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法規研究委員會 工作報告 報告人: 許副主委 堅倚 報告人: 許副主委 堅倚 2018/02/02 華園大飯店1樓『星光廳』 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 1
法規委員會祝大家銀接杏福、新年快樂! 2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17-12-22 建研安字第1060010935號 G1139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發文日期: 2017-12-22 發文字號: 建研安字第1060010935號 條文編號: G1139 條文主旨: 公文-014-檢送本所106年度出版品「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防火及避難安全改善參考手冊」一冊,敬請協助推廣並轉知所屬周知,如需購買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14-長照機構防火.pdf 3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法規研究委員會 2018-01-10 H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法規研究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8-01-10 條文編號: H 條文主旨: 法規研究委員會通知:預定於107年3月14日(星期三)「公會網站法規專區使用說明會」。 條文內容: 法規研究委員會通知: 預定於107年3月14日(星期三)「公會網站法規專區使用說明會」。 (一)地點: 本會大會議室。 (二)時間: 107年3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4:00 (三)參加對象:本會會員及事務所從業人員。 (四)參加費用:免費參加。 相關檔案: 107.01.10-網站使用課程.docx 4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2017-12-29 南建字第1060034567A號 A657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發文日期: 2017-12-29 發文字號: 南建字第1060034567A號 條文編號: A657 條文主旨: 公文-019-本局轄管範圍「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相關管理業務之特殊結構外審制度」,比照所轄各園區土地坐落之直轄市政府所訂相關規定辦理 條文內容: 公文-019-本局轄管範圍「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相關管理業務之特殊結構外審制度」,比照所轄各園區土地坐落之直轄市政府所訂相關規定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019-建造結構外審.pdf 5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2018-01-09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267600號 G1141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8-01-09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267600號 條文編號: G1141 條文主旨: 公文-030-檢送本局106年12月27日召開第二次研商「高雄市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草案)」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33-高市臨時建築物.pdf 6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2018-01-05 全建師會(107)字第0004號 H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18-01-05 發文字號: 全建師會(107)字第0004號 條文編號: H 條文主旨: 公文-037-檢送本會彙整106年12月份重要公文乙份供參,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37-106年12月重要公文.pdf 7
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 都市計畫組 發布日期:2018-01-04 都市計畫組 發布日期:2018-01-04 內政部89.1.7台內營字第8982073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原名稱:都市計畫零星工業區就地擴大變更毗鄰土地為工業區使用處理原則) 內政部91.4.16台內營字第0910083005號函修正第五點條文 內政部91.12.4台內營字第0910082337號函修正 內政部93.2.19台內營字第0930082119號函修正 內政部99.4.26台內營字第0990802095號函修正 內政部107.1.4台內營字第1060820488號令修正第4點規定 四、申請人申請變更都市計畫,於主要計畫核定前,應檢附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變更同意書或同意開發證明文件,與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簽定協議書,同意下列事項,並納入都市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 (一)應至少劃設變更都市計畫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三十之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並應自行管理、維護。 8
(三)前款捐贈代金之數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按變更後使用分區查估後,依下列公式計算之;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二)前款公共設施用地應無償捐贈予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無法全部捐贈者,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得就無法捐贈部分改以捐贈代金;且於捐贈土地或代金後,其餘變更後之工業區土地始得申請核發使用執照。但因情形特殊,得採分期方式捐贈;其所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於主要計畫使用分區仍為工業區。 (三)前款捐贈代金之數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按變更後使用分區查估後,依下列公式計算之;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捐贈代金之數額=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變更後全部土地價格(取最高價計算)×變更後無法捐贈公共設施用地面積/變更後全部土地面積 (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成立代金收支保管運用專戶,專供當地都市建設之用。 9
(八)申請變更之工業區內扣除留設相關公共設施用地之可建築基地,最大建蔽率、容積率分別為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二百十。 (五)申請人應自行擬定細部計畫,配置必要之公共設施,並自行負擔所有開發經費;其細部計畫得與主要計畫同時辦理擬定及審議,並於主要計畫完成法定程序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核定發布實施。 (六)申請人未依核准開發期限完成擴建者,內政部同意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由該管都市計畫擬定機關迅即辦理通盤檢討,確實查明於六個月內依法檢討變更恢復為原計畫之使用分區,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其他建築用地。 (七)依法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者,環境影響評估與都市計畫變更應採併行審查,並於各該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案報請核定時,檢附環保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相關書件,納入都市計畫書規定。 (八)申請變更之工業區內扣除留設相關公共設施用地之可建築基地,最大建蔽率、容積率分別為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二百十。 10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內政部 2018-01-05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00312號 E362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8-01-05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00312號 條文編號: E362 條文主旨: 公文-043-檢送本部107年1月2日召開研商「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之建築管理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43-研商長照設立.pdf 11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內政部 2018-01-08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00397號 G1144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8-01-08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00397號 條文編號: G1144 條文主旨: 公文-044-有關新建及增建建築物辦理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勘檢疑義乙案,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44-建物辦理無障礙.pdf 12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2018-01-05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4612100號 G1146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1-05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4612100號 條文編號: G1146 條文主旨: 公文-046-有關本市「自助儲物空間業」之建築物使用類組確認方式,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46-自助儲物空間業.pdf 13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新北市政府 2018-01-08 新北府城更字第1063540998號 G1147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8-01-08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1063540998號 條文編號: G1147 條文主旨: 公文-047-檢送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2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47-新北都更容積獎勵.pdf 14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內政部 2017-12-20 台內營字第1060819897號 A659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7-12-20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60819897號 條文編號: A659 條文主旨: 公文-048-所報修正「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准予核定,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48-臺中市建管條例.pdf 15
