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 安全监管情况 交通委运输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内 容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情况 三、机动车维修行业内部管理架构 四、安全考核与结果运用情况 内 容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情况 三、机动车维修行业内部管理架构 四、安全考核与结果运用情况 五、小微企业与异地经营监管情况 六、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七、督查工作建议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一)本市机动车维修简介 机动车维修服务业是道路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于国民经济和交通运输的第三产业。它最直接的作用是为城市交通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重要的保障性作用。 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1万辆,正是由于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和小汽车高强度使用,促进了机动车维修业的快速发展,维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满足了社会民众和交通运输业对机动车维修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一)机动车维修简介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整车一类维修经营业务、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一)机动车维修简介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 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 验工作;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 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 事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 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 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篷布、坐垫及内装饰)、车 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一)机动车维修简介 铜 牌 许可证
项目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二)业户发展情况 2013年全市机动车维修业户5869户,其中汽车维修5815户,从业人员83439人。以下是截止到2013年年底数据: 项目 企业户数 从业人员总数 总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户 人 城六区 2475 489 965 1021 83439 全市 5869 744 1988 3340 占比% 42.17 65.63 48.54 30.57
图一:维修业户发展走势图 图二、历史各类企业发展走势图 图一:维修业户发展走势图 图二、历史各类企业发展走势图
2012年与2013年机动车维修结构对比图 项目 业户类别 企业情况(户) 2012年 2013年 同比% 业户总数 6184 5869 -5.1 一、汽车维修业户 6126 5814 一类企业 727 744 2.3 其中:化危车辆维修企业 11 二类企业 1971 1934 -1.9 三类企业 3428 3136 -8.5 二、摩托车维修业户 58 55 -5.2 三、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 6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三)经济运行情况 2013年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累计完成维修总量1344.7万辆次,同比增长1%。整车大修5882两次,总成大修1.7台次,二级维护31万辆次,小修保养1311.2万辆次。以下是截止到2013年年底数据: 2013年各项维修量构成比例 0.0% 2.3% 0.1% 97.5% 整车大修 二级维护 总成大修 小修保养
2013年,全行业实现纯维修收入177.8亿元,同期比增长26.7%。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三)经济运行情况 2013年,全行业实现纯维修收入177.8亿元,同期比增长26.7%。 以下是截止到2013年年底数据: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四)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1、维修经营者数量增幅减缓 2、维修业务量和收入持续增长 3、投资渠道趋于多元化 4、品牌化维修快速发展,维修服务产能向品牌化维修企业聚集 5、维修经营者技术结构相对合理 6、服务设施和维修设备明显改善 7、从业人员呈现专业化特征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五)行业发展风险点 1、随着城市车辆限购政策的深入,今年是第三年,一些4S店会支撑不住,仅靠售后维持不了整个店面的经营,陆续会有一批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2、随着各区域发展需要及首都成熟环境保护的需要,城区的相关企业退出城区甚至退出本市,没有新的补充(门头沟、通州)、重要活动怀柔(APEC、城区7家)。势必造成新的区域修车便利性不足问题的出现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总体情况 (五)执法监管难点 一是人员流动频繁,关键岗位人员缺失--必备检验人员、技术工人流失,未及时补齐。 二是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管理不到位—不换证、不变更、制度不健全、维修作业附加项目不沟通、不办理停歇业手续… 三是执法人员不足,监管手段较弱。监管手段以手工操作、纸本保存等方式,无碳复写都做不到,很多信息都无法进入相应管理系统,统计、分析和后续处置严重滞后,监管有效性不足。不足80人的监管队伍,管理5000多家企业。朝阳6人监管800余家维修企业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一)安全监管层级 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分为市、区两级行业监管,主要职责: 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职责-负责本市机动车维修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负责汽车运输业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并具体监督实施。 (京编办发【2009】22号)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一)安全监管层级 执法责任制—机动车维修管理处 4.依法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质量、服务、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对道路运输营业车辆的技术管理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急管理组织工作。 6.对郊区县交通局、燕山管理处、城近郊区管理处,机动车维修实施许可、监管、处罚及采取的行政措施等执法行为进行指导、规范、监督、考核。指导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一)安全监管层级 执法责任制 区县、城区处: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审定,辖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备案工作。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和监督考核,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管理条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负责辖区内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急管理组织工作。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一)安全监管层级 执法责任制 区县、城区处:对发现的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章案件进行调查,根据职权分别作出以下处理:根据《城近郊区管理处行政职权》的规定,依法作出吊销处罚决定或采取行政措施;提请运输局作出吊销处罚决定;移送同辖区执法大队;按规定作出其他处理决定。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监管现状 1、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15条,安全37、48、67,占1/5 特点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办法》《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四项制度》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 规章摘录等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2 部门职责 安监 消防 环保 运管 安全门 建筑物级别 危险废物 操作规程 疏散通道标志 防火间距 露天喷烤漆 现场清理 应急照明 消防通道 废物贮存转移 特种设备 疏散楼梯 电气安全 配电室 消防器材 动火部位 消防中控室 消防用电 车辆移动 机械安全 2 部门职责
