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集装箱运输的货运程序及单证 第一节 集装箱货运程序 一、揽货和订舱 1、揽货和定舱的概念 第三章 集装箱运输的货运程序及单证 第一节 集装箱货运程序 一、揽货和订舱 1、揽货和定舱的概念 揽货又称揽载(canvassion)是指从事班轮运输的船公司为使所经营的班轮运输船舶在载重量和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而从货主那里争取货源的行为. 定舱(booking)是托运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carrier),即班轮公司或它的代理机构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参考过去、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合理利用船舶舱位。 2)定舱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 2、揽货和定舱时应注意的事项 1)船舶舱位的分配 参考过去、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合理利用船舶舱位。 2)定舱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 不同的货物对运输和保管有不同的要求,如危险品、超长、超重等。 3)港口有关法规和法章 不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港口当局的规章和管理办法不同,必须熟悉货物所到达的港口的法律法规。
二、装船(loading) 1.装船的一般形态 由于货物的多样性,使得货物不能都集中到船边,因此班轮运输的货物一般都不采用直接装船的方式. 由于货物的多样性,使得货物不能都集中到船边,因此班轮运输的货物一般都不采用直接装船的方式. 2.集中装船 “仓库收货,集中装船”--主要是指件杂货. “堆场收货,集中装船”--主要是指集装箱. 3.装船代理人(shipping agengt) 可能是船舶代理人,也可能是装卸公司。我国主要是装卸公司。
三、卸货(discharging) 1.卸货的一般形态 由于货物的多样性,使得货主不能都集中到船边边卸货边提货,因此班轮运输的货物一般都不采用直接在船边提货的方式. 2.集中卸货 “集中卸货,仓库交付”--主要是指件杂货。 “集中卸货,堆场交付”--主要是指集装箱。 3.误卸 溢卸(overlanded) 短卸(shortlanded) 溢卸和短卸统称误卸(mislanded)
四、交付货物 1.交付货物的基本手续 提单--缴清各项费用--换取提货单--提货 未交情各项费用的,船公司根据提单背面的“留置权条款”对货物留置,拒绝交费的则将货物拍卖,所得费用首先补偿船公司各项费用。 2.交付货物的方式 1)仓库交付货物(delivery ex-warehouse) 2)船边交付货物(alongside delivery),也称“现提” 3)货主选择卸货港交付货物(optional delivery) 4)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 5)凭保证书交付货物(delivery against letter of guanrantee)
第二节 主要货运单证 一、在装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订舱单(Booking Note;B/N) 订舱单,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由船公司或其他承运人在接收发货人(或托运人)的订舱时,根据发货人的口头或书面申请货物托运的情况用以安排集装箱货物运输而制作的单证。该单证一经承运人确认,便作为承、托双方订舱的凭证。它往往是货运联单中的第二联。 订舱单的主要内容有: (1)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 (2)货名、件数、包装式样、标志、重量、尺码; (3)目的港或目的地; (4)装运期限; (5)结汇期限; (6)能否分批运输、转船运输 (7)对签发提单的要求
2.装货单 (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后,既是货物办理托运的凭证,又是通知船上接受承运货物装船的凭证。在货物装船后,由理货人员根据理货计数单核对,然后在装货单上签注实际装船数量、装载位置、装货日期。它往往是货运联单中的第五联。 装货单的流转过程为:承运人或其代理在接受托运后,将确定装载的船舶名称、目的港和顺次编号填入托运单,然后发给托运人填写,填妥后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托运人凭承运人签章的装货单连同其他有关的货物单证,到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海关查验后,就在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以示准予放行,因此,我们习惯上称装货单为“关单”。
3.收货单(Dock/Mates Receipt;D/R) 托运人将海关放行的装货单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以办理装船手续,装船完毕后,大副在收货单上签收,因此,收货单又称为“大副收据”;集装箱运输则由集装箱堆场接收集装箱,这时则称为“场站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收的收货单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取已装船提单。一般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制定的规定格式填制,并跟随货物一起运至集装箱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由接受货物的一方在收据上签字后交还给发货人,证明托运货物已收到,也是货物交接的主要单据之一。它是托运联单中的第七联。 大副收据的签署不仅仅表示承运人已收到货物,而且也明确表示承运人对收到的货物开始承担责任。码头收据的主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码头收据的签发表明船公司已收到货物; (2)码头收据的签发表明船公司将以此换取提单; (3)码头收据是以后处理有关纠纷的初步证据。
