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人文經典選讀 課程網頁: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 第十四週 第三章 原初立場§29-30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羅爾斯的論據依賴以下事實:一個協議要成為有 效的,立約各方必須在所有相關和可預見的環境 下都尊重該協議。 他的論證有助於顯示,在極不確定的狀態中,兩 個正義原則是能夠確保令人滿意的最小值的正義 觀。其他原則會導致讓人無法忍受的問題。 契約的概念提出公開性條件,並且為最後會同意 什麼原則設下了限制。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一)承諾的張力(the strains of commitment): 立約者必須考慮承諾的張力問題,他們不可能進 入有令人無法接受的結果或很難堅持的契約。 基於可能結果的嚴重性—「原初的同意是最終的 且永久的,沒有第二次機會」(TJ, 176),所以 承諾的張力問題更加重要。立約者必須仔細衡量 他們是否能在所有環境中都堅持其承諾。 兩個正義原則有明確優點:它們確保了個人的基 本權利和自由,且可免於最壞的偶然事件。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二)公開性條件與對協議的限制條件: 心理穩定性(psychological stability)問題:當一種 正義觀透過社會體系得到公開的認可,並傾向帶 來相應的正義感時,它就是穩定的。 效益原則要求對他人利益的較大認同,但這很難 達成,所以其所建構的體系不是穩定的。 兩個正義原則是比較穩定的正義觀,因為每個人 的利益都得到肯定,所以會產生支持此一體系的 傾向。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三)確保人的自尊: 對兩原則的公開認可對人的自尊給予較大支持, 於是增加社會合作的有效性。 自尊:感覺自己的理性生活計畫值得實行。個人 保持其自尊是理性的。 自尊通常依賴他人的尊重,因此,立約者將接受 相互尊重的自然義務,該義務要求以有禮貌的方 式來對待彼此、願意解釋其行為的根據。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尊重自己的人比較有可能相互尊重,反之亦然。 自尊就是互惠地自我支持。 正義觀的可欲特徵:能公開表達人們對彼此的尊 重,在這樣的方式下,他們確保了自身的價值感。 兩個正義原則可達成這個目標:當社會遵循這些 原則時,每個人的利益都被包含在互利的結構中, 並且,在制度中對每個人的努力的公開肯定支持 了人們的自尊。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四)表達出人們把彼此當成目的自身: 正義原則在社會基本結構中表明,人們不把彼此 當成只是手段,而是當成目的自身的欲望。 按契約論的觀點,「把人當成目的自身」意味著 至少按照在一種平等原初立場中他們將會同意的 原則來對待其他人。 因為在這種狀態中,人做為視自己為目的的道德 人,擁有平等的代表權,並且他們接受的原則將 被理性地設計,用以保護其要求。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現在,兩個正義原則似乎達成了這個目標:因為 所有人都擁有平等的自由,並且差異原則闡明了 把人視為只是手段和把他們也視為目的自身之間 的差別。在社會的基本設計中把人視為目的自身 就是同意放棄那些無法對其代表性期望有所貢獻 的利益。相反地,把人視為手段就是為了其他人 的較高期望而準備賦予他們較低的生活前景。 (TJ, 180) 效益主義沒有把人看成目的自身,它可能要求某 些人為了他人而放棄自己的較高生活前景。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效益主義者的可能回應: (1)在極大化平均效益的過程裡,已納入前述考量: 例如,平等的自由對人的自尊是必要的,且可達 成較高的平均效益,故應該確立平等自由。 [羅爾斯]:不能漏掉公開性條件。這要求在使平 均效益最大化時需遵守「效益原則被公開接受且 當成社會的基本憲章而被遵循」之限制。 對效益原則的公開認必然會造成某些人喪失自尊。 當兩個正義原則被公開肯定且被實現作為社會結 構的基礎時,實際的平均效益也會比較大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2)效益原則也把人當成目的:例如,邊沁(Jeremy Bentham)主張「每個人都只算作一個單位,沒有 人能多於一個單位」。 [羅爾斯]:效益原則藉由把每個人的福祉看成同 等重要,而把人當作目的;又藉由允許用某些人 的較高生活前景來平衡另一些較不利者的較低前 景,而把他們看作是手段。 兩個正義原則為康德式的概念賦予了更強烈的詮 釋。它們排除把人看成促進彼此福祉手段的傾向。
