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證據 比較審計證據和其他專業使用的證據 辨認設計查核程式所需的四項審計證據決策 說明決定證據信服力的證據特性 辨識及應用八大審計證據 CHAPTER 7 審計證據 比較審計證據和其他專業使用的證據 辨認設計查核程式所需的四項審計證據決策 說明決定證據信服力的證據特性 辨識及應用八大審計證據 了解查核工作底稿之目的 編製有系統的工作底稿 描述科技如何影響審計證據及工作底稿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科學實驗、法律個案及財務報表審計之證據特性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2 審計證據決策 使用何種查核程序。 在特定的查核程序下的樣本規模。 由母體中選取哪些項目。 何時實施選定的查核程序。 7.2 審計證據決策 使用何種查核程序。 在特定的查核程序下的樣本規模。 由母體中選取哪些項目。 何時實施選定的查核程序。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3 證據的信服力 證據信服力 (persuasiveness of evidence) 證據的適切性 7.3 證據的信服力 證據信服力 (persuasiveness of evidence) 證據的適切性 (appropriateness of evidence) 適切性 攸關性 證據的攸關性 適切性 可靠性 足夠性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證據的可靠性 證據的可靠性(reliability of evidence)係指證據可被信賴的程度。 提供者的獨立性 委託人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查核人員直接取得 資訊者提供的專業資格 客觀性程度 及時性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證據決策與信服力之關係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 審計證據的種類 實體檢視(physical examination)。 函證(confirmation)。 7.4 審計證據的種類 實體檢視(physical examination)。 函證(confirmation)。 文書證據(documentation)。 分析性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 詢問委託人(inquiries of the client)。 重新計算(recalculation)。 重新執行(reperformance)。 觀察(observation)。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審計準則、證據種類及四項審計證據決策之關係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1 實體檢視 實體檢視(physical examination)即查核人員檢查和點數有形資產,這種證據最常用於存貨和現金,但也用於有價證券、應收票據和有形固定資產的驗證。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2 函證 函證(confirmation)係指查核人員為驗證資訊的正確性,而發函要求獨立的第三人做書面(或口頭上)的答覆,此要求是以委託人名義發出,而且委託人要求獨立第三人直接向查核人員答覆。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經常函證的資訊項目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3 文書證據 文書證據可區分為內部與外部兩類。 7.4.3 文書證據 文書證據可區分為內部與外部兩類。 文書證據(documentation)是查核人員對委託人的文件及紀錄之檢查,以證實財務報表中之資訊。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4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利用比較法與關聯性來評估科目餘額或其他資料的合理性。其使用目的: 了解委託人行業與業務 評估個體繼續經營能力 指出財務報表中的可能重大誤述 減少明細審計測試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5 詢問委託人 詢問(inquiry)是指取得委託人對查核人員所提問題之書面或口頭上的答覆。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6 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recalculation,或稱驗算)即對委託人所做的部分計算重新查驗。 7.4.6 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recalculation,或稱驗算)即對委託人所做的部分計算重新查驗。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7 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reperformance)即對企業組織之會計及內部控制系統所產生之會計程序或控制進行獨立驗證。 7.4.7 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reperformance)即對企業組織之會計及內部控制系統所產生之會計程序或控制進行獨立驗證。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4.8 觀察 觀察(observation)係使用感官來評估某一特定活動,例如查核人員可能巡視廠房。 7.4.8 觀察 觀察(observation)係使用感官來評估某一特定活動,例如查核人員可能巡視廠房。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各種證據的適切性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與存貨餘額相關的查核目標之證據種類與證據決策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名詞、查核程序及證據種類 1/2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名詞、查核程序及證據種類 2/2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 查核工作底稿 查核工作底稿(audit documentation)為查核人員對所採用的程序、執行的測試、取得的證據以及所達成的結論之主要紀錄。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1 工作底稿的目的 規劃查核的基礎 證據之蒐集與測試結果的紀錄 支持簽發適當查核報告的資訊 事務所合夥人與主管複核的基礎 7.5.1 工作底稿的目的 規劃查核的基礎 證據之蒐集與測試結果的紀錄 支持簽發適當查核報告的資訊 事務所合夥人與主管複核的基礎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2 工作底稿的所有權 在查核委託中所編製的工作底稿,是屬查核人員的財產。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3 工作底稿的保密 美國會計師協會職業道德規範規則301,「除非經委託人同意,否則會員不得透露其於履行專業委任工作中所獲得的任何機密資訊。」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4 沙賓法有關工作底稿保存之規範 1/2 非公開發行公司之至少五年以上。沙賓法 明白且故意的銷毀工作底稿,可處以罰金與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證交會要求公開發行公司的查核人員保存下列文書: 構成查核公司年報或核閱季報之查核基礎的工作底稿或其他文書。 符合下列兩項標準之備忘錄、信件、溝通函、其他文書與紀錄,包括電子紀錄: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4 沙賓法有關工作底稿保存之規範 2/2 這些資料被提供、寄送或取得均與查核或核閱相關。 7.5.4 沙賓法有關工作底稿保存之規範 2/2 這些資料被提供、寄送或取得均與查核或核閱相關。 這些資料包括與查核或核閱相關的結論、意見、分析或財務資料。 這些規定大量增加查核公開發行公司須保存之工作底稿,例如公開發行公司之查核人員現在需要保存符合前述要求的電子郵件。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6 永久檔案 永久檔案(permanent files)包括與當期查核有關的歷史性或持續性資料。 7.5.6 永久檔案 永久檔案(permanent files)包括與當期查核有關的歷史性或持續性資料。 有持續重要性的公司文件摘要或影印本,如公司執照、章程、債券合約及其他合約。合約可包括退休金計畫、租賃、股票認股權等等。 對查核人員有持續重要性的以前年度之科目分析。 有關內部控制之了解與評估控制風險之相關資訊 。 以前年度查核所做分析性程序的結果。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證據決策與信服力之關係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7 當期檔案 1/2 當期檔案(current files)包含了使用於當期查核之所有工作底稿。 查核程式 一般資訊 工作試算表 7.5.7 當期檔案 1/2 當期檔案(current files)包含了使用於當期查核之所有工作底稿。 查核程式 一般資訊 工作試算表 調整分錄與重分類分錄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7 當期檔案 2/2 明細表 分析 試算表或科目明細表 金額的調節 合理性的測試 查核程序彙總 審核支持性文件 補充資訊 外部文件 7.5.7 當期檔案 2/2 明細表 分析 試算表或科目明細表 金額的調節 合理性的測試 查核程序彙總 審核支持性文件 補充資訊 外部文件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工作底稿與財務報表的關係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提供適當編製的工作底稿之共同特性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
7.5.8 編製工作底稿 有工作底稿具備以下特性: 每頁工作底稿應指明委託人之名稱、所涵蓋的期間、內容之描述、編製者的簽署、編製日期以及索引。 工作底稿應編製索引並交叉勾稽,以幫助其組織及歸檔。 完成的工作底稿必須清楚地指出所執行的查核工作。透過查核符號(tick marks)的使用。 工作底稿應包括足夠的資訊以達成其設計的目標。 審計學 Chapter 7 審計證據