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每个事业单位只有一张唯一的专用光盘。但为防止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损坏,可以自行刻录一张新的光盘作为备份。用于网上登记的计算机必须有光驱才行、计算机必须是xp或更好版本的的操作系统,浏览器必须是IE6.0版本以上。 2.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中“网下填表与上网提交”功能未开通,待开通后再告知大家。
注意事项 3.专用光盘中“申请设立登记”功能,是针对初次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设立登记的新单位,首先要与登记管理机关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待登记管理机关录入新设立单位数据后,再行办理。已经完成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不能够使用该功能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注意事项 4. 光盘绑定过程中用户名由事业单位自行选取,建议选取有意义不易忘记的字段,比如该事业单位的证书号,办理人员名字等;单位名称必须填入经核准通过的事业单位第一名称(输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不能带空格,并且要牢记用户名)。
注意事项 5.事业单位在系统中填写好申请材料后,一定要提交,只有申请材料的提交状态为“已提交”时,事业单位的登记申请才成功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否则登记管理机关实际上没有收到事业单位的年检材料,会造成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延误。
注意事项 6. 选择提交附件的方式,我市统一为“直接上传”,勿需采用“邮寄或面交、传真”的方式。 7. 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办理原则是一事一办,在一个申请办理完毕前不能够同时提交另外一个申请。
注意事项 8. 用于网上登记的计算机必须要有光驱、计算机操作系统版本至少应当是windows xp sp3,或者更高版本的操作系统,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必须是IE6.0版本或更高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