§29有關正義兩原則的 一些主要支持根據 對於支持兩個正義原則的根據,一般性、普遍性、 有限資訊,就跟公開性和終極性一樣,只是必要 條件,還必須在原初立場中融入其他假定。 羅爾斯透過連結承諾的張力和穩定性問題,來討 論這些限制條件所扮演的角色。 結論:理由的平衡明顯支持兩個正義原則勝過平 均效益原則。可遞移地假定,兩個正義原則也勝 過古典效益原則。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一)公正同情的觀察者(the impartial sympathetic spectator)概念 休謨(David Hume)和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定 義:一個理性且公正的理想觀察者,擁有跟環境 有關的所有知識,如果他從一般的觀點將會贊成 某個社會體系時,那麼該體系就是對(正當)的。 至此,這個定義跟作為公平的正義並不衝突。 假設這個理想觀察者「具完全的同情心」,則順 著某種推理路線可導出古典效益原則。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二)古典效益主義的推論: 採休謨的主張,把贊成(approval)假設為一種特殊 的快樂,出現在思考制度的運作及其對涉入者的 幸福之影響的過程裡。這種快樂是同情的產物。 於是,理想觀察者在思考社會體系的過程裡感覺 到的快樂相應於那些受體系影響者感覺到的快樂 總額。他的贊成強度相應於社會的滿足總額。因 此,理想觀察者是根據古典效益原則來表達贊成。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比較理想觀察者的特徵和原初立場的條件: 定義理想觀察者的要素包括:公正、擁有相關知 識、想像的認同能力,為的是確保自然同情心的 完全且正確的回應。 [導出古典效益原則] 在原初立場中,各方被假設為互不關心,缺乏對 其自然資產和社會情境的知識;他們被迫從一般 的方式來看制度安排。 [導出兩個正義原則]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三)公正被誤解為非人格性: 古典效益主義「沒有嚴肅看待人與人的差異性」 這個缺點,是來自理想觀察者的概念。 把理想觀察者的贊成當成正義的標準,使得所有 人的欲望被融合為一個欲望體系,於是導致非人 格性(impersonality)。 效益主義學說的缺點是把公正(impartiality)誤解為 非人格性。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古典效益原則把立約各方視為完美的利他主義者, 即其欲望符合理想觀察者的贊成。 困難:立約者必須有衝突的分離利益,才可能產 生正義的問題。因此,不可能假定各方是完美的 利他主義者。 除了理想觀察者的概念,還有達成公正的其他方 法:在作為公平的正義裡,公正的判斷就是符合 那些在原初立場中會得到選擇的原則之判斷。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五)以仁愛(benevolence)為基礎的推論: 愛包含促進他人利益的欲望,故可導出古典效益 原則。 困難:若把個人當成分離的人,當人們的利益產 生衝突時,仁愛就不知該如何處理。因為這種情 感不包括裁決衝突的對的原則。 要裁決這類衝突,兩個正義原則要比古典效益原 則要來得更合理。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區別人類之愛(the love of mankind)和正義感: 差別不在於兩者是由不同的原則所指導,因為它 們都包含了行使正義的欲望。 差別在於:人類的愛更強烈、更廣泛地的展現出 這種欲望。人類之愛準備履行所有自然義務,且 鼓勵超義務的行為,正義感則不是如此。
§30 古典效益主義、公正和仁愛 在作為公平的正義的架構裡,立約者互不關心的 假設並不妨礙對仁愛與人類之愛的合理解釋。 首先確立對的原則和正義原則,而後就可以用仁 愛與人類之愛來定義道德德行。德行是由一種較 高層次的欲望所規範的情感,它們是按照相應的 道德原則來行動的欲望。
參考書籍 指定閱讀: 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論》,李少軍、杜麗燕、 張虹 譯,新北市:桂冠,2003。第158-179頁。 A Theory of Justice, 1971. pp. 17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