修理车间耐火等级分为三类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 不燃烧体2.00 隔墙、框架填充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柱 支承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支承单层的柱 梁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楼板 疏散楼梯、坡道 屋顶承重构件 燃烧体 吊项(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3、具体工作做法 (1)消防:现场检查时,会查看一些消防设施有效情况,发现问题就会要求企业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在复查时着重查看。 (2)安监:由于侧重点不一致,因此很多专业的比如步行梯扶手、特种作业证等,我们不是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辨别不了合规或真假,因此也是要求企业去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在复查时重点查看。 由于以上执法权限不在运输局,因此在现场开具的限期改正通知书中不予记载,因为执法依据只有、只能是《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 电气安全—私拉乱接 设备设施使用—违反操作规程 4、面临安全隐患 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 电气安全—私拉乱接 设备设施使用—违反操作规程 危险废物存储—不规范 从业人员教育—缺乏系统学习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3、面临安全隐患—生活区与工作区混用、车间堆积杂物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3、面临安全隐患—调漆室不合规、漆房堆积杂物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3、面临安全隐患 --乱接、拉电线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3、面临安全隐患 --危险废弃物贮存 不规范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 (二)安全监管现状 隐患具体表现: A、关键设备管理,由于现在维修管理服务系统刚开始启动,所以除了许可进行现 场核查外,不可能每个企业每年都转到(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比为1:68) ,就必 然会有一些设备在更新出现问题。 B、还有异地经营不办理许可事项变更(多种原因)导致设备、企业监管更加失控 C、从业人员培训是本市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的,还有学时要求,但是这些企业培训 谁来做,到哪里培训,如果行管要求培训,那么强制的就要由政府埋单,行管每年的 培训经费培训监管人员都捉襟见肘,不可能支撑所有行业的企业培训,所以企业也很 着急。 D、有关部门出台新规时的宣贯不到位,也是导致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法规不落 实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三、行业内部管理架构 (1)运输局与区处 城六区管理处 是运输局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 远郊区县(含燕山)交通局:运输局给予业务指导 城六区管理处 是运输局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 远郊区县(含燕山)交通局:运输局给予业务指导 (2)运输局与执法队 运输局侧重行政监管,采取行政措施—目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企 业合规、合法经营 执法队是执法部门侧重行政执法,采取行政处罚。对于发现问题,依法予 以处罚。 (3)监管工作、流程
四、安全考核与结果运用 (一)行业监管中涉及的安全监管,计入执法责任制及质量信誉考核,考核中安全方面企业在上一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伤亡事故、或被市、区两级由于违规或事故被通报的,直接排定为B级,作为下一年度行业监管重点企业。 (二)汽车喷烤漆房设备、设施的管理 (1)实施源头管理,本市汽车喷烤漆房市场进入实施交通产品认证制度,凡新进入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的汽车喷烤漆房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认证认监委批准的具备交通设备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有关认证任泽认证通过的,作为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推荐设备在运输局外网予以公示,供行管许可现场核查、维修企业选购设备之依据。 非本市推荐汽车喷烤漆房,属于不合格产品,不得通过许可。
四、安全考核与结果运用 (二)汽车喷烤漆房设备、设施的管理 (2)对进入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实施安全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在本市实施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三年基础上,把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标准,突出技术特征,弱化行政色彩,今年4月1日起实施—见附件。 凡在规定周期内综合评价不合格、逾期未进行综合评价或、经整改仍不合格汽车喷烤漆房设备为不合格设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暂停有关设备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
燃油加热型 电加热型
喷烤漆房结构
五、小微企业与异地经营 (一)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2011.6.1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还有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抵(质)押或保证能力。
五、小微企业与异地经营 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规模没有超过300人的,除却4S店(旗舰店、中心店)以外,绝大多数企业从业人员都在300人以里(去年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也经济运行抽样调查,本市选取948户企业,一类744户全包括,只有8户超过300人),以去年全行业纯维修收入177.8亿元,仅以一类744户计算,平均收入亦不足3000万元(2389.78),所以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中型企业几乎没有,绝大多数全部为小微企业。所以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不是按照企业规模大小,而是按照各区县实际情况,结合重要街区、重点时期、节假日、人员密集区及上一年度发生事故、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五、小微企业与异地经营 (二)异地经营 2013年做了一次专项排查,经各区县行管部门全面排查发现,有跨区异 地经营的34户,其中一类企业6户,二类企业24户,三类业户4户(见附表) 绝大部分属东城和西城两城区管理,主要跨区经营在丰台区、朝阳区等城乡结 合部地区。在这些维修业户中,有经营许可证件已过期的,有正在积极办理相 关迁址手续,但卡在某个环节上无法办结的,还有长期无法联系上的。 此次排查未涉及同区异地经营业户,此类业户要比跨区的多。
