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新制說明 Joe 78
先選擇舊制→事後離職換工作者,一律試用新制 4 退休新制上路,員工可選擇之方式 2005.07.01 員工選擇 新制 舊制 2010.07.01前 可改選新制 離職 4 新制 3 新制 舊制 1 2 1 選擇新制 2 選擇舊制 3 先選擇舊制→2010.07.01前,可更改為新制 先選擇舊制→事後離職換工作者,一律試用新制 4
台灣中小企業平均壽命13年,多數人根本領不到退休金 可能會換工作,年資較淺者 員工該如何選擇 若你的考量是 台灣中小企業平均壽命13年,多數人根本領不到退休金 可能會換工作,年資較淺者 建議選擇新制,一定確保領的到 (多 &少 的問題) 公司很穩定 & 員工本人即將退休 不太可能會換工作 若你的考量是 建議選擇舊制,領的會較多 選擇新制者:一但換工作(離職),2005.07.01年前之舊年資→全部歸零 注意事項 選擇舊制者:一但換工作(離職),換工作前之年資→全數歸零 故 不論新制、舊制。想多領退休金,最好不要換工作 新制年資 舊制年資 離職(換工作) 選擇新制 退休 2005.07.01 新制年資 舊制年資 選擇舊制
退休條件 舊制退休金制度為何? (1) 工作年資滿25年 或,工作滿15年,年齡已達55歲 在同一事業單位 員工權利 符合上述條件者,員工可以主動申請退休 (1) 員工權利 年齡滿60歲 或,心神喪失、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雇主可以強制員工退休 (2) 資方權利
退休金給與標準 舊制退休金制度為何? 15 30 35 基數:退休前6個月之經常性給付工資 依據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2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年資,每滿一年給1個基數 最高給予45個基數。 退休係因上述退休條件(2) ,且係因執行職務所致,則依據原標準+20% 15 30 35 15年*2基數 15年*1基數 45基數 0基數 年資 25 EX 年齡 25 50 25年 55 60 40 可申請退休 40基數 可強制退休 45基數 工作年資滿25年 可領到最高退休金 45基數 可申請退休 30基數 工作滿15年,年齡已達55歲 可強制退休 35基數 基數:退休前6個月之經常性給付工資
(但需事業單位人數達200人,且經過半數員工同意者,始可實施) 新制&舊制之最大差異點 新制 舊制 退休時,一定領的到退休金 (無論公司結束、員工離職) 不一定領的到 (可能因為公司結束、員工離職) 資遣費 每滿一年給予0.5個基數 每滿一年給予1個基數 提撥 雇主:6% 員工:可自提6%以內 雇主:2-15% 新制年資滿15年者,採月領退休金制 新制年資未滿15年者,採一次付清制 退休金一次付清 (可另訂協議採分期付清) 需年滿60歲 (未滿60歲死亡,由遺屬一次領完) 工作年資滿25年 或,工作滿15年,年齡已達55歲 增加年金保險制 (但需事業單位人數達200人,且經過半數員工同意者,始可實施)
1.舊有年資,雇主接必須承認保留(但員工於新制上線後離職,則不保留) 新制上線後,需特別注意的事項 1.舊有年資,雇主接必須承認保留(但員工於新制上線後離職,則不保留) 2.新制的退休年紀,全數規定為60歲 3.新制雖規定為60歲退休,但若於60歲前,其保有之舊年資部分,符合 (1)工作年資滿25年 (2)工作滿15年,年齡已達55歲者 可提前於60歲退休前,針對舊制部分,先領取舊制之退休金。 年資 年齡 5 新制上線 25 50 60 舊年資 可先領舊制5年之退休金 年資25年 新制規定之退休年齡
新制上線後,對員工有什麼影響? 8.3*12=100 85年 95 105 115 30歲 40歲 60歲 50歲 100 換or不換工作 民國 105 115 年齡 30歲 40歲 60歲 新制上線 50歲 100 換or不換工作 20年 * 6%(月) 15年 * 6%(月) 20基數 20年 * 6%(月) 20基數 10基數 15基數 換工作(100年) 不換工作 選擇新制(95年) 20年 * 6%(月) 20基數+20年 * 6%(月) 選擇舊制 15年 * 6%(月) 20基數+25基數 8.3*12=100 (25年*8.3%月)
退休前死亡,依據其帳戶提撥總餘額,一次付清予遺屬 1 新制上線後,退休金可以領多久? 退休前死亡,依據其帳戶提撥總餘額,一次付清予遺屬 1 2 退休後,領到死亡為止 3 但若死亡時,未達勞退所預設之平均壽命(82歲) ,則於死亡時,一次結清 帳戶餘額給其遺屬。 勞退新制乃預估平均壽命為82歲,故其制定之6%,實際僅夠支付至82歲 82歲以後之退休基金來源部分,則是來自於該退休基金之投資利息(可能 買公債、買保險)支付 4 60歲 82歲 死亡時間 依據提撥餘額 一次提領給其遺屬 1 依月提領 但若於82歲前死亡 餘額一次提領給其遺屬 2 3 個人 領退休金 (月領20000 領到82歲) EX 個人退休金帳戶 總金額528萬 4 領退休金 (月領$$從投資利息而來 ….領到死亡) 政府 就528萬尚未提領 部分,進行投資 產生利息
年金保險制:由雇主,以提撥不低於每月員工工資之6%金額,購買年金保險費。 取代新制所規定之定額6%提撥制。(但仍屬個人帳戶性質) 新制之年金保險制說明 年金保險制:由雇主,以提撥不低於每月員工工資之6%金額,購買年金保險費。 取代新制所規定之定額6%提撥制。(但仍屬個人帳戶性質) 雇主 年金保險公司 200人以上事業單位 ½員工 提撥≥6% 提撥=6% 勞退個人帳戶 同意 不同意 有年金保險 甲公司 有年金保險 乙公司 持續年金保險制 如甲公司&乙公司皆為同一家年金保險 →持續該年金保險 如甲公司&乙公司所投保之年金保險公司不同 →原年金保險要保人 由雇主→員工 要保人:員工 新雇主以勞退個人帳戶進行提撥 換工作 無年金保險 丙公司 原年金保險要保人 由雇主→員工 要保人:員工 新雇主以勞退個人帳戶進行提撥 要保人為:雇主
新制上線後, 員工必須注意事項 1.依據自行判斷,選擇新制/舊制 2.選擇舊制者,於上線後五年內,仍可選擇轉換為新制,五年內未申請轉換者, 則不能再申請轉換成新制。 3.一但換工作,就一律適用新制,不能再選擇舊制 建議: 1.有舊年資者 2.確定不會轉換工作者 3.不會馬上退休者 ……..建議可於滿足年、滿足半年時,再提出轉換成新制 (因為:舊制的規定,未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祝各位找到你退休後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