重要訊息轉知: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日期: 2018-01-25 條文編號: H 條文主旨: 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說明書-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彙編(上冊),及原高雄縣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說明書-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彙編(下冊)共計2冊(彩色版) 條文內容: 各位會員: 本會張貴財建築師主編出版「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說明書-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彙編(上冊),及原高雄縣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說明書-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彙編(下冊)共計2冊(彩色版),優惠予本會會員(一套1200元可開立收據),欲訂購會員請與本會黃麗蓉聯絡。 16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2018-01-17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531200號 G1149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8-01-17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531200號 條文編號: G1149 條文主旨: 公文-065-有關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造執照預審小組-簡報製作說明及範例乙案,惠請協助轉告週知並宣傳公告於貴單位網站,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65-預審小組簡報製作.pdf 17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2018-01-16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489400號 A660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8-01-16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489400號 條文編號: A660 條文主旨: 公文-073-檢送本局106年12月25日召開「高雄市私設通路設置辦法」、「高雄市政府一宗土地部分拆除重建處理原則」第一次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73-高市私設通路紀錄.pdf 18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內政部 2018-01-22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00582號 G1150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8-01-22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00582號 條文編號: G1150 條文主旨: 公文-081-關於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作業事宜乙案,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81-無障礙勘檢作業.pdf 19
重要訊息轉知: 民國107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2018-01-22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697900號 H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8-01-22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0730697900號 條文編號: H 條文主旨: 公文-097-檢送本局106年12月28日召開高雄市政府建築技術諮詢小組106年第6次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相關檔案: 公文-097-諮詢小組106年第6次紀錄.pdf 20
重要訊息轉知: 高雄市開放空間延長五年案公告發布實施 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原高雄市轄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容積獎勵規定)(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並自民國107年1月27日零時起生效。 發布日期:107-01-26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原高雄市轄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容積獎勵規定)(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並自民國107年1月27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本府107年1月26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730360700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http://urban-web.kcg.gov.tw/KDA/web_page/KDA020100.jsp?PK01=KDA050100&PK02=KDA020101.jsp 21
都市計畫變更內容概要 壹、緣起 本府103年10月22日公告發布「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原高雄市轄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容積獎勵規定)(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規定本案開放空間容積獎勵措施賡續實施,容積獎勵上限為法定容積20%,適用期限為本計畫公告發布實施日起三年內,逾期停止適用並視本市容積總量管制及不動產市場發展情形再行檢討。 考量目前不動產市場的景氣、全市容積獎勵執行的一致性及相關公會的建議,且本市(原高雄市轄區)容積獎勵適用期限將於106年10月22日屆滿。綜上,爰辦理本次通盤檢討作業。 22
貳、實質計畫內容 一、為鼓勵建築基地申請建築時留設開放空間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使用,除「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討)案」、「擬定高雄市都市計畫凹子底地區細部計畫(建台水泥原廠區變更)案」、「擬定及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二苓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機十二機關用地)細部計畫案」等三案依其都市計畫書規定,其餘本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依內政部公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五章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規定辦理,惟住宅區不得申請適用廣場式開放空間。 二、依照上開內政部法令規定允許留設開放空間之建築基地,容積獎勵累計上限值應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規定辦理,即獎勵容積值不得超過申請建築基地法定容積率之0.2倍,以維護地區環境品質。 23
三、上開獎勵規定適用期限為本計畫公告發布實施日起五年內,逾期停止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五章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並視本市容積總量管制及不動產市場發展情形再行檢討。 四、適用上開獎勵規定建築基地之地下室開挖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八十。但基地形狀不規則或特殊者,得提出基地保水及植栽綠化具體對策,並經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議通過後,酌予提高開挖率。 24
五、適用上開獎勵規定建築基地之退縮建築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地下室外牆與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側基地境界線之淨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與其他基地境界線之淨距離應在四十五公分以上。但無法於主要出入口側留設三公尺以上淨距離者,得於其他基地境界線留設。 (二)建築物在十二層以下者,地面以上各樓層與基地境界線之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 (三)建築物在十三層至十五層者,地面以上各樓層與基地境界線之淨距離應在二點五公尺以上。 (四)建築物在十六層以上者,地面以上各樓層與基地境界線之淨距離,以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高度之平方根除以二計算,且不得小於四公尺。 (五)建築物因設置陽台、雨遮、花台及其他不計入建築面積構造物,其地面以上各樓層與基地境界線之淨距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不得小於二公尺。 25
106年12月份法規研究委員會支出明細表 項次 項 目 預算數 本月份 支出數 截至本月份 備註 一 會議費 230,000 29,122 項 目 預算數 本月份 支出數 截至本月份 備註 一 會議費 230,000 29,122 229,957 含委員出席會議車馬費、差旅費等 二 研究費 40,000 39,990 專案研究費(高雄市綠建築計畫案) 三 研討費 100,000 30,535 98,493 建築法令研討費(建管業務座談會) 四 資料蒐集費 10,000 6,662 8,780 法令彙編及法規資料搜集與上網、影印(編輯建管法令彙編及建管錯誤態樣檢討..等書籍) 五 專案計畫費 50,000 錯誤態樣及建築線業務及法規搜尋系統設置 六 其他 20,000 18,889 19,089 合計 450,000 175,198 446,309 99.18% 26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祝平安喜樂 新年快樂!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