五、小微企业与异地经营 (二)异地经营—原因分析 原因一,由于08年奥运会和北京城市建设规划需要,一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迁至其他区县。还有一小部分企业是由于租金过高,而迁址经营。 原因二,异地经营者大多是原城区的老户,其工商、税务等注册地还保留在 原址,并且为方便老客户,而且在原注册地有相应接待门店、人脉关系疏通比 较方便,故不愿意迁出。 原因三,现实际经营地址,多是在城乡结合部,租赁土地房屋均属乡、镇、 大队所有,无法出具相关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无法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 审批通过。因此也就不能在实际经营地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手续。 原因四,个别经营者是原注册辖区税收大户,原税务(或相关部门)为保证 辖区税收指标完成,而将其保留在本辖区,甚至给予保护。
五、小微企业与异地经营 (二)异地经营—采取措施 为加强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清理整治经营者异地经营行为,维护维修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部颁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关于清理整 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异地经营行为的工作方案》。 —职责分工 (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委运输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负责 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以下统称:区县运管 机构)负责由本机构许可的异地经营者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委运输局法制处负责本清理整治工作的合法性审查。 (四)委运输局运政处负责依据区县运管机构的注销决定,在委运输局电子政务网上 审批服务系统中注销相应记录。
六、企业安全工作开展 (一)依法办理 依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条款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例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新的安全生产法—专兼职人员 《汽车维修企业制度编写指南》--新开业企业备选
六、企业安全工作开展 (二)行业监管要求 企业有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即可,目的是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 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主要检查内容: 1、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2、维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坚持经常,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3、重要维修设备管理是否专人负责,操作规程是否清晰明确,维修设备的 维护保养是否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是否由专业公司承担; 4、在用汽车喷烤漆房是否进行了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新购喷烤漆房是否符 合交通产品认证的品牌型号; 5、动用明火的维修作业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 6、对其他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及时并符合规定要求等。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维修作业的基本特征 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多工种联合交叉作业的综合服务单位,维修机具设备种类、作业流程、环节繁多,且维修技术要求高,因此生产作业风险点较多,主要归纳为“火、电、动” 火—汽车喷烤漆房 电—维修机具、设备离不开电,电源插座、转换器和拖拽地线多,移动用电频繁,规范用电最为重要 动—多项目、流程、环节转换必须的车辆移动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询问相结合 检查方式:以喷烤漆房设备安全使用、危险废物归集处置等为切入点,重点抽查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两方面入手: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询问相结合 检查方式:以喷烤漆房设备安全使用、危险废物归集处置等为切入点,重点抽查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 1、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 3、企业安全应急情况—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及落实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及演练情况等 4、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及落实情况—有计划、有分工、有责任人、有检查记录或总结。也可由具体负责人介绍情况及工作流程。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 1、维修作业环境—分工明确、工位清晰,忙而不乱 (1)企业在用的机电设备、维修、检测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明示及执行情况;--设备设施醒目位置悬挂张贴 (2)企业在用维修、检测设备设施实施专人管理,并建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记录台帐;--查验设备例检及维护记录 (3)企业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运行状况情况—a、喷烤漆房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2010年12月1日前购入,查验《在用其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报告》或者评价意见; --2010年12月1日后购入的,查验汽车喷烤漆房产品认证证书。165号文 附件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 1、维修作业环境—分工明确、工位清晰,忙而不乱 (3)企业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运行状况情况—b是否固定由专人使用管理;c是否定期由专业公司进行维护、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等;d喷烤漆房内及周边是否放置了易燃物品等。 (4)维修现场杂物的清理情况。--清理及时,无遗留 (5)企业用电安全情况—有无私拉、乱拉现象,闸箱封闭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 2、贮存环境—标识清晰,分类贮存 (1)配件管理:建立健全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有采购合同、有台帐: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产地等,保留产品合格证、购货发票等相关证明及原始凭证。按照主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列式,明码标价,可供车主查询选择。另:可燃、易爆等配件单独存储,标识清楚。 (2)旧件处理:一般旧件车主自行处理,不要的旧件应统一保管及时处理。--进厂检验单 危险废物--单独分类存贮,存储条件符合要求,有专人负责,与具备资质的回收处置单位签约。
安全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及检查重点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 3、劳动防护情况—合理配备 安全有效 劳动防护用品按照计划采买、发放并记录齐全。现场查看作业工人佩戴防护品执行情况。 4、企业风险辨识与风险控制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消隐记录—企业参加各级级安全检查及企业自查情况及整改记录或总结。 5、安全生产教育情况—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考勤、试卷) 6、厂区环境—停车区域是否有专人看管、指挥,厂区内有无限速提示,厂区员工动车有无制度及执行如何。
