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 8.1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概述 8.2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理论 8.3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国际协调与合作 8.4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即指各国中央银行和有关国际机构为促进国际金融体系和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在国际磋商和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在国内政策方面相互进行的配合,或对国际金融活动采取的联合行动。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形式 规则协调: 又称机构协调,是指由特定的常设机构出面安排和组织的国际协调。这种协调是按照规则进行的。 随机协调 :又称政府协调,是指为应付某一具体事件,有关国家政府通过举行经常性或临时性召开的国际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峰会协商;二是临时性的多边或双边协调 。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中央银行协调和合作的初期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初,中央银行注重货币和汇率制度的协调和合作; ( 如,1978年的波恩峰会上,七国集团就已经达成了一套非常详备的合作方案) 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协调与合作开始注重金融监管的合作。
8.2 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理论 政策溢出论 霸权稳定论 博弈论 合作中的两难:有效合作和逆效合作
市场溢出和政策溢出 全球化导致各国在货币经济领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日益加深,一国资本市场的异常波动就可能影响和波及国际资本市场,而国际资本市场危机也可能无法充分隔疫而困扰国内资本市场,这通常被称为市场的“溢出”和“溢入”(Market spill-over)。 一国货币政策也既可能传递到也可能受制于它国的货币政策,这通常被称为政策的溢出和溢入(Policy Spill-over)。
有效的货币合作&逆效的货币合作 有效的货币合作(Productive Cooperation),是指成员们通过合作,福利产出不仅可以抵销各国所付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部分丧失的成本,还可以完全或部分抵销政策和市场溢出带来的损失; 逆效的货币合作(Counter-Productive CooPeration),是指合作的福利产出逐步下降,参与合作不仅没有降低市场和政策的溢出性,反而还付出了货币政策独立性受损的代价,结果合作不如不合作,原有国际货币合作的安排崩溃。
8.3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国际协调与合作 货币政策国际协调和合作的基本内容 货币政策国际协调基本途径 国际货币政策协调与合作发展 8.3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国际协调与合作 货币政策国际协调和合作的基本内容 货币政策国际协调基本途径 国际货币政策协调与合作发展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国际协调的最新发展
货币政策国际协调与合作的主要内容 汇率协调 利率协调
货币政策国际协调基本途径 对货币政策实施时机的协调 对货币政策效应力度的协调 货币政策干预方式的协调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国际协调的最新发展 强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调与合作机制 大国之间货币政策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东亚货币合作的发展
8.4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内容 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的发展 8.4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内容 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的发展 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加强 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主要成果 危机后国际监管在其它领域的推进
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内容 是指各国中央银行及监管当局通过协调,实现对金融机构跨国经营和资本国际流动情况在监管制度、监测指标和信息数据分享等方面的合作。 从协调与合作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国际监管规则的制订、对资本流动的监管合作、金融监管人才的培训等。
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的发展 东南亚金融风暴之后,国际社会更加快了金融监管的协调和合作步伐。 一是增加透明度。IMF提出了成员国中央银行政策透明度要求,成员国应提供更为精确的金融数据,增加财政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 二是监测资本流动的变化。为了帮助各国应付全球性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设立危机“预警”机制; 三是增加金融监管要求。鼓励所有国家实现银行有效监管的巴塞尔核心原则;制定有关企业管理和会计原则的国际性标准,不断建立和统一国际金融监管相关标准。
20国集团(G20) 峰会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20国集团(G20)由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升格为领导人峰会,成为国际社会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机制。 2008年11月15日,第一次领导人峰会在华盛顿举行,启动了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和金融部门改革的进程 ; 2009年4月2日,第二次峰会在伦敦举行,我国在进一步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改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结构,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主张;
2009年9月25日,第三次峰会在美国匹兹堡召开,明确了峰会的机制化安排。 2010年第四次在加拿大多伦多平衡财政整顿和经济复苏关系,要求发达国家就减少财政赤字做出了承诺,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以及互评估机制 2010年第五次峰会韩国首尔举行, 主要成果包括启动首尔行动计划,加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达成共识,加强金融部门改革和金融安全网等。 2011年在法国, 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列为G20最主要的议题之一。
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国际证监会组织 金融稳定理事会
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主要成果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第三版巴塞尔协议” *金融稳定理事会的解决SIFIs问题的一揽子政策框架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IFIs)
危机后国际监管在其它领域的推进 场外衍生品市场改革 扩大金融监管范围 改革国际会计标准的推进 推动国际监管标准的实施
8.5 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国际合作与协调 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中国与国际清算银行 中国与20国峰会 中国与区域金融合作
2010.11 中国在IMF的影响进一步上升 各成员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股本称为份额。这份额将决定各成员获得基金组织投票权的多少和贷款的额度。成员投票权份额的多少取决于其经济规模、经济开放度、波动性及外汇储备水平等因素。基金组织每隔5年进行一次投票权份额总检查,以对份额调整的必要性做出判断。 投票权份额调整方式有两种,一是普遍增加;二是特别增加。中国从2010年11月5日起,在基金组织的实际份额中,份额上升至6.394%,位居第三。
区域间合作 《清迈倡议》:东盟10国和中、日、韩(简称“10+3”)的金融合作机制 ; 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 西方七国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等
从构想到现实: 亚洲金融合作的里程碑 — 清迈协议(Chiang Mai Initiative ) 1999年11月,东盟10+3(东盟10国加上中国、日本和韩国)峰会在马尼拉通过了《东亚合作的共同声明》,加强合作。根据这一精神,2000年5月东盟10+3的财政部长在泰国清迈达成了《清迈协议》。涉及金融合作的协议有:(1)加强有关资本流动的数据及信息的交换。(2)扩大东盟的货币互换协议。(3)将各国外汇储备的一部分用于相互之间的金融合作,稳定亚洲区域内的货币金融市场。另外,建立资金结算体系,扩大亚洲货币间的交易。
亚洲债券基金(ABF)的发行 2003年6月和2005年3月亚洲债券基金的成功发起,是区域内中央银行合作和债券市场发展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它不仅标志着区域金融合作的推进,也将在本地区债券市场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它将改善过度依赖间接融资的局面、加强在基础设施与监管等方面的协调,为跨境投资和分散风险提供便利、改进自身市场环境的不足、成员加深了对彼此金融市场及管理体制的了解。
亚洲外汇储备基金的成立 2009年5月5日的亚洲13国财政部长会议上,同意组建一个1,200亿美元的储备基金,在紧急需要时提供流动性,以帮助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日韩三国将提供其中的80%,东盟国家将分担剩余的20%。
在应对危机过程中,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印尼、白俄罗斯、阿根廷、冰岛、新加坡央行/货币当局签署了8份总规模为80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拓展分析: 请举例分析中央银行国际协调与合作中的“溢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