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醫院之組織與功能 作者:邱文達
第一節 醫院之組織分類
依權屬及經營類型分類 公立醫院 由政府機關設立,無董事會的組織,直接由上級機構監督管理 提供民眾相關醫療服務及公共衛生工作;但受人事、會計等的限制,其經營彈性無法像私人機構般靈活運用 圖1-2 某公立醫院組織圖
圖1-2 某公立醫院組織圖
財團法人醫院 由企業機構、私立醫學院校或宗教團體所創辦,不以營利為目的 增列社團法人醫療機構類型,與現行財團法人醫療機構合稱為法人醫療機構 圖1-3 某財團法人醫院組織架構圖
圖1-3 某財團法人醫院組織架構圖
私人醫院 ‧由醫師個人或數人共同籌措資金所申請設立之醫院 圖1-4 某私人醫院組織圖
圖1-4 某私人醫院組織圖
公辦民營醫院 為解決政府財務及人事等的壓力,部分公立機構將所屬醫院委託民間企業或私立醫學院校經營 圖1-5 某公辦民營醫院組織圖 圖1-5 某公辦民營醫院組織圖 表1-1 台灣公辦民營醫院
圖1-5 某公辦民營醫院組織圖
表1-1 台灣公辦民營醫院
依評鑑等級及健保支付標準分類 醫院評鑑部分是由衛生署主辦,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協辦,依其評鑑等級大約可分為四大類,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其他評鑑醫院 教學醫院評鑑方面,是由衛生署會同教育部辦理,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協辦,依訓練對象分為甲、乙類教學醫院。2000年,分為甲乙級評鑑,通過甲級教學醫院評鑑者可訓練見習、實習醫師及住院醫師,而乙級教學醫院僅能訓練住院醫師
2005年醫院評鑑設計出「新制醫院評鑑」,將申請類別改分為99床(含)以下、100〜249床、250床(含)以上三種類別,分醫管組、醫療組、護理組,新的評鑑制度從以往重視結構面的品質,逐漸轉變為對醫療過程、結果品質及病歷品質的要求,強調以病人為中心的概念與持續性改善機制的結合與落實
第二節 醫院之組織型態與功能
功能式 醫療部門 根據相似的專業、技能與資源使用的情形集合在同一部門,執行相同的功能。再透過分化與整合的機制以完成一醫院之業務執行 為醫院的生產部門,由各科臨床醫師組合而成,負責民眾之健康維護與疾病的診治
醫療輔助部門(技術部門) 護理部門 藥事部門 主要為輔助醫療部門診治病情而設立之醫療檢驗(查)部門,其目的為使診斷更趨向精確 成員主要為護理人員,提供病人的護理照護 藥事部門 主要是提供病患所需之藥品或化學藥物治療等工作,其成員為藥師或藥劑生
行政與幕僚部門 決策核心部門 特別方案委員會 內部單位很多,包括:行政部門、幕僚部門 主要負責醫院之經營管理與決策 為處理醫院管理之複雜性,針對特別方案設立之研討、協調溝通部門,通常以委員會方式設立
專科性 傳統醫院的單位組織,是依照醫療特性來加以區分,各部門彼此相互獨立且無關 結合「臨床」與「管理」層面,其決策權開始分散到組織下層,授與每一個單位對於臨床醫學和財物運作方面享有自主權 圖1-7 專科式組織
圖1-7 專科式組織
矩陣式 綜合傳統型功能組織及現代化服務項目組織兩者的優點 圖1-8 矩陣混合式組織
圖1-8 矩陣混合式組織
平行式 為了要促進產品的品質而發展出來的一種組織形式。對於內外部環境的改變負有責任,因此平行式組織架構在設計上是跨越功能層級的 常用在全面品質管理的推行上,而TQM的團隊是針對臨床服務來進行工作流程的調查,其調查的對象 ,包括垂直部門層級與參與工作流程的各個部門 圖1-9 平行式組織
圖1-9 平行式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