七、督查工作建议 我们是一个系统,共同目标也是一致的,就是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 安全的发展。因此为提高工作效率,督查事务中心可以与区县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合作,互相补台 1、结合各区县工作重点安排独立督查工作,弥补行业监管力量不足;重 点时期、重要活动期间不要分散仅有的不足力量 2、与区县协作,联合检查,积累实战经验,了解行业监管情况。 3、有所侧重:结合交通委一些重点专项行动,开展检查。 4、当好交通运输业与市相关行业部门的桥梁,做好各类法规、规章等新 规的宣贯工作。
谢谢
二、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依据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特点 一是增加的新内容较多 对维修技术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证制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加强汽车维修 配件使用管理;对维修废弃物的处置规定等都属于新增加的内容。这些新内容既是贯 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的 现实需要。有些内容弥补了行业管理的空白。 二是体现了对维修市场加强监管的成功经验 将成功实施的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维修质量管理四项制度内容法律化,提高了 这些规定的执行力度,对于进一步促进维修市场的规范化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紧贴实际,突出了安全生产和服务大众的现实要求 提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的机具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要求。(安 全生产条例15条也有体现 )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办法(试行)》 第五条 监管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环境保护、企业管理等。 具体项目及内容见《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检查表》(附件1)。 第六条 区县运输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社会投诉核查等形式,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条 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应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对照《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检查表》的内容每季度自查一次,将自查结果存入企业本年度质量信誉档案。
安全生产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办法(试行)》 5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6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7 有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8 生产车间有无吸烟、乱堆杂物、乱拉临时电源线的现象。 9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10 有无消防设施,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危险物品和压力容器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12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住院或死亡的。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预设为150分,扣减预设分值,扣至0分止) 1.安全生产制度 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应急预案的,扣40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用电等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20分/项;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安全生产制度的,扣10分/人;未公开悬挂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扣20分。 2.安全保护措施和消防设施 6 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项;消防设施、安全生产警示标志设置不健全的,扣5分/项。 3.安全事故 7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20 分/起;造成人员住院的,扣30 分
二、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依据 《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试行)》--北京市规范性文件 10 安全管理 10 安全管理 10.1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0.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10.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0.4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10.5建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以及粉尘、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安全防护制度,实施专人管理。 10.6 建立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护和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0.7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11 环境保护 11.1 废料、废油、废液等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回收,做好处置记录。 11.2 废弃物贮存场所和容器有隔离、防护措施,危险废弃物委托专业回收部门定期回收。 11.3 环保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标准。
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依据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11 6.4安全管理 6.4.1 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6.4.2 经营者应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成、责任人及分工、应急预案启 动程序、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等。 6.4.3 经营者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督促检查,为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4.4 经营者应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 消防、安全标志。有毒、依然、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的使用与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的要求。 6.4.5 机动车维修作业场所相应位置应张贴维修岗位与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6.5 环保管理 6.5.1 经营者应对维修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及时对有害物质进行隔离、控制,委托有 合法资质的机构定期回收,并留存废弃物处置记录。 6.5.2 维修作业环境应按环境保护标准的有关规定配置用于处理废弃、废水的通风、吸尘、小 声、净化等设施。
二、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四章二十二条,明确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归集、处置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对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收集、存储、移交和处置全过程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