn 2、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 3、国家工商管理局:www.saic.gov.cn 4、国家版权局:www.ncac.gov.cn 5、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www.chinalprlaw.com 6、中国知识产权网:www.cnipr.com.cn
第一章 基本理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第一节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概念 1.外延:知识产权,是从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翻译而来,我国台湾地区将其译为“智慧财产权” 。
历史沿革 1)17世纪由比利时法学家Carpzov(卡普佐夫)提出; 2)18世纪在德国法律中最早使用; 3)1893年,以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的成立为标志被国际社会接受。 我国在法律中正式使用这一概念是在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中。
2.内涵: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创造性成果、标记性成果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蕴涵有智力因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3.主要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界定: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Convention Establishing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Signed at Stockholm on July 14, 1967 and as amended on September 28, 1979) (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literary,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works ) ,即版权或著作权
(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performances of performing artists, phonograms, and broadcasts ),即邻接权; (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inventions in all fields of human endeavor) ,即专利权;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scientific discoveries) ,即发现权;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industrial designs) ,即外观设计权;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trademarks, service marks, and commercial names and designations ),即商标权、商号权等:
(7)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competition) ; (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all other rights resulting from intellectual activity in the industrial, scientific, literary or artistic fields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1.版权与相关权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2.商标权Trademarks 3.地理标志权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Industrial Designs 5.专利权Patents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Layout-Designs (Topographies) of Integrated Circuits 7.未披露的信息权Protection of Undisclosed Information 8.反不正当竞争 Control of Anti-Competitive Practices in Contractual Licences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或非物质性 (二)知识产权的法定性 (三)知识产权独占性或者专有性 (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五)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评析:知识产权的双重性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民法说 2.内容的自治性 3.维权的自主性 (二)经济法说 (三)行政法说 (四)科技法说 (五)独立权利说 1.主体的平等性 2.内容的自治性 3.维权的自主性 (二)经济法说 (三)行政法说 (四)科技法说 (五)独立权利说
四、知识产权的分类 (一)按传统分类标准 1.文学产权 2.工业产权 (二)按现代分类标准 1.创造性成果权 2.标记性成果权 1.文学产权 2.工业产权 (二)按现代分类标准 1.创造性成果权 2.标记性成果权 3.信息性成果权 (三)按照权利内容分类标准 1.精神性权利 2.经济性权利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及其调整对象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及其调整对象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因智力成果的创造、获权、归属、利用以及维权等诸方面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因知识产权的取得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因知识产权的归属、利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3.因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二、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同时包含有某些公法的内容 (二)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同时包含有涉外法的内容 (三)知识产权法是实体法,同时包含有程序法的内容
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萌芽阶段(13~14世纪) 1、特征:有少数国家开始以君授特权的形式给某些工匠艺人对其创造成果一定期限的特权。 2、标志: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授予了波尔多市的一个市民制作各种有色布15年的特权——最原始的专利。
(二)初创时期(15~17世纪) 1、特征:某些国家变君授特权为具有制度性的程序授权。 2、标志: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国颁布的《专利法规》——知识产权制度初露端倪; 1624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规》——现代专利制度的开端。
(三)发展时期(18~19世纪) 1、特征: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自己的版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 2、标志:1709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令》;
(四)国际化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70年代) 1、特征:国际上相继缔结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将各自为政的国家保护连接成一个整体。
2、标志: 1)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A.国民待遇原则——指一个成员国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 B.独立性原则——申请和注册的条件,由每个成员国的本国法律决定,各自独立。
C.强制许可原则——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四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三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
D.优先权原则——申请人从首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以同一发明创造或商标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而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
2)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A. 国民待遇原则, B. 独立性原则, C
(五)网络化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 1、特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受到严峻考验,许多新的问题要求法律尽快的给予解决。 2、标志: 1996年《WIPO版权条约》; 1996年《WIPO表演与唱片制作者条约》。
四、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 产生与发展 (一)封建社会时期的知识产权法 1.1898年光绪帝钦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2.1904年颁布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3.1910年颁布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二)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时期的知识产权法 1、1944年《专利法》——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 2、1923年《商标法》44条及细则37条——我国真正付诸实施的第一部商标法。 3、1915年北洋政府《著作权法》及1928年国民党政府《著作权法》。
(三)新中国知识产权法 1、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后经1992年、2000年、2009年三次修订; 2、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后经1993年、2001年两次修订; 3、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经2001年、2010年两次修订; 4、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一、概述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一、概述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 1、主体地位平等 2、对象主要是财产关系 3、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
二、主体 知识产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分为:原始主体、继受主体。 三、客体 知识产权客体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 四、内容 知识产权内容,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