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與 宗教改革
馬丁路德與 宗教改革 I 引言:為甚麼你,仍是更正教 徒? IV 路德的個人檔案 A 家境與學業 II 改教運動概論 B 屬靈掙扎與出路 1 一場偉大的爆靈覺醒運動 2 一場基督教人文主義運動 B 改革的時間與地點 C 改革的得失與影響 D 宗教改革的分類 1 憲制的宗教改革 2 激烈的宗教改革 3 天主教的改革 III 改教運動的背景 A 政治因素 B 社會經濟因素 C 文化思想因素 D 靈性因素 IV 路德的個人檔案 A 家境與學業 B 屬靈掙扎與出路 1 掙扎: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2 出路:因信稱義 V 反對贖罪券的行動 A 贖罪券的售賣 B 《九十五條》 VI 路德宗教改革的發展 A 早期的發展:爭論與衝突 1 逼上梁山 2 衝突加劇 B 確定宗教改革的信仰大綱 1 三著作 2 三惟獨 C 路德主持下的宗教改革 1 內部分裂-農民革命 2 與伊拉斯姆決裂 D 路德宗教改革的後期發展 VII 宗教改革的意義 馬丁路德與 宗教改革
馬丁路德與 宗教改革 C 路德主持下的宗教改革 1 內部分裂-農民革命 2 與伊拉斯姆決裂 D 路德宗教改革的後期發展 VII 宗教改革的意義 馬丁路德與 宗教改革
馬丁路得簡介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 德國基督教神學家 宗教改革運動的主要發起人 基督教新教信義宗教會(即路德宗)的開創者 曾是羅馬大公教會奧斯定會的修士 提倡因信稱義,反對教宗的權威地位 他翻譯的德文聖經促進了基督教在德國的發展
馬丁路得簡介 1483年,馬丁路德生於德國一個農民家庭 1507年,修會的長者看出其研究學問的恩賜,遂派他到 威登堡大學教授倫理神學。 路德追求深度的屬靈生活,卻常常落在掙扎與絕望中, 就如保羅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 我。」 後接觸到奥古斯丁著作,確認救恩是上帝主動來拯救人, 與人的作為無關
馬丁路得簡介 約1516年,讀到羅馬書1章17節:「惟義人必因信得 生」,認識到因著信心的緣故,上帝把我們當做義人, 他所理解的義不是人的義,而是基督的義、上帝的義。 路德強調基督徒的自由,基督徒不要害怕犯罪(但不是故 意犯罪),而是只能憑藉信靠耶穌基督,得上帝的赦免和 喜悅。
馬丁路得簡介 威登堡教堂發表〈九十五條論證〉 沃木斯會議(Here I Stand!) 《【福音電影-人物傳記】馬丁路德 0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YaugeK4HXk>(3 8:34-41:35)〕 沃木斯會議(Here I Stand!) 《【福音電影-人物傳記】馬丁路德 0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yvsZNwbTd8>(1 3:32-20:32)〕
宗教改革成因 黑暗時代 476年,西羅馬為蠻族所統治。由於蠻族十分落後, 因此羅馬天主教會人士成了學術權威,使歐洲陷入蒙 昧與迷信之中。一直到十六世紀止,稱為中世紀,或 稱為黑暗時代。 羅馬人書第13章:「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 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故人民無權反抗。
宗教改革成因 教會腐敗 教會因權力太無法節制,而越發腐敗。 政治方面,由於羅馬帝國在蠻族的衝擊下衰落,教會 繼承許多政府職能,也陷入政治糾紛。教宗(教皇)為了 進行國際活動,不免向地方教會徵收大量賦稅,於是 引起信徒反感。
宗教改革成因 宗教上: 中古後期教會危機不斷 教廷日益世俗化→聲望跌落 教士素質低落→信徒不滿 思想上: 學者主張回復使徒時代儉樸精神
宗教改革成因 文化上: 方言興起 印刷術的推廣(谷騰堡活字印刷術) 政治上: 各國政府欲主導教會 (國家興起後,主權觀念高漲) 世俗君主覬覦龐大教產
宗教改革先驅 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20~1384 主張聖經為獨一權威,若非根據聖經,就 沒有權力 信心為得救條件,宣傳聖經因信稱義 把武加大譯本(Vulgate)譯成英文,願每 位農夫都能讀到聖經
宗教改革先驅 約翰胡司(John Hus),1369~1415 布拉格大學教授,威克里夫門徒,受威克 里夫影響,主張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將聖經譯為捷克文 在改革事上全國均支持他,但被開除教藉 到康士坦斯Constance)受審, 本以為折服主教,不幸在該處 被燒死