4.提单(Bill Of Lading;B/L) 提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证明货物已经装船并保证在目的港凭以交付货物,可以转让的证券. 普通货物运输的货运提单, 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后,经船方在收货单上签署,表明货物已装船,发货人据经船方签署的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而在集装箱运输下,提单则是以码头收据(场站收据)换取,它与普通货物运输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不一样,它是一张收货待运提单。在大多数情况下,船公司可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在提单上填注具体的装船日期和船名后,该收货待运提单也就变成了已装船提单。在集装箱运输条件下,如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银行一般接受集装箱货物的收货待运提单。
5.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L/L) 装货清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所有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的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货物总明细表。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装船用的,若是集装箱运输,装货清单成为“BAY位图”。 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估计尺码、特殊货物的装运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
6.载货清单(Manifest;M/F) 载货清单是一分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装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由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编妥后再送交船长确认。载货清单又称“舱单”,其内容除逐票证明货物的明细情况外,还应说明船名及国籍、开航日期、到货港、目的港等项内容。 “舱单”是国际海运中一张非常重要的随船单证,是证明船舶所装货物合法性的重要文件,各国海关如怀疑船舶所载货物而对船舶进行检查时,船长应提交“舱单”,如果船长不能提供合法的舱单,或舱单上所记载的货物与船舶实际所装运的货物不符时,海关将视为走私处理。
7.出口载货运费清单(Export Freight Manifest; F/M) 出口载货运费清单简称运费清单,它是由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按卸货港及提单顺号所列明船舶装载货物应收运费的明细表。该单证是表明船公司营运业务的主要资料,其内容是包括载货清单上的内容外,还增加了计费吨、运费率、预付或到付运费额等内容。
8.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及(Container Dangerous Cargo Packing Certificate) 在承运危险货物时,承运人往往要求所运危险货物除列入装货清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有关特殊性外,还要求货物托运人或发货人填制危险品清单。 装船时应根据港口规定,申请有关部门监督装卸。危险品清单一般须记载以下一些主要内容:托运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危险品货物的分类、项目、品名;件数、总量和容积;集装箱积载的箱位等。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时,根据《国际海运危规》的规定,还应填写集装箱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
二、在卸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卸货报告事实上是一份更详细的进口载货清单,它是根据在卸货港卸下的全部货物的情况重新按票汇总而编制的。它较载货清单增加了卸货方式、实交数量、溢卸数量、残损数量和备注栏等项目.对货物的外表状况、内容、残损、溢短等情况,均在卸货报告的备注栏内批注,并经过装卸公司和船上大副共同签认。
2.货物残损单(brocken and damaged cargo list)和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 and shortlanded cargo list) 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作为港口在卸货交接时的一种证明性单证。货物残损单是在卸货完毕后,由理货组长根据现场理货人员在卸货过程中所发现货物的各种残损情况,包括货物的破损、水湿、污染等情况的记录汇总编制而成的,作为货物残损情况的证明。 货物溢短单是在卸货时,对每票货物所卸下的数量与载货清单上的数量不符的情况下,等待船舶卸货完毕,理清数字后,由理货组长汇总编制而成的,是作为货物溢出或短缺情况的证明。
3.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据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 提货单是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据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 虽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是以正本提单为交换条件的,但是实际上,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出正本提单,再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一份提货单给收获人或其代理人,然后再持提货单前往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它只不过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令码头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而已,不具备流通和其他作用。为了慎重起见,一般都在提货单上注明“禁止流通”(non negotiable)字样.
三、船舶在装港、卸货物的理货单证-理货证明书(tally certificate) 理货证明书是在理货作业完毕后,由理货组长根据现场作业情况编制后送交船方签认,作为计收理货费用的凭证。
四、班轮运输的货运流程 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