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ilitarianism John Stuart Mill
一、前言 (一)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平簡介 (二)代表著作: 1.《效益主義》 (Utilitarianism) 2.《論自由》 (On Liberty)
二、效益主義是什麼? (一)幾個例子: 1.該不該讓王曉民安樂死? 2.核能電廠該不該興建? 3.垃圾掩埋廠、手機基地台該建在哪裡?
二、效益主義是什麼? (二)效益主義的基本概念: 1.定義:以行為所產生整體結果的效益最大化, 判斷行為的對錯。也就是說道德上對的行為就 是在所有可能的選項中,能達成最佳結果的行 為。 2.根本原則:效益原則(principle of utility)。
二、效益主義是什麼? (三)概念澄清: 1.統稱的(generic )行為和具體的(concrete)行為 2.行為效益主義(act utilitarianism)和規則效益主義(rule utilitarianism) 3.善(good)和效益(utility) 4.享樂的(hedonistic )效益主義和理想的(ideal)效益主義 5.可以共量(commensurability) 6.結果(consequence)
三、MILL 的效益主義 (一)起源:Mill 關心 (1)人類美好生活如何構成: 快樂、痛苦影響人類幸福 (1)人類美好生活如何構成: 快樂、痛苦影響人類幸福 (2)正當的生活方式為何:幸 福最大化 Jeremy Bentham (1748-1832)
(二)享樂的效益主義(hedonistic utilitarianism) 三、MILL 的效益主義 (二)享樂的效益主義(hedonistic utilitarianism) 1.效益主義由兩部分構成:效益或福祉(welfare)和 最大化原則(maximizing principle) 2.快樂是唯一本身就有價值(intrinsic value)的東西, 痛苦本身是惡。
四、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及回應 (一)豬的學說: 1.批評:效益主義把快樂當成唯一的目的,彷彿 把人當成豬,難道生命除了快樂之外沒有別的 目的嗎?
四、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及回應 2.彌勒的回應: (1)批評者的說法反而貶抑人性,因為動物性快樂 無法滿足人的幸福觀,人擁有高等官能要滿足。 (2)快樂有質和量的區別,所以人寧願做一個痛苦 的蘇格拉底,也不願當一隻快樂的豬。 3.討論:快樂的質和量如何區分?兩者可不可以換 算?如果不能換算,衝突時如何決定?
四、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及回應 (二)對人性的要求過高: 1.批評:效益主義會要求公正無私,不論對待自 己或他人,必須愛人如愛己,這個要求太高, 很少人是以這樣的動機過日子。
四、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及回應 2.彌勒的回應: (1)倫理學要求我們應該做什麼,並不要求行為 的動機(motive),所以一個人即使心不甘情不 願地幫助別人,所做的行為仍然合乎道德要求。 所以動機和意圖(intention)不同。 (2)區別「行為對錯的標準」和「決策過程的依 據」: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大部分的行為間接 合乎效益主義。 3.討論:善良動機卻造成惡果或邪惡動機造成善 果,這樣的行為如何評價?
四、對效益主義的批評及回應 (三)缺乏時間: 1.批評:不可能每次行動前都計算效益,有些時候 根本就沒有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去計算效益反而 不切實際。 2.彌勒的回應: (1)效益主義要求的是做該做的行為,並不要求行 為前一定要計算效益;人類過去的歷史經驗,提 供給我們行為的依據。 (2)區別基本原則(fundamental principle)和次要原則 或簡便原則(rule of thumb)。
五、效益原則的證明 (一)證明幸福是可欲的 (1)任何東西是可欲的唯一證據,就是人們實際上 想要得到它。 (1)任何東西是可欲的唯一證據,就是人們實際上 想要得到它。 (2)每一個人所想要的都是自己的幸福。 ∴ (3)幸福是可欲的。
五、效益原則的證明 (二)證明普遍幸福是可欲的 (1)每一個人所得到的幸福對他是一件好東西 ∴ (2)普遍幸福對所有人的整體是一件好東西
(1)人性的構成是:人只想要得到的是幸福的一 部分,或者達成幸福的一個手段。 五、效益原則的證明 (三)證明幸福是唯一可欲的東西 (1)人性的構成是:人只想要得到的是幸福的一 部分,或者達成幸福的一個手段。 ∴ (2)對人而言,任何一樣好東西不是就快樂,就是 得到快樂的手段。也就是說人唯一追求的就 是幸福。
五、效益原則的證明 (四)對上述論證的討論: 1.第一個論證混淆了「想要追求的」和「可欲的」 兩個概念,前者是人們想要得到的東西,而後者 則是值得追求或應該被追求的東西。 2.第二個論證犯了合成的謬誤(the fallacy of composition) 3.第三個論證無法證明幸福是人類唯一追求的目的。
六、效益和正義 (一)一般認為由正義(justice)所 產生的問題,是效益主義最 大的挑戰,Mill企圖證明正 義可以融入效益主義的架構 之中。
六、效益和正義 (二)正義的性質: 1.正義判斷的種類:法律權利、道德權利、功勞 (desert)、契約、公正(impartiality)、平等 (equality) 2.正義判斷涉及懲罰、權利,是一種絕對義務,所 謂絕對義務是指:不只做了是對的、不做是錯的, 而且他可以要求我們去做,因為這涉及他人權利。
六、效益和正義 3.正義感:由欲望和知識構成,即懲罰施害者的 欲望,以及有人受到傷害的知識。而懲罰的欲 望是從兩個自然情感中產生,即自衛的動力和 同理心。 4.正義的義務為何如此嚴格?因為它涉及所有利 益中最重的,即安全。
六、效益和正義 (三)效益主義為何和正義的要求一致? 1.正義有時候會要求我們放棄效益計算,因為它 的自然起源是基於保護一個重要利益(安全) 的設計。 2.由於這個利益如此重要,效益主義本身建議, 我們繼續把正義考量視為超越一般的利益考量, 因為這是使得整體福利最大化的一個手段。
七、對效益主義的評估 (一)優點: 1.原則非常簡單、易於應用。 2.不會產生任何道德衝突,原則上不會出現道德 困境。 3.似乎是決定公共政策時的最佳原則。
七、對效益主義的評估 (二)挑戰: 1.行為效益主義的難題: (1)投票者的矛盾(the voter’s paradox)。 (2)個別行為所產生的集體效果:例如,該不該 繳稅? 2.規則效益主義的問題:違反效益主義精神。
七、對效益主義的評估 3.效益主義一般性的困難: (1)公正原則和私密關係 (2)消極責任(negative responsibility) (3)超義務行為(supererogatory action) (4)正義(justice)問題:例如,奴隸制度、謀殺 (三)當代效益主義者黑爾(R. M. Hare, 1919-2002)的 回應:區別直覺和批判層次的道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