宗教改革先驅 俄坎威廉(William Occam) ,1280~1349 邏輯學家、聖方濟各會修士 1322年,主張教權王權分離,被稱異端 1324年,囚在法國教皇監獄 1328年,逃獄往義大利比薩城,路易四 世收留他 1347年,路易四世死後,教會與他和解, 此時歐洲爆發黑死病,俄坎病死
宗教改革要事 加爾文 亨利八世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可分為 憲制的宗教改革:由國家或政府推 行,如路德宗、加爾文派和聖公會 激烈的宗教改革:源自民間,甚至 有反政治與社會建制意味,如重洗 派和弟兄會 天主教的改革:天主教回應宗教改 革而產生的自我更新 加爾文 亨利八世 馬丁路德
路德宗 改革宗 安甘宗 羅馬教 1483 馬丁路德的誕辰 1512 路德獲博士學位 1517 路德的95條 1521 沃木斯會議 1483 馬丁路德的誕辰 1512 路德獲博士學位 1517 路德的95條 1521 沃木斯會議 1525 農民之戰 1530 奧斯堡會議 1546 路德逝世 施馬加登之戰 1555 奧斯堡的和平 1580 相和信式 1484 慈運理的誕辰 1509 加爾文的誕辰 1519 慈運理反對贖罪票 1522 慈運理與羅馬決裂 1524 慈運理發表67條,以聖經權威代替教會權威 1525 慈運理取消彌撒 1536 加爾文出版《基督教原理》 1536-1538 加爾文首次住在日內瓦 1541 加爾文回到日內瓦 1564 加爾文去世 1485-1599 享利第七在位時期 1509-1547 享利第八在位時期 1534年 教宗革除享利教籍,同年享利反擊,通過《最高權威法》,享利為「英國教會最高領袖」 1547-1553 愛德華第六在位時期 1553-1558 馬利亞女皇在位時期 1558-1603 以利沙伯女皇在位時期 1492 哥倫布發現美洲 1493-1519 皇帝馬克西米良第一 1519-1556皇帝查理第五 1540年 耶穌會成立 1545-1563 天特會議 1556-1564 皇帝斐迪南第一 1564-1576 皇帝馬克西米良第二 1576-1612 皇帝如多夫第二
宗教改革要事 馬丁路德 時間:1517年 地點:日耳曼威丁堡 改革:於威登堡教堂發表〈九十五條論證〉,痛批贖罪券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馬丁路德 主張: 唯獨信心、唯獨恩典、唯獨聖經 否認教宗權威 人憑信心讀經可直接與上帝溝通 所有傳統必須由聖經審判執行 把七聖禮減為水禮和聖餐兩項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主張: 反對「變質說」,強調人只要憑藉信心,基督確實同在於聖餐內 建立「路德派」教會 北傳:北德→北歐(丹麥、瑞典)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贖罪券之理論 人雖軟弱力,但尚能以善行彌補 己惡。如果人行善,上帝將賜更 多恩典,使其功德受上帝的嘉許, 若死時功德有餘,便積累成功庫, 可由教宗轉讓給功德虧損的人, 受惠者向教會購買贖罪券。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九十五條論綱 第一點論教宗在經濟方面濫用權 力,他說,如果教宗了解日耳曼 人民的疾苦,就寧可讓聖彼得大 教堂淪為廢墟也不會宰殺自己牧 養的群羊,竭其血而裂其皮。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九十五條論綱 第二點論教義上的謬誤,他說教 宗無權管理煉獄,如果教宗有這 種權力,他在使人脫離煉獄時也 不應索償。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九十五條論綱 第三點是攻擊信仰上的謬誤,他 斷言,教會的寶庫是福音,從而 間接地否認聖徒功庫的存在。這 一點最為重要。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要事 加爾文 加爾文(1509-1564) 1524年,畢業於巴黎大學主修文學 及神學,後從父旨意學習法律 1528年,路德改革著作傳到法國 1531年,父逝,他重新回到喜歡的 文學和人文思想。任教巴黎大學, 著《辛尼加仁慈論註釋》 (Commentary on Senecas Treaties on Clemency) 加爾文
宗教改革要事 加爾文(1509-1564) 1533年,歸正信主,自此奉獻一生 為真理作戰,逃離巴黎,從往諾陽 途中辭去神甫一職,與羅馬天主教 脫離關係 1533年在巴塞爾(Basel)定居 1536年寫了《基督教要義》 (Institutes of Christian Religion 加爾文
宗教改革要事 加爾文 主張: 提出「預選說」,信徒是否得救,皆由上帝預先決定 以努力勤儉工作來榮耀上帝 教會自治-選出牧師與信徒組成「長老會」 比較嚴肅,著重長篇證道 加爾文
宗教改革要事 其他: 廣受工商界者歡迎 具國際性- 歐洲各地都有信徒 加爾文
