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 娠 病 甘肃中医学院 中医系 妇科教研室 武权生
目 的 要 求 掌握 常见妊娠病的定义、 诊断及辨证论治。 掌握 妊娠病的总治则与用药宜忌。 目 的 要 求 掌握 常见妊娠病的定义、 诊断及辨证论治。 掌握 妊娠病的总治则与用药宜忌。 熟悉 妊娠病的定义及妊娠期常见疾病及其总的病因病机。
定 义: 在妊娠期间,发生与妊娠有关的疾病,称为妊娠病。 亦称“产前病”
复习妊娠期生理现象: 常见妊娠病: 1.流产-胎漏、胎动不安、堕胎、小产、滑胎 2.异位妊娠- 3.妊高征-子肿、子晕、子痫 4.子淋、转胞等
病因病机: 病因—— 外感六淫、 情志内伤、 房室不节、 劳逸过度、 跌仆闪挫 及体质因素--素体虚弱 或阴阳气血的偏盛偏虚等。
病 机 《沈氏女科辑要》: 一曰阴亏 二曰气滞 三曰痰饮
(与妊娠期生理变化及妊娠生理调节有关) l、阴血益虚,阴虚阳亢 ——素体阴虚,孕后阴血下聚以养胎元 -阴血虚。 2、胎体渐大,阻塞气机 ——素多忧郁,气机不畅,腹中胎体渐大,易气机升降失常,气滞则血瘀水停-气滞。 3、肾气虚弱,胎失所系 ——素体肾虚,孕后肾气更加不足以致,胎失所系,胎元不固。 4、脾气虚弱,气血不足 ——胎失所养,脾虚湿聚,泛溢肌肤或水停胞中; 5、冲气上逆,胃失和降 ——孕后经血不泻,聚于冲任子宫以养胎,冲脉气盛。冲脉隶于阳明,若胃气素虚,冲气上逆犯胃,胃失和降则呕恶。
治疗原则: 1、胎元正常——治病与安胎并举 以补肾健脾,调理气血为主 (I)补肾为固胎之本 (3)理气以通调气机,理血以养血为主 (2)健脾为益血之源 (3)理气以通调气机,理血以养血为主 (4)清热养胎--黄芩“产前亦清”。 2、胎元异常——下胎以益母 (胎元不正、胎堕难留、胎死不下)或孕妇有疾不能继续妊娠
妊娠用药原则: 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 1、禁用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2、慎用影晌母体妊娠的药物,病情需要时,适量使用。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衰其大半而止”。
妊娠禁忌(慎用)药: 一、中药: 1、峻下滑利——芜花、甘遂、大戟、巴豆、牵牛子、商陆、大黄、芒硝。 2、祛瘀破血——麝香、乳香、没药、三棱、获术、刘寄奴、归尾、川芎、桃仁、红花、赤芍、益母草牛膝、泽兰、虫类药 3、耗气散气——代赭石、沉香、降香、虫类药 4、有毒——生附子(草乌、川乌)、生半夏、生南星、马钱子、两面针、皂角
围生期用药 围生期用药可间接或直接地影响胎(婴)儿,大多数药物能够通过胎盘或乳汁,直接作用胎(婴)儿。若在围生期用药不当,可能对胎(婴)儿造成不良影响,故对围生期用 药必须慎重。 一、妊娠期用药 (一)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兼顾孕产妇和胎儿两个方面。孕妇患病用药原则是: 1.能用一种药物就避免联合用药, 2.能用疗效肯定的老药就避免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 3.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二)妊娠期药物分级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险, 将其分为5级: A级:对孕妇安全,对胚胎、胎儿无损害,如适量维生素A、B1、B2、C、D、E等; B级: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损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克林霉素、地高辛、 胰岛素、非那西丁等; C级:仅在动物实验发现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人类研究证实,使用时必须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呋塞咪等; D级: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除非临床非常需要,又无替代药物,否则不考虑应用,如链霉素、四环素等; X级:对动物和人类均具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在妊娠期禁用,如甲氨蝶呤等抗癌药、已烯雌酚等。
二、西药: 1、抗菌类:喹诺酮类(环丙沙星等)、 氨基糖甙类(链霉素等)、 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 2、激素类:皮质激素、甾体激素 1、抗菌类:喹诺酮类(环丙沙星等)、 氨基糖甙类(链霉素等)、 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 2、激素类:皮质激素、甾体激素 3、抗肿瘤药 4、其他:抗组胺药、抗凝剂、某些镇静、利尿药
复习思考题 1.了解妊娠病定义合范围 2.熟悉妊娠病发病机理 3.掌握妊娠病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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