宗教改革要事 亨利八世 英王亨利八世(1509-1547) 原因:因婚姻問題與天主教決裂 時間: 1534年7月,教宗革除享利教籍 同年11月享利反擊,國會通過《最高權威法》(The Act of Supremacy),享利及其繼位者為「英國教會最高領袖」。 亨利八世
宗教改革要事 特色: 政教合一:英王作英國教會領袖 比較保守:教義與教儀稍作改變 亨利八世
宗教改革要事 羅耀拉(Ignatius Loyola),1491-1556 起因:1530年代開始,對抗改革 措施:改革教士素質和教會組織 目的:重建人對羅馬教會的信心最 具聲望:西班牙「耶穌會」
宗教改革要事 1524年,先後在西班牙兩所大學畢 業,且進入巴黎大學研習七年,其 間召集研習<靈性操練>有心得的 青年學生,成立了一個小團體。 1534年,這團體中七人起誓過貞潔 和貧乏生活,向回教徒傳道及絕對 順服教宗的四個誓願。
宗教改革要事 1536年,因戰事不能上耶京,逐向 教宗請示。自言該團體是耶穌隊伍, 嚴格服從教會並有嚴格屬靈操練, 以拯救不信派和異端派 1540年,教宗正式承認這個隊伍, 但未有憲章
宗教改革要事 1541年,羅約拉被選為第一任會長, 直至1556年逝世,這隊伍就是後來 的耶穌會。最高領袖為會長,所有 會員必須順服會長。但會長又受其 他神父監察。若失職有被罷免可能。
宗教改革要事 耶穌會 會士素質:學術淵博、信仰堅定 貢獻:隨者葡萄牙和西班牙商船, 到新大陸 (美洲)與東方傳教
宗教改革要事 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 1545-1563) 主題:「教會的教導使命是維護『聖經』與『傳統』的 完美整合,作為信心的兩個源頭。」 反改教運動:內部更新及抗衡復原教的情緒 投票權:在主教及修道院院長,每一議決要得教宗批准
宗教改革要事 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 1545-1563) 結論: 編篡和通過天主教的教義,以別於復原教 改革天主教教會生活 撲滅異端。
宗教改革要事 教會改革與教理討論 以耶穌會的萊搜慈(Lainez)與撒勒麥仁(Solmeron)最大影響 教理的決定: 主要是拒絕復原教的信仰,例如凡“教導”罪人唯獨因信稱義,意思是不需要其他東西的合作,這人要受咒詛!
宗教改革要事 因信稱義的討論: 以方濟各修會會士為主(29/55人) 「半恩典半功德」(merit de congruo):方濟各修會的主張 因信稱義完全是由聖靈的工作(merit de condigno):十三世紀神學家阿奎那(Acquinas),奧古斯丁修會及多明尼加修會(Dominicans)中的11人
宗教改革要事 因信稱義的討論: 「半恩典半功德」(merit de congruo): 方濟各修會的主張(29人/55人) 因信稱義完全是由聖靈的工作(merit de condigno): 十三世紀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cquinas) 奧古斯丁修會及多明尼加修會(Dominicans) 的11人
宗教改革要事 議決: 聖經與遺傳定為同等重要 教會對聖經有解釋權 確定武加大譯本所根據的七十二譯本(即包括舊約旁經) 確定七個聖禮 確定教宗無上的權柄,「教宗是一切法令的代表,如 有異議,當受咒詛」
宗教改革要事 內部改革: 提高神甫教育,提倡講道,照顧信徒,主教要監視神 甫,神甫嚴守獨身,更新崇拜程序和每日經課,教士 當向信眾教導得救之道,一人不得兼任數職,開辦神 學院訓練人才。
宗教改革要事 對外方面: 嚴打異端,由教宗規定禁書目錄,1517年在羅馬有禁 書審定院(Congregation of the Index),教會所有刊 物,均須經過審查,異教裁判所與禁書目錄成為打擊 復原教的工具 耶穌會的熱心捨己,燃起了為信仰受苦的戰鬥精神, 配合各國政治勢力,使復原教遭受很大的逼害。
宗教改革成效 宗教改革:一場「屬靈覺醒」運動 在本質上是宗教而非政治性 參與者懷不同動機:政治(民族主義)、經濟(反教皇賦 稅)、社會(尋求更大的社會參與)、或文化(如人文主義) 在改革前教會不但罪惡滿貫,而且舊有屬靈模式失效 在中世紀封建、農業、靜態社會的出世思想,或許能 適合個人需要,但並不迎合商業化、城市化的社會 中產階級切望教會將信仰意義引入所處世俗生活中
宗教改革成效 宗教改革:一場「聖經神學」運動 馬丁路得用了14年時間研究聖經,確定贖罪卷及補贖 制度不符合聖經 其後又耗上多年,判定煉獄觀點缺乏聖經根據 天主教的錯謬:把教會的教導權威與歷史傳統凌駕於 聖經之上
宗教改革成效 宗教改革:一場「淨化信仰」運動 宗教改革使基督教信仰變得單純、直接,除去了人與 上帝之間由宗教造成的各種隔閡(天主教中對瑪利亞與 聖人及聖人遺物的崇拜、聖地朝聖、教會之外無救贖 等神人之間的中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